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23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
项目名称: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无具体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篇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gd.bibeinfo.com/
方式:网上报名
注意:本项目招标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投标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gd.bibeinfo.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专区 ——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标书款支付方式只接受支付宝付款,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gd.bibeinfo.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专区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2、选择项目:后,在“投标 -->查看采购公告(投标人)”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并选择此项目。
3、参与确认:选择“登记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登记资料(请根据供应商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4、购买招标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购标、响应文件 -->报名招标文件”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招标文件。
5、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叶小姐、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9-22321632、22320312。
售价:1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13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的要求: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2)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3)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麦洲岛
联 系 人: 邵先生
联系方式:0769-81209120-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13层1309室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方式:0769-22321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69-22320312
附件1: 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 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售卖稿.docx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编制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项 目 编 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
采 购 人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0年06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 6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
二、投标人须知 - 7 -
(一)总则 - 7 -
(二)招标文件 - 9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3 -
(五)开标和评标 - 13 -
(六)中标和合同 - 14 -
(七)质疑和投诉 - 16 -
第三篇 采购需求书 - 18 -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 27 -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5 -
第一节 资格证明文件 - 36 -
一、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36 -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 37 -
第二节 商务文件 - 38 -
一、 投标报价总表 - 38 -
二、 分类报价明细表 - 39 -
三、 政策适用性说明(可选) - 40 -
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 41 -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 42 -
六、 投标函 - 43 -
七、 投标承诺书 - 44 -
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5 -
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6 -
十、 投标人基本情况 - 47 -
十一、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 48 -
十二、 合同条款偏离表 - 49 -
十三、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 50 -
十四、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51 -
十五、 其他资料 - 52 -
第三节 技术文件 - 53 -
一、 技术规格偏离表 - 53 -
二、 投标方案 - 54 -
三、 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 55 -
四、 其他资料 - 56 -
第四节 唱标信封(单独封装) - 57 -
第六篇 评标工作大纲 - 62 -
一、评标原则和方法 - 62 -
二、评标程序 - 62 -
三、评分标准和细则 - 65 -
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
项目名称: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无具体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篇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gd.bibeinfo.com/
方式:网上报名
注意:本项目招标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投标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gd.bibeinfo.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专区 ——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标书款支付方式只接受支付宝付款,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gd.bibeinfo.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专区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2、选择项目:后,在“投标 -->查看采购公告(投标人)”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并选择此项目。
3、参与确认:选择“登记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登记资料(请根据供应商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4、购买招标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购标、响应文件-->报名招标文件”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招标文件。
5、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叶小姐、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9-22321632、22320312。
售价:1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13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的要求: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2)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3)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麦洲岛
联 系 人: 邵先生
联系方式:0769-81209120-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13层1309室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方式:0769-22321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69-22320312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3 适用法规:本次采购适用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联合体投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1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 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指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法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 踏勘现场
8.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实施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9 投标纪律
9.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 回避制度
