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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北京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北京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30

一、项目编号:BJZC-2020116

二、项目名称: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364.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骜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天庆路8号 364.8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运行和管理整体外包服务,为乡政府用餐人员提供早、中、晚餐及加班餐等餐饮服务,保障食堂内部及门前区域环境卫生,按要求清理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等内容。

3.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4.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莉莉、康悦、房建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延庆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香营村

联系方式:房建利010-60161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方式:徐佳 010-85694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建利

电 话: 010-60161043

采购文件附件.zip

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JZC-2020116 采 购 人: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6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Ⅰ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8 Ⅱ 供应商须知 .................................................................................................................................................. 10 一 说 明 ........................................................................................................................................................... 10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 10 2. 资金来源 ..................................................................................................................................................... 10 3. 磋商费用 ..................................................................................................................................................... 11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 11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 11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11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 11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2 7.服务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 12 8.响应文件构成 ............................................................................................................................................. 12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 13 10.磋商报价 ................................................................................................................................................... 13 11.磋商保证金 ............................................................................................................................................... 14 12.磋商有效期 ............................................................................................................................................... 15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5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5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6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6 五 磋商 .............................................................................................................................................................. 16 17.组建磋商小组 ........................................................................................................................................... 17 18.响应文件开启 ........................................................................................................................................... 17 19.初步审查 ................................................................................................................................................... 17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 17 21.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 18 22.磋商 ........................................................................................................................................................... 19 23.评审 ........................................................................................................................................................... 19 六 确定成交候选人 .......................................................................................................................................... 20 24.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20 3 2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 20 26.最终审查及确定中标人 ........................................................................................................................... 20 27.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 20 28.成交通知书 ............................................................................................................................................... 21 29.签订合同 ................................................................................................................................................... 21 七 中标服务费 .................................................................................................................................................. 21 30.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 21 八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21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21 九 询问、质疑 .................................................................................................................................................. 22 32.询问、质疑 ............................................................................................................................................... 22 第三章 合同格式 ....................................................................................................................................... 2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9 第五章 评分标准 ...................................................................................................................................... 33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38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 39 附件2 分项报价表 ........................................................................................................................................... 40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41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 42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 43 附件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44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 45 附件7-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45 附件7-2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 ........................................................................................................................... 