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三证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场所及人员,提供相应房屋不动产证(投标人所有或投标法人所有)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近一年内房租发票作为依据)。”修改为“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三证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按国家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张之洞路2号
联系人:彭杰
电话:027-688870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郑蓉、屈曈
电话:010-5951862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厨房设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CSEMC-19145-7) 一、更正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三证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场所及人员,提供相应房屋不动产证(投标人所有或投标法人所有)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近一年内房租发票作为依据)。”修改为“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三证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按国家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张之洞路2号
联系人:彭杰
电话:027-688870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郑蓉、屈曈
电话:010-5951862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