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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
联系方式:84874716(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草山岭南路975号 |
联系方式:0531-88581266转8015、13355311667、15624552420 |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河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文昌学校家具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70.000000 | B | 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家具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0.000000 | C | 空调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5.000000 | D | 图书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0.000000 | E | 文昌学校厨房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0.000000 | F | 第三实验、商河三幼厨房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0.000000 | G | 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小学)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0.000000 | H | 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初中)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0.000000 | J | 第三实验小学配套实验室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0.000000 | K | 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配套实验室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0.000000 | L | 商河实验学校、商河三中、第三实验学校电子设备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96.000000 | M | 文昌学校电子设备1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00.000000 | N | 文昌学校电子设备2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49.000000 | P | 第三实验小学,商河三幼电子设备 | 1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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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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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6月23日9时0分至2020年7月13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
3.方式:在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23日 至 2020年6月30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7月15日8时0分至2020年7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诗雨 联系方式:13355311667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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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孙诗雨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时44分2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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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包 商河实验学校信息化配套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学生机房 套 2.0 2.0 录播室 套 1.0 总计 A包-文昌学校新校区家具配套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校区办公家具 套 1.0 文昌学校新校区办公家具!G22 文昌学校新校区办公家具!G22 G包 文昌学校新校区小学部功能室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小学 1.0 小学科学教室 间 1.0 2.0 小学音乐教室(六面体凳) 间 1.0 3.0 小学舞蹈教室 间 1.0 4.0 小学美术教室 间 1.0 5.0 小学书法教室及器材室 间 1.0 6.0 小学综合活动技术教室 间 1.0 7.0 小学心理咨询教室器材 套 1.0 8.0 小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9.0 小学音乐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0.0 小学美术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1.0 小学综合实践配套需求 套 1.0 12.0 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要求 套 1.0 13.0 小学卫生保健器材 套 1.0 14.0 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套 1.0 15.0 小学数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6.0 小学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套 1.0 合计 E包 文昌学校新校区厨房设备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小学 1.0 厨房设备 套 1.0 K包 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功能室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物理实验室仪器 间 1.0 2.0 商河第三实验学校生物实验室仪器 间 1.0 3.0 商河第三实验学校体育器材 间 1.0 4.0 商河第三实验学校科学实验仪器 间 1.0 5.0 商河第三实验学校小学数学教学仪器 间 1.0 6.0 商河第三实验学校音乐、美术器材清单 间 1.0 7.0 商河第三实验学校初中数学教学仪器 间 1.0 8.0 商河第三实验中学试验室配套 间 1.0 总计 F包 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小学 1.0 厨房设备 套 1.0 C包 文昌实验学校新校区空调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台)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1.5匹 40.0 2.0 2匹 10.0 3.0 3匹 10.0 4.0 5匹座吊机 6.0 5.0 10匹柜机 6.0 合计 H包 文昌学校新校区中学功能室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初中物理电学实验室 间 1.0 2.0 初中物理力学实验室 间 1.0 3.0 初中生物实验室 间 1.0 4.0 初中化学实验室 间 1.0 5.0 文昌学校新校区中学功能室准备室、仪器室配套 套 1.0 6.0 初中历史教室 间 1.0 7.0 初中地理教室 间 1.0 8.0 初中综合活动技术教室 间 1.0 9.0 初中音乐教室1(六面体凳) 间 1.0 10.0 初中音乐教室2(活动椅) 间 1.0 11.0 初中舞蹈教室 间 1.0 12.0 初中美术教室 间 1.0 13.0 初中书法教室及器材室 间 1.0 14.0 卫生保健室配套标准 套 1.0 15.0 心理咨询室配备需求 套 1.0 16.0 初中音乐教学器材配备要求 套 1.0 17.0 初中美术教学器材配备要求 套 1.0 18.0 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要求 套 1.0 19.0 初中数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 套 1.0 20.0 体质测试室(小学初中共用) 间 1.0 合计 SUM(F5:F24) J包 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小学功能室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商河县第三实验体育器材 套 1.0 2.0 小学科学教室 间 1.0 3.0 小学音乐教室(六面体凳) 间 1.0 4.0 小学舞蹈教室 间 1.0 5.0 小学美术教室 间 1.0 6.0 小学书法教室及器材室 间 1.0 7.0 小学综合活动技术教室 间 1.0 8.0 小学心理咨询教室器材 套 1.0 9.0 小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0.0 小学音乐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1.0 小学美术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2.0 小学综合实践配套需求 套 1.0 13.0 小学卫生保健器材 套 1.0 14.0 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套 1.0 15.0 小学数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套 1.0 16.0 小学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套 1.0 总计 P包 D包 商河县第三实验小学图书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备注 1.0 图书 1.0 套 E5*C5 合计 B包 商河第三实验小学家具配套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0 校区办公家具 套 1.0 项目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E包、F包)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10904_WPSOffice_Level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5497_WPSOffice_Level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19035_WPSOffice_Level1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26790_WPSOffice_Level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15986_WPSOffice_Level1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15986_WPSOffice_Level1 第六部分 附件 3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分14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包文昌学校家具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0B包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家具280C包空调85D包图书120E包文昌学校厨房160F包第三实验、商河三幼厨房60G包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小学)160H包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初中)220J包第三实验小学配套实验室140K包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配套实验室190L包商河实验学校、商河三中、第三实验学校电子设备296M包文昌学校电子设备1400N包文昌学校电子设备2249P包第三实验小学,商河三幼电子设备70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3.方式:在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 4.售价:0.00。 说明:①根据济南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需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5日08时00 分至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5日09 时00分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 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4874718 ??2. 采购代理: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1007室 联系人:王经理、刘经理、宫经理 联系方式:0531-88581266转8015、13355311667、15624552420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采 购 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采购项目: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时间:15天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采购清单:清单另附 质量标准:合格 质 保 期:2年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控制价(E包):157万元 (F包):56万元 超过此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6包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疑问答复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 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同时将Word版的疑问函发送至邮箱(sdbhgjzx@163.com),并电话通知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一份(U盘,Word形式),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无需密封)。9装订方式装订方式:每册宜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付清。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7月15日08时00 分至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自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16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17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递交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1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9其他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一、说明 1. 