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TCCG2020-17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委托,就其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ZXTCCG2020-17。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银中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第282门牌16层1621号
成交金额:259.765900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加固、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厨房设备等(详见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美霞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苏232171721594)
评审专家名单:吴红、高小辉、胡蓓娜、邹志勤、黄爱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规定的80%计取,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比例计算;编标费参考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70%计取,以审定的最高限价作为计算基数,分别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40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中南路86号
联系方式:0510-8315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1室)
联系方式:0510-81027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夏、丁瑜
电 话:0510-81027990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芦庄实验小学第二次.doc
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XTCCG2020-17 项 目 名 称: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 目 录 一.磋商邀请函---------------------------------------(2) 二.供商应须知--------------------------------------(5)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23) 四.合同条款(格式)--------------------------------(24) 五.附件(响应文件格式)-----------------------------(66) 磋商邀请函 我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你单位参加磋商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内 容1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ZXTCCG2020-1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中南路86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1室)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工程为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加固、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厨房设备等(详见清单)。 工期:4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 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保修期:2年。 采购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268.690099万元4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具有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2)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费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00—16:00。 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提供磋商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1室) (4)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 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质证书。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6月11日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7(1)供应商报价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伍万元,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 收款单位: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账号:9604122029695; 交纳时间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友情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报价无效。) 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可用电汇、银行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 (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5)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供应商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其它形式支付。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6)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收磋商保证金。 (7)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并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处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提供原件备查)。8报价有效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9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9:30。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6室) 疫情防控期间磋商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必须从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大厅一楼,佩戴口罩,并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大于等于37.3℃或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乘坐电梯到达7楼706室,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承诺书》,登记体温和“锡康码”状态后方可递交磋商文件。 2、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投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10评审时间:2020年6月23日唱标结束后 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6室)11确定成交单位时间: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6室)1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电子光盘一张(只读光盘,光盘包含所有响应文件内容,并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供应商名称、光盘内容名称)。13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304559G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中南路86号 联系人:汪妍 联系电话:0510-83159009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 联 系 人:盛夏、丁瑜 联系电话:0510-81027990,18800535254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1室)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箱:2472998001@qq.com 二.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供应商应到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磋商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磋商邀请函第13项。 采购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磋商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及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购买方。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电子文件部分组成。 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8)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原件); (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开户许可证的地区,须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银行有效汇款凭证(进账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1、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11)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2)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7)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 2、响应函部分: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首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总价 表1 (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2 (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3 (4)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4 (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5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6 (7)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7 (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表8 (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表9 (10)计日工表 表10 (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表11 (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表12 (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表13 (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表14 (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表15 (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表16 (1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 表17 4、技术文件部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及主要隐患部位的防范措施 6)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六) 投标报价的说明: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采用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锡建价〔2014〕5号文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总之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达到工完清场、移交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本工程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施工图设计计算确定。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齐全,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招标范围所提供的全套设计图中已明确包含的工程内容,供应商可以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后,在发标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资料后2天内将可以增列的项目或修改的数量以修正文件形式书面通知供应商。但是不论工程量清单数量与设计图数量是否一致,供应商只能以采购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修正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量不一致时,工程数量可按实调整。 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一致时,量差部分结算时可按实调整,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所有的施工方案的费用以及按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件进行质量检测或检测所需的试验、检测费用应列入投标供应商认为合适的细目中,在采购清单分析中反映出来。采购清单分析中未列细目的,其施工方案费用及试验、检测费用应被视为已分摊在投标供应商认为合同的细目报价中。 7.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施工方案自主报价,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都可以自主确定。消耗用量也可适当调正,但定额编号、子目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措施费划分以及规费、税金的计取应按规定执行。 8.投标供应商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3)税金;(4)社会保险费;(5)住房公积金;(6)暂列金额;(7)专业工程暂估价;(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下列不可竞争费用不得改变标准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建筑:3.1%、修缮加固:1.5%、装饰:1.7%、安装:1.5%、厨房设备:1.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建筑:0.31%、修缮加固:0.21%、装饰:0.22%、安装:0.21%、厨房设备:0.21% 税金:9% 社会保险费:建筑:3.2%、修缮加固:3.4%、装饰:2.4%、安装:2.4%、厨房设备:2.4% 住房公积金:建筑:0.53%、修缮加固:0.61%、装饰:0.42%、安装:0.42%、厨房设备:0.42% 暂列金额:本项目设置暂列金额2.6万元,列入装饰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 本项目设置专业工程暂估价5.5万,列入装饰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 如改变上述费率的投标无效。 9.工程排污费结算时按有关行政部门实际征收的费用在规费中计取,报价时暂不计取。 10.各种材料的价格当采购人未提供价格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进行市场调查后决定报投标价,但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报价确认,结算时涨跌不超过5%部分将不作调整。超过部分根据相关文件双方协商解决。当采购人对部分材料提供暂定价格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暂定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11.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所介绍的施工方案仅作参考,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本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技术文件要求、现场的交通管制条件、文明施工要求和各自的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技术文件,自主合理报价。