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1-02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要求鄂城财采计备【2019】000771号,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的委托,拟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HBDY-EZ-2020-001
二、项目名称: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8.88万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六、响应人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商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燃气器具备案证(且经销、生产、售后为同一单位);《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不锈钢厨具)》、《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燃气灶具)》、《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商用蒸柜)》及CQC安全试验报告(不锈钢厨具)、CQC安全试验报告(燃气灶具)、CQC安全试验报告(商用蒸柜)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中餐燃气炒菜灶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炊用燃气大锅灶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燃气蒸箱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餐饮油烟处理二级及以上)》;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情况: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2016年12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处罚期内或禁止投标的;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信息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响应人请于2020年 1月3 日至2020年 1 月 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00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响应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北路中源国际2005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于2020年1月 13日 9 :30时前递交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北路中源国际2005室)
2、参加开标会的响应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711-3752518
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润
联系电话:15527522205
联系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中源国际2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