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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GP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3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0-B103)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HGP-2020-B10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76.646424 尚之膳餐饮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世纪都会分公司 劝业场街南京路183号世纪都会商场负一层B134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0 76.646424 76.646424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淑敏,孙志红、李博龙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秦工 2.联系电话:022-8659969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022-2412778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599692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1497.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SHGP-2020-B103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docx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0-B103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一、商务要求 5 二、技术要求 6 三、磋商程序 6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9 五、项目需求书 12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24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6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0-B103 二、项目内容 食堂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7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王工 (二)联系电话:022-86599692-61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1277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86599692 传真:022-86599502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gczxyxgs@sina.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服务费用等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 (二)时间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四)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合同执行期间,每月10号前为上月餐饮服务费结算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4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公对公账户汇款等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2: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汇款信息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账 号:1205 0110 1076 0000 0124 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4.磋商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合同正本送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注: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人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应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始终保持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投标人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人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无实质性变动,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无现场二次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项目需求书 一、伙食标准及供餐方式 1、用餐时间及用餐人数: 早餐:7:30-8:30,午餐11:40-13:00;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用餐人数不少于90人,餐费不超过20元/人。 2、餐标细则: 早餐:主食不少于3种;菜品不少于四种;鸡蛋必备;稀食不少于3种(包括但不限于豆浆、牛奶、粥等)。 午餐:主食要有米饭、面食两种;稀食不少于2种;菜品不少于6种。其中,主荤1个,次荤2个,素菜3个。 二、人员要求 本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总共需要配备5名工作人员,包括厨师1名、采买1名、面点师2名、勤杂工1名。具体分工如下: 技术需求 一、餐厅管理标准 (一)饮食标准 1.厨师要会同有关人员确定菜品的工艺,包括价格、用料标准、口味、颜色、装盘、容器等。 2.菜品一月调整一次,菜品更换率在30%以上。 3.食堂主管、厨师及有关人员每周至少一次检查食材质量和来源,保证饭菜的质量。 4.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操作。 5.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程进行操作。 (二)安全标准 1.厨房内要配备防火和灭火器材与设备。 2.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的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3.炒菜时,厨师禁止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事物或与人聊天。 4.油锅起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气桶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食堂内。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要好,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8.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例如,在使用燃气灶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9.用电烹煮食物时,需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10.厨房在炸、煎、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11.使用燃气灶、煤气管线时,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不可采用。 12.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燃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认已关闭。 13.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4.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验灭火器及消防水栓,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 (三)卫生标准 1.食品卫生实行“五个四”管理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和过期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 (2)成品(食品)有效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和开水、消毒柜)。 (4)环境卫生“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区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被,勤洗工服、抹布。 2.餐饮部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清洁无杂物,桌椅摆放洁净,门窗玻璃经常擦洗,四壁无尘,洁净舒适。 (2)餐厅周围的垃圾污水经常清除,残肴骨渣及时清理,餐厅内不得摆放杂物、空酒瓶、私人用品、扫帚、拖把和簸箕等清洁用具。 (3)餐厅、通道、工作区域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 3.餐饮部个人卫生检查标准 (1)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工作前后要洗手、定期进行体检。 (2)厨房人员上岗要着工作服,戴卫生帽。 (3)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喷过多香水,不涂指甲油。 4.厨房操作卫生检查标准 (1)每天清洗,用开水浸烫使用过的抹布、垫布,以减少、杀灭细菌,托盘等工具要保持清洁。 (2)工作时,不许对着食品咳嗽、讲话、打喷嚏,不许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许在客人面前挖耳、剔牙、抓头皮、打呵欠、抠鼻子。 (3)端食物或入口用品的用具时要使用托盘。 (4)坚决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5)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患病者,应将其所用餐具单独存放、重点消毒。 (6)勿用手抓碗口或汤羹的入口处。 5.餐具卫生检查标准 (1)总体要求就是无油污、无水渍、无细菌。 (2)坚持“刮、洗、过、消毒”四环节。 刮——餐具洗涤前先刮去盘、碗中的剩菜、剩汤,进行大、小餐具分类,并分别清洗。 洗——较油腻的盘碗需用热水清洗,放碱或洗洁精去油腻。 过——洗涤后用清水冲洗。 消毒——凡盛装直接入口食物、饮料的杯盘碗碟及所用小件餐具实行高温消毒。 6.