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临时用地(采购人无偿提供定点线内土地可供临时使用)、临时通道、临时排水、临时路灯等因素,并对工程车辆行驶线路认真踏勘,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可列入,凡未列的一旦发生,将视为由投标的成交供应商自理。 1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如有,见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时各单位工程中同一清单子目对应的综合单价报价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中标单位今后结算审计时以所报综合单价中最低的作为结算依据。 14.本项目采用营改增后一般计税方法。 15.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自通知之时起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七) 响应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7.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投标供应商应(1)将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2)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3)磋商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收据随身携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中;(5)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 技术文件页数不得少于30页。 10.投标费用自理。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委费。 (八) 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2.响应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3.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18.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9.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设备生产厂人员和特邀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除外); 22.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3.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5.响应文件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 26.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7.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8.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29.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30页的),或经磋商小组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70%的; 30.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31.报价(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4.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5.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6.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8.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 3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 磋商、评审: 1.由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 磋商工作程序 3.1初步资格性审查: 下列初步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监督或公证人员监督。 3.1.1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出具磋商保证金收据); 3.1.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1.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1.4 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3.1.5 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其他资格性审查部分(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核。 3.2 响应文件的审查: 3.2.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 3.2.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在2020年6月23日上午9点30分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江苏)”(www.js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5.1在不改变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5.2投标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否则视为“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 磋商、评审程序 磋商、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6.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6.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6.3 磋商顺序的确认:监督或公证人员以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磋商顺序。 6.4 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每个供应商磋商轮次相同。 6.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以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7关于磋商报价: 6.7.1 磋商前首次报价,即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 6.7.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供应商将最终报价表密封后提交给磋商小组。 6.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10分 (3)施工组织设计 55分 (4)项目负责人答辩 5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价格(30分): 1)本项目投标报价分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为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30。 备注: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其中,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同一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供应商评价(10分) 1)项目管理班子的配备情况(6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齐全得基本分2分(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施工员一名、质量员一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6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及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人员不齐本项不得分)。 2)企业业绩(4分)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1.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2.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上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要求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相关材料。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得分,需提供原件核查。) (3)施工组织设计(55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6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7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5)安全技术措施及主要隐患部位的防范措施 10分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0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7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取所有磋商小组专家的评分的平均值。 ※ 除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页数明显偏少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 (4)项目负责人答辩(5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由磋商小组现场以书面形式出题(2题,每一题2.5分),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检查确认后以书面形式作答,评委按照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酌情评分。 由评委自主评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 (十) 确定成交供应商: 1. 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及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编写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综合评分等评审主要因素,根据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方发成交通知书。 3. 报价、磋商、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整个过程均由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同时接受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 4.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二份)留存,其余响应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报价供应商。 (十一)采购项目的终止: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二)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支票、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以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到帐为准)或提供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报价,则磋商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6.1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委托代建公司“无锡市城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实施全过程,代建公司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代建公司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四)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包括代理费及编标费,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①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规定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比例计算;②编标费参考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70%计取,以审定的最高限价作为计算基数,分别计算。 2.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之后一次性支付。 (十五)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招标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八)。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九)。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加固、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厨房设备等(详见清单)。 2.工期:4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 3.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4.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5.保修期:2年。 6.采购预算金额:270万元 7.最高限价:268.690099万元 (二)工程量清单在发放磋商文件时由采购人统一提供。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无锡市梁溪区城市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梁行审投许[2019]193号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一次性通过验收,100%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磋商文件;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见证单位:(公章)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中标通知书;(2)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3)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磋商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无?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无?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3)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磋商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施工前10天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一式叁份施工图纸??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建设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其他报表及计划按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需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业主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开工前 7 天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内临时水管、电线电缆等铺设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须自备发电机组设备(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中),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正常施工所需用电以及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赶工所需用电,自行发电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提供电讯线路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到现场的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到位。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需要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协助收集。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 证,正式开工前。