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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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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NBZFCG2020C012G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6-08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6-30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郎官大厦物业服务11466370元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范江岸路198弄3号703室91330205713342764A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田勇,张卫明,罗国芳,戎银泉,陈传兴

十一、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187959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2、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189918

地址:和济街6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附件信息:

  • NBZFCG2020C012G-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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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NBZFCG2020C012G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20年6月8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0C012G 2、项目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官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标包1:147万元 4、采购需求: 标包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餐饮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一个年度 联合体投标:标包1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电子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30日9: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现场踏勘:请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自行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工作人员到郎官大厦大门口(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2号)集中进行现场踏勘,现场防疫要求请遵照采购人要求。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574-89189918。 2、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投标人于2020年6月16日17:00时前,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20年6月17日17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4、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投标人安排“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请全程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请服从现场管理。为减少人员集聚,根据投标人数量视情采用现场开标或“腾讯会议”APP视频方式开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联系方式:陈先生/0574-89189918。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4-87187959 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特别申明: 1、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2、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3、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复印件、资质、证明等信息复印件需盖章编制到投标书中。 4、投标人应列出报价的明细构成表,并附上每项报价的计算方法、过程及依据。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 一、物业概况 (一)宁波市郎官大厦位于马园路2号,建筑面积约9201平方米。包括:办公和公共服务用房,其他附属用房。 (二)主要设备 1.地下双回路高低配变配电设备,地下泵房,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生活、消防水池,15层电梯3部,大楼给排水系统,消防增压系统,消防控制设备,消防灭火系统,消防总控室设备。 2.大楼空调设备,大楼通信总控设备,信息机房设备,大楼综合布线网络设备,大楼监控、防盗安保设备。大楼大小会议室会场控制设备,各层配电、消防设备,每层茶水供应设备,大楼屋顶水箱设施,大楼自动门设备,大楼避雷系统。 3.办公用电应急照明设备,视频系统,大楼外墙安全保护设施及地下、地上停车库、机械立体车库、阳光房、电梯机房、档案室、库房等设备设施。 4.食堂设备包括天然气管道安全设备、厨房设备、排烟设备、烤箱、保温、消毒等设备。食堂一个(100个餐位)。 二、服务范围、要求 (一)服务范围 1、负责业主单位区域内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 2、负责业主单位7×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 3、应急保障服务。 4、地下车库、机械立体车库、电梯、水、电、监控、消防报警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食堂餐饮服务。 6、其他服务。 (二)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须履行的职责:严格按承包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确保相对稳定,服务人员要在岗在位、各尽其职,确保服务质量。 2、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每位员工办理用工手续。 3、由中标单位支付上岗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4、中标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业主单位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拖拉的人员,经查实后,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 5.中标方协助委托方做好垃圾分类、爱国卫生、机关节能、机关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6、中标单位须在业主单位内设立专职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经业主单位同意后实施,并由公司派专职督导人员每日进行现场督导,落实好各项制度。应主动配合委托方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认真听取委托方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物业服务中出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7、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失窃案件发生率为零。 8、保洁员必须达到分管卫生包干区区域的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无纸屑、泥水、污水,绿化带上无瓜果皮、纸屑、无树枝等杂物。 9、保洁员捡到的废品应归类的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 10、保洁员工作时拾到住户失落物品,必须及时交到值勤保安或办公室登记招领,不得擅自处理。 11、保洁率应到99%,地面、窗台、门面无灰尘、无杂物、无烟蒂。墙角无蛛网,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会议室桌椅无污渍,地面无垃圾烟蒂。 12、投诉处理率100%。 13、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党政要务以及其他事物和文件,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14、要求中标单位员工应主动配合业主单位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业主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15、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所涉及到业主单位的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如因员工不慎导致设备、设施损坏应按原件赔偿。 16、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如门卫登记表、巡岗记录卡、车辆夜间停放情况汇总表、水电用量记录表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 三、项目管理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保安服务 1、重点做好门岗外来人员的进入控制和区域内巡检工作、消防和突发性事件处理等。