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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山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2
附件: 附件.zip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pdf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区中路47号 联系方式:0633-301175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县(区)海曲路北、兖州路西水晶城036幢号01单元01-1007号 联系方式:0633-8652958二、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1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5.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23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30日18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磋商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持资料到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具体要求详见CA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包括新办、更新、补办及变更)须知-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InfoDetail/?InfoID=e2cecace-1278-4c37-8f66-bc66f495c1b3&CategoryNum=077。 3.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InfoDetail/?InfoID=e2cecace-1278-4c37-8f66-bc66f495c1b3&CategoryNum=077),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请供应商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升级的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InfoDetail/?InfoID=1f2fb43c-abf6-4b4c-b24a-88d44e240539&CategoryNum=077)的要求在获取磋商文件前进行操作,否则无法解密响应文件。(3)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 4.售价:无四、公告期限:2020年6月23日 至 2020年6月28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8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第三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第三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超 联系方式:0633-8652958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发布人:李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1时08分23秒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37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1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7号 联系方式:0633-301175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湖西头生活二区西沿街 联系方式:0633-8652958 二、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 包 货物服务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本包预算金 额(万元) A 职工食堂 外包服务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 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 5.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 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 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 购项目投标。 30 三、采购需求(前期已公示)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06月23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 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磋商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 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持资料到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具体要求详见CA证书(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 页 子 印 章 ) 办 理 ( 包 括 新 办 、 更 新 、 补 办 及 变 更 ) 须 知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InfoDetail/?InfoID=e2cecace-1278-4c37-8f66-bc 66f495c1b3&CategoryNum=077。 3.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 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 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 和 代 理 机 构 入 库 通 知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InfoDetail/?InfoID=e2cecace-1278-4c37-8f66-b c66f495c1b3&CategoryNum=077),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2)请供应商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 一 认 证 平 台 对 接 升 级 的 通 知 》 (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InfoDetail/?InfoID=1f2fb43c-abf6-4b4c-b24a- 88d44e240539&CategoryNum=077)的要求在获取磋商文件前进行操作,否则无法解密响应 文件。 (3)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 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 4.售价:无 五、公告期限: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6月28日 六、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第三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第三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主任、安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0633-865295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的技术要求等: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十、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所叙述的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采购人 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 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 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中原件是指原件的扫描件。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 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 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 料。 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6 页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结果如何,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 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 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 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 改其响应文件。 6.5因延长响应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 不可抗力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除外。 7.供应商注意事项 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岚山区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应文件; 7.1.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1.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1.4 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1.5 向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7 页 7.1.6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1.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1.8 供应商有前款7.1.2至7.1.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岚山区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2.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 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7.2.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2.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基础资料提供 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5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电 子版发往:sdddxmgl@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 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 容。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8 页 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 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 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 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采购人对电子采购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 知。 11.解释权 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 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 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 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电子报价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报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报价文 件有: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格式为*.nRZTF)。 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 编排。 12.3商务标书 12.3.1商务标书目录 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 12.3.3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 12.3.4磋商报价一览表(本项目供应商须就所投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 得漏项;格式参考附件) 12.3.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 12.3.6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格式参考附件) 12.3.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9 页 12.3.8投标产品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 类项目合同、成交通知书。格式参考附件)。 12.3.9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9.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 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社保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3.9.