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蟑螂、老鼠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他滋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各种传染病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不得使用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 7.食品储存卫生管理规定 (1)控制食品的腐烂变质,消灭或控制微生物的繁衍,抑制组织酶的活动,防止安全物质的破坏,保持食品中的营养素,延长食品可供使用的期限,满足食堂供应的需求。 (2)厨房内储存的食物卫生要求主要是做到防霉、防鼠、防虫、控制温湿度及定期进行食品库房的清洗和消毒,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 (3)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方式要考虑有足够的空间,不可过分密集,一般与地板和墙壁保持20厘米的距离。 (4)各类食品应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存在的问题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异味食品与易吸收异味的食品不能混淆堆放。 (5)对入库的食品应做好验收,变质食品不可以入库,要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6)食品仓库要保持高度的清洁状态,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健全的清洁卫生制度。 (7)冷藏库要经常保持冷凝管上不结霜。易碎物品要严格防碰破,如灯泡要用铁丝网罩盖。 (8)对库存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加快周转、尽量缩短储存期。 (四)餐厅服务标准 1.餐厅环境标准: (1)布置简洁明快、环境清洁舒适。 (2)空调室冬季18℃-24℃,夏季22℃-24℃。 (3)室内噪声不高于50分贝。 2.厨房设施设备和环境标准: (1)水台、冰箱、炉灶、蒸汽炉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防蝇、排烟通风设施完好。 (3)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4)各种食品加工器械完好有效。 (5)连接餐厅的通道,有隔音、隔气装置,干净整洁。 3.服务质量标准: (1)食堂设服务岗,并保证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人员要做到仪容端正,仪表整洁,符合员工手册要求。 (3)开工作业务班前会,做好上岗前检查,明确分工。 (4)早中及各式就餐规范布置,餐桌椅横竖对齐。 (5)严格执行使用托盘服务,保持托盘无油腻。 (6)食堂内设意见征求表,并对填写过的及时收回。 (7)保持食堂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的整洁、无浮沉、无污渍。 (8)保持清洁卫生,门窗光亮,地板、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无蜘蛛网。 二、服务标准 (一)能源管理: 根据能源使用状况,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管理工作。 1、建立能源管理制度。 2、根据运行情况制定节能措施。 3、制订年度节能措施,加强组织,精心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4、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调整,争取将运行中的水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5、对电能消耗进行管理,每月对用电量进行分析,杜绝浪费现象。在保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电量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6、对月度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精心分析,发现能源消耗不合理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整,并组织进行整改。不断总结经验,使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食堂管理: 1、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通过专业渠道招聘和培训,接受过专业的素质、技能培训,具有厨师等级证书。 2、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病史和流行病史,上岗前提供由县级(含)以上级别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3、采购物品要选择正规供应商。食品在源头上质优、新鲜、干净。 4、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及工艺去操作。 5、食品在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且密封保存,直至开餐。 6、每天要对食堂进行消毒处理,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8、其他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执行。 三、监管范围及标准 (一)操作流程监控 1.购入的原材料按类别分区存放,冷冻、冷藏货物验收后及时存放冷库,粮、油、蛋、辅料入库,青菜类上架,严谨乱堆乱放; 2.冷荤类解冻浸泡、清洗池、杀生池与青菜清洗、浸泡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严防混用; 3.初加工环节符合择净、清洗、浸泡、切配流程规范; 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成品采取密闭保温措施。 (二)销售环节监控 1.每餐闭餐后封闭餐口,清理售饭现场; 2.开餐前开启紫外线灯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未经消毒的售饭工具不得使用; 4.服务人员进入售饭间,必须洗手,二次更衣,带好发帽、口罩,头发不外露。 (三)卫生质量监控 1.加工间:检查频次,每天1—2次,顺序:原材料存放(冷库、主食库、调蔬菜库) 初加工区 烹制区 主食加工区 主食热成型区,符合卫生要求; 2.售饭间:预进间、二次更衣、紫外线消毒、售饭工具消毒、服务员个人卫生、着装达标; 3.餐具回收区:残食台密闭并摆放整齐,残食桶不外溢,每餐及时清理,餐具回收箱整洁,盘碗筷无随意丢弃,饭后遗留在餐桌上的餐具及时清理回收; 4.餐具洗涤消毒区:洗碗机水温度达标(86°以上),烘干温度≥120°,洗碗机转速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餐具经过烘干区时间不少于40秒; 5.餐具保洁:经过洗涤消毒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存储备用,运输餐具的车辆每餐用消毒药液擦洗,防治餐具污染; (四)就餐场所监控 1.开餐前一个小时内所有餐桌椅擦洗干净,就餐中不得清扫地面; 2.餐厅地面无积水、污渍,就餐中临时造成的地面污染及时清扫擦洗; 3.根据餐厅光线强度,适时开启照明; 4.根据餐厅温度适时开启空调; 5.督促餐厅适时更换防蝇和防风门帘,定期擦洗,保持干净; (五)设备使用监控 1.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2.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采取养护措施; 3.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 4.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0.5厘米,发现制冷效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 四、甲方对餐厅服务监督管理 1.对菜品品质的监督:包括菜品搭配、营养标准、菜品轮换等进行监督。 2.对食堂卫生的监督:包括餐厅卫生、厨房卫生、卫生流程等进行监督。 3.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标准: 餐饮人员管理:承包方应确保为餐厅提供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即厨师证书及健康证明,人员的流动应征得甲方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证履行合同内容,同时做好指导与协调工作。 2、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并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食品卫生及管理方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就不合理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3、员工刷卡用餐,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数,如遇加班、放假等非正常因素提前告知乙方。 4、乙方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等各项安全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乙方需在第二个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原料采购明细及相关费用清单,甲方核对无误留存。 6、甲方提供厨房、厨具、厨房设备等用具,乙方负责日常使用及维护,食堂用水、用电,天然气费用由甲方承担。 7、固定资产所有权属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甲方规定期限予以报废。各种报废的固定资产、耐用品及其他由甲方购置的物资,全部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须定期对餐厅现有各种资产进行数量、使用年限等项目进行清点。遗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8、食堂所有厨具及厨房设备,如自然磨损及消耗甲方负责维修及添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足额安排厨房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支付。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厨房、餐厅,遵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标准向甲方和甲方指点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逢遇重大的活动,乙方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餐饮服务。乙方食品供应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食品供应连续两次达不到材料量化标准的,甲方可依制约责任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核实确定的,乙方需赔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1)出售变质、有毒食品、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导致员工食品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样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相关原因。 