遇到火警、偷盗、伤人、群众上访等事件,要做到头脑冷静,及时报告、报警或依法处置。 2、对大楼内外制定24小时定线和变线巡逻的路线,实行巡逻签到制度,保证巡逻到位,负责适时关闭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用电设施(烧水器、空调等)。雷雨天气及时关闭公共场所的门窗。 3、设立门岗服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确保无闲杂人员进入。对来访人员所报的受访对象姓名、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凭身份证件进行登记,需电话联系取得被访人的同意后,才能让来访人进入大楼,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迅速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4、消控中心:消控中心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5、消防设备:监督专业消防维保人员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6、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大厦车库停车,负责机械立体车库日常运行,各种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停放。制定车辆停放应急预案,确保召开会议时车辆停放有序。对出入车库的车辆进行安全引导服务。 7、分部门、分类别地做好报刊、文件的分发、保管工作,重要信函即到即送,保证第一时间送达收文部门,并做好保密工作。 8、建立各种应急预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保洁服务 1、保洁要求: 庭院、门厅、走廊:公共场所、会议室每天9点前保洁完毕。工作日每天清扫庭院、门厅、走廊一次,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垃圾桶及时清理,门厅的玻璃门每周擦洗一次。 电梯: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保洁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卫生间:每天对卫生间进行清洗清洁。包括:垃圾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及时放置添加。 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每周清扫一次,每天及时清理污水、杂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其他:春节前所有办公室的窗户玻璃保洁一遍。空调内机过滤网每年保洁一次。窗帘布纱窗布每年清洗一次。水箱一年清洗二次,外墙每年清洗一到两次。露台、房顶、天沟,地面排水沟每季度保洁一次。 2、保洁标准: 卫生间无臭味。公共场所四周没有蜘蛛网。地面、楼道干净,花盆内无纸屑烟头。垃圾筒外表干净。照明开关面板无污迹污垢。 会议室及时清洗整理。桌椅物品摆放整齐,会议桌抽屉无灰尘。 (三)应急保障服务 1、供电的应急保障服务。突发停电能及时查明原因,排除内部故障。防台、防汛期间需24小时在大楼内值班待命。 2、其他应急服务。遇到车库故障、电梯关人、给排水管爆裂、办公室门反锁等突发事件要快速处理妥善解决。 (四)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电气: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设备设施:做好上下水和空调的启动、关停,水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修复。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窗帘、办公家具等。 维护保养具体要求: 1、电梯、机械立体车库半月一次提醒督促专业人员检查运行情况,并进行维护保养。 2、生活水泵和消防水泵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保证水泵润滑良好运转正常,无滴漏水现象。 3、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和各类控制屏每半年保养一次。保证机房干净清洁,各连接装置坚固、无灰尘。每季度调整一次各开关整定值,保证在变电线路故障情况下及时跳开,起到保护电气设备的作用。 4、重点部位的防盗报警系统半月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排除。对监视系统出现无图象等故障要及时报告业主单位。 5、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联动设施每月调试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业主。 6、督促中央空调维保单位,每月例行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五)其他服务 1、会议服务 在接到业主会议通知后做好会场的准备工作,热水瓶打满开水、开好空调,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准备完毕。开会时,间隔20分钟倒一次开水。会后收拾好物品,打扫好卫生,茶杯清洗后消毒,关闭空调电源等。在服务中注意礼仪礼貌。 2、杂项事务的服务:已坏照明灯炮的更换、门锁修理与更换,饮水机的小修,小件物品搬运及业主需要的能够提供的其他服务。 (六)食堂餐饮服务 1、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制作加工服务。 供餐所需的食品及各种原材料由甲方采购,乙方必须对每天的菜品进行监称、核对,同时须对食品、菜品、调味品的数量、品种、价格进行领用登记和逐日消耗登记。 乙方须严格把好制作原材料的质量关。 甲乙双方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6次。 2、供餐服务的具体标准与要求 早餐要求:主、副食品全部由乙方加工制作。面包、蛋糕、馒头、包子、花卷、面条、饺子、豆浆、米粥、蛋炒饭等要经常更换翻新花样,不断提高质量。 中、晚餐要求:提供3个大荤(鱼类、肉类)、3个半荤素、3个素菜、1个杂粮等各式菜肴10道及点心、汤,水果一份、豆浆等饮品3种。荤菜和蔬菜品种必须多样且每天必须新鲜制作。上菜时间比用餐时间提前15分钟左右,提前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以免影响菜肴质量。 用餐费用标准由甲方确定,由乙方制订用餐菜单。 如甲方有接待需要,乙方提供包厢桌餐及服务,接待标准由甲方制定。 3、双方义务与权利 甲方食堂及供餐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餐桌、餐椅、餐具必须配备齐全。 甲方应保证食堂及供餐场所内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甲方若有桌餐服务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甲方可不定时对乙方进行菜品质量、菜肴花样、食品安全、节能降耗、安全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指导。 因设备(包括房屋、地面、空调等)、用品需要维修、更换或添加,乙方报请甲方确认经审核同意后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添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重置;易碎用品每月度因乙方人员引起损坏数超过5个的,由乙方负责用品的重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所派出的食堂工作人员至少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厨、二厨要有等级厨师证书。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岗。要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搞好内部、外部的团结,搞好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形象。对餐具清洗干净,消毒到位,摆放整齐,对厨房卫生要求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平面天天扫,立面周周搞,保持厨柜卫生,督促消杀公司灭杀四害。并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 乙方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内容,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如乙方制作加工时更换部分原料,必须提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乙方要严格按绿色环保的标准来制作加工主付食品。 乙方移交甲方的物品妥善使用和保管。 乙方在供餐服务中应保持卫生清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及制度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乙方按照食品留样制度要求对每餐次提供的食品留样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人员随时检查供餐场所的工作状况,并接受甲方的指导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乙方将专门指派一名管理人员负责供餐服务现场的监督和协调工作,以及同甲方的日常联络工作。 乙方承诺在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食物中毒的发生,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员工的招聘、培训、签订合同及工伤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要及时在甲方备案。 乙方人员对食堂物品、用品、剩菜一概不能外带。对表现不佳,经提醒教育后不改的乙方人员应及时调整。 乙方在服务期间需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甲方配合乙方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依法追究乙方及当事人的责任。 四、机构及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人员(26人) 岗位人数要求项目经理1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准,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有5年以上管理机关大楼物业经理工作经验。