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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公告】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30
【其他交易公告】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信息时间:2020-06-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G2020303

项目名称: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次招标设置使用设备折旧费率最低投标费率为4%/年,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证明材料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或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截图需能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6、在近五年(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就餐人数3000人(含)及以上食堂经营项目;

7、具有不低于同一食堂连续3年经营期限的食堂经营业绩;

8、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资质,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其他交易—》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 作 流 程 网 址 :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4c8ba7e8 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 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 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防控疫情,按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 地址:泗城镇南关居委 联系方式:0557- 7093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汴光新村西门北侧50米 联系方式:15399571516 41411815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5399571516

泗县二中食堂.rar

采购项目: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XCG2020303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标) 采 购 人: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盖章) 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部门:泗县财政局 2020年6月 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泗县财政局 地址:泗县朝阳路和桃园路交叉口北侧50米 监督电话:0557-7025545 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电话:0557-3030329 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保证金缴纳)户名: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 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G2020303 项目名称: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次招标设置使用设备折旧费率最低投标费率为4%/年,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证明材料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或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截图需能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6、在近五年(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就餐人数3000人(含)及以上食堂经营项目; 7、具有不低于同一食堂连续3年经营期限的食堂经营业绩; 8、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资质,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其他交易—》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详细 操 作 流 程 网 址 :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4c8ba7e8 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 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 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防控疫情,按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泗县第二中学 地址:泗城镇南关居委 联系方式:0557- 7093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汴光新村西门北侧50米 联系方式:15399571516 41411815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53995715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食堂建筑面积约2380平方米,其中:南餐厅:780平方米,北餐厅(两层)1600平方米,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踏勘。在校学生就餐人数约2000余人。 (二)服务方式:中标企业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三)承包服务期限:承包期限为三年,采用 1+1+1 合同。 控制价: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1、建立健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自建),并遵守执行; 2、具有完善的食堂机构设置,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3、强化人员培训,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4、投标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绩效考评制度、预算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等。(以上所有制度内容需上报招标方备案留存); 5、投标方接受招标方委托全权管理使用食堂资产,应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食堂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食堂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6、若因投标方的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食堂资产损坏、丢失、故障以及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严重资产损失,投标方应全责修复,确保修复到损坏前的正常使用功能,否则应予以赔偿; 7、投标方负责正常耗损下食堂资产的维修、补充、更换; 8、招投标双方共同于每季度末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若发现存在正常损耗之外的资 产短少,投标方应予以赔偿,并在与招标方结算费用之前赔偿到位; 9、投标方如要对食堂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但装修、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合同到期或中途终止合同,投标方所装修、改造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10、投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招标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方退出经营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遗失,投标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食堂配电箱至用电器部分的维修更换、用水用电开关笼头的更换,由投标人负责; 12、未经招标方批准,投标方不得在规定的操作间、售饭间外再设置操作间、不得在售饭间进行食品加工和售卖; 13、食堂经营的固定设施及所需大件设备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对大件设备配置可提出合理化意见;食堂经营所需的其余设备、设施及餐具由投标方自行投资解决,承包结束后10日内自行处置,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责任; 14、食堂水、电、气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有偿提供水、电、气,价格执行市场价格,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15、投标方必须做到微利经营,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利益; 16、投标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7、投标方工作人员、从业人员要合理配置,服装要求统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 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 18、食堂消费全部刷卡,不得收取现金,违者每次罚款 1000 元。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要根据学生饮食特点、季节变化需求,制订有利学校师生员工健康的食谱; 19、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品种结构,开展多层次餐饮服务,满足师生的需求,早餐品种应有 7 种以上(干 4 种、稀 3 种),中餐、晚餐主食品种不少于 11 种(4 荤、6 素、1 汤),中晚餐要提供免费汤 1 种; 20、食堂的饭菜价格要合理,要本着微利经营的原则,饭菜价格要报学校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 提价,要提供足量保证特殊学生需求的饭菜。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食堂饭菜 价格要报学校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制作出售; 21、投标方必须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及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经营出售饭菜; 22、投标方不得出售饮料(包括各种饮料粉剂冲兑的饮料); 23、投标方不得用半成品原料加工食品出售,确需使用半成品的要经招标方批准。 24、食堂原则上不得使用色素及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要学校批准; 25、招标方不定期地对食堂的经营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为确保饮食安全,招标方有权对承包人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等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 出改善意见,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予以通告,中标方应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到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6、不得向学生提供包装袋出售饭菜食品; 27、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准面向校外经营; 28、中标方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办公秩序。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项目经营进行日常管理,并有权按照职教园区食堂管理办法每学期对食堂进 行考核、评分和处罚。对食堂测评实行打分制,测评低于 60 分的无条件退出,终止合同。 29、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米、面、油、肉、禽类、蔬菜等原材料进货渠道由招标方指定,要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30、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食堂受到损失或造成招标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罚款等,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视严重程度招标方将给予 1 万—5 万元的经济处罚,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 31、投标方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无油腻、污垢、蚊蝇、鼠害等,油烟机定期进行专业清洗,同时投标方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维护周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卫生要求规范。