10.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0.2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0.3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将要求其回避。
10.4 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10.5 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采购需求书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篇 评标工作大纲
1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更变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2.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3 负偏离
13.1 本条所称负偏离为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条款要求。
13.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13.3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将导致严重扣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4.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编制
15.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胶装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对未经胶装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5.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格式见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组,只需编制一套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16.3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4 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报价总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
16.5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 投标报价
1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7.2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总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7.3 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不得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对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17.4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7.5 投标人如有价格优惠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报价总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
17.6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8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8.1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4.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19 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0 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人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交纳现金方式,保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转账无效)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②如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须对应所投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②《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0.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0.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0.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0.6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须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20.7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2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可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2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22.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的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22.3 投标人除可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
22.4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投标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日期等”。
22.5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投标人加盖公章。
22.6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双面印制(图纸除外)。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3.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
(2) 项目编号: ;
(3) 投标人名称: ;
(4) 投标人地址: ;
(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23.3 如果因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提前拆封或错放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4.2 若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
2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
26.1 开标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地点。
26.2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6.3 开标时,将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4 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进行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5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6.6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6.7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8 评标
28.1 详见第六篇评标工作大纲。
(六)中标和合同
29 中标
29.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9.5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1 废标
3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均超过了最高限额;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 中标无效
32.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3 合同签订和履行
3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3.5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3.6 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3.7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34.3 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4.4 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中标人的汇入帐户。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5.2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领取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35.3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6 发票
36.1 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采购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
37 信用担保融资
37.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将信用担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专业担保机构或商业银行为投标人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