内勤及会务接待1女性,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讲普通话,协助物业经理日常工作,做好会务及接待工作。保安员5男性,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讲普通话,接受过物业专业培训,有1年以上的经验。其中保安队长1名,要求有机关大楼安保队长管理工作经验,最好有部队从军经历。保洁员5女性,55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品行端正,懂得保洁的常识,本地人更适合。高配兼万能工3男性,55周岁以下,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电工进网作业证,有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管道、音响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楼宇实际工作经验。消防控制室维护员(兼值班)2男性,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品行端正,能讲普通话,接受过物业专业培训,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厨师长1男性,55周岁以下,有健康证,具备二级以上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厨师2男性,55周岁以下,有健康证,具备二级以上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切配工1男性,50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面点师150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洗杂工355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服务员1女性,40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服务意识与语言表达能力强。合计26上述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人员数量:投标单位在投标方案中人员数量不得低于26人。 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派驻项目经理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一管理处 (20分)1. 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1分;无工作计划1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32. 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未佩带标志扣1分,便装扣2分。23. 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1分。24. 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1分,未及时修理扣1分,处理后未回访或未记录扣1分。35、清洁用品、器材、安保用品是否进行合理使用与维护,无浪费清洁用品、器材、安保用品未进行合理使用与维护,造成浪费扣2分。26、每月不能超过一名人员离职;人员变动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业主方,重要岗位的员工招聘,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每超过一名离职扣1分,发现人员变动没有及时上报扣1分。27、落实节能改造要求,及时关闭负载较轻的变压器。电脑、打印机等做到上班开、下班关。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38、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脱岗每次扣3分。3二设备维护 (15分)1. 制定岗位制度、每周巡查2次大楼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无制度扣2分,每少一次巡查扣2分,无制度无巡查扣4分。42. 对房屋存在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保质保量维修,超出职责范围,及时上报业主方,并协助完成维修。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扣2分,发现使用维修材料以次充好的和无上报、无协助修理的一次扣4分。43. 水、电、门窗、桌椅等范围内的维修,小型维修,当日完成,不能当日完成的,限时完成。接报和检查出的小修,当日或限时未完成,一次扣3分。34、制定设施设备的养护计划,记录设施设备的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在责任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出责任范围的,上报业主方,并协助完成修理。无养护计划扣2分,漏填运行记录一次扣2分,无上报、无协助修理的一次扣4分。4三秩序维护 (20分)1. 保安人员熟悉区域环境,文明执勤,实行24小时值班,每天按时巡逻,严禁脱岗。没有按时巡逻,每次扣3分,脱岗一次扣5分。52. 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登记率100%凭证通行制度。无措施扣4分,每发现一次未对外来访客进行登记扣2分。43. 对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指挥、疏导率100%,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每发现一次未对车辆进行指挥、疏通造成交通堵塞扣3分。34、熟练操作监控设备,按时设防,每月进行1次以上试警,2分钟之内达到现场。每天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及监控设备。不按规定设防,一次扣1分,不试警,每次扣1分,消防设备无检查一次扣3分,不熟练操作设备扣4分。45、严格检查进出的货物,防止危险品进入区域,外出的物品,需与业主单位出具的出门条相符合方可外出。发生违规物品进出,一次扣2分。26、收取业主的报刊和邮件,收到邮件后妥善保管并及时和业主联系。发现丢失现象,一次扣2分。2四会务服务 (10分)1、茶水服务,会议服务准确及时,客户满意率95%以上。会议服务、茶水服务不及时每次扣2分,无服务一次扣4分。42、保证视频会议的正常率100%以上。发现视频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因工作失误,导致会议无法正常进行,每次扣2分,发现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每次扣4分。43、会议室内桌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桌椅物品不整齐扣1分,卫生无清理扣1分,摆放不整齐且无清理一次扣2分。2五卫生保洁 (15分)1.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实行8小时清洁保洁工作,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倒二次以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包括餐饮垃圾);地下车库每天打扫一次,保持无杂物、垃圾、积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主要检查房屋公共部位道路、楼道等保洁是否到位,有无积灰、蜘蛛网、有无占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乱挂等现象。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42.玻璃窗、门、电梯轿厢等无污垢,光亮、有光泽,公共部位盆花无纸屑、烟头等杂物。主要检查保洁是否到位,玻璃门窗无明显污垢,电梯桥箱无明显油渍。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43.卫生间等每天定时滚动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洗手池干净整洁,镜面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每小时滚动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洗手池干净整洁,镜面无大片水污渍;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44.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二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物、垃圾、果皮、纸屑;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污水井随时排污,确保化粪池、污水井不外溢;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二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物;污水井随时排污,确保化粪池、污水井不外溢;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3六食堂服务 (20分)(1)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律、管理办法以及委托方制度管理办法,保证食堂、餐具卫生要达到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要求,做到安全卫生、足量美味供应饭菜,杜绝浪费。 (2)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3)做好每日的菜单编制,主动了解各级口味,积极更新菜品,做到一周内菜式花样品种不得重复,标准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做到菜单上墙。服务被投诉或餐后未及时清洗的,发现一次扣1分。20七其他1、因工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及治安案事件发生率为零。