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1-23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一、 招标人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蒋里平,电话:(020) 83155939,传真:(020)83155559
项目(业务)联系人:范雨、陈钢,联系电话:(020)83155897、8315587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呈环形线路。线路经由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线路全长约44.2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31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9座,平均站间距1.43km,设计时速为80km/h,采用8节A型车编组。设置车辆段一座,位于黄埔涌的南侧,利用原赤沙车辆段及其西侧地块进行扩建,主变电站3座分别为赤沙滘主变、天河公园主变、彩虹桥主变。
中标单位需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研究范围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沿线两侧各1.5公里的范围,研究面积约130平方公里;考虑到施工影响带来的蔓延效应,项目的影响范围为全广州市域。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批复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
五、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六、招标控制价:190万元
七、标段划分和招标内容:
(一)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四)投标人已按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未在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内(名单见附件3)。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十二、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三、公告发布和投标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15年 11 月 24 日至2015年 11月 29 日
投标报名时间(含本日):2015年11 月30 日至2015年 12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5年 11 月30 日至2015年 12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200元人民币/套。
注:该项目参与报名的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时方能出售招标文件。
十五、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12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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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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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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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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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专题研究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3:
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 |
广东鑫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8 |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9 |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千驷驭电气有限公司 |
11 |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2 |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