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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科教创新园二期工程总承包 {浦口分中心}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1-07
编号: APK20000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银行科教创新园二期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浦行审备[2019]149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40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现对南京银行科教创新园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峡大道88号
建设规模:拟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1.7万平方米的研发办公楼、专家工作室、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地下室水、电、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 114000万元。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临水临电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试桩设计、桩基设计、附建式人防设计、地源热泵设计、室内装修设计、软装设计、幕墙设计、亮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厨房设计、装配式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交通规划及导视设计、三网合一设计、设计及施工工程中的BIM集成管理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水电气及三网,承包人须做好配合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桩基工程(包括试桩)、土石方工程、泥浆及余土弃置、基坑支护工程、附建式人防工程、场地平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变配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幕墙工程、楼宇亮化工程、标识标牌、道路划线、供电接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源热泵、电梯、厨房设备、高压细水雾、速通门、UPS、有线电视、装饰灯具、地暖、柴油发电机组、磁化水设备、汽车充电桩、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立体机械车位)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性能检测、环境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4合同估算价:约90000万元
2.5工期:总工期要求:910日历天。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8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②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9年06月至2019年1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3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登记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果申请人拟组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进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
4.3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13851655465。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45整。
5.2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B0503房间)。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申请人(联合体的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向接收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原件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办法
6.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②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9年06月至2019年1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以下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以下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建筑内容,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建筑内容,厂房除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建筑内容,厂房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的姓名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的,则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备案单或原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书面盖章证明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6.6其他要求:
?6.6.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6.6.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6.3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投标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浦口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并承诺如下:1、我公司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以及其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情形;2、我公司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被有关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中国”及其相关联的各省、市、县信用平台)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情形;3、我公司不存在递交无竞争力(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无业绩(如有)或者业绩规模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等)的投标文件的情形;4、我公司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中标后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民工实名制,以及南京市关于民工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条件。我公司在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自愿退出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6.6.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6.7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3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6.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 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7)多媒体设计文件:清晰完整地传达出设计理念,对总图布局、平面功能、立面风格、交通分析、节能绿建等有准确合适的语音及图文表达。(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实体模型:按比例表达出建筑形体、高程变化、空间关系、环境及造型特点,能够提供各单体建筑与周边道路及空间环境相对应的尺度感。(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建筑与周围环境及项目定位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符合项目特点的建筑风格。(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能准确及完整表达出符合项目定位要求的建筑及空间特色。(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总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3分)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8、设计深度(2分)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数值范围为: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现场环境控制(2分)
?施工环境影响、环境控制重点、难点和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建筑规划总图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得0.8分;同时具备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且与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满分1.0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且与建筑专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满分0.3分)
?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0.2分;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3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1分;同时具备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3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0.1分;同时具备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3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1分;同时具备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3分)
?7)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1分;同时具备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5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3分)
?8)造价专业负责人(土建专业2名):须具有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同时具备高级专业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05分;此项须满足人数要求,少一人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1分)。
?9)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1分)
??注:以上人员须出具投标人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9年06月至2019年1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不得分。
?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类似工程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加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加0.7分。
??类似工程是指: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建筑内容,厂房除外)业绩。
(1)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联合体承接的业绩,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①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②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③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备注:
??(1)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的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无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设计文件得分计入二阶段总分),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抽取确定排名。
??(7)所有原件单独封装在一个档案内,并将原件资料清单放在封袋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月7日17时3分到 2020年1月14日17时3分为止
8.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5、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峡大道88号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13851655465

(资格预审文件)南京银行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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