因投标方经营造成食堂受卫生、环保等部门处罚,由投标方完全承担,视严重程度招标方将给予经济处罚; 32、招标方将每月不定期对食堂的营业场所、公共区域、仓储以及后堂等范围,进行卫生检查,对招标方检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投标方须无条件整改;整改效果不佳者,视严重程度 招标方将给予经济处罚; 33、依照教育部等 15 部门关于印发《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管理,食堂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34、餐厅、操作间及食堂室外 10 米范围内等均属于承包人管理范围,承包人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园区相关管理制度、纪律规定,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5、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订的标准,招标方有权监督检查; 36、食堂要配备专职卫生安全员一名,全天候保持操作间、餐厅、卫生间等清洁卫生; 37、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疏于管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 视其情况予以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事故处理费用。并由上级行政机关或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并同时终止合同; 38、食堂经营者应按规定到属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并按规定年检; 39、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0、制定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41、招标方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42、投标方应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人走关火、关气、关水、关 电、关好门窗; 43、承包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食堂不得使用童工和年龄超过 60 岁的老人;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体检。 附件: 后厨管理考核制度(暂定)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 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 第二章第 6 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 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 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 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 较与评价。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 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性审查表 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五、符合性审查表 六、评分办法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的总称。 3、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用 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其他交易—》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招标文件。因未及时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 责任自负。 、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 子文件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的规定,对中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3 %(3%-5%)的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 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 度。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 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 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 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 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开标一览表 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 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 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投标报价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 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 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 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 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 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 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分包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 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1、联合体投标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 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五、开标 22、开标 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开评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开始 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 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 电子唱标。 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宣布评标结果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 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 定的前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 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 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 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 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 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6、定标方式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 28、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 金。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 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0、投诉 30.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31、未尽事宜 (如有)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 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 项为准。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术语的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 表一致。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 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付款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三、 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 CA 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检验和验收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 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索赔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 (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 赔。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 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 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除本合同条款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不可抗力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8 条和第 9 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 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 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 则应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违约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 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 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 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转让和分包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 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 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 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 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合同生效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 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 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通过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 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 法人或法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见证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心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特殊条款 (如有)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书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 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服务期为 三年。