4、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由乙方自理。 5、乙方食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6、乙方须负责所承包厨房、餐厅内所有区域的清洁工作,并达到甲方之清洁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内使用的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就餐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提前开餐或提前收餐(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逢特殊情况甲方指定乙方延迟供餐或加餐的,乙方应予以配合。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和停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 9、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款项。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6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8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项目的合同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专区”中)。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磋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要求》中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15.2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单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磋商。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5.3 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磋商,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进行磋商;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磋商,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4 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5.5 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U盘一份。 16. 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6.3 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6.4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保证金。 19.2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电汇方式提交。 19.3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磋商将被拒绝。 19.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9.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21.4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21.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21.6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别装订、密封,并将每个阶段的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U盘一起封装,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 22.2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2.4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5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7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3.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4.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 25.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E 磋商程序及磋商方法 26. 响应文件的开启 26.1 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仪式,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6.2 磋商仪式上,磋商采购单位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26.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6.4 磋商采购单位按规定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7. 磋商小组 27.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7.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磋商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7.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 27.4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 27.5 磋商小组的磋商程序: 27.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磋商采购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5.2 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5.3 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 27.5.4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7.5.5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记录和磋商结果编写报告。 28 磋商过程 28.1 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 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8.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8.4 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磋商成为响应性的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的; (4)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围标或陪标的; (9)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1)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2)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磋商的或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3)其他法定磋商无效的情形。 28.5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磋商采购单位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磋商将被拒绝。 28.6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9.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29.1 磋商原则 (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磋商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磋商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磋商价格、售后服务、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29.2 磋商方法 采用下列磋商方法: (1)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要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最终报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3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磋商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0.2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30.3 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F 授予合同 31.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1.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1.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2.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 履约保证金 34.1 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4.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合同分包 35.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5.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6.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专业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货物要求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项目内容:******项目 合同总价款:?