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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公告

  • 广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19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06月19日 18: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8:2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8日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8日
评审专家名单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廖建元、郭卫、唐懿芳、赵栖卫 采购人代表名单:谢又平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单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大道5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秀娟 联系电话:0756-2313028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附件:
附件1HZ20-138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0527(盖章版).pdf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Z20-13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20-138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鲁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大道5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秀娟 联系电话:0756-231302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Z20-138

  •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珠海市诚诚成农产品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珠海市梅界路1801号2栋1-2层,3栋1层;中标(成交)费率1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食堂经营权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按招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两年后,病人、病人家属及医院职工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满意率 85%,续签一年。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廖建元、郭卫、唐懿芳、赵栖卫

采购人代表名单:谢又平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06-18

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评标室

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常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智胜昊客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诚诚成农产品有限公司、东莞增米智慧膳食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珠海市诚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诚信情况: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常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智胜昊客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诚诚成农产品有限公司、东莞增米智慧膳食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

费率(%)

商务技术得分

经济价格

得分

最终得分

推荐名次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1

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

5.50%

16.4000

56.5000

6.1111

79.0111

4

2

珠海常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5.4000

56.5000

11.1111

83.0111

3

4

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10.00%

18.2000

60.0000

11.1111

89.3111

2

5

珠海市智胜昊客健康产业科技

有限公司

5.00%

15.6000

23.0000

5.5556

44.1556

5

6

珠海市诚诚成农产品有限公司

18.00%

17.2000

55.0000

20.0000

92.2000

1

7

东莞增米智慧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8.00%

14.6000

16.5000

8.8889

39.9889

6

评委会认为上述投标人报价合理,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委会成员一致建议以下单位为为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中标候选人:珠海市诚诚成农产品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百分之壹拾捌(1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百分之壹拾(1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珠海常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费率:百分之壹拾(1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大道543号

联系方式:0756-231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代理机构)/冯秀娟(采购人)

