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1-2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就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食堂灶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201527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食堂灶台设备采购 | 项 | 1 | 17.97 | 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食堂灶台设备采购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含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和《燃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具有厨房设备生产、供货、调试、安装、维修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招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5-11-25至2015-12-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金东大厦5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5 09:00
七.投标地址: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2号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5-12-15 09:00
九.开标地址: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2号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嘉兴支行桐乡支行
银行账号:57390027881028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和《燃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所有资料须带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要求各报名人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后果自负)。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3819375910
传真:0573-88029967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金东大厦5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屠利芬
联系电话:13819375910
传真:0573-88029967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金东大厦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桐乡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13819375910
传真:0573-88029967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