45 附件7-3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 45 附件7-4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入 账票据凭证或纳税零申报证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 45 附件7-5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46 附件7-6 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 图复印件 ............................................................................................................................................................. 46 附件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6 附件7-8 供应商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 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承诺书 .............................................................................. 46 4 附件7-9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资料 ..................................... 46 附件8 本项目配备主要人员一览表 .............................................................................................................. 47 附件9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格式) ........................................................................................................... 48 附件 10 服务方案 ............................................................................................................................................. 49 附件 1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 49 第七章 相关附件 ...................................................................................................................................... 50 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被邀请供应商单位名称: 项目概况 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延庆区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202.247.4/zfcg)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30日09: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C-2020116 项目名称: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36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3660000.00) 采购需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运行和管理整体外包服务,为乡政府用餐人员提 供早、中、晚餐及加班餐等餐饮服务,保障食堂内部及门前区域环境卫生,按要求清理食堂 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 (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相关项;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 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06月 17日至 2020年 06月 23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202.247.4/zfcg)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0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6层开标室,以当天大屏幕显示 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6月 3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6层评标室,以当天大屏幕显示 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报名须知: ( 1 ) 供应 商 操作 流 程 可参 考延 庆 区 公共 资源 交 易 门户 网 站 (http://www.bjyq.gov.cn/yqggzy/)—【服务指南】栏目-《CA数字证书注册及绑定指南》, 登录北京市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2)供应商同时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7 (service@zhongchangyifen.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发 送磋商文件领取表及收款信息,供应商需将转账或汇款截图、磋商文件领取表(手签字版) 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邮件核实信息,供应商须在采购 代理机构报名确认后,及时从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 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香营村 联系方式:房建利、010-60161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 302号华腾大厦 21层 联系方式:徐佳、010-85694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 电话:010-85694511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Ⅰ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 号 供应商须知 中所对应条 款号 内 容 1. 1.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香营村 采购人联系人:房建利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01610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 302号华腾大厦 2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5694511 2. 12.1 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 个日历日。 3. 13.1 响应文件:正本:1 份 副本:2份 电子文档:2份(文件格式仅限*.doc,*.xls,*.jpg,*.dwg, *.ppt。) 4. 1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6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6层 开标室,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 5. 19.2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6. 20.1 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响应文件还应该包括或遵守下列要求: 内容填写说明 1.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 9 印件应清晰整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供应商的责任。 采购人保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次磋商中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但数量增减不超过 所有部分的 10%。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不符合下列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响应文件必须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3-1.8款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4.1-14.6款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5.1-15.3款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3款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6.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网页截图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 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承诺书 响应文件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及递交。 响应文件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效签章。 提供虚假文件或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将导致无效。 10 Ⅱ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 人指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本次招 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满 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1.4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磋商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 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5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 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7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 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7.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7.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1.8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资金来源 2.1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 的款项(本项目为财政预算资金)。 2.2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3660000.00) 2.3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3660000.00) 11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 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分标准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相关附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 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 来源)。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 12 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 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 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 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服务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磋商,但不得将 内容拆开进行。 7.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响应文件应以中文形式提交。 