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2-28 |
总部机关第三食堂维护修理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总部机关第三食堂维护修理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已由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 《关于总部机关第三食堂维护修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西南司矿区〔2019〕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点矿区建设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点矿区建设工程项目部。现对 总部机关第三食堂维护修理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号;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总部机关第三食堂维护修理工程,总建筑面积:3310.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72.70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2137.3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改造1-3层作为食堂,4-5层进行局部功能性改造包含两部分:食堂部分面积2959.50平方米;公共部分面积350.5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加固工程、拆除工程、燃气工程、通信电缆、光缆的保护及迁移、地勘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室外配套工程(绿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等招标人要求内容,直至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试运行成功可直接交付使用;
详细内容如下:
2.3.1设计:以初步设计为基础,开展施工图设计、补充或修改设计、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和审图机构的审查、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3.1.1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及装修(含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加固工程、拆除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照明、暖通系统、弱电 等工程)】等的设计(含建筑安装施工图设计;特殊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网、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等)。
2.3.1.2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回车场道路、铺装、绿化、雨污水管、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等,以及基层及基础处理、给排水、电力浅沟、挖方回填等的设计(含室外总平、绿化、管网、标识标牌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2.3.1.3上述范围均含相应深化设计内容(建筑内外装饰装修、钢结构、钢化夹胶玻璃栏杆、机电安装、消防、强弱电、暖通空调、燃气改造、电梯工程、地勘、新增家私及布草、标识标牌系统等)的施工图深化设计。
2.3.2施工: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3.2.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及装修(含建筑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照明、空调通风系统、弱电、燃气等工程】;拆除及恢复工程;加固工程;地勘;附属工程(回车场道路、铺装、绿化、雨污水管、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以及基层及基础处理、给排水、电力浅沟、挖方回填等工程);厨房设备工程(含采购、运输及安装);电梯工程(含采购、运输及安装)。
2.3.2.2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通讯、标化施工围墙、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符合成房委发【2011】40号文要求)等工作。
2.3.2.3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城建档案进馆费、声像资料拍摄费;消防检测、电气检测、防雷检测费、临时用电接电费;方案规划、测量、工程检测费;门牌标示费、环保检测费、地质灾害评价费、有关竣工验收(包括完成符合验收标准的质量责任永久性标志)所需发生的费用等;在项目建设中必须缴纳相关费用等,但报建费、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除外。
2.3.2.4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室外地面、台阶、花池、隔油池、化粪池、绿化等图纸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内容。
2.3.2.5 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安全预评价及验收。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和审图机构的审查。
2.5.2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240446.77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总部机关第三食堂维护修理工程工程费控制价:19869071.3元人民币,各单位工程控制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资料”;施工图设计控制价:299716.98元人民币;勘察费控制价:66037.74元人民币;施工图审查控制价:5620.75元人民币)。结算价按照合同约定,含建安费增值税为9%,设备增值税为13%,设计费等服务类增值税为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建筑工程专业内容的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装饰装修工作内容的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钢结构部分工作内容的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建筑幕墙工作内容的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5)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可为初步设计单位)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注:非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上所有资质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第(1)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联合体资质相加应满足以上所有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是牵头单位完成的业绩。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近3年(即2016年-2018年)每年净利润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报表累计净利润无亏损。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各自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注: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5)采购负责人:具有设备采购经验。(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注:应提供采购负责人简历表予以证明。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除(1)-(4)要求人员以外,至少应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各一名,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此条所有人员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7)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最近三个月是指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出的上一个月。
3.6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要求:联合体不超过 5 家单位组成,每家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8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8.1 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8.2 投标人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8.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后的。
以上(1)—(4)条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9 投标人应承诺设计人在各阶段设计成果提交后,必须通过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图机构的审核,得到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施工方必须以经过发包人确认后的审图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前,承包人需与发包人确认采购材料设备、品牌、技术标准、样品等关键要素,经得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若违反该条原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所提交的设计成果、施工内容或采购材料重新按照发包人指令执行,不予补偿费用也不予延长工期。未提供承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购买),请于北京时间2019-12-27至2020-01-02 11:59: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办理U-Key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 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19-XN212-GC136+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 购买标书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胥先生 的电子邮箱(xuxiaoxun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4.5 招标文件附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由于部分电子版招标文件附件较大,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前往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8室拷取,以确保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完整性,未前往拷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19-XN212-GC136+潜在投标人名称)。
3)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进行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1-17 09:0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小关庙街6号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10万元人民币/标段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本招标公告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http://www.cnpcbidding.com/ )上公布,同步推送至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7. 开标7.1 开标时间: 2020-01-17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7.2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小关庙街6号二楼第一开标室。
8.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8室
联 系 人:胥先生
电 话:028-86014753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电话:
王先生 028-86018054 陈女士 028-86018025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