招标人 系指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货物定义 4.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 4.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 成。 9.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表(2017或2018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2018年度)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开标前5日内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备注:①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②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1)-(6)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9.3 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明细表(附件四); 3)其他。 9.4 技术文件 1) 货物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等; 2) 质量保证措施; 3) 供货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 5)其他 9.5 商务文件 1)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招标人使用该货物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2) 售后服务条款; a 对货物负责安装集成、调试; b 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招标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c 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进口货物必须包括中文和英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d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e 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f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g 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3)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 4) 其他 10. 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10.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5其他 11.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供应商宜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1.2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6 兼投多个包的,需分别编制各个包的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文件签署 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标,请供应商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有效期 15.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签收 17.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 17.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不予接受。 17.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销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由公证员/见证律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 19.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9.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9.5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评标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2. 符合性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F、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G、投标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H、其他。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3符合性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 综合评审 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评标。 24.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2) 货物的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售后服务条款(含交货、安装及调试); 5)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6)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8) 优惠条件; 9)其他。 24.3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分方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标细则(满分100分) 评分项目分值得分标准 报价部分 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设计部分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15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自行出具的设备平面布局图及水、电点位图三份设计图。 每张设计方案合理,设计构思新颖、功能布局实用得5分;每有一处设计不合理或者不实用扣1分,扣完为止,缺少此项不得分。本项合计15分商务部分业绩3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完成的类似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3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配备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结构、数量、合理性、行业经验、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评比。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且经验丰富,专业性较强得3-4分;人员配备不齐全,结构不合理且经验不丰富,专业性较强得2-3;人员配备不齐全,结构不合理且经验不丰富,专业性不强得1-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20分1、由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各投标人所报产品性能指标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综合评估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与技术指标的优良性,符合得6分,每有一处未达到上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2、由评委综合考虑投标产品的方便性、简易性、易维护性程度以及产品的一致性,符合得6分,每有一处未达到上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3、由评委根据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先进,技术先进成熟,所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符合得6分,每有一处未达到上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4、由评委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及升级服务进行综合评估,满足要求得2分,不完全满足得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4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4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工作进度措施计划4分根据投标人的工作进度措施计划进行评审:项目工作进度措施计划完善、合理,进度控制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有针对性的得3-4分;项目工作进度措施计划完善、不合理,进度控制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无针对性得2-3分;项目工作进度措施计划不完善的得1-2分;项缺项不得分。供货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4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审,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3-4分;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安装调试方案4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4分;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维保方案4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方案进行打分,维保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4分;维保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维保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应急处理措施4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4分;应急预案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应急预案不完整的得得1-2分;缺项不得分。售后服务4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4分;售后服务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售后服务不完整的得得1-2分;缺项不得分。说明: (1)当评标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评标最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以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得分高者优先。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按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4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 HYPERlink "http://baike.sogou.com/lemma/ShowInnerlink.htm?lemmaId=7334467&ss_c=ssc.citiao.link" \t "_blank" 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 24.5各投标供应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十二),并将该声明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声明函的,第一次提出通报批评,如中标的取消中标结果;第二次及以上进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参与一切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24.6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所投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 24.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规定的扶持政策。 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扣除比例 如果本项目的评标方式为最低评标价法,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格,按照评标价格的高低,确定最低评标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报价,在满足标书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评标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标书要求计算报价得分。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 24.8节能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标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标; ② 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③ 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24.9 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标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标; ② 具体计算方式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③ 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3、监狱企业 1)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5、单价招标的项目中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权重计算方式:以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单价之和与全部单价之和计算其权重。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 25. 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26.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28 中标通知 28.1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市政府采购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2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0. 履约保证金 30.1本次采购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律师见证费) 3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2%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前期咨询费、控制价编制费、成交服务费。 