7.4 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提供一种服务方案,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8.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响应函(格式) 附件2—分项报价表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7-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13 7-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7-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7-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7-6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8供应商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承诺书 7-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资料 附件8—本项目配备主要人员一览表 附件9—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格式) 附件10—服务方案 附件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2 除上述8.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9.2.2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需 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供应商在响应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10. 磋商报价 10.1 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0.2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 10.3 供应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 员会评审中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做出 澄清或解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 拒绝其中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依据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等技术要求,综合考虑市场和政策等风险自 主报价。投标价格为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提供 / 的磋商保证金。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款等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和第 11.3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 响应性投标而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1.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6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需开具反收据,并将单位账户信息交予我单位财务室。 15 12. 磋商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90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导致无效。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 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 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 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 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 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或密封箱中,且 在密封袋或密封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 为方便核查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仅限 U盘)”单独密 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并单独递交。 16 14.3 为了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如有),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收据单独密封,并在 密封带上标明“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单独递交。 14.4 所有密封袋或密封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或密封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5 所有密封袋或密封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招标采购单 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招标采 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 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 何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 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 磋商 17 17.组建磋商小组 17.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从北京市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2人。 18.响应文件开启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8.2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由磋商小组 开启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工作。 19.初步审查 19.1 初步审查是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来进行评审。 19.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3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19.4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 在磋商期间,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澄清应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3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4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响应一览表”(响应函)内容与 18 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响应函)为准。若单价计算的 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大写)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小写)表示的数值不一致, 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1.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1.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 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适 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 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导致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其投标将导致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准备和填写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的; (3)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供 应商个别成本,且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的解释,供应商拒绝解释 或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合理释的; (4) 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而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 章或签字的; (7)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和条件的; (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的; 19 (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 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如: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磋商 22.1 磋商小组将就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技术响应、服务方案、合同草案条款等集中与每个 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评审 23.1 经磋商最终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 技术、业绩、服务,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详见第五章 评分标准)。 23.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0 23.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六 确定成交候选人 24.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5.1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 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磋商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磋商、 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 透露。 25.3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 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最终审查及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 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7.1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 权利。 21 28.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 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除不可抗力 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 商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 中标服务费 30.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30.1 招标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招标 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0.2 中标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 八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1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 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九 询问、质疑 32.