电话:0756-2600320/0756-2313028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8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1:供应商名称珠海市诚诚成农产品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珠海市梅界路1801号2栋1-2层,3栋1层;中标(成交)费率18.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廖建元、郭卫、唐懿芳、赵栖卫采购人代表名单:谢又平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珠海市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采购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鲁 日期:2020年5月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2 页共 59页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 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七、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八、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九、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 组分别装订。 十、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3 页共 59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7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4 页共 59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 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HZ20-13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采购项目管理费(投标报价费率):≥营业额5%/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1项 。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两年后,病人、病人家属及医院职工对乙方的经营状 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满意率≥85%,续签一年。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由中标方按管理费提交采购人;经营食堂仍需投入的资金、设备成本及 人力成本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 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 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 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5 页共 59页 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 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 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 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 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 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 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 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6 页共 59页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 06 月 04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6月 1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十、开标时间:2020年 06月 1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 05月 29日至2020年 06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秀娟 联系电话:0756-2313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人: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传真:0756-2600321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大道543号 联系人:冯秀娟 联系电话:0756-2313028 传真:0756-2313000 邮编:51908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 28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7 页共 59页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 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和评分标准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 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 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 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两年后,病人、 病人家属及医院职工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 度测评,如满意率≥85%,续签一年。 二、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背景 为了深化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贯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精神,适应医院的持续发展,使医院 职工、病员及其家属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用餐服务,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饭菜质量有人抓, 经医院研究决定,将院食堂通过公开招标对外承包经营。 2、服务期限 ①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两年后,病人、病人家属及医院职工满意度≥85%,可续约 一年。 ②开业运行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开业提供餐饮服务。 ③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足额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100,000.00),合同期满后无责任事故或违规违约行为发生的,采购方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 还给中标单位。 3、经营服务方案 ①总的原则:要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安全性,服务模式上要有一定创新。 ②常驻人员人数要求:对派往医院食堂工作的常驻人员人数最低人数为20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8 页共 59页 ③供餐具体要求: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障全年无间断提供食堂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膳食品种及质量、数量具体如下: (1)早餐 就餐时间:06:30——9:30,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饭菜,20个以上品种供医院职工及病人自行选 择。 (2)中餐 就餐时间:10:30——13:30,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饭菜,每天不少于6个主荤、7个半荤、3个 素菜、8个炖汤品种、5个品种的粥、粉、面食类,免费配送例汤和米饭。 (3)晚餐 就餐时间:17:30——19:00,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饭菜,每天不少于6个主荤、7个半荤、3个 素菜、8个炖汤品种、5个品种的粥、粉、面食类,免费配送例汤和米饭。 (4)临时接待用餐 就餐时间由医院确定,需提前半天预订和点菜。 (5)特殊用餐 就餐时间:配合医院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针对医院全天候手术室、急诊室等科室的工作特殊性,为 职工按需配餐,保证随时供应新鲜热饭菜。 (6)营养餐 按医生要求,为产妇或其他特殊病人提供适合病情治疗的营养餐,营养餐收费标准最高限定在30元以内。 (7)其他 白天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点心及糖水,每天不少于20个品种。 ★4、质量要求 招标人将定期进行抽检,详细内容详见《珠海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细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等货物在友好协商下另外签订合约供应我院饭堂。 ②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③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 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 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 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④中标人在餐饮供应过程中,如果所供餐饮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 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 9 页共 59页 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等三级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④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 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 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 霉毒素B1(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 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 、 无机砷(0.1mg/kg~0.2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 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 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 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 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 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0 页共 59页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 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 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 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 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 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 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1 页共 59页 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 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 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 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 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 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 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 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 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 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2 页共 59页 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 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3 页共 59页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表条款号为第六部分相应 条款的条款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1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2.1 采购人或招标人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8.