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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的招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30

[0]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50302001774 项目名称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50302001774002001; 标段名称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6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7月17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Report

1.太仓市浏河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的新建小学、初中项目已经由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太仓市浏河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正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仓市招标类型:监理所属地区: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建筑面积:31176.00招标金额:554.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08-03至2023-04-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标段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企业业绩和信誉 预选承包商要求招标文件售价是否网上支付是否网上招投标
一标段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554.0000[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房屋建筑工程]良好工程监理(房屋建筑)Ⅰ组24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起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止时间
一标段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2020-07-01 09:002020-07-17 14:00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起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一标段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2020-07-01 09:002020-07-17 14: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恽城传真:电话:13952420586
邮 编: e-mail:114056134@qq.com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庆阳路15号

联系人:叶新强传真:电话:13063743695
邮 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曹宇花职称或执业资格:04;
联系电话:13915667760上岗证号:苏招E1753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06-30至2020-07-17

12.备注: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委派的投标项目总监须按时出席开标会,在开标点名核验时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另须出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未参加开标会或未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2、总监须无在监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一旦中标该投标总监不得再新承接其他项目监理业务;3、投标所有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扫描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江苏省、苏州市及太仓有关监理备案要求进行监理组岗位人员备案,评标时不作要求; 5、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太仓市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本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并按要求进行投标;6、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13.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3)保证金账户:3112010031051966782

(4)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

(5)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电汇;保函;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正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0年06月29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5 1. 总则 ......................................................................................................................................................... 8 1.1 项目概况 ........................................................................................................................................... 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8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8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8 1.5 费用承担 ............................................................................................................................................... 9 1.6 保密 ....................................................................................................................................................... 9 1.7 语言文字 ............................................................................................................................................. 10 1.8 计量单位 ............................................................................................................................................. 10 1.9 踏勘现场 ............................................................................................................................................. 10 2. 招标文件 ............................................................................................................................................... 10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 10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11 3. 投标文件 ............................................................................................................................................... 12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 12 3.2 投标报价 ......................................................................................................................................... 13 3.3投标保证金 ...................................................................................................................................... 14 3.4投标有效期 ...................................................................................................................................... 14 3.5资格审查资料 .................................................................................................................................. 14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4 3.7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 ................................................................................................................. 15 4. 投标 ....................................................................................................................................................... 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5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4.3 投标截止时间 ................................................................................................................................. 16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6 5. 开标 ....................................................................................................................................................... 17 6. 评标 ....................................................................................................................................................... 18 6.1评标委员会 ...................................................................................................................................... 18 2 6.2评标原则 .......................................................................................................................................... 18 6.3评标 .................................................................................................................................................. 18 6.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的评审 .......................................................................................................... 19 6.5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7. 合同授予 ............................................................................................................................................... 