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八、处罚、质疑 33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4 质疑 34.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4.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4.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局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5. 保密和披露 35.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5.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6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36.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36.2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6.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6.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项目要求 清单另附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 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单位。 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5、 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确定的合同条款。 6、质量 6.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6.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6.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7 除“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 6.8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且乙方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供上述服务。 7、 包装和标记 7.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7.2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 (a)收货单位;(b)货物名称;(c)箱号/件号;(d)毛重(千克);(e)尺码(长*宽*高);(f) 发货单位;(g)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通用图案。 7.3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 7.4 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8、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8.1 合同生效后 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进口货物中英文各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甲方。 8.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8.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付甲方。 9、 风险负担 9.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 验收 10.1 乙方提交的货物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全权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要将验收情况在验收单中如实说明,并签字确认。甲方要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如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可向当地质检(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主张方支付。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共同在《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和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11、 索赔 11.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1.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相应规定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 违约赔偿 12.1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12.3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12.4 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 合同修改 13.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并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备案。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 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乙方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14.2 在甲方根据15.1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之后,甲方可以全部或部分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 不可抗力 16.1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遇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时间,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对方审阅确认。 16.3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转让和分包 未经允许,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转让。 19 通知 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21、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外,本合同需经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效。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资金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 (后附详细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分项价格见成交货物清单 四、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交货并安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15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中标人违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一:投 标 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三:开 标 一 览 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小写: 大写: 供货安装期 质保期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认同情况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开标一览表除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外,应单独密封三份用于唱标,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 附件四:投标明细表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元 货物名称品牌型 号 (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单 价数量总 价交货安装时间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运输、安装及保险等费用/合 计小写:大写:注: 1.投标的所有货物均需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2.交货安装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日。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附件五:技术偏离表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标书技术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 规格投标文件规格偏差内容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七:服务承诺及其它优惠条件(如果有) (格式自定) 附件八: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如果有) (格式自定)不包含在总报价 附件九:耗材价格表(如果有) (格式自定)不包含在总报价 附件十: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如果有) 包 保修期内、外维护方案及报价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 4、甲乙双方负责的内容 5、其他保修期内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 保修期外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 注: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附件十一: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 单位:元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环保产品123…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小微企业产品123…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产品123…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附件十二: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誉的声明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格式2 财务状况 附财务状况表(2017或2018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2018年度)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格式4 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 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供应商需确认产品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后填写本表,如非小微企业确填写为小微企业的,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政府强制节能产品不予以加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123… 附件十三:其他 格式自拟附件十四: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电子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项目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A包、B包、C包、G包、H包、J包、K包、L包、M包、N包、P包)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10904_WPSOffice_Level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5497_WPSOffice_Level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19035_WPSOffice_Level1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26790_WPSOffice_Level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15986_WPSOffice_Level1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15986_WPSOffice_Level1 第六部分 附件 3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分14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包文昌学校家具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0B包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家具280C包空调85D包图书120E包文昌学校厨房160F包第三实验、商河三幼厨房60G包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小学)160H包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初中)220J包第三实验小学配套实验室140K包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配套实验室190L包商河实验学校、商河三中、第三实验学校电子设备296M包文昌学校电子设备1400N包文昌学校电子设备2249P包第三实验小学,商河三幼电子设备70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3.方式:在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 4.售价:0.00。 说明:①根据济南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需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5日08时00 分至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5日09 时00分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 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4874718 ??2. 