询问、质疑 32.1 询问 (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 3个工作日对供应商已发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质疑供应商 向招标人提出。 32.2 质疑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质疑的,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对开标现场的疑问必须在开标现 场提出,之后不再受理。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3 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采购过程以及中标或者结果两个方面的事项。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32.4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 质疑。 32.5 供应商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32.6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依据,质疑问题须一次性提出; (3)提起质疑的日期应为送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32.7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2.8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 23 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9 质疑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质疑供应商已经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3)在相应的质疑期内提交; (4)属于我公司负责;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0 质疑供应商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书面撤销材料。 32.11 质疑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我公司将向财政主管部门汇报。 24 第三章 合同格式 食堂外包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按照责、权、利分明 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统一用餐标准,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为工 作人员提供优质的营养餐,更好地为干部职工用餐及参加会议人员用餐的需求,甲方将员工 食堂打包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对象: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 2、服务地点: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 3、服务范围:为香营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及加班餐等餐饮服务;保障 食堂内部及门前区域环境卫生,按要求清理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等。 4、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二)服务内容: 1、用餐形式为自助型。 2、甲方客饭由甲方确定标准,乙方制定主、副食食谱,经甲方确认后,备餐。 3、膳食品种要经常调整,乙方每周五制定下一周食谱。 4、就餐人数:早餐 70人,午餐243人,晚餐 40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 (三)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每年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 每次支付前,均由甲、乙双方对就餐次数、数量进行核对。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确定本次 应结的餐费金额,由乙方先行向甲方提交上述餐费的正式等额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 上述发票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餐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25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餐厅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诸如对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安全管 理、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变动、个人卫生等提出相应要求,有权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加以 改进或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向甲方回馈整改措施。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厨师和服务人员,对于甲方要求的人员乙方无条件在 3 日内调换完毕。 3、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以及餐具的使用。上述用品经清点(按清单 双方签字)后,交予乙方使用。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 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4、尊重乙方的服务自主权,有权依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 规对食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食堂的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疫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指导。 5、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者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 责理顺。 6、甲方负责食堂基础设施设备水电供应及费用,以及室外供水供电设备的维修及房屋本 体的大型维修,确保水、电的正常供应。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服务,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 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 2、乙方负责全体餐厅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餐厅的规章制度、员工素质、专业技能等方 面。 3、乙方负责餐厅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督导。 4、乙方负责科学合理配备区域负责人和餐厅的厨师长、厨师及餐厅人员,所聘请人员应 具备身份证、健康证。 5、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向甲方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做好清洁卫生,垃圾当日清 理,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6、乙方必须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甲方对餐具、 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全。由于餐具、用具 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 26 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甲方不负担检查费),不符合卫生要求 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 8、乙方应爱护服务场所的相关设施, 不得自行拆移各种设施、设备。合同期间如需调整, 需向甲方提出调整变更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使用需要对该服务场所进行装修 或者增加设备的,须征得甲方同意,若有损坏,必须按原样修复。 9、 乙方负责厨房设备的安全使用与保洁维护,各种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发现问题 及时向甲方报修,并填写餐厅维修记录表。如乙方造成设备丢失或人为区素致使设备损坏必 须更换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10、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配合甲方做好节能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等能源和原材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四、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保持餐厅及后厨整洁。主要包括食品操作台、灶台、售饭台、水池等要随用随擦,无 污垢、无杂物、地面无污迹、无积水;冰箱无血水、无异味;灶、餐、厨具及炊事机械设备 无油迹,摆放整齐;主副食品库无蝇、无鼠、无蟑、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标签分明。 2、保持餐厅、包间的整洁,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打扫,地面无污迹、无杂物:餐椅椅面干 净无尘。 五、就餐服务标准 1、对所提供饭菜、食品在保证质最前提下,由厨师长按照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的原则进 行每日食品成本核算。保证饭菜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标准统一、口味符合大多数就餐人员 的基本要求。 2、按时按点保证每日三餐供应,做到每周菜谱不重复,主荤、半荤、素菜合理搭配,具 体就餐时间由甲方确认。 六、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照《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服务,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等。 2、在安全管理方面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设备安全,保证使用人员受过专业培训,严格执 行甲方制定或甲方同意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到人。 27 3、每餐结束后要有专人检查设备、设施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甲方对设备维护保养的要 求,保护设备、设施。排烟系统、蒸箱要每天擦拭、清洁:煤气灶具定期检查、保养:电器饮 具要清洁保养,并随时检查电气线路。 4、乙方安排专门负责食堂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管理各种设施,保证电、燃气的使用安全。 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修,并填写餐厅维修记录表。 5、乙方负责餐厅内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工作,并 承担所有责任。 6、厨房器具消毒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每次用餐后应清洗、消毒、码放整齐。 七、债权、债务 乙方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货款及其它经济往来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经济纠纷,甲 方不予负责。 八、合同到期 1、合同期满,乙方如能续约服务,厨房设备、餐台、椅等由乙方继续使用。乙方未能续 约服务,应将甲方提供的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 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按时撤出,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移交房屋设施时, 若对房屋设施有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该食堂的服务服务权,乙 方符合续约要求并有意愿续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同。 3、合同期满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出该服务场所。