37.2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中标人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到相应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融资,由商业银行提供建立快捷方便的融资审批绿色通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等服务,方便企业进行贷款。
(七)质疑和投诉
38 质疑和投诉
38.1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8.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8.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8.5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6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7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书
第一章 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二、项目一览表:
三、委托事项:
采购人委托中标单位为采购单位提供食材配送、加工及服务人员。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麦洲岛,医院现有职工350人,住院患者750人。食堂建筑面积约1248 ㎡,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588㎡,就餐使用面积约660㎡。患者就餐人数约650人;职工就餐人数约早餐80人,午餐100人,晚餐20人。厨房作业间布置分加工、烹调、面点、熟食间、洗碗间、备餐间,燃料清洁,有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照明采光好。 第二章 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要求
一、外包服务人员要求及具体职责:
(一)岗位要求:
本项目共设有5个主要岗位,分别是管理岗位、厨师岗位、面点师岗位、服务员岗位、粗加工岗位。主要岗位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需每天配备不少于15名外包服务人员;如有接待或其它就餐活动时,中标人应调配安排增加人员进行服务,具体增加人员数量上限应达到接待30桌的服务标准,服务人员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具体需求如下(以下岗位需求人数为预算数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或形式变化,采购人有权随时调整岗位人数): (二)外包服务人员相关要求:
1、所有外包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体检和办理健康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符合国家用工规定(年龄、计划生育情况等)。
3、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职责:
1、管理人员:负责对膳食加工服务按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同时与采购方管理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采购人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如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清洗消毒流程等),并按制度流程标准严格监督执行。
(2)每天和采购方代表一起参与食材的验收,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要坚决退回并上报采购方代表,不得营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监督并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执行情况,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质量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监督、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杜绝浪费现象,爱惜食堂设备、设施及餐厨用具,非正常损坏,需照价赔偿。饭堂营业时间结束后,检查门、窗、水、电、气、油等是否关闭,做好节能和安全工作。
(5)检查厨房设备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抓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水电气供应的关键部位有规范的警示标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严格执行消防规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7)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善于发现问题,能处理一般投诉,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不断积累经验。
(8)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职工和患者的满意度调查,征求就餐人员意见,开展膳食服务追踪与评价,并持续改进。
2、厨师:
(1)负责早、中、晚菜点烹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烹饪不同菜式,兼顾五湖四海各种口味。
(2)不仅要满足职工和患者快餐的要求,同时也能满足20-30人围餐的要求,如遇接待或其它就餐活动时,应具备接待30桌标准的服务能力。
(3)根据季节行情实际,研究制定每周菜谱,控制成本。严格按照菜式规定,烹制各种菜肴,保证菜谱3天内不重样,并提前一周公布菜谱。
(4)注意营养合理搭配,早餐:蛋白质、粗粮合理搭配;午餐和晚餐做到荤素合理搭配。保证各种元素的供给,若住院病人因饮食原因出现集体(10人以上)低钾、低钙现象,将酌情给予扣罚服务费,并责令限期整改。
(5)保持地方菜特色和风味,能满足就餐者多样化的口味需求,提高职工和患者满意度。
3、面点师:
(1)负责早、中、晚面食及点心制作。
(2)负责加工前后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及卫生保洁工作。
(3)严格按照规格制作面食,馅料的数量、质量达到应有的要求。
(4)结合饭堂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食品数量的计划,杜绝浪费。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服务员:
(1)严格遵守本局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餐厅的接待等服务工作。
(2)礼貌热情,保证餐厅清洁卫生。
(3)定期盘点厨具、玻璃器皿和使用设备,报告损坏和短缺情况,并向上级申购。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粗加工: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食品禁止加工。
(2)蔬菜须清洗干净,洗后无泥沙杂草残留。
(3)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专池分开清洗,必须时消毒处理。
(4)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分开使用。
(5)注意食品安全卫生,清洗过的食品不落地存放,食品仓库或加工区域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6)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①职工和患者的餐具要分池清洗,分柜消毒存放;②按照餐具清洗流程,合理使用洗洁精,减少化学化工类物资残留。
(7)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为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膳食服务劳务外包项目,由中标人负责膳食加工服务相关的所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发放、劳动纠纷、用工风险等一切人力资源服务,采购人负责监督。
2、整体项目完成要求:采购人会对工作量、服务质量做出要求,中标人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人员配备标准、岗位人数由中标人自行按照工作质量和服务要求进行安排,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月定额支付给中标人。
3、中标人对膳食服务劳务外包服务人员(以下称"外包服务人员")必须按《劳动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相关合法用工手续。对所录用外包服务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外包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
4、采购人参与并决定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对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中标人外包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6、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中标人要为本项目配置1名专管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实施和综合管理,同时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工作。
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中标人违法及违规操作给本单位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产生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食堂资产全部由采购人出资配置并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维护维修,中标人员工有义务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使用和爱护。否则,承担非正常使用的损害赔偿责任。
10、中标人必须接受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安全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卫生监督等)和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若被上级监督部门处罚的,每次额外扣罚2000元服务费。