19 7.1 定标方式 ......................................................................................................................................... 19 7.2.签发中标通知书 .............................................................................................................................. 20 7.3.合同的签订 ...................................................................................................................................... 20 7.4.履约担保 .......................................................................................................................................... 2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0 8.1 重新招标 ......................................................................................................................................... 20 8.2 不再招标 ......................................................................................................................................... 21 9. 纪律和监督 ........................................................................................................................................... 21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1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1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1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1 9.5 投诉 ................................................................................................................................................. 22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22 第二章 评标办法 ................................................................................................................................. 23 一、对投标人监理大纲的评估,总分为 20分。 .................................................................................. 23 二、对投标人总监答辩进行评估,总分为 2分。 ................................................................................ 24 三、对投标人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的评估,总分为 10分。 .......................................................... 24 四、对投标人监理人员配备的评估,总分为 17分。 .......................................................................... 25 五、对投标人监理服务收费的评估,总分为 40分。 .......................................................................... 25 六、对投标人企业经历、业绩及信誉的评估,总分为 4.5分。 ......................................................... 25 七、满足工程所需的检测设备,总分为 5分。 .................................................................................... 2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29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29 一、工程概况 ........................................................................................................................................ 29 二、词语限定 ........................................................................................................................................ 29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29 3 四、总监理工程师 ................................................................................................................................ 30 五、签约酬金 ........................................................................................................................................ 30 六、期限 ................................................................................................................................................ 30 七、双方承诺 ........................................................................................................................................ 31 八、合同订立 ........................................................................................................................................ 31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 32 1. 定义与解释 ....................................................................................................................................... 32 2. 监理人的义务 ................................................................................................................................... 33 3.委托人的义务 .................................................................................................................................. 35 4. 违约责任 ........................................................................................................................................... 36 5. 支付 ................................................................................................................................................... 36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 36 7. 争议解决 ........................................................................................................................................... 37 8. 其他 ................................................................................................................................................... 38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39 1. 定义与解释 ....................................................................................................................................... 39 2. 监理人义务 ....................................................................................................................................... 39 3. 委托人义务 ....................................................................................................................................... 40 4. 违约责任 ........................................................................................................................................... 41 5. 支付 ................................................................................................................................................... 41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 41 7. 争议解决 ........................................................................................................................................... 41 8. 其他 ................................................................................................................................................... 42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 49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 50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 50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 50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50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5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1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 52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 54 4 三、商务标 .................................................................................................................................................. 5 四、监理大纲 .............................................................................................................................................. 9 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 ........................................................................................ 