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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的委托,就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MZB20201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

1

40万元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具有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方式: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磋商文件浏览);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 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七、磋商时间:2020年7月10日 14:30

八、磋商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

九、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供应商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邮箱:516875482@qq.com。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7-856780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右3楼

联系人:齐先生、江先生 电话: 15088550610、15088559846/0577-86668887

监管机构: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系号码:0577-883591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定稿】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doc

    592.1K

龙湾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HMZB20201044 采 购 人: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代理机构: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采购文件目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26396 关于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26396 1  HYPERlink \l _Toc120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120 4  HYPERlink \l _Toc14571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PAGEREF _Toc14571 7  HYPERlink \l _Toc14700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14700 12  HYPERlink \l _Toc21515 一、说明  PAGEREF _Toc21515 12  HYPERlink \l _Toc8893 二、采购文件  PAGEREF _Toc8893 13  HYPERlink \l _Toc16935 三、报价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16935 13  HYPERlink \l _Toc19416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PAGEREF _Toc19416 16  HYPERlink \l _Toc6052 五、开标和评标  PAGEREF _Toc6052 16  HYPERlink \l _Toc22419 六、授予合同  PAGEREF _Toc22419 20  HYPERlink \l _Toc21499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PAGEREF _Toc21499 22  HYPERlink \l _Toc21499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9  HYPERlink \l _Toc22950 第六部分 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22950 29  HYPERlink \l _Toc656 附件一 投标函 48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50  HYPERlink \l _Toc656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51  HYPERlink \l _Toc656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PAGEREF _Toc656 33  HYPERlink \l _Toc3107 附件五 偏离表  PAGEREF _Toc3107 39  HYPERlink \l _Toc3107 附件六 货物成套供货清单 40  HYPERlink \l _Toc5287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PAGEREF _Toc5287 41  关于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的委托,就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MZB20201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编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1项40万元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具有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方式: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磋商文件浏览);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 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七、磋商时间:2020年7月10日 14:30 八、磋商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 九、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供应商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邮箱:516875482@qq.com。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7-856780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右3楼 联系人:齐先生、江先生 电话: 15088550610、15088559846/0577-86668887 监管机构: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系号码:0577-8835917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项目名称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MZB2020104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详见公告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采 购 人: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7-85678058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右3楼 联系人:齐先生、江先生 电 话: 15088550610、15088559846/0577-8666888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q \o\ac(□,√)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踏勘现场 eq \o\ac(□,√)不组织 □组织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q \o\ac(□,√) 不允许 □ 允许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语言中文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投标样品 eq \o\ac(□)不需要 ?需要(样品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保证金无履约担保 eq \o\ac(□)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2020年7月10日 14:30 截止(北京时间)。 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磋商开始时间 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7月10日 14:3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供应商 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至代理公司邮箱: HYPERlink "mailto:172566034@qq.com" 516875482@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机构,逾期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询价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以下所有参数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更优的产品参加。产品性能是否更优由磋商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项目.内容数量参考图片面点间静电式烟罩一体机 说明:1、静电式烟罩净化一体机外壳为1.0Mm以上厚度的全304不锈钢,电场主体为全304不锈钢蜂窝状模块式结构,同时满足可单独拆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 2、设备电源为智能数字高频高压电源,内置微电脑芯片,可选择高效、延长清洗周期、安全等工作模式;实验运行状况的跟踪和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曲线,根据客户的状况设定最佳的运行模式;并把运行记录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的服务器,实现云端服务。高压数字电源发生器需配置有电流调节功能,并带有多项保护功能,包括软启动、电场短路保护,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安全。 3、内置云服务系统,实时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采集并记录设备的运行数据,云服务是基于无线网络的远程服务系统,能够为客户提供贴身的实时服务。确保设备更可靠、稳定的运行。 规格:3000×1030×627.63米静电式烟罩一体机 说明:1、静电式烟罩净化一体机外壳为1.0Mm以上厚度的全304不锈钢,电场主体为全304不锈钢蜂窝状模块式结构,同时满足可单独拆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 2、设备电源为智能数字高频高压电源,内置微电脑芯片,可选择高效、延长清洗周期、安全等工作模式;实验运行状况的跟踪和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曲线,根据客户的状况设定最佳的运行模式;并把运行记录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的服务器,实现云端服务。高压数字电源发生器需配置有电流调节功能,并带有多项保护功能,包括软启动、电场短路保护,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安全。 3、内置云服务系统,实时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采集并记录设备的运行数据,云服务是基于无线网络的远程服务系统,能够为客户提供贴身的实时服务。确保设备更可靠、稳定的运行。 规格:1000×1030×627.61米烹调区静电式烟罩一体机 说明:1、静电式烟罩净化一体机外壳为1.0Mm以上厚度的全304不锈钢,电场主体为全304不锈钢蜂窝状模块式结构,同时满足可单独拆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 2、设备电源为智能数字高频高压电源,内置微电脑芯片,可选择高效、延长清洗周期、安全等工作模式;实验运行状况的跟踪和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曲线,根据客户的状况设定最佳的运行模式;并把运行记录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的服务器,实现云端服务。高压数字电源发生器需配置有电流调节功能,并带有多项保护功能,包括软启动、电场短路保护,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安全。 3、内置云服务系统,实时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采集并记录设备的运行数据,云服务是基于无线网络的远程服务系统,能够为客户提供贴身的实时服务。确保设备更可靠、稳定的运行。 规格:7000×1300×5007米集汽罩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1.2mm砂光不锈钢板,双层隔油排、积油杯、防爆灯。 规格:7300×1000×5007.3㎡不锈钢排烟管(单位:㎡)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1.0mm砂光不锈钢板制;配A3钢厚法兰。按实际面积计算。450㎡双隔音风柜 型号:NTSH-900,22KW; 风量:64000~45000m(/h; 规格:2200*1720*17051台低空油烟净化箱 处理风量:28000 m?/h 1、设备外壳全部为1.2mm以上厚度的碳钢冷板,设备电场主体为全304不锈钢圆筒蜂巢状模块式结构,每个圆筒中心线上安装一根阴极针,这种结构能够保证电场在高电压的作用下产生最大的平均电场强度,是设备具有高净化效率的首要保证,可提供14 -16 KV的电压; 2、设备电源为智能数字高频高压电源,内置微电脑芯片,可选择高效、延长清洗周期、安全等工作模式;实验运行状况的跟踪和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曲线,根据客户的状况设定最佳的运行模式;并把运行记录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的服务器,实现云端服务; 3、设备具有开门断电,能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 4、恒流装置可把电流保持在40MA左右以确保设备的净化效率保持高效,具有电场短路保护,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等。 