采购代理: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1007室 联系人:王经理、刘经理、宫经理 联系方式:0531-88581266转8015、13355311667、15624552420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采 购 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采购项目: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时间:15天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采购清单:清单另附 质量标准:合格 质 保 期:2年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控制价(A包):265万元 (B包):274万元 (C包):83.6万元 (G包);152万元 (H包):214万元 (J包):132.5万元 (K包):187万元 (L包):315.1万元 (M包):397万元 (N包):242万元 (P包):65万元 超过此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6包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疑问答复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同时将Word版的疑问函发送至邮箱(sdbhgjzx@163.com),并电话通知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一份(U盘,Word形式),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无需密封)。9装订方式装订方式:每册宜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付清。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7月15日08时00 分至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自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16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17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递交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1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9其他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一、说明 1. 招标人 系指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货物定义 4.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 4.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 成。 9.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表(2017或2018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2018年度)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开标前5日内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备注:①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②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1)-(6)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9.3 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明细表(附件四); 3)其他。 9.4 技术文件 1) 货物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等; 2) 质量保证措施; 3) 供货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 5)其他 9.5 商务文件 1)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招标人使用该货物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2) 售后服务条款; a 对货物负责安装集成、调试; b 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招标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c 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进口货物必须包括中文和英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d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e 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f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g 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3)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 4) 其他 10. 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10.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5其他 11.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供应商宜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1.2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6 兼投多个包的,需分别编制各个包的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文件签署 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标,请供应商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有效期 15.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签收 17.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 17.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不予接受。 17.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销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由公证员/见证律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 19.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9.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9.5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评标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2. 符合性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F、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G、投标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H、其他。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3符合性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 综合评审 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评标。 24.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2) 货物的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售后服务条款(含交货、安装及调试); 5)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6)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8) 优惠条件; 9)其他。 24.3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分方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标细则(满分100分) 评分项目分值得分标准报价部分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商务部分业绩5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完成的类似业绩,每个项目得2.5分,最多得5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部分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26分1、由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各投标人所报产品性能指标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综合评估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与技术指标的优良性,符合得8分,每有一处未达到上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2、由评委综合考虑投标产品的方便性、简易性、易维护性程度以及产品的一致性,符合得8分,每有一处未达到上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3、由评委根据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先进,技术先进成熟,所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符合得8分,每有一处未达到上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4、由评委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及升级服务进行综合评估,满足要求得2分,不完全满足得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6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6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4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工作进度措施计划6分根据投标人的工作进度措施计划进行评审:项目工作进度措施计划完善、合理,进度控制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有针对性的得4-6分;项目工作进度措施计划完善、不合理,进度控制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无针对性得3-4分;项目工作进度措施计划不完善的得1-3分;项缺项不得分。供货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6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审,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4-6分;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4分;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安装调试方案6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6分;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4分;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维保方案5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方案进行打分,维保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5分;维保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维保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1-2分;缺项不得分。应急处理措施5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5分;应急预案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应急预案不完整的得得1-2分;缺项不得分。售后服务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5分;售后服务完整、合理、无针对性的得2-3分;售后服务不完整的得得1-2分;缺项不得分。说明: (1)当评标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评标最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以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得分高者优先。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按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4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 HYPERlink "http://baike.sogou.com/lemma/ShowInnerlink.htm?lemmaId=7334467&ss_c=ssc.citiao.link" \t "_blank" 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 24.5各投标供应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十二),并将该声明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声明函的,第一次提出通报批评,如中标的取消中标结果;第二次及以上进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参与一切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24.6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所投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 24.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规定的扶持政策。 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扣除比例 如果本项目的评标方式为最低评标价法,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格,按照评标价格的高低,确定最低评标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报价,在满足标书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评标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标书要求计算报价得分。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 24.8节能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标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标; ② 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③ 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24.9 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标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标; ② 具体计算方式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③ 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3、监狱企业 1)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5、单价招标的项目中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权重计算方式:以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单价之和与全部单价之和计算其权重。