10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太仓市浏河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太仓市浏河镇 联系人:恽城 电话:0512-536046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正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长春北路9号6楼 联系人:叶新强 电话:13063743695 1.1.4 项目名称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太仓市浏河镇 1.1.6 业主提供的现场条 件 1、现场办公条件:临时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由施工单位提供 2、交通条件:现状道路至施工现场畅通 3、现场通信条件:信号畅通 4、现场食、宿条件:投标人自理 5、其它:/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其中,财政资金%。 非国有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过 程、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 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等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 工程、土方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钢 结构、幕墙、基坑支护、基坑监测、室外总体、市政道路、绿化 景观、室外雨污水、室外弱电(含智能化)、室外路灯亮化、室 内装饰、智能化、空调、电梯、厨房设备等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1.3.2 计划工期 招标工期:1000日历天; 计划开工:2020-08-03 00:00:00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财务要求:良好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良好 总监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其它要求: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总监携带身份证明在投标截 6 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应当 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未参加开标会的或不能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总监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 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16:00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澄清时间 2020年07月06日 15:00 2.2.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修改时间 2020年 07月 06日 16:00至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 3.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年度投标保证金 参见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公告通知《关于监理单位实行年度投 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3.4.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内 3.1.8 投标文件份数 每标段 1份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签章 4.1.2 电子标书光盘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证明材料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太仓市浏河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监理 (标段)投标文件 在 2020年 07月 17日 14:00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市场服务窗口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 99号三号楼 3楼 网上投标网址: http://www.tcjzsc.net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4.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07月 17日 14:00(北京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 街99号三号楼3楼)开标现场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认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本票或汇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监理评分细则及定标办法以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附表评分细则中的 内容为准。 7 2、不良行为扣分:违反诚信管理规定的企业要扣分,按苏州住建局的投标行为 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执行,在综合得分中扣除。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总监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提 供身份证原件、总监注册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4、总监须无在监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5、对投标单位监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5.1、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总监必须为投标 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总监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准,本工程总监中标后不得再新承接其他项目监理业务。 5.2、总监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期社保缴费证明、职称证书等须 在投标文件中上传。 5.3、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投标人在中标后须配置驻场专监及监理员, 配置人员资质数量须符合工程规模及监理备案规定要求(评标时不做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发包人对人员到岗及服务质量的考核。 6、投标所有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凡涉及评分项 的投标资料,未上传的评委有权不计分。 7、本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 553.96万元(按工程造价39000万元计算,按发 改价格[2007]670号文基价下浮2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本工程监理费固定总价包干。 8、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整个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并且各项质量 保修期满为止。 9、本工程技术标(监理大纲)不作要求。 10、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 的纸质投标书6份。 11、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太仓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 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等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 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 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13、招标文件后续条款中如有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为准。 1、专业调整系数为 1;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1;海拔高程调整系数为:1; 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业主提供的现场条件(包括交通、通讯、住宿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 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包括: (1)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9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及总监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8)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太仓市范围内承接的在监工程不满3项,且 经原业主书面同意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 (9)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 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联 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 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 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 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 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 不负责。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能反映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照片、视频、文字说 明等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决策负责。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附件; 根据本章第 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随时 11 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等内容。查询如有 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从“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 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 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 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 投标人从“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 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 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停止提疑。详见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操作指南 及常见问题解答。 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 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向所有 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 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实需要变更招标文 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 时报招标办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发 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2.5招标文件的答疑在“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公示后,若投标人对招 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 24小时内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太仓市建设工程发 承包全网运行平台”提出。 2.2.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2.