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的编制 9.2 投标报价:本项目只针对管理费进行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每年管理费=每年营业额*投标报价费率。 评标基费率下限为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投标基费率下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支付到招标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实际支付到帐时间以投标保 证金帐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户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99803132 注: ①以上为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与其他账户进行区分。 ②若投标人已经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经珠海市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没收投标人的保证金。 ③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备注栏标明该采购编号,即HZ20-138,因投标人 未标记或标记不清造成查账有误,或导致投标人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本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4.1 投标文件数量: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4 页共 59页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为节省资源,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电子版本为正本的扫描件),光盘或者U盘存贮。 3、若为分包组项目,各包组应分别准备以上内容。 注:评审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开标、评标、定标 17.1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 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3.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4.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或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5.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7.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服务期(交货期或完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8.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报价范围的; 9.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3.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 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其操作程序为: 按照下表所列技术、商务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及详细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评标指标 权重(%) 技术、商务部分 80 价格指标部份 20 合 计 100 (具体详见评分细则) 特别说明: 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5 页共 59页 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需要统一打分的客观评分,由主任评委组织各评委统一评审。 2、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费率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报价费率。经济价格得 分采用高报价优先法计算,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其经济价格分为满分。 3、投标人最终总得分 = 技术商务标得分 +经济价格标得分。 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0.4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 数点后4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 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1.1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 授予合同 24.2 (1)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其他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 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标注“■”为发布媒体): 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http://zhuhai.gdgpo.com)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 它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 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多次质 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6 页共 59页 联系电话:0756-2600320,传真:0756-2600321。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7 页共 59页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 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 标无效。 (二)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四位有效数)。 (四)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技术商务评分细则》和《经济价格评分细则》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 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8 页共 59页 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审查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 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 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 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 营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 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用记录查询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 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采购人代表签名: 招标代理签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19 页共 59页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审查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保证金已递交 投标报价审查合格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 款(即标注★号条款)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 效投标条款的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 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签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0 页共 59页 附件3:技术商务评分细则(满分80分) 序号 评标分项 分配分值(分) 评标指标 1 经营方案 20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卫生承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承诺; 2.原材料采购来源; 3.人员配置; 4.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措施及保障; 5.卫生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方案; 6.各餐餐谱及供餐计划; 7.制度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索证制 度、员工培训制度等) 8.管理架构与经营理念; 9.配送中心运营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经营方案的各项内容是否详细、科学合理、操作 性强以及具有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行横向综合评比: 优得(20-15)分,良得(14-10)分,中得(9-5)分,差得(4-1) 分,无提供不得分。 2 投入的冷藏车 情况 3 就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冷藏车(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 为准)数量进行打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冷藏车得1分/辆, (其它车辆不得分),本项满分为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 人或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冷藏车需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 件和购置发票复印件,评标现场核查《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和冷藏车购置发票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日期须在招 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为有效,无则不得分。原件须于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供。 3 配套方案 15 1.种植基地(2分):有种植基地,且面积500亩及以上的得2 分;有种植面积,且小于500亩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中央厨房或集中用餐配送单位(5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中 央厨房证书和集体用餐配送证书单位得5分;投标人只具有中 央厨房证书单位得2.5分;投标人只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证书单 位得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1 页共 59页 3.配餐服务(3分):投标人承诺在45分钟内能够到达采购人 地址并提供配餐服务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在1小时内能够 到达采购人地址并提供配餐服务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在2 小时内能够到达采购人地址并提供配餐服务的,得1分;其他 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承诺书和百度或高德地图从公司(或售 后服务机构)导航到采购人地址(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 的时间截图,否则不得分。 4.智能餐厅(5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智能餐饮管理系统软件 系统和具有原材料溯源系统的,得5分;投标人员只具有智能 餐饮管理系统软件系统的,得2.5分;投标人只具有原材料溯 源系统的,得2.5分。 注:(1)上述第1、3、4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述第2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中央厨房 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自 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场地租 赁合同复印件且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彩色 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后招标人有权到中标人自建中 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若与投标文件 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评审现场提供中央厨房或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证书原件、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场地租 赁合同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计 分,原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食品安全保障 6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为所经营食堂购买的“公众责 任险”或“餐饮场所责任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和发 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1年得1.5分,本项最 高6分。 