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 25. 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26.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28 中标通知 28.1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市政府采购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2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0. 履约保证金 30.1本次采购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律师见证费) 3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2%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前期咨询费、控制价编制费、成交服务费。 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八、处罚、质疑 33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4 质疑 34.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4.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4.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局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5. 保密和披露 35.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5.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6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36.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36.2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6.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6.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项目要求 清单另附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 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单位。 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5、 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确定的合同条款。 6、质量 6.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6.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6.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7 除“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 6.8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且乙方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供上述服务。 7、 包装和标记 7.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7.2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 (a)收货单位;(b)货物名称;(c)箱号/件号;(d)毛重(千克);(e)尺码(长*宽*高);(f) 发货单位;(g)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通用图案。 7.3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 7.4 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8、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8.1 合同生效后 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进口货物中英文各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甲方。 8.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8.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付甲方。 9、 风险负担 9.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 验收 10.1 乙方提交的货物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全权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要将验收情况在验收单中如实说明,并签字确认。甲方要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如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可向当地质检(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主张方支付。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共同在《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和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11、 索赔 11.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1.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相应规定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 违约赔偿 12.1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12.3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12.4 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 合同修改 13.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并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备案。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 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乙方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14.2 在甲方根据15.1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之后,甲方可以全部或部分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 不可抗力 16.1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遇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时间,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对方审阅确认。 16.3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转让和分包 未经允许,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转让。 19 通知 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21、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外,本合同需经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效。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资金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 (后附详细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分项价格见成交货物清单 四、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交货并安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15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中标人违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一:投 标 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三:开 标 一 览 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小写: 大写: 供货安装期 质保期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认同情况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开标一览表除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外,应单独密封三份用于唱标,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 附件四:投标明细表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元 货物名称品牌型 号 (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单 价数量总 价交货安装时间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运输、安装及保险等费用/合 计小写:大写:注: 1.投标的所有货物均需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2.交货安装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日。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附件五:技术偏离表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标书技术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 规格投标文件规格偏差内容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七:服务承诺及其它优惠条件(如果有) (格式自定) 附件八: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如果有) (格式自定)不包含在总报价 附件九:耗材价格表(如果有) (格式自定)不包含在总报价 附件十: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如果有) 包 保修期内、外维护方案及报价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 4、甲乙双方负责的内容 5、其他保修期内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 保修期外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 注: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附件十一: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 单位:元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环保产品123…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小微企业产品123…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产品123…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附件十二: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誉的声明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格式2 财务状况 附财务状况表(2017或2018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2018年度)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格式4 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 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供应商需确认产品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后填写本表,如非小微企业确填写为小微企业的,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政府强制节能产品不予以加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123… 附件十三:其他 格式自拟附件十四: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电子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项目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D包)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10904_WPSOffice_Level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5497_WPSOffice_Level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19035_WPSOffice_Level1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26790_WPSOffice_Level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15986_WPSOffice_Level1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15986_WPSOffice_Level1 第六部分 附件 3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288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分14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包文昌学校家具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0B包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家具280C包空调85D包图书120E包文昌学校厨房160F包第三实验、商河三幼厨房60G包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小学)160H包文昌学校配套实验室(初中)220J包第三实验小学配套实验室140K包第三实验学校、第三中学、商河三幼配套实验室190L包商河实验学校、商河三中、第三实验学校电子设备296M包文昌学校电子设备1400N包文昌学校电子设备2249P包第三实验小学,商河三幼电子设备70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3.