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3.9.3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3.9.4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情况说明)或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 件加盖公章; 12.3.9.5供应商近半年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员工近半年的社 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证明资料); 12.3.9.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 件(不提供统一格式,自行设计); 12.3.9.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平台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截图; 12.3.9.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综合评分法中要求的相应资 料;政策项功能要求的证明资料及其他资料,否则不予认定)。 ※特别说明: 注: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开标一并提交(其中身份证原件可 现场提交),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可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中有外文 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资料,翻译人员应当签名并注明工 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其中第12.3.9.1-12.3.9.7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 靠。《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一并装入资格证明材料中,否则本须知附表 《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相应项目不得分。《政策性功能》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一并 装入资格证明材料中,否则不予相应优惠。(如网上递交与纸质不一致,以纸质递交为准) ※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也要在电子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0页 12.4技术标书 12.4.1技术标书目录 12.4.2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12.4.3服务方案 12.4.3.1详细的经营实施方案(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采购方案、仓储管理、送餐方案、 经营方法(早、中、晚餐主菜品数量、副食配备是否合理、厨师、服务人员的配备、卫生管 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 12.4.3.2供应商的制度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 12.4.3.3供应商的后勤支持情况介绍、彩色图片等; 12.4.3.4服务与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写,就经营安全、供应时间、提供餐饮的标准、 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做出职工和来客用餐接待满意度服务承诺; 12.4.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 求的承诺、保证顺利完成本项目的措施等); 12.4.5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3.报价说明 13.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 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服务过程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 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项 目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 虑。 13.2本次竞争性磋商只有两次报价的机会。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自身情况 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的报价 方案和服务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3.3本次招标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将否 决其投标。 13.4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 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13.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 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2/3以 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磋商文件如果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1页 涉及到品牌、型号、尺寸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 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 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 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 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 文件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 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 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 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 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 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4.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4.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 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 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商 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4.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 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 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 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未加密响应文件(将电子交易系统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2页 生成的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nRZTF)刻录成光盘,同本项目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一同邮 寄或自行送达。 15.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的要求,准备一式四份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 本、三份副本),于中标后5日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开标前递交的电子版 响应文件一致,一旦不一致的,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15.3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全权代表签字/盖章。 15.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 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15.5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响应文件要求签章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签章处。 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 CA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 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 16.1供应商应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6.2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之前启封” 的字样。 16.3如果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6.1款、16.2款要求加写标记及密封,采 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4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 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 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负责人/经营者)印章。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 (凭 CA登录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上传回执单)。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3页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投 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 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dddxmgl@163.com)。 20.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0.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 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一般规定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 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 名单,同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现场解密(供应商应携带CA锁到开标现场,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即按开标顺序,依次导入有效投标文件第一轮后,提供第二次解密,解密 时间为5分钟)。供应商不能完成现场解密,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而无法读取导 入,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园地-日照投标人远程 解密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等因素)且交易场所满足开评标条件时,所 有供应商的光盘同时开启,启用未加密报价文件光盘进行开评标活动。 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 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 的全部内容。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4页 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1.1逾期未进行网上提交的。 22.1.2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3.磋商小组 2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3.2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或3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 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3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 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报价的有关评审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 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5.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 作出无效响应处理的决定: 25.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 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经营者)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有效授 权书的)的。 25.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1.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 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 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5页 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 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响 应的处理: 25.2.1.1供应商所报的完成时间、付款方式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25.2.1.2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5.2.1.