注:评标现场提供保单及发票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或者原 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计分。原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2 投标人配备农残检测室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发票、设备和农残检测室图片等相关 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1年内任意4个月的食材 (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2 页共 59页 少于六种食材)检验合格质检报告,且每个月提供六种(或) 以上食材检验合格质检报告的,每月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评标现场核查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5 资质认证 10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有效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认证证书、相关认证公司获得国家认监委员的批准(以国 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页面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官网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页 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原件 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6 人员实力 6 1.投标人提供有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含以上)证 书,每提供一名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2.投标人提供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证书,每提供 一名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投 标人名下开标前3个月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 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 不予计分。 7 相关业绩 10 根据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 项目业绩,按单个项目合同进行评分: 1、经营2000人(不含)以上单位食堂的每个合同得3分; 2、经营1500(不含)—2000人(含)单位食堂的每个合同得 2分; 3、经营1000(不含)—1500人(含)单位食堂的每个合同得 1分; 4、经营500(不含)—1000人(含)单位食堂的每个合同得 0.5分; ⑤经营500人(含)以下单位食堂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为10分,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3 页共 59页 人数证明以及满意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价不可以 为差、不合格),合同中没有人员数量的,还须提供甲方证明, 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计分。 附件4:经济价格评分细则(满分20分) 价格指标 (20分) 经济价格标得分=(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费率)×价格指标权重×100 评标基费率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报价。报价分采用高报价优先法计 算,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其价格分为满分。 备注: 本项目只针对管理费进行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每年管理费=每年营业额*投标报价费率。 评标基费率下限为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评标基费率的下限价,否则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4 页共 59页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第一节 合同格式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 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2、服务地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两年后,病人及医院职工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测 评,如满意率不低于85%,续签一年。 4、常驻人员人数要求:对派往医院食堂工作的常驻人员人数最低人数为20人。 5、供餐具体要求: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障全年无间断提供食堂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按实结算。 2、中标费率:百分之(%) 3、每年管理费=每年营业额*中标费率。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具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条件及用餐具体要求 (一)提供条件 1.就餐以自愿为原则; 2.食堂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医院职工总数约 人,另有医院企业职工 人,实习生进修 生等 人,病床 张,日常住院病人 余人,体检 余人/天。 (二)供餐具体要求 1.总的原则:要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服务模式上要有一定创新。 2.供餐具体要求: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障全年无间断提供食堂服务(含国家法定节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5 页共 59页 假日)。膳食品种及质量、数量具体如下: (1)早餐 就餐时间:06:30——9:30,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饭菜,20个以上品种供医院职工及 病人自行选择。 (2)中餐 就餐时间:10:30——13:30,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饭菜,每天不少于6个主荤、7 个半荤、3个素菜、8个炖汤品种、5个品种的粥、粉、面食类,免费配送例汤和米饭。 (3)晚餐 就餐时间:17:30——19:30,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饭菜,每天不少于6个主荤、7 个半荤、3个素菜、8个炖汤品种、5个品种的粥、粉、面食类,免费配送例汤和米饭。 (4)临时接待用餐 就餐时间由医院确定,需提前半天预订和点菜。 (5)特殊用餐 就餐时间:配合医院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针对医院全天候手术室、急诊室等科室的工作特 殊性,为职工按需配餐,保证随时供应新鲜热饭菜。 (6)营养餐 按医生要求,为产妇或其他特殊病人提供适合病情治疗的营养餐,营养餐收费标准最高限定在30 元以内。 (7)其他 白天提供单个品种1.00-5.00元不等的点心及糖水,每天不少于20个品种。 (三)物资采购:医院物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 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工商营业执照。物资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来源于“无公害蔬菜基地”(每天有农药检测记录) 或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所有蔬菜均需浸泡、消毒;肉禽类原料由国营肉联厂或符合行 业合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粮、油、干货和调味料有保质期,合格生产厂家、 标签,保证不过期、优质、无霉变。物资采购须保存票据,以备检查,如票据或票据不真实则视同不 合格采购。 (四)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 医院内部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珠海市卫生部门的监督、监测,搞好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确保职 工及病人饮食卫生,保持食堂禁烟禁酒良好的卫生环境。办理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如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 有责任。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6 页共 59页 (五)安全生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 (六)水电费用:乙方经营的食堂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根据实际发生数承担。 (七)维护费:厨房操作间设备的维护费、食堂内部供电系统、排烟道、排水排污系统的维护费由乙 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委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现场管理,并有权做出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 及时终止合同,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 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2、甲方有权在饭菜、汤饮等的质量、卫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对乙方进行监督;有权对食堂内外 清洁卫生、环境维护对乙方进行监督,并按合同条款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医院定期进行综合测 评,如病人及医院职工满意度低于85%,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完全按合同规定履约,经营期满时,由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 果乙方有合同全部或部分违约或未履行投标承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乙方违约情况要求乙 方赔偿(包括超出履约保证金外的赔偿);如有违反法规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所需必要的改建,并安排专人协调,以保证乙 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5、甲方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保证乙方在遵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经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规定每月收取就餐费用。 2、乙方独立核算,雇用员工必须具有三证(健康证、计生证、身份证)才能上岗,在保证招聘员 工月工资不低于珠海市香洲区规定的最低限额和购买足额劳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乙方有权决定员 工工资等级。 3、在经营过程中,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但必须提前15天向甲方报告(甲方须 按履约保证金的余款退还给乙方,并根据违约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4、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不合理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法律责任。 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和相关餐饮特许经营权的规定,并接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区 卫生局及医院等的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类评审工作。 2、乙方承诺在经营期间向医院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并为在食堂 就餐的人员购买“公众餐饮责任保险”,以确保在饭堂用餐人员的权益。 3、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7 页共 59页 医院内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安全生产。 5、事故责任:就餐人员若因食用乙方配置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及重大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 法律及经济责任。 6、厨房设备:进场和结业时双方代表对设备进行核查验收,经营期内设备如损坏、遗失、维修由 乙方承担。结业清点时,设备数量、品名和规格需一致,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开餐保证:20 年 月 日前进场,进行开餐准备工作, 月 日正式开餐。每天按供餐时 间及时供餐。 8、乙方不得将食堂经营权进行转让、转包或分包。 9、乙方应完全理解医院食堂的经营风险,盈亏自负。 10、乙方的具体服务标准不低于以下各项水平: (1)所有专业厨师及服务员持证上岗,衣着整洁,态度亲切; (2)餐厅和厨房的布局及排烟排水不影响医院的环境。 11、乙方在食品的质量、卫生门前“三包”、服务等方面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食堂卫生及食 堂周围包干区无卫生死角,达到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 12、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水电、厨房设备等。负责管理供 水、供电设施的人员必须有1-2名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 13、经营期内,如乙方出现全部或部分违约,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14、每月10日前,自觉按水电表计算交纳上一个月食堂范围内水电费给院方。 