出现一次,扣除10分,(不与总分累计,单独处罚,无论当月考核是否合格,出现安全事故及治安事件处罚现象,当月考核视为不合格)10六、物业管理费用测算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劳动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劳动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福利; 4、通讯费: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电话、网络等通讯费用; 5、节假日加班费用; 6:餐饮服务费:是指餐饮管理、厨师和服务人员费用 7、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 8、行政办公费用; 9、员工的服装费用:物业公司承担员工的工作服费用,款式及颜色需经委托方确认; 10、管理费用; 11、法定税费; 12、其它费用。 (三)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 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和服务范围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金额不变,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投标商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在项目执行的三年时间内相关费用变化的情况)。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如甲方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第二年管理合同。 2、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业主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物业管理企业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主管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4、合同签订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年度服务费的30%,剩余金额按季度支付年度服务费的17.5%,结算时间为每季度首月10日前结算上季度的费用。 5、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业主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业主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业主方不安排中标方及所属人员的住宿场所。 6、委托管理费以物业管理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的最后中标价格为准。 7、中标单位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向业主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 8、业主在适当时候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限期不做更正的,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9、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人员。 10、业主保留根据工作量的增减对使用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少量增减的权利,物业管理费根据实际使用人员的数量结算。 七、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规 定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日历天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6月30日09时30分之前投递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7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10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户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11质疑接收接收人:陈先生/吴先生,电话: 87187959/87187956,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邮编:315066 二、总则 1.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 2.2“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系指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3“投标人”或“投标方”: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物业”系指本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各项目设施及其相配套的公用设备、设备及公共场地; 2.5“物业管理服务”系指按照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物业管理内容提供的服务。 2.6“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7“日期”指公历日; 2.8“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具备条件:(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 4.联合体投标 4.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5)本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踏勘现场 6.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现场。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6.3采购单位必须通过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做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招标答疑 7.1 招标答疑 (1)如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组织招标答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招标答疑; (2)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书面形式提交给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 (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业主)主持的招标答疑。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在领取投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不论是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都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0.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0.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10.5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四、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投标人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开标一览表; (6)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 (7)物业管理方式、运作程序方案及实施文件; (8)相关服务计划; (9)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 (10)其他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价格 14.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14.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1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4.4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5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 15.投标货币 15.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款的规定; 18.2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除此基本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人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技术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最低评标价格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 19.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9.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9.2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递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6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文件提交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换。