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2.1.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 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 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25.2.1.5供应商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的且未得到有效改善或弥补的。 25.2.1.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5.2.1.7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审的。 25.2.1.8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25.2.1.9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5.2.1.10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2.1.1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商务条款。 25.2.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响 应的处理: 25.2.2.1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25.2.2.2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方案中主要技术要求或主要技术要求无资料支 持的。 25.2.2.3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中一般要求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5.2.2.4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5.2.2.5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25.2.2.6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方案、方案的技术含量低或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2.2.7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技术条款。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6页 做出的决定。 26.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 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 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 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 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 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7.磋商 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7.5本项目共两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 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标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27.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或授权代理人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7.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7页 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 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 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 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4中标(成交)公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3)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成交)金额。 (4)中标(成交)清单,包括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等。 (5)公告期限。 (6)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7)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 (8)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 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 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30.采购项目终止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8页 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 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六、政策性功能 31.优采强采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报价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 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 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符合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享受以下优惠: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 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 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 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 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小微企业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 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19页 开标时,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否则不给予 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2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的证明材料和联合体 协议,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监狱企业 33.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 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4.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 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4.2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 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2%的价格扣除。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0页 供应商有前述组合情形的,应累计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须放到资格审查资料里一同密封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否则不予认可。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1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2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3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4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5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6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7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8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29页 七、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36.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36.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 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报价。 37.成交通知书 37.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投 标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中标结果。 37.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8.签订合同 38.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 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其他 39.成交服务费 39.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肆仟伍佰元成交服务费。 备注: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否则代理机构有权上报相关监督部门,纳入 投标企业信用考核,若致使成交供应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对其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代理机 构概不负责。 39.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9.1款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40.质疑 40.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2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0.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采购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0页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 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 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40.4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 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 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6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财政局投诉。 41.知识产权 41.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 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41.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 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 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2.公证费(若有)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公证机构交纳成交总金额1‰的公证费(不足1000元 按1000元收取)。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1页 附件 综合评分法细则 一、评分说明 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 明或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 的不得分。 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 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得分。 4.技术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技术标评分因素的 汇总得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 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 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 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 或计算人员小签。 7.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按排列顺 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8.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要求的各类打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商务标书中体现,没有或者不 能提交的不得分。 