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2.2.8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 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 2.2.9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 12 出的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本工程投标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申明、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标、技术标、工程业 绩证明材料五大部分组成。 3.1.2法定代表人申明,采用电子标书形式。 3.1.3资格审查申请书,采用电子标书形式,内容包括: (1)申请人简介 (2)承诺书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建工程情况表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扫描件(彩色) (5)资格审查附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彩色);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彩色,应含年检、变更栏等); ③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应含年检、变更栏等); ④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监工程不满 3只的承诺书; ⑤各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投标总监监理其他工程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 (如总 监有在监工程); ⑥其他材料。 3.1.4商务标,采用电子标书形式,内容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原件扫描件) (4)授权委托书 (5)其他材料 3.1.5监理大纲,采用电子标书形式,内容包括 (1)监理大纲封面; 13 (2)监理大纲内容(应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包括: 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②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③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④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⑤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⑥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 ⑦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 3.1.6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在开标时随身携带备查,内容包括: (1)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 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书; (2)示范监理工程、优质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 备案表;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书;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 获奖文件、证书; 说明: A、本工程的类似工程指: 。 B、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C、示范监理工程、优质工程的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获 奖文件或证书为准,如获奖文件或证书中未注明监理单位及总监的,需提供《落实单位监理 备案表》及监理合同以供评标委员会核实,如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则不予确认该项业绩。 D、示范监理工程 、优质工程业绩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未完整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或提供审核的原件不完整的或未提供与复印 件完全一致的原件的,不计该项分值;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 规定处理。 3.1.7有标段之分的,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以上组成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 14 费用。 3.2.3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3.3.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拒绝按本投标须知第 6.5款规定修正报价;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协议。 3.4投标有效期 3.4.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 有效。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 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 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 第 3.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实际情况提供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投 标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 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编制且使用 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 包全网运行平台为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投标人必须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监理大纲; 15 (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决定是否投标, 一旦决定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重大偏 差。 3.6.3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申明、申请人简介、承诺书、联合体协 议书(如有)、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监工程不满 3只的承诺书、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授权委托书(如有)、监理大纲封面按格式要求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 3.7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 3.7.1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请详见“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 台使用指南”。 3.7.2 商务标: 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文档部分应包括:所有单位工程的 JSTB为后缀的 文件。如果投标单位未提供上述内容,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7.3 监理大纲内容编制:采用暗标形式。采用暗标形式的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文件: 监理大纲中不得含有能够表明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监理大纲采用 A4页面,无页码,字体为仿宋 GB2312,字号为三号,字形为常规,不得 加粗、倾斜等,行距为 1.5倍,页面设置中文档网格为无网格,字符间距为标准,其中图、 表格式不作要求。 监理大纲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使用彩色的字体、图表、图片等。 制表要求:表格用 0.5磅细实线,边框不加粗。 监理大纲电子标书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各投标单位只能标明岗位名称(如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等,不能出现投标单位名 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电子标书光盘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工 程业绩证明材料密封,有标段之分的应按标段分开密封,封袋个数不限,封袋封口处加盖投 16 标人法人章。 4.1.2 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所有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有 标段之分的还应另行注明标段)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1.3采用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使用 CA认证数字证书加密,具体详 见“太仓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全网运行平台使用指南”。 4.1.4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4.1.3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 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后 缀名为 sztf)的上传,以及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截止时间 4.3.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 标现场给招标人。 4.3.2 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 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3.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3.4 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在本章第 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 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4.2在本章第 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7 4.4.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应按本投标须知第 4.1条、第 4.2条的有关 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修改”、“撤回”字样。 4.4.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4.5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 被没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必须按时参加,并携带有效身份 证备查。 5.1.2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委托)应随身携带身份证、近三个月内投标人 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在开标现场 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验证核实,投标人未完整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委托代 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议。 5.1.3 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CA认证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因投标人 原因导致标书无法解密的,视为无效标书。 5.2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书无效,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企业、人员信用档案。 5.2.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各投标人现场监督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5)经确认无误后,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解密,当众开标,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总监身份,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 内容,并记录在案。 (8)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宣读。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 (10)开标结束。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依法进行评标工 作。