11、中标人负责承包期间饭堂的卫生、安全、环保、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等法律责任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食堂的卫生状况、安全、消防、配菜、营养搭配、节能降耗及服务水平的监督检查,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否则,每次扣罚服务费500元,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整改不合格或连续两个月满意度低于60%,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中标人要做好食堂与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承包期间的卫生检疫、办理健康证、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
14、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1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作为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的考核依据。
16、在服务期满但新一轮膳食服务劳务外包采购招标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三、服务要求及餐费标准:
(一)供餐要求:
1、服务时间要求:为医院职工和患者全年不间断提供正餐(早餐、午餐、晚餐)的膳食加工服务,提供送餐下病区的服务,保证患者能按时按点吃到热饭热菜;如中标人在指定的开餐期间无故出现误餐或停餐,视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500至2000元不等,特殊情况(如停水、停电、停气)除外。在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时,中标人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保证职工和患者的应急供餐。具体供餐时间如下(采购人有权调整供餐时间):
早餐:(7:00——9:00)
午餐:(11:30——13:00)
晚餐:(16:30——18:00)
2、围餐及接待餐要求:因采购人临时需要安排加班接待,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20-30人围餐供应服务;如遇接待或其它就餐活动时,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调配服务人员,具体增加服务人员数量上限应达到接待30桌的服务标准。
3、餐具管理要求:职工和患者的餐具应从颜色、形状、大小等方面进行区分,避免医患共用;餐具应专池清洗、专柜消毒、分开存放。
(二)食品存放管理要求:
1、所有食品应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开摆放,并定点摆放整齐。
2、按照卫生标准,有明显标识登记。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①生熟隔离;②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③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肉类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化冰之后严禁二次冷冻。 4、大米、干货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5、油盐酱醋等调味品,加盖加罩。
6、食品储存按入库先后、生产日期和类别,按“先进先出”原则摆列整齐。
7、加强管理,防止食品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若出现库存物资过期、被盗等现象,按损耗物资原值的三倍扣罚服务费。
(三)餐费标准(采购人自主定价):
1、职工早餐(标准*元)、午餐(标准*元)、晚餐(标准*元)。
2、患者早餐(标准*元)、午餐(标准*元)、晚餐(标准*元)。
提高住院患者的基本餐标,保障患者每天能吃到一个鸡蛋,一份水果,营养合理搭配。
四、投标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全部:
1、人员成本(包招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等)。
2、营业税费。
3、培训费、体检费、制服费、员工保险费、工伤费等。
4、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
5、中标人的行政管理费和利润。
6、工作服、帽子、口罩、围裙、手袖、防水鞋等工作必须用品。
(二)本项目为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膳食服务劳务整体外包,中标人在后续提供膳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除采购人明确支付的费用以外,无论是否计列,采购人将一律视为总报价已包括该项费用。
五、其他说明:
1、工作交接要求: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尽快做好接管本项目的相关图纸、资料,并对设施、设备逐项进行交接前的登记。
2、本项目的水、电等能源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在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或采购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外包服务人员在服务区域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或不当操作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5、中标人不得私自对本项目所在地的设备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6、中标人对本项目派出外包服务人员的总人数和专管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中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专管人员、服务人员在正式接管项目时能全部到岗,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事先向采购人书面说明理由且经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7、中标人的外包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人员退换,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的48小时内完成违规外包服务人员的调离和接替外包服务人员的到岗。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36个月)内物价水平人员薪金调整等因素,经招标程序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后,服务人员岗位人均月工资不作调整。
2、合同期内中标人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七、验收标准:
按采购需求书中岗位要求的标准验收,采取日常检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费用结算相关说明(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膳食加工劳务外包服务费用根据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评分情况,按月结算。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当月膳食加工服务费,如考核得分为90分的,当月膳食加工服务费为中标价的90%,以此类推。如有批评或投诉,情况属实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双倍扣分。考评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若合同期内月度综合考评累计两次低于60分,视为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余下的服务费不再支付。每月3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人应提前7日将正式发票送达采购人。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有效的完税发票;
③中标通知书;
④服务人员考勤表;
⑤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评分表。
第三章 食材供应要求
一、订货要求:
1、采购人订购的农副产品,在当天下午18:00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下订单,订单内容详细说明订购的品名、种类、等级、数量、规格及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中标人需要按采购人订购的要求送货。
2、如遇市场某一品种短缺或质量太差而确实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时,中标人须在送货前至少2小时告知采购人,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相应品种的调整或商讨其它解决方案。
3、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一次性将当天食材送到指定位置,双方当面清点、验收、交接,并做好登记记录。
二、质量和数量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
2、冻品、干货类为一级以上的优质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海鲜、河鲜类要鲜活(利用率不低于95%)。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
5、副食、调料类由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以次充好、过期的产品(送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4)。
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并提供相关证件、资质。
7、中标人提供的全部食品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人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
(二)数量要求:
1、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
2、双方各持一份送货清单,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
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中标人要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配送假冒、变质、以次充好、过期的农副产品。
2、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出示真实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粮油、干货、副食品、粉、面类等餐料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有效检验合格报告;凡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交食堂存档,符合国家朔源制度规定。
