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安徽理工学校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徽理工学校的委托,现对安徽理工学校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TJ2019- AHLGST01
2、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学校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人:安徽理工学校
4、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在校学生约500人;学校食堂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各功能用房齐全,配套设施(厨房设备、餐厅设备)满足基本需要(具体请现场勘查)。
(2)、服务内容:食堂经营权(含校园小卖部以及对食堂二楼实行装修投资经营各种风味小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委托经营期限:本标段采取3+1模式,先签三年,自2020年2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月31日。三年经营期满后,经招标人综合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
5、投标人须具有学校餐饮项目3年或社会餐饮5年及以上经历,且具有良好信誉。
6、开标时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2日(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
(4)经营学校食堂三年以上或社会餐饮五年以上经历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12月27 日-2020年1月2日(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至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递交报名资料、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安徽理工学校北校区三楼会议室(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106号)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元月 19 日上午9点30分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理工学校网站(http://www.ahlgxx.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理工学校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106号(安徽理工学校北校区)。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0556-557503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原黄梅戏校内
联系人:王宝宜
电话:0556-5518141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投标须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否则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安徽理工学校网站(http://www.aqyz.net/)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2020年元月19日 9时30分
4、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现场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5、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认真对本项目实施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服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元,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如下指定账户:
名称: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499010100101525154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到账时间)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汇至指定账户,否则将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