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销投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有效。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字样。 21.3撤回投标应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或传真、电子图片)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予以退还。如采取传真(电子图片)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正式纸质文件。撤回投标后,不得再参加本次投标。 21.4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 六、开标 22.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2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七、评标要求 23.评标会议 23.1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负责评标活动。 23.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3.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 23.5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24.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 24.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24.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财政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无效标条件; 25.独立评标及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八、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6.投标文件初审 26.1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2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公告所列的资质条件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 (2)未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符合性审查: (1)未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 (2)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项目投标报价表的; (4)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限额的; (5)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 (7)人员配置数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影响投标效力的; (9)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作为无效标处理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对不属于无效标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无效标的理由。 27.澄清有关问题 27.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每一投标人10分钟的讲标时间(以投标登记为序)。投标单位可指派2-3名答辩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接管管理负责人)参加;参加答辩的代表须随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法人委托书及答辩人员名单、简历以便评委查验。(备注:本项目不安排现场答辩陈述) 27.2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受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错误的修正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0.评标方法 30.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0.2评分项目表 评分项目分值备注投标报价151、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基准价得15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15(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即: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0.06)。其它投标人,评审价格=投标价格。 3、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15分,最低为0分。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6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物业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管理指标及措施5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管理方式和工作计划4管理方式与管理措施是否相符;工作计划和管理指标是否相符;工作计划是否有效和可行。人员的配备、人员培训与管理10人员配备素质、数量与项目定位是否相符和合理;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管理目标是否相符;管理方案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测算的合理性5测算的物业服务费与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物业服务费是否符合物业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2.5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餐饮服务具体措施12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安保服务具体措施6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保洁服务具体措施6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具体措施4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消控管理服务具体措施3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客服、内勤服务具体措施2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装备3投入和物资装备是否符合项目的管理需要,是否合理及专业化程度。管理体系认证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随带原件备查)。类似项目管理业绩4同类业绩4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管理过或正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项目(内容须包含保安、保洁和食堂餐饮服务,否则不得分),每个得1分,最多4分,同一项目只计1次分,不累计。(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投标单位历年获奖情况 3获得过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荣誉的得3分,省级示范大厦荣誉的得2分,市级示范大厦荣誉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单位获得过多次荣誉的不得累计,只取最高荣誉级别分值。企业信誉1“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明:省级及以上的得1分,副省级及以下的得0.5分(以投标截止日在公示期内,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证书为准)。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2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标书制作1编排装订整齐清晰合理,节约环保双面印制。政策性加分0.5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总分10030.3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 30.3.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发生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分管领导同意:2家供应商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2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方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30.3.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 (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31.定标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30项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编写评标报告 32.1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3.