逾期不退出的,甲方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收回该场所,有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 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如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因乙方原因,需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未获得甲方 同意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继续提供饮食服务,不得擅自离场,否则所有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 28 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请求后的 30 天内给予明确答复,超过 30天未答复的,乙方 视同甲方同意终止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乙方投入 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甲方所有,且乙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影响办事处 的正常办公秩序,如因乙方的失误,不能正常提供餐饮服务,影响办事处正常的生活和办公 秩序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6、甲方应支持乙方开展正常服务服务,如因甲方的重大过失,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服 务活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7、在合同履行期问,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内容需要修订或补充,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合同履行期间,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互补追究责任,按照法律规定 及时协商处理。 9、食堂的服务内容为甲方员工伙食。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超出 服务范围、不得将该服务场所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本着公正、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9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内容为香营乡人民政府为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及加班餐等餐饮服务;保 障食堂内部及门前区域环境卫生,按要求清理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等。 2、用餐人数 每天应就餐人数为早餐 70人、中餐 243人,晚餐 40人,加班餐及各部门外来客饭,具 体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用餐形式 包括早餐、中餐、晚餐、加班餐,其中加班餐视使用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而定(决定权 在使用人)。 4、付款周期 按月支付,在上月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付款(原则上付款应取得香营乡人民政府的满意 度认可,满意度达到 80%及以上)。 二、餐饮服务内容 (一)、食堂基本情况及功能 1、食堂基本情况:本项目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 2、食堂服务时间:早餐时间: 7: 30-8: 15;午餐时间: 11:30-13:00;晚餐时间: 17:00-18:00; 注:上述时间为基本用餐时间,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决定。 3、当前餐厅运行模式:食堂为香营乡政府职工餐厅,主要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乡政府 委托餐饮公司进行服务管理,负责食材加工、员工工资等项目。 二、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 需求服务人数不少于 6人,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人员1人:项目负责人 厨师组2人:具有 2 年以上的厨师管理经验 主食组2人:具有 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凉菜间1人:具有 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中标方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健康证明。 30 三、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 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招标人与中标商约定的时间工作。(注:由于招标人工作性质决 定) 四、餐饮服务总体要求 中标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1、如遇员工离职,餐饮公司必须在员工离职前两天之内安排人员接替其岗位; 2、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部门—行政办公室的管理,服从乡政府内部秩序管理 规定; 3、配合对现有厨房用工的安置:转岗为外包公司员工的可行性; 4、入场时点交设备、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 中标人赔偿; 5、中标方提供的厨师,应具有丰富的家常菜制作经验等条件,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 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健康证明)的人员,满足食堂餐饮服务 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方随时更换不合适人员,以达到就餐者的需求及菜肴品种多样化, 保证供餐服务水平; 6、中标方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现食堂服务标准,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保 持食品卫生 B 级单位和集体用餐安全示范单位; 7、服务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人员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招标人管理人员的工作。 接受招标人每年进行不定次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情况调查,职工满意率应在 80%以上; 中标方需每半个月须对招标食堂食品安全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对安全检查 结果负全责,同时出据检查报告交招标人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方应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安全保 密、组织纪律、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中标方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招标人同意后及时进行调 整,服务人员在自行离职或调离岗位前,中标方要重新安排合适人员接替。 10、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仪表整洁、礼貌服务、五官端正,有相关工作经验。 11、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 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方赔偿。 12、对厨房加工设备设施增加购置或改进方式,就餐环境的布置与改进。 13、有临时紧急餐饮供应任务时,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给予供餐服务。对临 31 时餐加班、应急任务的伙食保证措施;突发停水、停电或厨房设备故障等状况的供餐保障应 对。 14、招标人对不适应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及时更换。 五、供餐服务具体项目及要求 1、日常用餐服务:中标方应按周提前制定菜谱,科学配餐,明确用于食材的比重,应不 低于食堂服务费的 70%,不断变换餐饮花样品种,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主副食配比,做到营养 合理,品种多样,色香味俱全,最大限度满足人员的就餐需求。 早餐内容包括:4 种主食、2种流食、2 种凉菜。 午餐内容包括:炒菜不少于 4 种(2 荤 1 素及 1 半荤半素),凉菜 2 种,主食不少 于 3 种、流食不少于 1 种,水果不少于1种。 晚餐内容包括:炒菜不少于 3种,(1 荤 1素及 1 半荤半素)。 加班餐内容包括:加班餐是否需要,由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须提供服务。 2、服务人员负责每天主、副食品的制作,餐后服务人员负责清理餐厅卫生,清洗餐具(消 毒)。 六、餐饮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食品加工卫生服务项目及要求: 1、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清洁流程执行; 2、烹调加工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3、餐具卫生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执行; 七、餐饮服务要求 1、人员需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违纪前科。 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检疫部门对多位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2、技术要求:所配厨师力量必须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食、冷荤制作、主 要配制方法的能力。食品制作符合操作规范,要配合招标方管理人员进行食材的点收。 3、营养及品种需求: 3.1 合理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冷荤搭配合理,营养丰富。 3.2 食品制作体现色、香、味的特点。 3.3 营养要求要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用餐标准应符合成人营养配比。 3.4 有会议用餐的制作和服务。 4、服务要求: 4.1 礼貌和蔼,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32 4.2 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 4.3 卫生清扫及时,餐闭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 5、卫生、器皿要求: 5.1 所有餐具餐前必须消毒,清洗干净,不留异味。 5.2 所辖区域的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标准。 5.3 所使用的器材、器皿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5.4 确保垃圾清理、污水清理及时有效,保证制作工序、制作环境、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5.5 所用消毒卫生用品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安全标准。 6、伙食标准要求 6.1 科学制订食谱。 6.2 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7、安全标准 7.1 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熟练的工作能力,对设备、制作工序的操作能力,保障 人身及水电气设备的安全。 7.2 提供完备的接管、维护方案及安全预案,确保无人身、卫生、水电、设备事故的发 生。 八、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33 第五章 评分标准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 根据需要,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审程序及打分办法 1. 评审准备: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3家。 34 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0.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1.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 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2.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3.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14.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5.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 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五、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 20 分; (2)技术部分: 70 分; (3)报价部分: 10 分。 