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之江第一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采购编号:ZJFY-2019-001
原招标公告: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厂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厨房设备(含燃气灶具)生产、加工的厨具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厂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厨房设备(含燃气灶具)生产、加工的厨具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