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22:25
1、采购条件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的委托,根据鸡冠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要求,对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CTXD2007Q01J-W;
2.3 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610,000.00元);
2.4 项目概况:软件及技术服务采购;
2.5 采购内容:采购数据分析、研判、落地查控软件及数据技术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6 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2.7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人对本项目功能、数据支持、技术服务等要求;
2.8 供货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2.9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2.10其 他: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承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解承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谈判;
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3.7 供应商应是能合法取得本项目所需软件版权及相关技术服务的软件开发商、软件经销商或软件系统代理商,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具有对本项目进行供应、安装、调试及系统维护的相应能力,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
3.8 供应商近三年内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业绩中涵盖与本项目主要功能相近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3.9 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仲兴街西,利民路南S10栋101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2 供应商逾期购买谈判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 本项目仅接受以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4.4处于疫情管控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意向,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邮件后回函确认。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仲兴街西,利民路南S10栋1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其他
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鸡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要求,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文件通知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断传播途径,进一步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本项目相关开标方式、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安排均为暂定,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作出相关调整,请各供应商以相关公示及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67-21380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辰泰信德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45854888
邮政编码:158100
邮箱:chentaixindecoltd@163.com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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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TXD2007Q01J-W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1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审查表 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交付地点鸡西市鸡冠区(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 制审 核审 定签字:签字:签字: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2199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PAGEREF _Toc21995 2 HYPERlink \l _Toc14188 第二章 采购内容和要求 PAGEREF _Toc14188 6 HYPERlink \l _Toc745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7457 12 HYPERlink \l _Toc966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9663 22 HYPERlink \l _Toc12703 第五章 合同范本 PAGEREF _Toc12703 3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的委托,根据鸡冠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要求,对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公安分局大数据分析查询软件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CTXD2007Q01J-W; 2.3 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610,000.00元); 2.4 项目概况:软件及技术服务采购; 2.5 采购内容:采购数据分析、研判、落地查控软件及数据技术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6 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2.7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人对本项目功能、数据支持、技术服务等要求; 2.8 供货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2.9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2.10其 ?他: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承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解承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谈判; 3.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3.7?供应商应是能合法取得本项目所需软件版权及相关技术服务的软件开发商、软件经销商或软件系统代理商,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具有对本项目进行供应、安装、调试及系统维护的相应能力,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 3.8 供应商近三年内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业绩中涵盖与本项目主要功能相近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3.9?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仲兴街西,利民路南S10栋101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2?供应商逾期购买谈判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 本项目仅接受以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4.4处于疫情管控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意向,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邮件后回函确认。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仲兴街西,利民路南S10栋1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其他 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鸡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要求,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文件通知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断传播途径,进一步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本项目相关开标方式、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安排均为暂定,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作出相关调整,请各供应商以相关公示及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67-21380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辰泰信德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45854888 邮政编码:158100 邮箱:chentaixindecoltd@163.com ? ? ? ? ? ? ? ? ? ? ? ? ?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1日 第二章 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大数据查询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序号服务名称供货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数量及单位1数据技术服务1为执法部门提供互联网大数据的“找人”、“盯人”、“落位数据”服务。采用大数据技术,从底层数据整合到智能追逃模型构建,再到前端可视化呈现和分析研判,构建追逃全链路功能。针对网上追逃的工作形势,为执法部门提供集“布控、预警、研判、协同”为一 体的服务。下文中,在逃人员是指公安等执法部门已经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未归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1、 服务内容 1)系统服务平台应包含Web端服务平台与APP端服务助手。 2)可布控人员,可以布控犯罪事实清晰,法律手续齐备的特定对象。 3)基础账号(区县版)1个:每个账号提供开通区县管理员账号1个、VPN账号2个。包含VPN服务、对象初始化服务、内部论坛及消息互动,基本管理服务等。 4)提供部署能力年包10个:每个部署能力年包包含1个并发部署能力,和一个年度的合规审核服务、计算服务、系统运行技术服务等。抓获撤控并通过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恢复相应的部署能力。 5)到案寻踪查询1000次:对已立案且开具刑事传唤证的犯罪嫌疑人或已采取刑拘/逮捕强制措施的、已上网的对象进行主动查询获取情报线索,包括位置、设备、手机号码、虚拟身份、关联对象 6)提供高级资源管理功能,具有并发数资源分配与管理功能。 