中标、成交的确定及公告 33.1中标、成交确定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另一种是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3.2 中标、成交确定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34.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人确定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八所确定的中标人。 36.合同的签订 36.1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履约担保 37.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37.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37.3合同终止并已将物业及有关资料移交给接管人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38.中标服务费 38.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报价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个因素。 十、质疑和投诉 3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nbzfcg.cn网站)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质疑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物业管理合同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后勤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管理服务内容 (一) (二) (三)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物业管理期限 物业管理的期限为1年。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内容、范围,合计:大写人民币元/年。 (二)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三)合同期内价格调整: (四)其它约定: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后勤物业管理外包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按季支付后勤物业管理费用。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人员指定、更换或调整的权利。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有关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在实施物业管理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主管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4. 对物业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因乙方物业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四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授权 (姓名、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署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函 致: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项目总投标价人民币(大写): 元/年。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5 %履约保证金。 4、本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60 天内有效。 投标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 本项目总收费报价单位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元/年 ______________元/月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注: 1、本项目总收费: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所有服务项目合同期内全年的总报价,此报价作为投标方的投标总价。 2、各投标单位还必须按项目内容对各项服务单独报价,并列出报价表。 四、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 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 (单位:元/月) 管理费构成测算序号项目费用12345678910……小计注:1、物业管理费构成中的人工费用部分必须提供费用构成明细,可另附表说明。 五、为完成本项目配备的办公及安保、清卫等设备明细表 (备注:若业主方提供相关设备,则本项下相关表格可不填) (一)办公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5263748(二)清卫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5263748 (三)安保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5263748…… 六、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人名称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注册资金(万元)资格(质)证书批准单位、等级 批准时间及编号税务登记证编号经营场所在职技术人数得奖或评优项目数量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 2、有关资质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类似物业项目案例 序号物业名称业主物业规模(平方米)合同金额合同起始时间所获奖项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八、物业管理班子情况 (一)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参与项目情况业主物业名称物业面积所获奖项名称及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其它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姓名年龄姓别学历拟任岗位及职务持何种资格证件相关工作经验12345678910注: 1、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主要管理人员需明确姓名及持何种资格证件(证书复印件附后);其它人员可以承诺的方式填写,无须明确姓名,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若不履约,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3、本表格所要求填写的人员是指供应商将安排在此项目的具体人员。 九、投标单位声明函 ?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1.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2.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_标段/包______)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_____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 日? 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7、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财政部发布的文件为准。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NBZFCG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愿意参与“xxxxxxx项目(采购编号:NBZFCG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公告日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需经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与采购人 (填“有/无”)关联,没有采取任何影响公平投标的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包括开标后拒绝应当进行的讲标演示); (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材料; (3)与其他投标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4)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人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5)与其他投标人围标、陪标; (6)其他任何串通投标行为。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 4、若中标后,保证按照投标承诺及时签订合同并履约。 我方若违背以上承诺,接受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曝光处理,同时承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特别说明:本承诺书不得实质性改动,否则视为无效标。 十二、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定) PAGE27 / NUMPAGES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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