15、经营期内对厨房内现有的一切设备、用物及场地做到认真爱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保养;餐厅内的硬件设施、设备如属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需新添置设备、餐具 由乙方负责投资,期满后如不是乙方继续经营,可分离的新添置设备归乙方所有,难以分离的或者分 离后影响原设备使用的归甲方所有。 16、乙方不得擅自接待院外人员进院就餐。 1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计划生育、卫生安全管理条例并负 责搞好“四防”工作和除“四害”工作等。 18、乙方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合格身份、达标证件及上岗的安全卫生规定。 19、乙方在经营期间须认真树立为病人及医院职工服务的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观点。须配合甲 方,定期召开病人及医院职工代表会议,听取病人及医院职工对餐饮膳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0、乙方必须严把卫生关,出现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21、保证营养搭配均衡,保证质量与份量,让病人及医院职工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卫生安全; 22、乙方有关人员在院内必须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有礼;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8 页共 59页 23、乙方需要对员工加强防火、放到和劳动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 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承包人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24、乙方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费用乙方承担;上班时间穿工 作服、工作帽并佩戴健康证。 第七条乙方按以下信誉开展经营活动: 1、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 《厨师证》;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0,000.00(大写: 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足额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合同 期满后无责任事故或违规违约行为发生的,采购方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中标单位。 3、经营期内的年管理费为营业额的 %,乙方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 单位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无故中止合同,须无条件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做出相应 的经济补偿。 2、乙方在经营期间无故终止餐饮经营,甲方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对甲方做出相应经济补偿。 3、乙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保质、保量、按时提供病人及医院职工餐饮供应服务,不得影响正常工 作秩序,如因乙方的重大失误,不能提供正常的供餐服务,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甲方有权对乙方 进行处罚。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供餐工作,如因甲方的重大过失,造成乙方的服务不能进行,乙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乙方出现安全、饮食卫生责任事故一次,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次。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提高就餐收费标准,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次。 7、雇用员工出现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或违法现象,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人次。 8、按时交纳管理费,超过限期15天,罚滞纳金5‰/日)。 9、若因乙方的原因,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事故,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伤者治疗费、 赔偿金等)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的中止及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即无条件中止合同,情况严重者要追究乙方责任: A、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29 页共 59页 B、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影响; C、乙方将食堂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如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约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 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 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招标代理一份。 采购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 见证单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 变更。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0 页共 59页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本节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由于编排 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一、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采购编号:HZ20-138)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份,副本5 份,并附2份电 子版。 1、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2.3实施及售后服务介绍 3、技术文件: 3.1技术条款响应表 3.2技术方案 4、经济价格文件: 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 经济价格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 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材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的,绝无任何虚假, 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各项数据(含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及货物、服务陈述,谨守诚实、 谨慎、客观的原则,如有故意夸大、缩小等不实成分的,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愿承担包括被取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1 页共 59页 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的一切处理。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 格。 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2 页共 59页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粘贴处(反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3 页共 59页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 项目(采购编号:HZ20-138)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本委托书不需提供。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4 页共 59页 1.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采购编号:HZ20-138)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 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 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 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 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 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 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 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5 页共 59页 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说明: 1、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 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可导致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6 页共 59页 1.3.1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 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 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7 页共 59页 1.3.2诚信声明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珠财〔2020〕120号)要求,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如本声 明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8 页共 59页 二、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2.1.1投标人简介 2.1.2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及介绍: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39 页共 59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资格标准条件 2 投标有效期 3 投标保证金 4 合同价 5 支付方式 6 服务期 7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 8 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规定) 9 其他 说明: 1)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 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 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 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2)对投标资料表中资格标准、合同条款资料表和附加要求的条款按上列格式逐条说明。 3)项目需求书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0 页共 59页 2.3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1 页共 59页 三、技术文件 3.1技术条款(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偏离情况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说明 1 见《投标文件》 第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 见《投标文件》 第 其它条款偏离情况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说明 1 见《投标文件》 第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 见《投标文件》 第 说明: 1、本表所述的带“★”关键技术条款(要求)为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对应内容。 2、对“投标响应情况”一栏,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响应情况填写,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也可填写“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应详细填写响应情况。 