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 6.3.1.1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中商务标评委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6.3.1.2资格审查小组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申请书,按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 条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小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根据招标公告设置 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小组出具《资格评审报告》,《资格 评审报告》应注明合格投标人名称以及不合格投标人名称、不合格原因、澄清情况和资格审 查小组表决情况。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商务标、监理大纲、业绩等的评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3.1.3参与评审单位的确定 (一)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投标。重新组织招 投标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进入评审。 6.3.2评标标准和方法 6.3.2.1听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 标文件,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19 6.3.2.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具体的评分分值和办法详见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 6.3.2.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各评审对象的监理大纲、总监答辩(如有) 、 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监理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收费、企业经历、业绩及信誉六个方面进 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 6.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的评审 6.4.1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扣分按太仓市住建局关于违反诚信管理规定的通报文件 执行。 6.5投标文件的澄清 6.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 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 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确定定标方式。 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务 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一家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 20 7.2.签发中标通知书 7.2.1 按上述 7.1款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结果将在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 公示 3日历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签发“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合同的签订 7.3.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使用建设部示范文本订立书面工程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补充合同。 7.3.2 招标人、中标人中任何一方不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7.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7.4.履约担保 7.4.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 同金额的 5%。 7.4.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须知第 7.5.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有权解 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 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每个标段均应实质上满3家参与竞争,否则该标段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 须知6.3.1.3另有说明的情况除外; 21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重大偏差的规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 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22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第二章 评标办法 参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若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讨论决定。具体如下: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进入抽签程序。 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抽取中签号的顺 序号。 3、按已经确定的抽取中签号的顺序号的次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或其 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号码“1”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中号码 “2”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中号码“3”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由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 投标人放弃中标,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监理 大纲、总监答辩、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监理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收费、企业经历、业绩 及信誉六个方面,采取对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办法推荐中标人。 一、对投标人监理大纲的评估,总分为 20分。 (一)监理大纲主要评审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分) 2、工程进度保证措施;(2分) 3、工程投资控制措施;(2分) 4、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控制措施;(4分) 6、现场组织和协调措施;(2分) 7、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4分) (二)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具体编制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3.7.3。监理大纲的 篇幅一般情况下为 30-40页。投标人监理大纲的页数统计以网上评标系统统计为准,页数不 24 符合规定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每项内容,按优([0.9—1.0]×分值)、良[0.8—0.9] ×分值)、中([0.7—0.8]×分值)、差([0.6~0.7]×分值)四个幅度单独评审打分,具体 分值详见评分细则。 (四)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后得分计算方法: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 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二、对投标人总监答辩进行评估,总分为 2分。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情况和投标人监理大纲的编制情况,提出针对性问题,由总 监答辩,并根据答辩情况评分。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优([0.9—1.0]×分值)、良([0.8—0.9]×分值)、中([0.7 —0.8]×分值)、差([0.6—0.7]×分值)四个幅度单独评审打分,具体分值详见评分细则。 (三)投标人总监答辩的最后得分计算方法: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 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三、对投标人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的评估,总分为 10分。 (一)投标人总监资历的主要评审内容包括:岗位证书、职称、专业等几个方面,具体 分值详见评分细则。 (二)投标人总监监理业绩、信誉的评审。 1、担任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总监的得1分。 2、担任总监的同类型工程获得江苏省级及以上示范监理工程的得 1分,获得苏州市示 范监理工程的得 0.5分,否则得 0分。同一工程按最高业绩得分计,不同等级的示范监理工 程,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计分。 3、担任总监的同类型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市政金 杯示范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得1.0,获得江苏省级优质工程(扬子杯、紫金杯、 江苏省市政示范工程)的得 0.5分,获得苏州市优质工程(姑苏杯、天堂杯、苏州市市政优 质工程)的得0.3分,获得太仓市优质工程(娄江杯)的得0.1分,否则得 0分。同一工程 按最高业绩得分计,不同等级的优质工程,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计分。 4、总监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规定扣分。 5、以上同类型指按专业大类别划分,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 25 四、对投标人监理人员配备的评估,总分为 17分。 投标人监理人员配备的主要评审内容包括:专业配备情况、岗位证、配备人数、人员年 龄等方面,具体分值详见评分细则。 五、对投标人监理服务收费的评估,总分为 40分。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合理性分析,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废标,低于所有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作为低于成 本价,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监理服务收费的评估,由招标人采取开标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种计算方式: 第一种方式: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政府指导价下浮 20%,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 40分,与 基准价相比每偏离 1%扣1分,得分采用插入法计算。 第二种方式: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报价<7家时,不去最高最低;7≤ 有效投标报价<10家时,去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10≤有效投标报价时,去二个最高价、 二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 C=A*k,k值取值范围一般为 95%~98%(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40分,每正偏离1%扣1分,负偏离1%扣0.5分,按插入法计 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本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 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监理服务收费保留万元前 2位小数。 六、对投标人企业经历、业绩及信誉的评估,总分为 4.5分。 (一)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得 1分。 (二)企业在苏州市范围内监理过的同类型工程获得江苏省级及以上示范监理工程的得 1分,获得苏州市示范监理工程的得 0.5分,否则得 0分。同一工程按最高业绩得分计,不 同等级的示范监理工程,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计分。 (三)企业在苏州市范围内监理过的同类型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国家优 质工程、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得1分,获得江苏省级优质工程 (扬子杯、紫金杯、江苏省市政示范工程)的得0.5分,获得苏州市优质工程(姑苏杯、天 26 堂杯、苏州市市政优质工程)的得0.3分,获得太仓市优质工程(娄江杯)的得0.1分,否 则得 0分。同一工程按最高业绩得分计,不同等级的优质工程,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计分。 (四)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投标行为的按规定扣分。 (五)以上同类型指按专业大类别划分,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 七、满足工程所需的检测设备,总分为 5分。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 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本投标须知第 4.1条的要求密封标记的; (2)投标人未携带用于解密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的; (3)投标人未按投标须知第 3.3.1款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未按投标须知 5.1款的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 (5)在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或加盖电子签名的; (6)投标文件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或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9)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或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和出现本投标 须知第 6.5.2项情况的除外; (11)监理服务收费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12)投标人监理大纲篇幅超过 页的; (13)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缺项的; (14)施工组织设计标书不符合暗标格式要求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7)投标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18)投标文件中出现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27 (2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2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 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3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32)以上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附表: 评分细则 序 号 评标因素 满分 评分方法 分值 1 投标报价 26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政府指导价下浮 20%作为招标控制价,本工 程政府指导价为 692.4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553.96万元。投标报 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低于政府指导价 50%即 346.23万元的其投标无效;若投标报价低于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投 标报价平均值下浮 6%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 12%的作为低于成本 价,其投标无效;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2、评标基准价 C=A×Q1+B×Q2;A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 值计算:若有效投标报价单位数量大于等于五家时,去掉 1个最高 报价及1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如有效投标报价单位数量少于五家时, 不去最高及最低报价,全部参与计算); B 为招标控制价;Q1的 取值范围为 30%或40%或50%,Q2=1-Q1,Q1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前 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6分。投标报 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0.9分,每负偏离1%扣 0.6分 (中间以插值法计算,计算以百分比保留 2 位小数),扣完为止。 3、评标基准价C值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 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6 2 企业情况 3 1、企业监理的类似工程项目获得示范监理项目(或标准化监理项 目)的,省级的得 1.5分,地市级的得 1分,县市级的得0.5 分。 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限评 一项;有效期:省级二年,地市级及县市级一年(开标之日起向前 推算,以发文日期为准) 。 1.5 2、近三年(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企业获得过建设主管部门或相 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省级及以上的 得 1.5分,地市级的得1分,县市级的得 0.5分。限一项,最高得 1.5分。 1.5 3 总监情况 6 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 1 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加 1 分;同时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一级 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 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资格证书,二级注册类除外)的再得 1分。 3 28 2、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 0.5 3、总监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1 4、总监监理的(担任该项目总监)类似工程项目获得示范监理项 目(或标准化监理项目)的,省级的得 1.5分,地市级的得 1分, 县市级的得 0.5 分。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同一项目只 计取最高奖项,限评一项;有效期:省级二年,地市级及县市级一 年(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以发文日期为准) 。 1.5 4 检测仪器 设备 5 本工程监理机构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须满足各阶段工程监理需 要,其中关键检测设备:水准仪、全站仪、回弹仪、经纬仪、激光 测距仪等须全部具备,每缺 1项扣 1分;须提供检测设备发票及有 效期内的检测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5 5 不良行为 扣分 按照苏州市住建局不诚信通报及相关文件扣分。 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分+企业情况分+总监情况分+检测设备分-不良记录扣分。 注: 1、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37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范围需包含土建部分, 单独装修项目不予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备案表(二维码合同可不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 收证明书原件;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还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若投标人未完整提 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该评分项不得分。 2、凡涉及与评分相关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均必须上传(可上传至其它材料中)并在开标时带好原 件备查,未上传的或评委需核查时不能提供原件的,评委有权不计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本项目投标监理大纲不做要求,无须制作。本项目评标时监理组成员不做要求,投标单位中 标后须按江苏省、苏州市及太仓有关监理备案要求完成监理组岗位人员备案。 4、定标办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报价也相 同,则抽签确定排名)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 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中标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 选人放弃中标或因被投诉等原因而取消中标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此类推。 2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太仓市浏河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建小学、初中项目; 2. 工程地点:太仓市浏河镇;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62958平方米;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30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1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 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2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 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 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 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 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 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 “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 “第三方”是指除 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33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 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 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34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 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 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 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 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 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时,应提前 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 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 行职责。 