3、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4、如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采购人用餐人员身体不适需就诊或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定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基准价进行下浮,采购人与中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供货价格,计算公式如下:供货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结算金额据实列支。
1、中标人承诺供应价格不得高于东莞市中堂镇同期同类农副产品的市场零售价,采购人不定期抽查,如一个月内发现三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将高出部分在货款中扣除并罚款。
2、中标人供应单价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数据为参考,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清单报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的价格为基准价(基准价不得高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价格);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进行抽样统计,核定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以此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报采购人审核确认;供货价即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菜按通知价格计算。
五、交货及运输:
1、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7:00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一次性送至指定位置,运输车辆内外要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2、如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补货,在送货前2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尽力配合。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应提前通知,并相互配合共同解决。
4、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六、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
1、付款方式:采购人依据货物验收完毕的送货单据及有效的完税发票按月结算费用,在月底前支付上一个月货款。
2、售后服务: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 附件一:
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评分表
合同条款格式
(仅供参考) 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 年 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受甲方委托, 组织对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 为中标单位。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1、项目名称: 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 第二条 合同组成
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
第三条 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1、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饭堂提供食材供应、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服务。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乙方提供的食品、商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为医院员工、患者提供全天膳食(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围餐等)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
(3)乙方提供色香味美、品种多样、价格适宜、营养丰富可口的餐饮服务。并承诺:根据季节行情实际,研究制定每周菜谱,保证菜谱3天内不重样,并提前一周公布菜谱。
(4)由甲方自主制定医院职工伙食费标准,乙方需保障患者每天能吃到一个鸡蛋,一份水果,营养合理搭配。
(5)为甲方工作人员及病人家属提供不同消费层次的套餐。
(6)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价格、食品的质量要求及标准提供膳食。
3、具体采购内容采购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厨师、面点师岗位共4人,月工资 元/人,管理人员、服务员、粗加工岗位共13人,月工资 元/人,以上岗位需求人数为预算数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或形式变化,甲方有权随时调整岗位人数,据实列支结算。
(2)乙方应充分考虑服务期(36个月)内物价水平人员薪金调整等因素,经招标程序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后,服务人员岗位人均月工资不作调整。
2、饭堂食材供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下浮率): %;
(2)乙方供应单价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数据为参考,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清单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价格为基准价(基准价不得高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价格);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乙方到周边肉菜市场进行抽样统计,核定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以此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报甲方审核确认;供货价即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3)中标人承诺基准价不得高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价格,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不得高于周边肉菜市场同期同类品种的市场平均价,采购人不定期抽查,如一个月内发现三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将高出部分在货款中扣除并罚款。
(4)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菜按通知价格计算。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
1、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付款方式:
(1)膳食加工劳务外包服务费用根据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评分情况,按月结算。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当月膳食加工服务费,如考核得分为90分的,当月膳食加工服务费为中标价的90%,以此类推。如有批评或投诉,情况属实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双倍扣分。考评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若合同期内月度综合考评累计两次低于60分,视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余下的服务费不再支付。每月3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应提前7日将正式发票送达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①合同;
②有效的完税发票;
③中标通知书;
④服务人员考勤表;
⑤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评分表。
2、饭堂食材供应付款方式:甲方依据货物验收完毕的送货单据及有效的完税发票按月结算费用,在月底前支付上一个月货款。
3、售后服务:
接到甲方通知后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 3 年,合同生效之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服务地点: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或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工作标准
按照乙方ISO管理体系中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食堂餐饮生产和服务良好规范》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执行。
第八条 交货及运输
1、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7:00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一次性送至指定位置,运输车辆内外要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2、如甲方需要临时增加补货,在送货前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尽力配合。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应提前通知,并相互配合共同解决。
4、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安排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做好订货、收货、验货、结算等工作。
(3)甲方对乙方供货质量、配送时间、服务态度等方面出现误差建立档案记录,乙方人员应予以签名确认。
(4)乙方因供货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市(区)级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权利。