3、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优于招 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4、投标人自行对照“用户需求书”、“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资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2 页共 59页 3.2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3 页共 59页 四、经济价格文件 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HZ20-138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费率(%) 服务期限 备注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 经营权项目 大写: 百分之 小写: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 满两年后,病人及医院职工对乙 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如满意率不低于85%,续签一年 备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等。 2.投标报价费率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 效投标。 4.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六部分“投标报价”及第二部分用户需求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6.本项目只针对管理费进行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每年管理费=每年营业额*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 费率下限为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评标基费率的下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4 页共 59页 第三节 中标服务费承诺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针对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_),本签字人承诺: 1.若我方中标,将严格遵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2.若我方中标后拒绝如数缴纳或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缴纳中标服务费,则视为我方自动放 弃该中标结果,贵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确定中标结果,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5 页共 59页 第四节 退保证金说明(提交原件,格式如下) 退保证金说明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 下列账户: 账 户 信 息 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6 页共 59页 第五节 通知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 分考虑决定: 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1或2选择“√”并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2600320或者扫 描发送电子邮件至:hezhizhaobiao@qq.com。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7 页共 59页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项目描述 1.1. 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列明的招标项目已经获得相关决策机构的批准,招标人可以对项目进行招 标。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服务的,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提供。 2.招标人 2.1 招标人,亦称“委托人”,是指《投标资料表》列明的、提出招标项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招标代理机构 3.1 招标代理机构包括: 3.1.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质,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社会中介组织。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资格标准(准入条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 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要求的内容以及招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 招标文件由六章组成: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邀请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五章 合同范本 第六章 附件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8 页共 59页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因此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7.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收 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以传真、邮寄等形式也 视同投标人已收悉)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 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传真)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 束力。 7.3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日十个日历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招 标文件的所有招标要约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 答复。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传真、邮寄等形式也视同投标人已收悉)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传真)确认。 8.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 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9.招标公告时间 9.1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20个日历日。 9.2 招标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并在网上发布变更信息。 9.3 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人数不足三家,则延长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若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止,参与招标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则重新招 标,或其它方式实施。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49 页共 59页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 投标文件应包括第六章附件中的所有内容。附件所涉及到的文件及表格为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文件, 各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12.投标书及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3条的要求,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投标 书及报价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按执行。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附件的格式填写招标项目投标总价等。 13.2 投标报价应以项目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投入使用所必需全部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报价表 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服务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物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 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其他类型的项目报价包括内容以的报价内容描述为准。 (3)《投标资料表》对于价格填报有其他约定的,以《投标资料表》为准。 13.3 涉及货物报价的,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中对每个包/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 价。其他项目的分项报价以的要求为准。 13.4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便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 合同的权力。 13.5 投标人所报的最终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 投标报价以《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币种及货币单位进行填报。 13.7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 值税和其他税。 13.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 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9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若无其它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 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0 页共 59页 14.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即: 1)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2) 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该业绩须为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相关合同并实际 履行的项目。 14.3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5.证明项目要求合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关于招标项目资格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目要 求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项目要求合格性的证明文件:一是应包括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二是提供如下合格有效的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三是提供《营业执 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1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项目要求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无效 投标处理。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并且应 当将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实际支付到 帐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帐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按照 本款规定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 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7.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币种和方式提交。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于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且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 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16.6 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包括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人拒绝对算术错误进行修正的;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4)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5)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6)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1 页共 59页 7)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后一定时期内保持有效。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 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 被不予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 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外层封装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 准启封”的字样。 