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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江、洋潭、三湘分流房屋修缮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12-27
吟江、洋潭、三湘分流房屋修缮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2019-12-27 20:24:10.0 吟江、洋潭、三湘分流房屋修缮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湖南省韶山灌区南干渠管理处吟江管理用房修缮项目、洋潭引水枢纽管理处管理用房修缮项目、韶山银河旅游区游客餐饮服务中心修缮项目(分工程土建和厨房设备二部分)已通过政府采购产生了施工方(供应商),需通过比选选择一家监理单位。比选人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吟江、洋潭、三湘分流房屋修缮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韶山灌区吟江、洋潭、三湘分流。

2.3 建筑规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食堂修缮,室外道路、挡土墙、围墙、绿化、电气线路、厨房设备等进行改造等。三处地方房屋最高二层。总投资约574万。

2.4 比选控制价:14.35万元。

2.5 比选范围和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分为三个标段,①韶山灌区南干渠管理处吟江管理用房修缮;②韶山银河旅游区洋潭枢纽工程观光园管理用房修缮;③韶山灌区韶山银河旅游区游客餐饮服务中心修缮工程部分和韶山灌区韶山银河旅游区游客餐饮服务中心修缮厨房设备。

监理服务范围:建安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等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实施监理。

2.7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湘潭地区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 本项目必须配备一个总监理工程和三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果总监没在湘潭地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则可兼任本项目一个地方的专业工程师。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5 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1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网站获取比选文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地址:湖南省湘乡市东郊乡三湘分流),投标文件需密封。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6.4投标文件封面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6.5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电话:0731-56200022。

9、联系方式

地址:湘乡市东郊乡三湘村三湘分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1-56200118


监理比选文件.doc

信息来源:http://202.61.88.152:9003/SCHTGL/request.htm;jsessionid=pwFqJkttCFgTfwOfMspLm7A-5dqjtJwwwKgGW7hKVP5OMMdwhJOU!-111994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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