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正式开工前,现场交接。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正式开工前。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处理,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无锡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电子版及完整的点位资料及编号。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质量违约: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承包人必须返修至合格,其返修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需支付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同时为保证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承包人必须承诺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承包人清退出场: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 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表; 工程质量明显很差,经整改后还未符合要求; 2)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如果需要更换,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为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称职,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回上述人员,同时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成交价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承包人应保证成交后工程不转包,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每周在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由监理考核。如发包人查实有二次抽查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则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4)承包人应按照成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包人在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作进一步完善,以确保质量与进度,成交价不因此予以调整,除非因发包人原因(如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无法实施。 5)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临时水、电、设施,如投标报价已包含以上费用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上述水、电设施应完好交还给发包人。 6)若承包人未能按照响应文件载明的施工计划和劳动力、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如期开工,可能导致工程拖期,或者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者擅自分包工程等其它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根据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锡建工(2005)17号文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造成分包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制服工人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人工资或经市清欠办同意,由施工企业履约担保人或施工企业付款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承包人应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涵”,额度为合同价5%。待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退回承包人。 8)施工期间,承包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发包人发出通知书,则每次按成交价的1%扣款。工程车辆上路行驶时抛洒滴漏涉及环卫方面的问题,由承包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可能出现的费用。 9)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条例,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开工之日起至验收结束,交接之日止,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10)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自交工验收单日期起算)上报决算,发包人收到该决算后初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如承包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上报决算,则每拖延一天发包人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一罚款。 11)承包人承诺成交后,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全员到位(不可抗力除外),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给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网上公布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已签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责令退场的处理。 12)承包人投标承诺的机械设备须全部到位,若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滞后达半个月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责令退场,发包人以后的招标工程可以拒绝承包人投标。 13)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水泥,钢材等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 14)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根据现场情况上报绿化迁移及市政开挖方案,若涉及到超出划定施工范围外的绿化及市政开挖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综合在报价中,上述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15)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各类临时供电措施及相关费用,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接电方式,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 16)结算审计核差率在8%以内(含8%)不另计取审计费,核差率超过8%时,按超过8%部分的核减额的5%计取结算审计费,结算审计费在承包人审定价中扣除。 17)施工单位按月进度,每月20号前提供单位工程生产月报。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一切事宜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得少于80%的天数,有事临时离开需提前向发包人代表请假。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认可工程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处理,付款签证, 详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见监理合同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工程项目的关于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纳入合同总价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应有横道网络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须报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每月25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2日历天报下周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5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3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需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双方另行协商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有关规定执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参照锡建价【2008】5号文规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应考虑投标报价日期与计划竣工日期之间的市场价格及政策等因素的波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范围参照苏建价[2008]67号文和锡建价[2008]5号文规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中的(1)(2)(3)条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河措施项目费均不变,工程数量按实调整。 2)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或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应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经审计审核后、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格,其它都不变。 ②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③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报价中有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无综合单价的应当按照《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2009年)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苏建函价2019_178号文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中的一般计税方法规定,[江苏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材料单价按照施工当月无锡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指导价(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价)。 ④人工工资如有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 4)本工程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足额计取,因无省级市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目标,故省级标化增加费不计取。 5)本工程若发生不合理报价,且当该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成交价虽已被发包人接受,但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发现成交方投标报价中有故意或非故意采取了不合理报价,当该清单子目中的工、料、机含量、费率超过《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2009年)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苏建函价2019_178号文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中的一般计税方法规定,[江苏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规定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及材料价格超过投标同期《无锡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指导价(没有信息指导价的按市场价)组成的综合单价的10%时,视为不合理报价。发包人将对成交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按照计价表规定的含量和费率及无锡地区的配套规定计算,材料价格按照发标当月无锡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指导价(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价),对报价低的子目不做调整。 6)投标时各单位工程中同一清单子目对应的综合单价报价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结算审计时以所报综合单价中最低的作为结算依据。 7)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发包人审核及无锡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列入结算。 8)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有工程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由承包人负责编制预算,经审核单位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对于无中标综合单价的工程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2万元、有中标综合单价的工程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还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 9)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财政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结算最终依据。 10)承包方提供的结算审减率≤5%由建设方支付审计费,5%<结算审减率<8%双方各承担一半审计费,结算审减率≥8%由施工方支付审计费。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15%(含 15%)-20%之间,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1%作为让利;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大于 20%(含 20%)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2%作为让利。 11)涉及海绵城市工程项目以现场实际情况,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银行保函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工程施工期间付至经审核完成工程量的60%,付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60%,结算资料在规定时间内(3个月)送审付至合同价65%,审定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保修期后付清。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承包人每月20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跟踪审计三方进行审核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后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后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见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见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期满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28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申请签发后14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48小时内到场并修理(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若48小时未到场处理解决,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理,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里扣除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商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本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需要调整的合同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如需修改,在本条进行约定,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 附 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五.