2、提供服务的软件主要功能 2.1 Web端数侦云捕大数据技术服务平台包含首页、实时抓捕、情报线索、布控管理、态势感知、账户中心等模块。 1)首页展示待办事项信息,包括研判价值变更或当前人员已经撤网的布控任务更新情况,可以通知用户对某些研判对象进行信息补充以产出更多的线索。 2)实时抓捕模块是指在实战过程中可通过预测某些关注对象的“实时位置”来获取最新信息的功能。 3)情报线索模块用于展示用户所研判对象的预警状况,该页可帮助用户迅速感知到哪些部署对象产出了新线索及类型。 4)布控管理模块包括我的布控、任务中心、布控推荐三部分,用于帮助用户从“人”的角度管理自己部署的对象。让用户可以快速地获知自己部署对象的统计分布情况,并且对每一个对象的状态和档案进行管理。 5)态势感知通过形象的动态界面展示所有部署对象的信息,帮助用户从总体上感知已部署对象的各种统计分布。 6)账户中心是用户修改账户信息以及账户绑定信息的入口;同时也提供给用户管理业务资源的入口。 2.2 APP端包含首页展示和作战功能模块。 1)首页展示,系统下发TF的实时位置消息、系统公告至APP端,同时小助手会统计Web端每周的TF情况,并在周一固定推送通知。 2)作战模块,包含布控列表和生成战报。布控列表中包含Web端审核通过的TF对象,支持精准搜索;有了战果,可通过战报生成器生成战报并分享查看。 3、其他要求 1)系统应支持VPN通道,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2)系统应支持准实时情报产出,7*24小时智能化情报推送。 3)系统部署后,48小时内产出线索。 4)系统并发数在1000用户以上。1项2数据技术服务二1、服务环境需求 服务必需通过SAAS化版本的载体软件提供,本地无需部署业务系统,同时采用VPN加密方式进行安全登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业务需求 2.1能够实现虚拟身份实人识别 应能够将特定对象虚拟身份进行实人识别,确认虚拟身份背后真正的使用人,从而确定特定风险因素,提供案件进一步侦查方向。 2.2能够实现犯罪团伙深挖扩线 能够通过数据挖掘技术,依托海量的互联网数据技术,分析风险因素之间的多类特性维度,挖掘其他风险因素,实现众多风险因素的深挖扩线,更高效地查明犯罪事实及发现风险因素。 2.3实现犯罪风险聚集点精准发现 基于互联网资源与公安信息的融合,通过交叉比对和多维建模计算,系统可为公安机关提供精准的风险聚集点。 3、系统服务需求 3.1安全管理服务 能够提供账号登录、鉴权找密功能,并通过VPN进行安全性加固,同时为同单位下的多账号提供案件信息共享的能力,便于多人协同对同一案件进行侦办。 3.2平台管理服务 1)能够对本单位所有需要录入系统分析研判的案件档案的统一管理,包括案件基本信息的录入、案件信息维护、案件分析研判文书及服务函的上传功能。 2)能够用于管理本单位案件中的风险因素的基本信息,并可对风险因素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 3.3基础研判服务 1)能够以个体的维度构建风险因素的全息档案,并通过案件信息维护,对涉案风险因素进行嫌疑锁定、嫌疑排除、收网确认等进行管理,以及风险因素进行管理。 2)能够对需要研判分析的案件进行可侦度初步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深度分析研判。 3)能够在掌握风险因素一定信息后,基于计算模型,挖掘出风险聚集地以及聚集地相关情况。 4)能够根据风险因素的风险特点,通过数据技术行为分析,运用众多智能模型技术,挖掘扩展出风险因素之间的关联风险,实现以点找线,以线找面的众多风险因素挖掘,加速案件侦破。 5)具有可视化分析功能,能够基于风险因素之间的特性,通过智能模型对关键风险因素进一步扩线,以不断为案件提供觅方向的方式,来促成、提效案件研判与收网。 4.服务清单 4.1平台管理服务1项包含5个平行管理员账号。 1)基本业务运转支撑及安全管理服务,包含组织架构权限管理、VPN安全管理、使用日志审计。 2)对录入的案件提供统一的管理服务。 4.2基础研判服务1项可经营100起案件或者1000个人 1)对上传的案件,系统自动给出案件的可侦度价值评估,辅助用户决策是否对该案件启动研判分析服务。 提供通过虚拟账号识别其背后风险因素的能力。 2)挖掘出风险聚集点,并给出聚集点信息。 3)基于该类风险因素产生的特征,通过互联网数据技术分析,挖掘出未掌握的风险因素。 4)深挖任意两个风险因素之间的多维度风险关系,并以可视化的形式展示风险之间的多维度关联关系。 4.3全息档案1项可支持对100起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对风险因素进行多维度信息刻画,包括:基本信息、涉案规律、特征标签等。 2、供货时间: 交付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前完成全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功能无缺陷且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 3、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人付款方式 中标人供货完成经本项目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款中标金额的95%,余下5%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接到故障或服务要求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免费培训:中标供应商负责向用户免费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技术、架构,功能使用、监控、维护及故障排除。 3、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工作日5×8小时实时的远程服务工作,以及全天候7×24小时的电话响应服务,非工作日时间在接报后10分钟内响应。 4、数据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内,如出现故障导致停用的,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本项目货物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产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提供售后维修,并在24小时内解决相应问题,如无法解决问题,否则招标人有权从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及损失费用、违约费用。 其它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工具、劳务、旅差、管理、方案提供、软件升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等各种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陆拾壹万元整(¥610,000.00),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验收要求:调试完毕使用10个工作日后功能无缺陷后正式验收,如果出现有功能缺陷或比对的逃犯数据误差率在30%以上的,不予验收,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与采购需要相应的产品,否则不能成为成交商。 ★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电视机、电热水器、水嘴、空调机、照明产品、便器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本次采购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制造和安装应符合中国相关技术标准,并负责免费送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负责恢复现场。 ★为保证安装的产品能安全使用,供应商须自行到现场勘察设计;对在安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有详细的应对方案。由于供应商勘察不认真,导致的各类费用增加或各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保养期内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易损件、零备件。 ★供应商承担项目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配件和各类费用。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手续。 ★供应商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 如交付使用时间违约,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3%罚款,罚款最多为合同总价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三条。1.4联合体报价不接受。2.1现场考察供应商应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并对供货地点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责任、风险、费用自行承担。2.2项目答疑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接到本项目谈判文件后24小时内。5.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竞标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注1) *软件版权证明 *类似业绩合同(1项) *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证明(注2) *投标人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注3) 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注1:合法来源证明可以为经销协议、供货协议、特许经销协议、产品代理协议、销售合作协议或授权销售加盟协议、近15天内同类产品采购发票。 注2:投标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注:3:投标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近十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 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6.1响应文件装订及密封响应文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胶装。装订完成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一起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上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正/副本等字样,但不得体现投标人任何信息。7.1报价单位人民币。7.6采购预算610,000.00元,超过本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9.4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可读U盘1份。9.4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可读U盘1份。9.9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10.1谈判时间、地点2020年07月02日09时30分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仲兴街西,利民路南S10栋101室)11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4.2评审优惠政策A、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B、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C、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允许联合体报价的,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D、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14.3.1成交原则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排序的前三名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4.3.2同一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如有供应商提供该品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则其他供应商不作为有效投标人。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9.