二、评分细则(详见下页)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2页 综合评分法细则 评审项 目 评分分值 评审要素 商 务 标 15 分 磋商报价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 投标报价)×10。 若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所有供应商的报 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项目废标。 同类业绩 (5分) 供应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揽的同类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 最高得5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涂改无效。在同一单位同一项目所续签的合同, 按一个业绩目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本项计分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为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技 术 标 85 分 食堂管理整 体设想及规 章制度 (3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食堂经营服务方案、卫生管理方案、营养膳食方案(提供不少于40 个荤素菜品的食谱)、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方案、规章制度方面进行评审: 经营服务方案、卫生管理方案、营养膳食方案、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方案、规章制 度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0分; 经营服务方案、卫生管理方案、营养膳食方案、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方案、规章制 度满足本项目的,得24分; 经营服务方案、卫生管理方案、营养膳食方案、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方案、规章制 度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8分; 没有此项描述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 及项目履行 能力 (2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 整体实力等标准进行评审: 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优于采购文 件要求的,得:20分; 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的,得:16分; 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基本满足采 购文件要求的,得:12分; 没有此项描述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18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报的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完善,承诺的水平等标准进行评审: 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完善,承诺的水平高,得18分; 服务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完善,承诺的水平较高,得15分; 服务内容不太全面、措施不太完善,承诺的水平一般,得12分; 没有此项描述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 (14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全面、细致、符合实际、有针对性、 管理目标明确、标准高、描述清楚、措施可行程度高得14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分,没有此项描述的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根据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和优惠承诺进行综合评定,满足或优于文件要求得3分;基本满 足得2分;有细微偏差不影响使用得1分,没有此项描述的不得分。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3页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概况: 1、采购服务内容: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就餐要求: (1)普通工作日每天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准备早、中、晚三餐,就餐形式采取自助餐形式; 节假日根据值班人员及就餐人数安排准备早、中、晚三餐。每日早餐不少5样(热菜、稀饭、 咸菜、煮蛋、煎蛋、馒头、包子、豆腐、虾酱等),必须含鸡蛋、馒头、豆腐、稀饭,其他 自由搭配,就餐标准 5元;午餐应至少包含一荤(纯肉、不含菜)、一素、一海鲜、一汤 菜,主食为一个粗粮,一个细粮,一个特色,标准13元;晚餐自费。 (2)成交供应商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提供足量优质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原则上 应满足采购人工作人员365天每日早中晚三餐用餐需要,并负责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 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 (3)根据食堂管理员安排会议、培训、接待等工作餐(费用单独结算)。 3、人员配备要求: (1)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厨师、仓库保管、面点师、厨杂等 服务队伍。 (2)服务队伍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 ①项目管理员一名。 ②主厨一名:主厨具有国家人社部主要负责部门经考核合格,颁发的二级以上技师职业 资格证书,(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③面点师一名:面点师具有国家人社部主要负责部门经考核合格,颁发的二级以上的职 业资格证书,(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④配菜师一名。 ⑤勤杂工一名。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上岗时需提供健康证。 (4)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居住证。 4、厨房设备供应 食堂原有炊事设备由成交供应商使用,食堂中需要新添加的设备厨具由采购人在合同签 订前备齐,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更新、更换、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4页 5、食材、辅料采购 成交供应商需负责食材、辅料、易耗品等的供应。食品为零利润,原材料价格即时公布。 须用品牌花生油烹饪;蔬菜、肉有机并确保绿色,面粉必须无公害无添加。 6、成交供应商需兼容现有的食堂售饭系统,保证采购人职工原饭卡的正常使用。 7、水、电、燃气、供暖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服务管理质量目标及要求 1、整体要求: 卫生要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 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 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双方合理调配食材,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中毒。健全 日常管理,包括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成交供应商在委托期限内应严格按照食药监局制定的餐厅管理规范标准执行,做好日常 餐具消毒记录,随时配合食药监局例行抽查工作,确保食堂管理达到食堂管理信誉度 A级 标准。 2、食谱方案 (1)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40个荤素菜品的食谱,供磋商小组评 比,此方案将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食谱选择的重要依据。 (2)合同履行过程中,食谱应根据季节合理调整和安排,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每周 菜谱需报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意见随时提出菜品调整要求。每周菜肴品种以采购人 食堂管理员核准的菜谱为准。 3、菜肴质量要求 (1)卫生:注意产品保质期管理,生熟食分区分类保管,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 程安全,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2)新鲜度: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3)口感: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 (4)营养: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 (5)控制浪费: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4、厨房作业区环境卫生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5页 (2)生食物和熟食物的乘用容器、刀具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使用后用热水洗 净并消毒保存。 (4)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5)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 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餐无关的工作。 (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 着食物咳嗦、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吸烟、 喝酒。 5、就餐区环境卫生 (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2)使用后的餐具及时收拢放臵,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3)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4)工作人员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 (5)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6、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食堂服务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举止文明,接受采购人对餐饮 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并及时整改。 (2)上班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 (3)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 各个角落的卫生问题,及时打扫餐盘、餐桌椅及被污染地面。 (4)工作期间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私自 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7.考核:甲方每月组织本单位就餐人员对乙方进行服务评价审核,超过30%就餐人员不满意, 责令乙方进行整顿,连续三个月超过30%就餐人员不满意,甲方取消乙方对其服务,合同终 止。 8.服务期限:中标后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 9.本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价,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款 项分为12个月按月平均支付。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6页 三.投标单位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2、供应商须为员工每年健康查体至少1次,每年为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需综合考虑承担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 4、供应商所报人员不得兼职本项目以外其他项目。 5、各供应商所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日照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6、本食堂仅供本单位职工就餐,不能对外经营。 7、每日公布食谱及价格,每周更换食谱。 注:厨房设备(猛火灶,蒸车,消毒柜,电饼铛,和面机,打蛋器,搅拌机)由中标方承 担提供。中标方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超过30%就餐人员不满意,甲方取消乙方对其服 务,合同终止。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7页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8页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由甲方委托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以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根据成交结果,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序 号 岗位 工资 保险 公积 金 劳保 人数 每月 工资 年度 工资 ...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管理费 12 税金 13 利润 14 ... 15 费用合 计 合同标的说明: 1、合同价格应包含人工费、管理费、运行费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其中 人工费包括全员工资、各类保险、福利、各类奖金、服装、劳保用品、招聘经费、住宿经费、 培训、差旅等各项费用;运行费包括燃气、水电、物业、日常维修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2、乙方承诺,中标后合同履行中,除经甲方另行要求增加的服务项目外,不再向甲方 注释: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 新的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39页 主张任何费用。 