(5)在日常供货过程中,因乙方工作能力等原因而影响甲方饭堂供餐的正常运作,经甲方2次发函仍不整改,甲方有提出终止合同和使用其它备选供货商权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订货内容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达约定地点。
(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供应可口的饭菜并保证质量。乙方要注意伙食的质量,保证甲方用餐人员每餐的食物量。应定期变换食谱,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乙方在管理甲方饭堂期间避免发生食物中毒、污染等事故,如发生食品质量或卫生安全、中毒事故,应独立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和法律责任。
(3)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食材物资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并确保所配送包装商品的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达到该商品标注的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3个月及以上使用期的合格商品。
(4)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食材商品的卫生防疫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均是真实有效,且承担假冒的所有后果。
(5)乙方须对所有食材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负责,防止投毒、污染事件发生,切实把好原材料质量关,确保采购的食材无污染,卫生安全。配合甲方做好食材供应朔源工作,乙方有义务对提供给甲方的食材物资来源信息予以存档、备查、生产厂可朔源。
(6)乙方有责任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食材如发现有异物、变质等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免收费,甚至赔偿。如果情况严重或整改不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对饭堂的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厨房范围的消防设施保养、维护,负责安全使用燃气、燃油炉具,确保所有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定期对灶具、排气设备的油渍进行清洗。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负责饭堂一切餐具、厨具、餐厅内清洁消毒工作,负责维护饭堂范围的环境卫生,应采取措施减少饭堂对环境的污染,使噪音、油烟尾气、污水排放达标,每天及时处理好剩饭剩菜。乙方应定期对饭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蚁、老鼠、蟑螂、苍蝇)等,并进行记录以备甲方检查。
(9)乙方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书,并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向甲方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10)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工衣、戴工帽,炒菜及打菜时应戴口罩。
(11)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条例等。
(12)甲方有权根据员工的反映意见向乙方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必须改进。如发现乙方有商品质量瑕疵、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商品过期等不正常的经营行为或超出价格标准,按乙方违约处理。
(13)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健康体检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5)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饭堂的直接责任人,承担饭堂的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全部责任。
(16)乙方的投标文件是本合同其中一部分,并纳入本合同条款内容,具有相同法律约束效力。
第十条 税和关税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2、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
3、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乙方与其所雇用的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与甲方无关。
5、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3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运作,导致发生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物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品质量导致消费者利益损害的,乙方的违约金由甲方予以没收,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如乙方发生本合同未列入的违约行为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乙方的违约金由甲方予以没收,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合同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本合同合计 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饭堂膳食加工服务考核评分表 考核时间: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二节、商务文件
投标报价总表
分类报价明细表
政策适用性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函
投标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其他资料
第三节、技术文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方案
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其他资料
第四节、唱标信封(单独分装)
投标报价总表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电子文件
第一节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关于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1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居民身份证等。
2.2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3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
第二节 商务文件 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
此表的投标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报价。
投标报价结果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分类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分类报价明细表 注: 1.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投标人应列明按“采购需求书”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明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政策适用性说明(可选)
注: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的具体数据),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1)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1)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函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根据贵方关于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封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唱标信封【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
(2)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3)电子文件【一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的投标;
(二)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总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 日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答疑纪要、澄清补充通知(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我方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七)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纪要、澄清补充通知等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九)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代表姓名: 传 真: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承诺书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我方 (投标人名称) 已完整阅读了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人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为避免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务必提供下列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人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名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代表人,其权限是:办理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的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为避免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务必提供下列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企业类型: 4、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公司简介