35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 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 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 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 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 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 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 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 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 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 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36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 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 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 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 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 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 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 按第 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 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 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 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 37 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 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 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 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 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 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 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 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 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 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 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款约 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 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天内发出 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 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 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 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 作。暂停工作后 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 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款 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 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38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 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 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 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 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 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9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条件及附录;通用条 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新建小学、初中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 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等 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 钢结构、幕墙、基坑支护、基坑监测、室外总体、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室外 弱电(含智能化)、室外路灯亮化、室内装饰、智能化、空调、电梯、厨房设备等等工程的 监理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协助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参加招标前对承包商的考察及施工招投标活动,协助业主与承 包商签定承包合同; 2、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确认分包单位; 3、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4、协助业主审核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参与组织图纸会审;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 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6、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承包单位按审核后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 监控,发现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偏措施; 7、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重点核查关键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关 键部位必须实行旁站监理制度; 8、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并督促落实; 9、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参数与数量。督促承包 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 10、负责工程计量、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现场签证事宜; 11、主持召开每周的工地例会并及时做好会议纪要; 12、根据工程需要及建设单位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40 13、主持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明确责任方;督促检查承包商按 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 14、协助业主对施工阶段工程投资进行控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配合 跟踪审计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进行初审,工程竣工后,参与配合工程结算审计; 15、对承包人建议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及时报告 业主; 16、负责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验收、负责所有进场工程材料、设备(含甲供材料、设备) 验收、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17、督促承包商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18、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将监理资料整理归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 收资料,协助业主整理承包合同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 19、监理人应每月不少于二次或业主认为需要时向业主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情况,监理人应 服从业主管理;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职责义务; 21、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22、本项目总监自本工程中标后不得再新承接其他项目监理业务。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1.《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2.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3.本工程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变更资料。4.国家、省、市现行 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5.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及附件。6.国家、省、市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发生三次以上考勤不到位。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 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委托人确认批准。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 规划在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齐全后 10天内、监理细则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组织后 10天内, 各 2份。监理月报每月 25日提交,专项报告按工程需要及时提交。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 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15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1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补充: 1、因监理人过错造成发包人的损失,且该损失与实际工程承包人没有关系的,该损失应由 监理人承担; 2、因监理过错造成发包人的损失,该损失应由实际承包人承担的,该损失应由监理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以上赔偿如监理人已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发包 人的损失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1、 监理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付合同价的 15%;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90%;余款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付清。 2、 本项目监理费为固定总价包干,监理服务期如有延长不做补偿。如有奖罚考核,在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节点支付监理费时计算调整合同金额(监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变更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2 (2)向太仓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1、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始,至保修期满止。 2、 保修阶段,监理人负责派遣专业人员调查质量问题发生原因,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监督 质量问题的修理,对维修的质量进行评定。 3、 监理人须严格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及业主批准的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安排监理人员进入现 场,如发现随意调换人员的,业主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必须是本工 程的专职人员,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人员相符;监理人进场后应制定有针对 性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报委托人认可,委托人 保留要求所有投标监理人员全部进场的权利;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要求监理人增加 合同以外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不另行增加费用)。 4、 所有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委托人,且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未经委托 人同意调换本合同监理组成人员的,视为监理人的违约行为。监理人调换监理人员的资格不 得低于被调换监理人员的资格。