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人民广场三层员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广场三层员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工人路商业中心。
2.2招标范围为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厨房设备的供应、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具体厨房设备内容详见《报价明细表》及《技术配置一览表》;
2.3概算投资:约50万元;
2.4供货时间:25日历天内完成
2.5质保期限:自交付、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不少于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具备有效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月 22 日至2020年 6 月 28 日下午17:00,在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本次报名以现场报名结果为准)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为民路35号5号楼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688500(政府网) 电 话:0573-80709920
传 真: 传 真:0573-80709920
2020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