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工程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 致: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磋商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磋商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响应磋商文件各条款。 三、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我方将采取一切有效技术、管理措施,确保该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 我公司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为: ,资质及职称情况: 。 七、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电子文件部分组成。 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8)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原件); (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开户许可证的地区,须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银行有效汇款凭证(进账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1、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11)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2)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7)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 2、响应函部分: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首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总价 表1 (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2 (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3 (4)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4 (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5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6 (7)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7 (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表8 (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表9 (10)计日工表 表10 (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表11 (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表12 (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表13 (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表14 (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表15 (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表16 (1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 表17 4、技术文件部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及主要隐患部位的防范措施 6)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八、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九、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十、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 十一、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十二、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十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伍万元的磋商保证金。如我放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报价及成交拒绝遵守报价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四、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交纳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首次报价表(格式) 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 (单位:元)大写: 小写: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属于监狱、禁毒企业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工期误期违约金质量标准质量违约金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首次报价表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中内容为准,首次报价表中必须按要求盖章、签字。 (三)细目报价表(首次)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产地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是否属于监狱、禁毒企业产品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免费 质保期单报价分项 总报价1 23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属于监狱、禁毒企业产品价格合计(大写):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服 务 承 诺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小、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 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4)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及有关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四)最终报价表(格式) 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芦庄实验小学分部食堂加固改造工程最终报价(单位:元)小写: 大写: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属于监狱、禁毒企业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工期误期违约金质量标准质量违约金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建议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事先盖好公章或报价时携带好单位公章,待磋商结束后,最终报价表须提交给磋商小组。(五)(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编号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一(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报价,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磋商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无在建工程格式) ?? (采购人名称) : 我公司保证参与(拟采购项目名称)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交的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是真实的,以上承诺如有不实,采购人可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如中标采购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我公司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三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签名人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 工程项目,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暂停我公司1年期间参加业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按规定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结束后,业主代表视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四(廉洁承诺书格式)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局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局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八)实施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 表1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项目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 表2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项目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 日期在建或已 完项目质量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 表3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 日期在建或 已 完项目质量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项目 表4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 (九)报价部分格式 目 录 1)投标总价 表1 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2 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3 4)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4 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5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6 7)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7 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表8 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表9 10)计日工表 表10 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表11 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表12 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表13 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表14 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表15 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表16 1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 表17 一、投 标 总 价 表1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单位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2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 1.1人工费 1.2材料费 1.3施工机具使用费 1.4企业管理费 1.5利润 2措施项目费 2.1单价措施项目费 2.2总价措施项目费 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其他项目费 3.1其中:暂列金额 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 3.3其中:计日工 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3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四、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4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 页 共 页 五、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5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1.2 增加费 2 夜间施工 3 非夜间施工照明 4 二次搬运 5 冬雨季施工 6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8 临时设施 9 赶工措施 10 工程按质论价 11 住宅分户验收 12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6 工程名称:xx工程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七、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七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 合 计 八、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表8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投标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 合计 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表9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 合 计 十、计日工表 表10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元)暂定实际一人工 人工小计 二材料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十一、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表11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项目价值 2发包人供应材料 项目价值 合 计 十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表12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元)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 1.1社会保险费 1.2住房公积金 1.3工程排污费 2税金 合计 十三、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表13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总价金额首次支付二次支付三次支付四次支付五次支付 合 计 十四、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表14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注 合 计 十五、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表15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材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风险系数(%)基准单价(元)投标单价(元)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备注 十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表16 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变值权重B基本价格指数F0现行价格指数Ft备注 定值权重A1-- 合 计1-- 十七、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 表17材料、设备名称单位指定规格型号、品牌暂定价(元)备注规格型号品牌 1 2 3 4 5 6 …… (七)技术文件格式(根据评分要求内容自拟) 附件: (八)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九)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PAGE 1 PAGE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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