方式:在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 4.售价:0.00。 说明:①根据济南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需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5日08时00分至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5日09 时00分 ??2.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 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4874718 ??2. 采购代理: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1007室 联系人:王经理、刘经理、宫经理 联系方式:0531-88581266转8015、13355311667、15624552420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采 购 人: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采购项目:商河教育强县学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时间:15天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采购清单:清单另附 质量标准:合格 质 保 期:2年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控制价(D包):120万元 超过此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6包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疑问答复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同时将Word版的疑问函发送至邮箱(sdbhgjzx@163.com),并电话通知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一份(U盘,Word形式),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无需密封)。9装订方式装订方式:每册宜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付清。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7月15日08时00 分至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2020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自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16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17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递交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1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9其他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一、说明 1. 招标人 系指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货物定义 4.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 4.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 成。 9.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表(2017或2018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2018年度)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开标前5日内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备注:①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②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1)-(6)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9.3 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明细表(附件四); 3)其他。 9.4 技术文件 1) 货物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等; 2) 质量保证措施; 3) 供货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 5)其他 9.5 商务文件 1)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招标人使用该货物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2) 售后服务条款; a 对货物负责安装集成、调试; b 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招标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c 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进口货物必须包括中文和英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d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e 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f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g 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3)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 4) 其他 10. 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10.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5其他 11.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供应商宜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1.2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6 兼投多个包的,需分别编制各个包的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文件签署 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标,请供应商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有效期 15.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签收 17.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 17.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不予接受。 17.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销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由公证员/见证律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 19.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9.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9.5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评标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2. 符合性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F、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G、投标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H、其他。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3符合性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 综合评审 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评标。 24.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2) 货物的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售后服务条款(含交货、安装及调试); 5)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6)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8) 优惠条件; 9)其他。 24.3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分方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标细则(满分100分) 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得分标准1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报价分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30 注: 防止恶意低价竞标,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折扣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折扣率,有可能影响图书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包含但不仅包括不合理低价的组成明细: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工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等内容),以证明其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投标人不能证明其优惠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20分1、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需求目录和投标企业填写的书号(ISBN)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各投标人所报产品吻合率,完全吻合得10分,提供书号(ISBN)不全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承诺供书率评分,供书率≥95%,得10分,供书每减少5%(不足5%,按5%计取)扣1分,供书率<60%,不得分。若此条不提供投标企业供书率保证书的不得分(此承诺书作为验收标准之一);3质量保证措施8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的得0-2分;完整、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3-6分;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6-8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供货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1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情况进行打分,供货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完整的得1-3分;完整、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3-6分;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6-1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综合实力及信誉4分1、投标单位具有大规模的现采场所(10000平方米以上),得2分;现采场所不足10000平方米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具有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证书的计2分。6维保与服务人员12分1、投标单位提供高级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投标单位提供公司专业人员编目上岗职业资格证书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编目上岗证书以及专业编目人员在投标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提供供货方案中提供的人员配备,技术人员水平,数量等情况,人员完备、技术水平高得4-6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4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0-2分;未提供供书方案的不得分。7售后服务8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产品售后服务的文字承诺和详细完整的“三包”,免费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措施和方案(包括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回访),所提供的标书内容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6-8 分,完整、合理、针对性不强的的得3-5 分,不完整的得0-2 分。8业绩8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类似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8分,没有类似业绩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如无合同原件不得分)合计100分说明: (1)当评标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评标最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以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得分高者优先。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按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4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 HYPERlink "http://baike.sogou.com/lemma/ShowInnerlink.htm?lemmaId=7334467&ss_c=ssc.citiao.link" \t "_blank" 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 24.5各投标供应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十二),并将该声明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声明函的,第一次提出通报批评,如中标的取消中标结果;第二次及以上进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参与一切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24.6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所投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 24.