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19.3类似业绩货物功能、结构、形式、合同规模、制作工艺基本一致的项目19.4废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5监督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鸡西市鸡冠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9.6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9.8对虚假、恶意投诉等行为的处罚依据财政部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9.9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甲乙双方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招标代理费只收现金。 3.招标代理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为:中标价的1.5%。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须知正文 A 说明 1.合格供应商范围 1.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报价(如果采购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如果法人单位授权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报价,则须提供法人单位有效的授权书原件,响应文件上加盖该分支机构单位公章。 1.2 在政府采购行为中,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 1.3 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附件中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1.4 联合体报价,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6 放弃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再次采购活动。 2.现场考察和项目答疑 2.1 供应商应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并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竞争性谈判公告。 2.2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的,或认为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接到本项目谈判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方以《答疑文件》等形式作出答复。供应商应在接到《答疑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有无疑义,如无疑义视同供应商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3.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B 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见本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包括: 5.1.1 报价书 5.1.2 报价一览表 5.1.3 报价货物明细表 5.1.4 技术规范偏离表 5.1.5 响应文件附件 5.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6.1 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装订完成后,须将所有响应文件全部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并在外包封上写明:采购人地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格式自拟。 6.2 响应文件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6.2.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格式); 6.2.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后附格式); 6.2.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后附格式); 6.2.4 供应商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2.5 供应商的业绩、信誉情况; 6.2.6 供应商情况表; 6.2.7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6.2.8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2.9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7.报价 7.1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7.2 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报价中。 7.3 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以及其它风险而变动。 7.4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7.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最终成交的保证。 7.6 超过本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8.保证金 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9.2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9.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9.4 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9.5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9.6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9.7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8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报价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方的,采购方可以接受,但不退还响应文件。 9.9 在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本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期限的为无效报价。 C 谈判及确定成交办法 10.谈判 10.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 10.2 谈判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如各供应商各项条款均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没有任何特殊情况下,谈判小组不再分别与进行谈判。 11.谈判小组 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2.1 递交响应文件后,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规定签署。 12.2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审查供应商的企业情况、财务、技术、人员和生产(供货、服务等)能力等相关内容。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12.3 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且没有重大偏离。 12.4 谈判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3.响应文件的澄清 13.1 谈判小组将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3.2 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报价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谈判小组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3.3 所有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 13.4 此书面文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4.成交方法和原则 14.1 谈判小组在综合评定供应商的各项指标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4.1.1 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4.1.3 有执行合同能力。 14.1.4 如谈判小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考察,则应按确定的预成交排序进行。 14.2 评审优惠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成交原则 14.3.1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4.3.2 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候选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5.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5.1 从谈判开始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和比较供应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5.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谈判方向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3 根据谈判情况,谈判小组将确定最后报价的截止时间,晚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无效。 D 其他 16.签订合同 16.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2 采购文件、成交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6.3 授予合同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7.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由合同标的、质量保证、权力保证、包装和运输、交付和验收、安装和培训、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和期限、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签订合同依据及合同附件等组成。 18.其他要求 18.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际或国家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腐和防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破损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8.2 每件包装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8.3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18.4 本次采购的货物质量要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 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 价 书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认真研读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有关活动,并对(包段编号)包段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所报项目的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3、保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谈判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报价自递交之日起天内有效。 