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敬老院房屋及设备修缮工程的采购公告 2020-01-14 19:51:05.0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高新区敬老院房屋及设备修缮工程的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0-01-15 至 2020-01-17 | 撰写单位: |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 撰写人: | 本溪市 | 高新区敬老院房屋及设备修缮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委托,对 高新区敬老院房屋及设备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LNXZ19-JT05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高新区敬老院房屋及设备修缮工程 | 小微企业/残疾人/ 监狱 | 否 | 敬老院房屋及设备更新改造、提升敬老院服务能力 (敬老院综合楼部分:屋面、雨蓬板防水维修;室内给水、排水管路更换;室内墙、天棚刮大白喷乳胶漆;外墙刷外墙涂料,更换厨房设备、器 更换供暖锅炉等。 敬老院平房部分:屋面、雨蓬板防水维修;外墙刷外墙涂料。 敬老院庭院部分:院内安装路灯、监控探头;。) | 1批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2207.33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297899.23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起至 2020 年 01 月 17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每日 上午 8:30-11:30,下午13 :00-16: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的 复印 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谈判会议 时间: 2020 年 1 月 20 日 09 : 00 (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 地 点 :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 2 0 年 1 月 1 5 日至20 2 0 年 1 月 1 7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 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3号楼 项目联系人:郑启成 联系电话:13842416165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项目联系人: 王达菲、樊帆 联系电话: 18909836263、13700147307 传真: 邮箱地址: liaoningxuanze@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706003609248183701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2020年1月14日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