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规定的扶持政策。 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扣除比例 如果本项目的评标方式为最低评标价法,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格,按照评标价格的高低,确定最低评标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报价,在满足标书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评标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标书要求计算报价得分。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 24.8节能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标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标; ② 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③ 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24.9 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标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标; ② 具体计算方式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③ 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3、监狱企业 1)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5、单价招标的项目中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权重计算方式:以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单价之和与全部单价之和计算其权重。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 25. 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26.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28 中标通知 28.1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市政府采购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2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0. 履约保证金 30.1本次采购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律师见证费) 3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2%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前期咨询费、控制价编制费、成交服务费。 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八、处罚、质疑 33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4 质疑 34.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4.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4.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局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5. 保密和披露 35.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5.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6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36.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36.2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6.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6.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项目要求 清单另附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 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单位。 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5、 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确定的合同条款。 6、质量 6.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6.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6.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7 除“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 6.8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且乙方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供上述服务。 7、 包装和标记 7.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7.2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 (a)收货单位;(b)货物名称;(c)箱号/件号;(d)毛重(千克);(e)尺码(长*宽*高);(f) 发货单位;(g)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通用图案。 7.3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 7.4 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8、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8.1 合同生效后 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进口货物中英文各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甲方。 8.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8.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付甲方。 9、 风险负担 9.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 验收 10.1 乙方提交的货物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全权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要将验收情况在验收单中如实说明,并签字确认。甲方要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如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可向当地质检(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主张方支付。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共同在《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和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11、 索赔 11.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1.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相应规定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 违约赔偿 12.1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12.3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12.4 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 合同修改 13.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并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备案。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 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乙方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14.2 在甲方根据15.1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之后,甲方可以全部或部分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 不可抗力 16.1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遇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时间,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对方审阅确认。 16.3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转让和分包 未经允许,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转让。 19 通知 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21、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外,本合同需经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效。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资金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 (后附详细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分项价格见成交货物清单 四、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二年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交货并安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15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中标人违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一:投 标 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三:开 标 一 览 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小写: 大写: 供货安装期 质保期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认同情况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开标一览表除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外,应单独密封三份用于唱标,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 附件四:投标明细表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元 货物名称品牌型 号 (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单 价数量总 价交货安装时间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运输、安装及保险等费用/合 计小写:大写:注: 1.投标的所有货物均需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2.交货安装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日。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附件五:技术偏离表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标书技术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 规格投标文件规格偏差内容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七:服务承诺及其它优惠条件(如果有) (格式自定) 附件八: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如果有) (格式自定)不包含在总报价 附件九:耗材价格表(如果有) (格式自定)不包含在总报价 附件十: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如果有) 包 保修期内、外维护方案及报价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 4、甲乙双方负责的内容 5、其他保修期内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 保修期外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 注: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附件十一: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 单位:元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环保产品123…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小微企业产品123…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产品123…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附件十二: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誉的声明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格式2 财务状况 附财务状况表(2017或2018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2018年度)或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格式4 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 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供应商需确认产品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后填写本表,如非小微企业确填写为小微企业的,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政府强制节能产品不予以加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123… 附件十三:其他 格式自拟附件十四: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电子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