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 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投 标 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 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 或“同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注: 1、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本表,详细列明“响应情况”、“偏离及影响”,不得以“同左”或 “同上”形式填写,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本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简介 (不超过 1000 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七、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资格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六、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序 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2 项目编号 详见招标公告 3 采 购 人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4 代理机构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5 采购内容和预算 详见招标公告 6 项目类别 货物类 单一产品采购 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 符号的为核心产品 ?服务类 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有效最低价 8 中标人个数 1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详见“第五章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0 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详见“第五章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请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户 名: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 4941 6911 0300 0000 59 行号:4023 7460 0011 银行电话:0557-2291963 2296669 13 投标保证金到账 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 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14 投标文件份数 详见21条 15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第七章 16 服务期 三年(1095日历天)。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20 最低限价 甲方提供部分食堂设备,为保证食堂设备正常运转,本次招标设置使用设备折旧费率最低投标费率为4%/年,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报价低于承包底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详细评审 公告公示媒介 本 项 目 交 易 平 台 所 在 地 交 易 中 心 门 户 网 ( 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投标人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现场提交材料的所有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投标文件。请按下面操作,编制投标文件→打印后签字盖章→扫描→压缩为.rar或.zip文件并加密→投标电子版发邮箱→开标时观看在线视频直播→解密压缩文件→评标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按要求打印后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内容应清晰、完整。 (3)将PDF版投标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文件并加密,压缩文件名称:(项目名称+手机号码)命名为压缩文件名称。请投标人妥善保管密码; (4)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压缩的投标文件发送到414118159@qq.com邮箱,在邮件备注常用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5)开标时将进行在线视频直播,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到云会议管理后台:https://cloudmeeting.189.cn/右上角点击免费注册,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入会议ID:499-5595-7931会议室(开标前1个小时无需密码),若投标人不按所述操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开标过程,有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社会监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全程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单位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密码)发至代理手机号:15399571516。投标人代表应保持手机号码畅通,若因通讯或压缩文件不能解密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开标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其它事项: 1、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文件PDF盖章件,将受法律保护。 2、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为防控疫情,所有投标人均不允许到开标现场,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 4、评审过程中如需询标均采用远程网上询标,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环节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手机畅通,以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起的远程网上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唱标。 6、投标人多次发送的,以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 7、如有其它咨询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郑工,联系电话:15399571516。 21 22 其它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代理费收费金额20000元。 一、基本要求(总分 40 分) 序号 评分标准 总分 评分 1 有食堂后厨管理方案并根据业主的要求适时修改并完善(3 分),各成员有 作业规范和工作流程(2 分)。 5 分 2 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食品安全培训(3 分),厨师及工作人员须持证上 岗。(2 分)(包括厨师资格证、健康证等) 5 分 3 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负责,精神状态饱满(与甲方或学生及家长发生冲突一次 5分)。 5 分 4 工作人员发生迟到、早退现象(发现一人次扣 1 分)。 5 分 5 每周提前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5 分 6 接受甲方参加食品原材料的验收 5 分 7 未在甲方指定就餐时间前将餐具摆放整齐(一次扣 1 分),未能在就餐时间 前将饭菜准备齐全(一次扣 5 分) 5 分 8 遵守甲乙双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食堂后厨经营管理无关的兼职工作(一经发现并查实的扣 5 分)。 5 分 二、工作质量(总分 60 分) 1、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0 分) 1 对共用设施设备(如消毒柜、餐桌椅、厨房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或清洗, 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需要维修的,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保证正常 使用和运行(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 分 2 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明确(1 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2 分)。 3 分 3 保证餐具、厨具等完好率在 95%以上,如发现损害,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餐具厨具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3 分 4 保持食堂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虫害现象。 1 分 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 分 2、协助维护用餐秩序及安全(10 分) 1 做好食堂的秩序维护。 3 分 2 工作人员上班前及下班后须检查后厨设施有无管道漏气等不安全因素,发现 后及时报告甲方并进行处理。 5 分 3 对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甲方并配合妥善处置。 2 分 3、保洁服务(25 分) 1 保持食堂食堂地面干净、光亮、无纸屑、杂物、烟头、积水、垃圾桶清洁、 定期消毒等。 5 分 2 门前走道及其他外围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由于受天气影响,如风、雨、雪等天气,造成的污染,及时派员工或临时人员清除干净。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 7 时 30 分前 清扫干净。 5 分 3 餐具:餐后清洗、消毒、无油污等。 5 分 4 厨具设施每月检查、清洗、消毒一次。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甲方;清洗要 求:无油污;勺、铲等必须消毒的厨具须在每日下班前消毒一次 5 分 5 区域内公共雨、污水、排水管道每月检查 1 次,发现异常时及时报告甲方。 5 分 4、人员到岗要求(15 分) 1 早、中、晚餐: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岗。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上述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告知甲方,保证当天早、中、晚餐及时供应且满足甲方后厨管理制度的各方面考核要求。 15 分 注: 1、双月考核分数满分 100 分,年度考核取四个双月分数的平均值,年度考核分数达 80 分以上为年度 服务质量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测评考核连续两个双月低于 60 分或年度考核分数低于 60 分,无条件撤出,终止合同。 2、发现饭菜质量、分量欠佳,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餐等认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更换厨师。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服务期限 (服务类) 三年 2 供货要求 / 3 售后服务 / 4 包 装 要 求 (货物) / 5 验收 按照《后厨管理考核制度执行》 6 付款 付款人:中标供应商 付款方式:中标人自筹资金并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交纳租金 7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叁拾万元,于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 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 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 的中文翻译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 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 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 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发布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 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 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满足第一章 2.1.1 条要求 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 合一的证书),应完整 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容。