规格:2205×1991×1631。1台轴流风机 型号:7# 风量:5800m?/h 功率:0.25KW/380V1台风机支架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8#槽钢2台软接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材质:帆布、阻燃布6套消声器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厚度为1.2mm 规格:根据风管尺寸2台变频器 品牌:正泰、德力西、施耐德或相当于 说明:箱体选用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δ=1.0mm。漏电保护、机电器及交流接触器等电器类配件选用国际知名品牌。 规格:22KW1台风机减震器8个送新风柜式补风风机(静音型) 采用前倾密集式离心风轮,动平衡精度达100mg,叶片采用优质镀锌板冲压,加强式轴承,风轮运行平稳、带消声箱, ≥15KW、380V。规格:GLD-HC-22"-15KW-27000m?/h-1600pa1台不锈钢排烟管(单位:㎡)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0.8mm砂光不锈钢板制;配A3钢厚法兰。按实际面积计算。150㎡风机支架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8#槽钢1台变频器 品牌:正泰、德力西、施耐德或相当于 说明:箱体选用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δ=1.0mm。漏电保护、机电器及交流接触器等电器类配件选用国际知名品牌。 规格:11KW1台风机减震器4个 说明: 1、厨房设备的所有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所有管路(含水、风、汽)必须为国标管。 2、交货后30工作日内,采购人可以委托浙江省或温州市产品质量监督单位按报价承诺的材质核对鉴定。如有不符者给予退货,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罚款。 3、厨具手工效果:精工制作,焊点无陷落、破裂及变色现象;焊缝规则,经打磨、抛光处理后与板材浑然一体;产品出厂时全面表现出不锈钢制品的光洁、亮泽等特性。 4、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厨房设备数量。 5、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一流的、美观的、精工制作。制造商应按要求提供设备使采购人满意,所有产品应易于检验、清洗、消毒及维修;所有用电、燃油、燃气设备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 其他说明: 1. 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产品参数的真实性,供货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 三、商务条款 1、质保期 1.1、▲所有设备质保期3年;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更换。 1.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乙方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0%的合同款,同时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开始1年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交货地点 3.1.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3.2.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3.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完工期 完工期:供应商提供最短完工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 5、验收 中标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并经采购人组织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若因中标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四、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 2.货物的提供、运输、装卸、管线敷设、管道开挖及填埋、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维护等。 3.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参照《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须自行现场勘察,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如果认为采购文件描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列出详细的异议意见和数据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视为接受采购文件,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知识产权 4.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4.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报价(无效成交)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购预算予以公布,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的,则该标项按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该标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8、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相关规定。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发放 供应商在购买标书的同时须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1.2采购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质疑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更正文件)通知供应商。补充、更正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3、补充、更正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公布。 三、报价响应文件 1、报价响应文件 1.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报价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响应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报价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报价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报价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构成: (1)资格审查资料(强制性要求,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 序号内 容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2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备注: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2)技术资信标 序号内容1)投标函2)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3)技术部分(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及说明说明: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3) 商务报价标 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有)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 3.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报价总价;按照采购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填写分项数量、价格。 4.2、报价为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4.3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工费 设备折旧费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费 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 办公费、不可预见费 服务及培训费、代理服务费等 供应商在最终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响应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报价保证金 6.1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供应商相应的赔偿责任。 7、报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报价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报价响应文件。 8、报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1.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以及商务(报价)标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合编制。 1.3投标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 2.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其视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给主管部门处理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3.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采购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投标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有发出“询标/澄清函”、“多轮报价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评审 2.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2 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 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 2.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CA电子签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8)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 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2.5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 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 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 2.6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 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8 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 2.9 磋商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 3.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1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 5.2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 5.3 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5.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6.1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3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4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5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授予合同 1、决标 评标结束后,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推荐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书 2.1、采购人依法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名单,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成交无效 1)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4、签订合同 4.1 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4.