7、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详细填写):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报价内容报 价(小写)交货时间总 报 价(大写):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采购项目价格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 称品牌型号详细技术配置数量单 价合 计总 报 价(大写): [注意] 此表必须认真填报,序号严格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的顺序填写,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名 称谈判文件技术 规范及要求报价书对应 技术规范及要求有无偏离备注 [注意] 此表必须按照本文件中第二部分认真填报,否则报价无效。如本文件中第二部分没有详细列举,请承诺无偏离,格式自拟。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书附件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6条的要求由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 资质及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辰泰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段编号)包段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不实,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供 应 商 情 况 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202*年 月 日 单位名称机构代码电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职务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单位简况 机构设置单位优势 及特长单位 概况职工 总数人生产工人人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指标名称实际完成技术人员人总产值万元流动 资金万元资金 来源自有资金万元实现利润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办公场 所情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平方米固定 资产原值万元资金 性质生产性万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平方米净值万元非生产性万元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平方米主要 产品情况产品名称上年产量产值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 第五章 合同范本 合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 及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123456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采购中心核对(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 0451—82833586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 家具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家具一览表 序号家具 名称商标 品牌规格 型号材质颜色生产 厂家数 量 及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456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家具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检验、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家具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家具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产品,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使用寿命应达到承诺年限。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家具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家具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2、乙方负责家具运输,家具的运输方式: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家具,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 年 月 日内安装完毕并承担安装费用。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等)。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方法及要求: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家具保修期为 个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乙方须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家具更换后保修期重新开始计算。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应退回该家具全部货款。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家具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争议 1、因家具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家具质量进行鉴定。家具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家具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本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采购中心核对(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合 同 附 件 家具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家具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家具和售后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办公桌椅、办公柜、档案柜(架)、沙发、学生桌椅、床、食堂餐桌、厨房设备等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后再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家具运输方式包括:火车、汽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七条售后服务:家具保修期按招投文件要求填写,如没有要求,乙方可按行业保修期惯例填写。 (七)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供货一览表内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三)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四)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 0451—82833586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 汽车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汽车一览表 车种车型排量出厂日期车颜色数 量 (台)单 价 (万元)金 额 (万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汽车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和技术资料及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汽车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汽车、节能和环保汽车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上的汽车。 2.乙方向甲方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汽车的基本情况,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汽车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汽车生产时间必须是在合同订立前 个月内生产的汽车。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汽车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汽车交(提)货时间: 地点: 。 方式: 。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胎等备件清单。 3、甲方对汽车证件、手续、配置、性能、外观等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本合同确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应明确汽车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七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汽车如不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投标文件要求,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汽车如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方购买汽车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乙方首先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向生产厂家进行投诉和追索。 8、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车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 1、因汽车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采购中心核对(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汽车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汽车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的各种汽车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后再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车种按轿车、吉普车、旅行车(面包车)、商务车、中客车、大客车等填写。 (四)、第四条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定(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五)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二)、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三)、本合同为格式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 0451—82833586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