(自行描述)
6、公司近三年财务情况
7、公司获得的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合同条款偏离表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如实地说明已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并说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响应情况。若发现虚假填写的,投标无效。
2)如投标人差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说明。
3)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全部响应的,可以在表格下面用文字总括性的说明。
4)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单位已按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 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帐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注:投标保证金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无需填写“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只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6012001-0001W)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承诺收到领取《中标通知书》通知后,在15日内向贵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电汇、银行转账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
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三节 技术文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如实地说明已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内容的响应情况,并说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响应情况。若发现虚假填写的,投标无效。
2)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的内容并对采购人所需的服务要求作全面响应,投标人必须承担完成“采购需求书”所描述内容的义务。
3)如投标人差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说明。
4)如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书”的条款全部响应的,也可以在表格下面用文字总括性的说明。
5)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方案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书编写。 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和资质情况表
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拟派驻本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
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四节 唱标信封(单独封装) 1、投标报价总表【该表内容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该表内容为准】;
2、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电子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光盘介质或U盘装载,其中报价部分(投标报价总表、分类报价明细表)需用Excel电子表格提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法院。
七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力口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 、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 、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评标工作大纲
一、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
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评标纪律
3.1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3.2 评标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符合性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符合性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说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②负偏离标注“★”符号的条款;
③报价缺漏或不唯一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⑤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⑥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人不确认的。
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总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比较与评价
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得分统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1 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5.3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编写评标报告
6.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三、评分标准和细则
(一)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委考核打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总分100分
(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商务评分标准:(总分:40分)
技术评分标准:(总分:50分) 备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技术商务得分为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格评分标准:(总分:10分)
3.1 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部分(价格分值2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
3.2 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部分(价格分值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8
3.3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投标人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 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
(1)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20.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莞市东城支行 账号:680864067495
2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日内有效。
22.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6份合并密封包装; 唱标信封1份单独密封包装。
24.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07月14日 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13层1309室
26.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13层1309室
34.1 履约保证金形式、金额及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服务费定额为¥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序号 采购内容 年度预算 总预算 服务时限
1 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 96万元/年 288万元 3年
2 饭堂食材供应服务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据实列支)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据实列支) 3年 岗位 需求人数 预算月工资(元) 备注
厨师 4 7000.00 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福利、税费等一切费用。
面点师 管理人员 13 4000.00 服务员 粗加工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失分依据