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 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规定,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 6、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缺一不可):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通知》(温财采[2020]1号)文件精神,温州市财政局积极协同温州市相关金融机构,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各中标供应商可直接在政采云上申请政采贷也可以通过线下申请政采贷活动。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编号 : 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采购人: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 双方经协商,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中标供应商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和主要配置数量成交价交货期备注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中标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中标供应商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中标供应商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中标供应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中标供应商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五条:完工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保证在 个日历天内派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七条:验收 中标供应商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中标供应商直接损失。 采购人组织专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现行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执行)。第一次验收在项目安装调试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如验收不能通过,供应商负责整改至合格; 第八条: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按照谈判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中标供应商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中标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人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采购人可以收取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 中标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2仟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不能供货,则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八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 2、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叁份,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壹份。 第二十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 2、中标供应商谈判文件; 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盖章): 中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六部分 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投 标 函 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方未曾为采购人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并可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 (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项目完工期备注第一次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附注:1. 此栏内第一次磋商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第一次磋商报价相一致。 2.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合价第一次磋商报价 附注:1. 此表的第一次磋商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第一次磋商报价相一致; 2. 报价中须包含货物费、特殊工具费及随机易损件费、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招标代理费及其它需要的费用。 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说明: 1、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1.2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 1.3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 1.4社会团体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2.1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2自然人适用:提供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3.1提供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1.1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说明: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说明: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2.依法不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现期限届已满),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温州市第二十八中学筹建组: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填写具体份数) 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填写具体份数) 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说明: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偏离表 (一)商务偏离表 序 号内容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 对应备 注供应商盖章: (二)技术偏离表 序 号内容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 对应备 注供应商盖章: 注明:如与招标文件要求(非参数)不一致的项目,不得填写是正偏离或无偏离。如无偏离,应明确填写无偏离字样,若有偏离,应逐项列出。 附件六 产品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注:货物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相当于不带价格的详细报价清单。 附投标产品有关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3C认证证书、节能环保方面认证以及相关证书(如有则提供) 附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项目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确保服务质量、完工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对落标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 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响应文件初审。 1.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检查。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 1.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在线磋商。 2.开展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磋商的内容可能涉及服务(货物或工程)要求、价格、售后服务、合同草案,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电子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一次报价不公开。 3.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磋商。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 5.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进行磋商。 6.如若各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如已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经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认定后,不再组织逐一磋商。 (三)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四)综合评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五、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评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商务报价评分值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务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价格权值为30%)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6%)。 3)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4)如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重新组织招标。 技术、服务、资信综合评分70分 注 :1.每个评委根据上述评分内容和分值独立打分,然后将各评委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标最后有效得分。(计算分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序号评标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人综合实力 0-6分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投标人具有国家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不锈钢原材料(不锈钢板、φ38圆管)同时符合检测依据为: 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90小时以上)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整体实施方案5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0-5分。3深化设计方案5分根据各供应商的深化设计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0-5分。4主要产品综合性能指数0-18分根据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指标、与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响应的13-18分,基本响应的8-12分,部分响应的3-7分5同类项目业绩0-10分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 注: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样品0-10分1)投标人提供静电式烟罩一体机提供样品1台(提供样品的尺寸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样品的工艺水平、产品品质等相应技术要求由专家比较横向打分(0-5分)。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不锈钢风管样品一节(提供样品的尺寸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样品的工艺水平、产品品质等相应技术要求由专家比较横向打分(0-5分)。不提供样品不得分。7售后服务方案0-9分1: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时间与保证措施酌情打分0-5分。 2:投标人在温州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得4分,在浙江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8节能环保0-2分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得1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 三、说明 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 2、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评标报告。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PAG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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