19.2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0.1条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3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20.投标截止期及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3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2 页共 59页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 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6条款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开标应当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经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认为需要宣读的投标文件其他主要内容。招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 22.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 封、宣读。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条递交的修改 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 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的通知指派专人 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资格性审查 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等符合性审查,及 对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等资格性审查。只有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有效,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 与评价,否则将会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2 对于投标文件中报价计算上的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 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则对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 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3 页共 59页 25.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 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4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 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5.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 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盖公章的; 3)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未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7) 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8)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 不符合投标报价要求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6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7 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项目的报价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5)监管部门认定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而予以废标的。 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后将重新招标,或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其它方式实施。 26.评标办法 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只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4 页共 59页 26.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分二阶段进行(若项目只根据商务技术标的评审结果确 定中标人,则不需组织经济价格标的评审打分)。其操作程序为: 第一阶段: 1) 按照《投标资料表》所列商务技术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评标。 2) 对所有评价指标按百分制方法评分。 3) 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 投标人独立打分。 4) 评价指标百分制评分结果乘以评价指标权重,为该商务技术评价指标的实际评价分数。 5) 将所有商务技术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若评委 会为7人或以上评委组成,所有评委评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其余取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得分。 第二阶段: 1)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第二部分经济价格标书”部分进行审查,检查有无计算错误。 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 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投标人不接受 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按照下列经济价格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经济价格标得分。 经济价格标得分=(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费率)×价格指标权重×100 评标基费率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报价。报价分采用高报价优先法计算,报价最高 的投标人其价格分为满分。 4)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最终得分: 5) 投标最终得分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6)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评标注意事项 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公正、平等地对待 所有投标人。 27.2 除评委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 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招标人和评标委 员会以提醒招标人和评委会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7.3 除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 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7.4 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5 页共 59页 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8.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9.中标结果公示 29.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确认评标报告并由招标代理机 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公示 期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2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评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须 列明质疑事项、理由及事实根据,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 标文件等规定,于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 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 未作答复,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29.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撤消中标通知书。 1)提供虚假材料、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而谋取中标的; 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谋取中标的; 4)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7)监管部门认定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投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查实招标过程中 存在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而予以废标的; 8)人民法院认定招标活动存在违法行为而予以废标的。 29.4 如果中标通知书被撤消之后,则视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与排位在该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中标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3)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组织。 29.5 投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9.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属于虚假、恶意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驳回质疑书而不 予签收,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或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0.招标方式的变更 30.1 如果招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合格投标人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方式。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6 页共 59页 六、 授予合同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 除第26条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 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2.签订合同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包括相关澄清文件)有原则性、实质 性偏离,亦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原则性、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含补充协议)。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合同条款补充的权利 33.1 招标人在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有必要的,有权在非原则性和实质性的前提下,对原合同范本进行 一些补充修订。修订补充的内容不得对单价、中标人或其它原则性实质性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4.中标服务费 34.1 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3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中标服务费采用定额人民币 贰万元收取。 35.履约保证金 35.1 项目有要求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原则上在五个日历日内,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金额和提交方式等见招标文件。 35.2 如果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招标人将有权撤消中标通知书,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 按其他方式进行采购。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7 页共 59页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 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8 页共 59页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HZ20-138 第59 页共 59页 2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 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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