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六、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留存 壹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时间: 年 月 日 二、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名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资质文件 2.技术文件 3.商务文件 4.其他补充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公司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 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磋商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6.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7.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 服务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中的相关资格性文件逐页陈列)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附件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 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如我公司中标,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磋商属于非联合体磋商,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第二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名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1 报价书 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 份。 1. 报价一览表 2. 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交付项目总价分别为: 第 包: 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RMB: 元。 ……………………………………………… 2. 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注:“所投包总价”应为“报价分项一览表”中“总价”之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注: 1. 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该表格仅供成交供应商在履约合同后使用) 验收报告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分 第二部分 客观分(16分) 分值 1 投标人相关业绩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 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B.甲方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和B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6分 2 拟配备人员评价 拟配备服务人员5名(包括:厨师1名,采买1名,面点师2名,勤杂工1名)所有服务人员均具有有效健康证,提供齐全4分,未提供或不齐全得0分。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配备厨师1名,须具备有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即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提供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面点师2名,须具备有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即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提供一名得2分,最多得4分。 4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74分) 分值 1 人员、岗位配置评价 人员配备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晰、完整:10分; 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及岗位职责较清晰:7分; 人员配备不尽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不清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3分; 人员配备混乱,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未提供未响应: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简历和人数,否则本项不得分。 10分 2 管理方案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10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7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 10分 3 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5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差:3分 无相关管理制度:0分 8分 4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的:8分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较完整、较详细的:5分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不完整、不详细的:3分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无实施方案的:0分 8分 5 餐饮搭配方案 食堂饭菜搭配合理,食谱丰富,营养健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分 食堂饭菜搭配较合理,食谱较丰富,营养较健康,较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分 食堂饭菜搭配基本合理,食谱简单,营养一般,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分 食堂饭菜搭配不合理,食谱单一,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0分 10分 6 卫生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 培训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针对性、系统性强:8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针对性、系统性较强:5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针对性、系统性:2分; 方案混乱或未提供相应:0分。 8分 7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消毒和存放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干净、消毒及时、存放整齐,有十分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7分;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较干净、消毒较及时、存放较整齐,有比较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5分;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不干净、消毒不及时、存放不整齐,没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3分; 无实施方案的:0分; 7分 8 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方案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 方案混乱、无操作可行性或未提供相应:0分。 8分 9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1分; 没有涉及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的:0分。 5分 第四部分 减分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6.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岗位 工作内容 人员数量(人) 说明 厨师 日常厨房炒菜料理 1 正常班 采买 负责日常采买 1 正常班 面点师 负责制作面点、西点(需具有面点中级资格证书),设置1名值班 2 正常班 勤杂工 负责后勤卫生 1 正常班 合计 5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含)以下 一次性收取3000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审价=总磋商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审价=总磋商报价×(1-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项号 服务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中小企业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监狱企业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服务期内 投标人服务承诺 2 培训方案 3 其他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数量 总价 备注 1 2 3 …… 所投包总价: 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数量 单位 总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SHGP-2020-XXXX)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大写): 元整 供应商: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用 户 意 见 1、产品质量情况: 好□ 一般□ 差□ ; 2、合同履约情况: 好□ 一般□ 差□ ; 3、供应商服务情况: 好□ 一般□ 差□ ; 4、其他意见或情况: 经办人签字: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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