1 对餐厅员工的健康证有效期进行备案(登记)跟踪(注意体检有效年限) 餐厅正式员工没有健康证上岗的扣2分;健康证没有备案或到期没有更新的扣0.5分。 2 按要求对食品留样,做好留样食品的登记 发现食品未留样,每次扣0.3分,留样食品保存不规范、未按要求登记,每次扣0.2分。 3 各种餐具用品(如碗、筷、杯、碟、开酒器)、餐桌、台凳、垃圾桶(包括剩菜剩饭桶)应按规定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无污迹、无异味;餐桌台布干整洁。 各种餐具器用品发现污迹、异味扣0.2分。 4 冰箱、冰柜外保持清洁,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 生冰箱、冰柜等内的生熟食品没分开存放扣1分;冰箱内存在隔餐的素菜及其他变质、变味的食品,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职工餐厅和接待用房四墙壁及天花无蜘蛛网和污斑,地面应无垃圾、无油渍,保持干爽。 职工餐厅和接待用房四周墙壁及天花存在蜘蛛网、污斑,地面存在垃圾油渍扣0.2分。 6 仓库的食品、用具必须隔墙离地,分类摆放整齐。 仓库的食品、用具等没有隔墙离地、分类摆放扣0.5分。 7 供餐时须戴口罩和卫生手套;餐厅、厨房、禽库内严禁吸烟、吐痰。 配餐期间没按规定戴好工帽口罩及卫生手套的扣0.2分;餐厅、厨房、仓库等发现有烟头、口痰扣0.2分。 8 餐厅工作人员应随时把不用的电灯、空调关掉。洗碗员、洗菜员、厨师随时把不用的水龙头关上。厨师应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在不用煤气时随时关上气瓶总阀。 存在多开电灯空调等铺张浪费情况的扣0.2分;发现有洗碗员、洗菜员、厨师没有随手关水龙头的扣0.2分;不用煤气时没有关上气瓶总阀的扣1分。 合计得分(满分100分):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失分依据
1 对餐厅员工的健康证有效期进行备案(登记)跟踪(注意体检有效年限) 餐厅正式员工没有健康证上岗的扣2分;健康证没有备案或到期没有更新的扣0.5分。 2 按要求对食品留样,做好留样食品的登记 发现食品未留样,每次扣0.3分,留样食品保存不规范、未按要求登记,每次扣0.2分。 3 各种餐具用品(如碗、筷、杯、碟、开酒器)、餐桌、台凳、垃圾桶(包括剩菜剩饭桶)应按规定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无污迹、无异味;餐桌台布干整洁。 各种餐具器用品发现污迹、异味扣0.2分。 4 冰箱、冰柜外保持清洁,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 生冰箱、冰柜等内的生熟食品没分开存放扣1分;冰箱内存在隔餐的素菜及其他变质、变味的食品,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职工餐厅和接待用房四墙壁及天花无蜘蛛网和污斑,地面应无垃圾、无油渍,保持干爽。 职工餐厅和接待用房四周墙壁及天花存在蜘蛛网、污斑,地面存在垃圾油渍扣0.2分。 6 仓库的食品、用具必须隔墙离地,分类摆放整齐。 仓库的食品、用具等没有隔墙离地、分类摆放扣0.5分。 7 供餐时须戴口罩和卫生手套;餐厅、厨房、禽库内严禁吸烟、吐痰。 配餐期间没按规定戴好工帽口罩及卫生手套的扣0.2分;餐厅、厨房、仓库等发现有烟头、口痰扣0.2分。 8 餐厅工作人员应随时把不用的电灯、空调关掉。洗碗员、洗菜员、厨师随时把不用的水龙头关上。厨师应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在不用煤气时随时关上气瓶总阀。 存在多开电灯空调等铺张浪费情况的扣0.2分;发现有洗碗员、洗菜员、厨师没有随手关水龙头的扣0.2分;不用煤气时没有关上气瓶总阀的扣1分。 合计得分(满分100分): 序号 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
1 膳食加工及服务人员投标报价 (元) 大写: 小写:¥
2 饭堂食材供应服务投标报价 (下浮率) 下浮率:
3 投标保证金 大写: 小写:¥ 付款形式:
4 服务期 服务期: 序号 分项内容 配置人数 综合单价 分项小计 备 注
1 厨师岗位、面点师岗位 4 ? 元/人/月 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福利、税费等一切费用。
2 管理人员岗位、服务员岗位、粗加工岗位 13 ? 元/人/月 一年合计:(1+2)*12个月 三年总计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年 度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 年净利润(万元)
总计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签约时间 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合同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粘贴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在骑缝上加盖公章,或是直接把转账凭证复印到此张纸上) 招标文件条目号 采购要求 投标规格 偏离情况 说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该行业年限 具有认证资格 已完成项目情况
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竣工日期 项目质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1、 商务 40分
2、 技术 50分
3、 价格 10分
总 分 10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分)
1 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2 业绩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饭堂(食堂)食材(食品)配送或饭堂(食堂)管理类的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2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12
3 仓库情况 根据投标人的仓库面积情况进行评分: 仓库总面积≥500平方米的,得6分; 500平方米>仓库总面积≥300平方米的,得3分; 300平方米>仓库总面积≥100平方米的,得1分; 仓库总面积<100平方米的,得0分。 注:自有仓库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若为租赁仓库的须提供租赁协议。 6
4 冷藏库情况 根据投标人的冷藏库面积情况进行评分: 冷藏库面积≥500平方米的,得6分; 500平方米>冷藏库面积≥300平方米的,得3分; 300平方米>冷藏库面积≥100平方米的,得1分; 冷藏库面积<100平方米的,得0分。 注:自有冷藏库须提供冷藏库使用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仓库的须提供租赁协议。 6
5 配送能力 投标人投入冷藏配送车,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实物照片,若为租赁车辆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 6
合计 40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分)
1 项目经营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要求及招标任务的理解,项目经营服务方案及计划、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等进行评分: 优: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经营方案,且有具体的工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10分; 良:提供了可行的项目经营方案,工作流程基本满足文件要求,有简单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6分; 中:提供了简单的项目经营方案,无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的,得2分; 差:无提供项目经营方案的,得0分。 10
2 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实用性等进行评分: 优: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可行、实用性高的,得10分; 良: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可行、实用性一般的,得6分; 中: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实用性一般的,得2分; 差: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10
3 培训考核方案 考核投标单位针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激励机制等方案,相关制度清晰完善、合理可行、操作性强、有创新性进行评分: 优:培训考核方案的相关制度清晰完善、合理可行、操作性强、有创新性的,得5分; 良:培训考核方案的相关制度较为完善、可行、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 中:培训考核方案的相关制度基本完善、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差:培训考核方案的相关制度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5
4 食材质量控制及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 优: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清晰完善、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得10分; 良: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可行、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 中: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 差: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10
5 菜式设计 根据投标人设计早中餐的菜式多样性、一周菜谱清单的完整性及营养搭配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设计早中餐的菜式多样、一周菜谱清单完整及营养搭配合理的,得10分; 良:设计早中餐的菜式多样、一周菜谱清单一般及营养搭配一般的,得6分; 中:设计早中餐的菜式少样、一周菜谱清单一般及营养搭配一般的,得2分; 差:无提供菜式设计方案的,得0分。 10
6 环境卫生管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饭堂环境卫生管理流程措施进行评分: 优:饭堂环境卫生管理流程措施清晰完善、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得5分; 良:饭堂环境卫生管理流程措施较为完善、可行、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 中:饭堂环境卫生管理流程措施基本完善、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差:饭堂环境卫生管理流程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5
合计 50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涉及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5%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5%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