35 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 号 审核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 1 合格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 1.3-1.8款 2 响应文件的密 封和标记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 14.1-14.6款 3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 15.1-15.3款 4 偏离与非实质 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 21.3款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资格性审查记录表 序 号 审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 1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 信证明 3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记录的凭证复印 件 4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5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6 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复印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 8 供应商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 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承诺书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36 综合评分表 序 号 评审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标准分 1 商务 部分 (20 分) 近三年类似 业绩 提供近三年以来在食堂管理服务经营或承包业绩,。每提供 1 项 业绩证明材料得 5分;最高得 15分,不提供不得分。 0-15 企业认证体 系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满分 3 分。 0-3 响应文件编 制 1.目录索引、页码、排版等制作规范得 1 分,每有一处扣,0.5 分,最低得 0 分。 2、证件复印正文内容清晰得 1 分,每有一个证件不清晰扣 0.5 分,最低得 0 分 0-2 2 技术 部分 (70 分) 总体运营服 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本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项目组织实 施方案。 (1)方案考虑全面,专业性强,操作可行性强:15-20 分; (2)方案考虑不够周全,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操作可行性:6-14 分; (3)方案内容不合理,操作性不强的:5 分 0-20 项目团队 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的项目团队情况,包括项目负责 人及团队其他人员。项目团队组建完整、经验及业绩丰富,综合 能力强,组织结构合理、完善得 8-10 分,经验、业绩等综合能 力一般,组织结构较合理得 5-7分,经验、业绩等综合能力一般, 组织结构较一般得 0-4 分。 0-10 食品安全保 障措施 根据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食物留样、环境卫生、员工卫生、垃圾 处理和相关操作规程等。 (1)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履约要求:11-15 分; (2)内容不够完整,方案合理性差,基本满足项目履约要求: 5-10分; (3)无保障方案或脱离项目实际,不满足项目履约要求: 0-4分。 0-15 菜谱及营养 配餐的配置 方案 提供的菜谱和营养配餐方案内容全面、营养、健康、能够满足大 众口味,得7-10分;通用、简单的,得 4-6分;未提供或方案 欠佳的,得 0-3分。 0-10 应急预案 根据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情况综合评分,方案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火警、停水、停气、停电和食物中毒 等。 (1)内容全面,程序科学,措施完善:7-10 分; (2)内容基本完整,程序合理性不够科学,措施基本到位:4-6 分; (3)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理,措施不到位: 0-3分; 0-10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的内容完整、全面,详实可行、针对性强,得 4-5 分; 通用、简单的,得 2-3 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完整的,得 0-1 分。 0-5 3 价格 部分 (10 分) 投标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磋商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37 序 号 评审 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得分合计(满分 100) 0-100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第五条的规定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即对供应商投标总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加上其他未享受优惠政策的部分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价格分。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单 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38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封皮格式 延庆区香营乡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JZC-2020116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9 附件 1 响应函(格式)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1.分项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技术和商务规格偏离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本项目配备主要人员一览表 7.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8.服务方案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服务需求要求提 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大写 )。 (2)我方承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3)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 及误解的权力。 (5)本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2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 备注 1 2 3 … 总金额:(人民币) 说明:1.供应商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可以自拟格式详细列出费用明细。 2.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 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42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 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 条款 偏离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附件 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职 工 概 况 职工总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专 业 姓 名 职务及职称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7-2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或 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针对本项 目的资信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 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 证明原件附正本中。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 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7-3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说明: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 商按年缴纳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7-4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 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零申报证明,近半年任 意一个月缴税记录的凭证复印件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复印件加盖公章) 46 附件 7-5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7-6 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7-8 供应商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 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承诺书 (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7-9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资料 47 附件 8 本项目配备主要人员一览表 本项目配备主要人员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年限 健康证编号 拟任职务 附项目组人员健康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8 附件 9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格式)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服务期限 备注 注:1、类似业绩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3个年度内承担的食堂承包或经营项目; 2、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 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3、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9 附件 10 服务方案 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该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及分析 2.食堂服务方案(后厨、餐厅管理制度、环保卫生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方案等) 3.食品的进货检疫检验及进货渠道 4.菜谱及营养配餐的配置方案 5.项目团队和人员配置(主厨、配菜、营养师、面点师、凉菜、保洁、服务员等) 6.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响应服务预案 7.服务承诺 8. …… (格式自拟) 附件 1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0 第七章 相关附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51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2 附件三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28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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