二、乙方对服务质量保证条件和服务期限保证 1、乙方实际配备的主要操作人员(如项目专业厨师、面点师、厨杂等)应与投标时提 供的人员一致(人证一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供项目服务。 4、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进行服务评价审核,甲方每月组织本单位就餐人员对乙方进 行服务评价审核,超过30%就餐人员不满意,责令乙方进行整顿,连续三个月超过30%就餐 人员不满意,甲方取消乙方对其服务,合同终止。 三、提供项目服务期:一年。 四、提供项目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款项分为12 个月按月平均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不符,经甲方通知整改,二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中标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进场开展服务,乙方向甲方偿付中标价每日0.3%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以索赔中标价20%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经乙方催告在50天内未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每日0.3% 的违约金。 七、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按下列约定处理: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八、采购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开标会议记录内容与本《政府采购合同》 相互关联,不可分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岚山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每份合同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0页 效力相同。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成交人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1页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函 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 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 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 部责任。 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联系 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2页 附件2-1 磋商报价一览表 磋商报价 (单位: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是否响应磋商 文件要求 质量保证是否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3页 附件2-1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序 号 岗位 工资 保险 公积 金 劳保 人数 每月 工资 年度 工资 ...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管理费 12 税金 13 利润 14 ... 15 费用合 计 说明: 1、格式仅为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和设计。 2、磋商报价必须保证餐厅正常营业,如出现漏报,视为包含在总报价中。 3、供应商所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日照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4页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山东东 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SDGP371103202002000141)的招标活动;签署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5页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 者),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 加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的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SDGP371103202002000141)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拒 绝其投标。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格式须严格遵守此格式,否则磋商小 组将拒绝其投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6页 附件5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7页 附件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8页 附件7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厂家/产地 节字标志 认证证书号 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节能产品价格合计 节能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 环境标准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表格后附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 提供的不享受节能、环保政策性优惠。 (2)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此表须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本表的不享受节能、环保政策性优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49页 附件8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响应/偏 离情况 在响应文件 中的位置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除以上内容,我方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如果 对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 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无偏离”或“完 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0页 附件8-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络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年平均产值 (万元) 行政负责人 董事长姓名 总经理姓名 技术总监姓名 财务总监姓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 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部)简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联络方式 公司法人 业务范围 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本 表格不能完全说明供应商情况的,可附相关文字说明)。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1页 附件8-2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购入年份 数量 单位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2页 附件9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项目联系人、电话 备注 注:供应商填写本表的同时,须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 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3页 附件10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 参与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 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 招标采购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 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日照市岚山区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成交)。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并配合日照市岚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4页 附件11 服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响应/偏 离情况 在响应文件 中的位置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除以上内容,我方对磋商文件的其他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如果 对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 文件的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响应”。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 期: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5页 附件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第 56页 附件13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3202002000141 □未加密响应文件光盘□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月日 : 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投标企业会员系统后,首先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右侧【领取】按钮。 (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 利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生成加密格式的投标文件, 并在系统中上传 在开标时间到后, 施工企业页面: 供应商页面: 待招标代理进行【公布投标人】的操作,点击左侧的【开标远程解密】的菜单; 找到所在项目,点击右侧【远程解密】即可进入解密页面 (如果需要验证自己的锁是否可以解密,可以点击上图中的【测试CA证书解密】的功能) 点击页面【解密投标文件按钮】。输入密码后,提示【解密成功】可完成。 待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在会员端获取开标情况后,投标人在项目右侧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表。 山东省多 CA 驱动操作手册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说明: 1、安装驱动前,关闭 IE 浏览器、360 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等; 务必先卸载老的驱动组件再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安装山东省版本请通过控制面板卸载旧版本驱动组件;(包含:可信电子签章、CFCA用户管理工具、新点驱动日照版) 3、先安装驱动,再在电脑上插入 CA 数字证书; 电脑尽量不要安装其他地市数字证书驱动,存在冲突。 一、 卸载原驱动程序 卸载本电脑上的其他地市驱动程序 Windows 开始程序中,找到【windows 系统】-【控制面板】 在控制面板中查看方式选择类别,点击卸载程序 新点驱动(日照版)、CFCA用户管理工具、可信电子签章后点击卸载/更改按钮,并完成卸载。 注:卸载时请关闭所有浏览器和 word 或 WPS 软件。 二、 并安装新驱动 1、新点标桥:(https://download.bqpoint.com/) 通过频道中“招投标 CA 驱动”-“新点驱动(山东省版)” 说明:目前标桥采用驱动为山东省老版本驱动,并非新版 2.6,请暂时在园地进行,暂时不要通过标桥。后续更新会发布新通知。 2.登录到日照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点击下方的【投标人登录系统】,在页面下方点击【驱动】进行: 3、后默认安装即可。 注:安装时请关闭所有浏览器、office 软件、WPS 软件及 360 等其他 厂家安全卫士杀毒软件。 4、完成安装后,桌面生成图标:检测工具(山东省版) 双击打开检测工具(山东省版)图标,(注意不是.exe 安装程序,不 要与安装程序弄混,否则会一直在重复安装); 选择:无锁一键检测,检测结果都正常即可。如果有 CA 锁,可以插 上锁选择插锁一键检测。 三、 登录系统 在登录页面选择【证书 key 登录】,点击【登录】按钮 即可跳转至统一认证平台进行登录,输入 PIN 码(即 ca 锁的密码) 点击确定后,即可登录完成。 四、 CA 激活: 1、 可以到现场激活; 2、 在未绑定 CA 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的情况下,可会员系 统信息库管理-自助 CA 激活菜单进行激活。 五、 技术支持电话: 1、CA 锁和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15628804466 QQ:136883563、1171352008 2、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 联系电话:18865734923、13276494112、15665839984、17635428253、 19906415832 QQ:2980970590、872841956、747216481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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