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1-13 |
根据宜采计备【2019】XM4556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高新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购置食堂厨房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SZQL-YCCG[2019]-0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购置食堂厨房设备
三、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采购内容:高新分局东山派出所购置食堂厨房设备一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地点: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东山派出所。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5、本项目预算金额:11.0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5、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询价供应商请于 2020 年1月13日至2020 年1月16日17时00分之前在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1层1103室(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每套询价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注: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
七、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09:30前,递交地点:宜昌市公安局13楼会议室。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本询价会将于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安局13楼会议室进行,请各供应商按时参与本项目询价会。如是法人代表参会的,须单独携带法人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密封的响应文件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各项原件资料(如有)等(委托代理人则需是本项目的负责人且单独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密封的响应文件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各项原件资料(如有)等),否则其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收。
九、本询价公告在《____》媒体发布。
十、公告期限: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3997738808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双
联系电话:1347783707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1层1103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