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的证明材料 如业绩合同、、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等 4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承诺 5 信誉要求 无不良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 准)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4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技术分 (85分) 企业资信 (5分) 1、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2、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3、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4、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1分,原件备查;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截图(网址:http://cx.cnca.cn/),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保险及履约评价 (18分) 1.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就餐人数不低于3000人(含)的学校食堂经营业绩,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10分;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就餐人数,除提供业绩合同外,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保险保障(5分) 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供应商业绩中,每提供一个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的,得0.5分,本项满分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包括在服务期间购买过的,保单起始日期必须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履约评价(3分) 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供应商业绩中,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卫生部门量化评分为 A 级的,每提供一个评分为 A 级的得 0.5 分,最高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奖项内容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团队资质 (20分) 一、主要人员配备(10分)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中: 1.项目经理(1 人) 1.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 1 分; 1.2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分;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的,得0.5分; 1.3具有省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市级食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 0.5分; 1.4 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的,得0.5分; 1.5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学校食堂服务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本小项满分 6 分。 2.厨师长(1 人) 2.1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 分;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下的,得0.5分; 2.2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 1 分。 2.3 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 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上述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②a.证书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b.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③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两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或社保局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 ④上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二、其他人员配备(10分)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厨师长外)中: 1.中式烹调师 每提供 1 人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2 分; 每提供 1 人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1 分; 每提供 1 人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0.5 分; 本小项满分 6 分,同一人仅以最高级别证书计分一次。 2.中式面点师 每提供 1 人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2 分; 每提供 1 人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 分; (3)每提供 1 人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0.5 分; 本小项满分 4 分,同一人仅以最高级别证书计分一次。 注: 同一人员同时拥有上述 2 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上述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②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或社保局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 ④以上提供的证书同时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 (22分) 1、自2016年1月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类”和“品牌类”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获得协会或社会团体颁发的“质量类”和“品牌类”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满分10分; 2、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本小项满分 6分; 3、自 2016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连续三年获得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百强企业”荣誉的,得 3分,连续两年的得2分,获得一年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发证机关不一致的不得分; 4、自2018年度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年度省级及以上纳税人信用评价A级的,得3分;获得年度省级及以上纳税人信用评价B级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不累计,取最高得分)。(本项以省级税务局官网或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注: 上述荣誉或奖项必须是颁发给投标人主体公司的(投标人分支机构或项目点所获奖项或荣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评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经营管理(10分) 一、经营方案(0-5分): 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种、价格,企业与学校共建校园文化方案、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停水停电应急方案,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经营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5 分; 2.经营方案一般的,得1-2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二、管理制度(0-5分): 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存储和餐具消毒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与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用语等;意见反映渠道、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管理制度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5分; 2.管理制度一般的,得1-2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应急供餐能力 (10分) 1.投标人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能力,以具备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的营业执照和相对应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信息为评审依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 3分; 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可以是投标人分公司形式但不得是与投标人合作方式。 2.投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1辆全封闭箱式专用运输车作为运输保障,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专用冷藏车的得1分,并承诺上述车辆为本项目使用,本项满分5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行驶证发证日期必须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有效的交强险保单(保单起始日期必须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冷藏车辆的交强险保单需体现“冷藏车”字样)、车辆清晰照片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3.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资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本小项满分 2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评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商务分 (15分) 承包费 (15分) 食堂承包费每年不低于设备折旧费4%,其中报价得分情况如下: (1)投标报价费率<4%,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在4%-8%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费率,投标报价费率>8%的不参与基准价费率的计算,投标人报价费率每高于基准价费率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费率1%扣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百分数取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 2 付款条件: 3 履约保证金: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费用 合计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情况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偏离及影响 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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