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监理人应承担违约金 10万 元;调换本合同中约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承担违约金 6 万元;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监理人应承担违约金 2 万元/人次。委托人可视监理人的违约状况,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 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所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总监到位率必须达到 21 天/月且每 天驻工地不少于 6 小时,每少一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其他监理人员 到位率必须达到 21 天/月且每天驻工地不少于 8 小时,每少一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 约金2000 元(一天驻工地时间少于 8 小时,视为少一天)。 5、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撤换不合格的监理人员。 6、 监理人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监理工作,如因 执行不力或未执行,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在原有损 失的基础上增加一万元违约金。 7、 专业监理人员未按工程实际需求及业主批准的监理进场计划进驻工地的,每晚一天缴纳 违约金 2000 元/人次。 43 8、 总监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各种协调会议及每周的工程例会,未经同意缺席会议的,监理 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000 元/人次。 9、 必须由监理进行旁站的或须监理人验收的隐蔽工程,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监理人未旁站 的、或未及时验收、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验收的,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 违约金 4000 元,重复发生,加倍支付违约金,直至撤换相关人员,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 解除本监理合同。 10、 监理人已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抽查仍发现有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现象的,每发现 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重复发生,加倍支付违约金,直至撤换相关人 员,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解除本监理合同。 11、 监理人须严格履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经委托人发现监理人未履行见证制度的,每发 现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重复发生,加倍支付违约金,直至撤换相关 人员,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解除本监理合同。 12、 委托人有权根据监理人员现场工作情况表现,提出更换总监或其他专业监理人员的要 求,监理人必须服从,否则按监理人擅自调换总监的违约情况处理。 13、根据工程进展,监理人必须按照工程需要调整监理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节假日轮休(加 班费应包含在监理费用中),节假日或夜间值班应满足工程验收要求并不少于 2 人,发现 少 1 人或影响工程验收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 14、 监理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一律清退出场,并由监理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直至解 除本监理合同。 15、 监理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自行办理监理人员、自有检测设备等相关保险,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员的伤亡、自有设备的损坏,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16、 监理人需按监理规范及时做好工程监理台账、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监理资料,若发 现资料整理不及时或缺失、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每发现一起支付违约金 4000 元。 17、监理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抽烟,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监理 人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人/次。 18、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每被通报一次的,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 约金 20000 元/次。 19、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 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 妥善的保护措施,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监理费不予补偿。 20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附件:监理考评办法 表一 项 目 监 理 组 工 作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序号 内容 总分 评分标准 44 1 质量控 制 40 1.1 监理工作违反监理程序,上道工序未按规定检验合格、而批准 或默认或无书面指令制止承包人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每例扣 5 分; 1.2 测量成果的检查和认定,资料不全或失误,每项次视具体情况 扣 1-2 分; 1.3 试验抽检数据有误或作假或未达到规定抽检频率,视情况扣 1-5 分; 1.4 对质量问题的发生,未做到事前监理,即在质量事故最终发生 前,监理组对承包人违规作业过程中无相关书面材料及时予以制 止,或事前没有书面材料有效预防质量隐患、问题的发生,即监理 工程师未尽责的情况,每例扣 5 分; 1.5 对监理部、业主、质监站各种工地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 组未严格督促、跟踪整改,并留有记录,第二次又被查出时,每例 扣 5 分; 1.6 业主或总监指令任一项工程暂时停工整改,或召开质量整改现 场会议,在此之前监理组无书面材料证明已对此事件进行过督促、 制止时每例扣 5 分; 1.7 监理组对抽检不合格未留有记录或无不合格处理意见、措施、 处理情况、处理结果的每例扣 3 分。对同一批材料或同一项抽检, 监理抽检合格,而中心试验室或监理部抽检不合格,被证实监理组 抽检未尽责或有作假现象时每例扣 5 分。试验台帐、试验报告不 完善、不清楚、有明显错误时,每例扣 2 分。 2 工期控 制 10 2.1 无阶段性监理工作或重、难点工程监理工作计划措施的每例扣 1 分,未按合理的计划或措施开展工作的每例扣 0.5 分; 2.2 监理组对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审查未留有记录时每例扣 2 分, 对承包人不合理的总体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未提 出修改意见被监理部、业主发现或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不合理的每例 扣 2 分; 2.3 工程进度延误或关键性工程进展缓慢,监理组未书面提出原因 分析和建议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时,每例扣 5 分; 此时未积极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合理化意见的每例扣 2分; 2.4 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审查和评价不准确,每例扣 2 分; 2.5 书面下达通知或指令要求承包人整改、采取措施,未跟踪检查, 掌握情况适时发文,未尽到监理工程师工期控制责任的每例扣 3 分; 2.6 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较多(20%以上)时,在当期施工过程中监 理组未采取过相应措施,并书面通知或指令承包人偏离计划应及时 采取措施时,每例扣 3 分。 45 3 费用控 制合同 管理 10 3.1 计量、变更台帐不完善、不清楚、不合逻辑、明显错误,发现 一处扣 2 分;对所有内业资料审核不及时,附件资料不齐全,有 明显错误,未向承包人提出改正意见的每例扣 2 分; 3.2 伙同承包人在收方计量、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业主的除 按违法违纪处分外,视情况扣 3~10 分。被监理部或业主查实时扣 10 分;承包人弄虚作假,监理未尽责,视而不见或未强烈指出, 未向监理部、业主及时汇报时,每例扣 5 分,被业主或监理部查 实每例扣 5~10分; 3.3 由于监理组原因造成承包人索赔或变更时每例扣 5~10 分; 3.4 对承包人人员机具设备登记、岗位登记资料不齐全、不详实时 每例扣 3~5 分; 3.5 监理组发出的口头、书面通知、指令、文件不严谨,无合同依 据,造成承包人错误执行或不接收、不回复、争议的情况,每例扣 3 分。 4 业主满 意调查 20 4.1 监理部每半年请相关业主代表、业主负责人进行回访调查,并 对监理组在 20 分基础上进行评分(扣分),以下扣分在此条扣分 的基础上继续,20 分扣完为止; 4.2 业主在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座谈、书面、电话电传等各种沟 通形式上对监理组工作提出批评或指责或抱怨时,每例视情况严重 程度扣 1-10 分;业主对监理组工作不满意,要求对监理组进行整 改、整顿时,根据具体情况每例扣 5~10 分; 4.3 业主、监理部对监理组发出书面通知、指令、报告要求改正或 在日常工作中业主对监理人员扣分时,视具体情况每例扣 1-5 分; 5 安全环 保管理 10 5.1 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安全措施、安全制度不完善扣 3 分; 5.2 监理组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环保问题未及时采用措施,书面 制止、督促承包人改正每例扣 3 分,造成安全、环保事故视情况 每例扣 1-10 分; 5.3 由于监理组员工的原因,造成监理组内出现安全事故时,视情 况每例扣 3~10 分。 46 6 内部管 理信息 管理 10 6.1 人员考勤、请假记录不详实每例扣 1 分;无监理人员工作永 久交接、临时交接记录,每例扣 1 分,记录不详细扣 0.5 分; 车 辆行驶记录,保养、维修记录、试验仪器设备保养记录、伙食管理 记录、购物清单不完善每例扣 0.5 分; 6.2 任一监理人员任一月请假超过 10 天,未报经总监或副总监批 准时每人次扣 2 分; 工作需要,但岗位无人时每发现或查实一例 扣 2 分; 6.3 组内生活、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卫生较差,办公室、寝室零 乱,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监理部收到对监理组伙食问题,驾驶员 及其它后勤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举报一例扣 2 分,业主、监理部日 常检查时发现一次不满意扣 1 分; 6.4 不严格、认真贯彻执行 SRESO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根据不合 格程度,监理部检查每项不合格扣 0.5-1.5 分。事务所内审每项 不合格扣 1-3 分,外审每项不合格扣 3-5 分; 6.5 由于监理组对有关问题没有及时采取会议、文件、电话、电传、 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造成工作受到影响或出现问题时,每例 扣 2 分; 6.6 监理组对重要通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事件未留有记 录(书面记录、影相记录等)时,每例扣 2 分; 6.7 监理组对监理部、业主等上级部门的通知,指示不及时办理或 在无争议的情况下不办理或不回复,每例扣 3 分; 6.8 监理组对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保密工作不严格,造成遗失 或信息外泄,对作废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处置,对无留存价值的文 件资料未作破碎或烧毁处理,被卖作废品或扔垃圾堆的发现一例扣 5 分,并视将会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表二 项 目 监 理 工 程 师 考核扣分标准 序号 扣分标准 1 在对监理组工作考核扣分的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扣 1~6 分; 47 2 监理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或素质不高,对承包人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的行为视而不 见、见而不管或管而不力时,每出现一例扣 3 分。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明显的质 量问题违规操作发现不了或发现后却没有采取强力措施制止,致使工程继续施 工,留下质量安全隐患或出现质量问题的,每例扣 5 分。以上情况一人连续出 现两次,监理组必须在三天之内撤换人员; 3 对质量问题的发生,未做到事前监理,即在质量事故最终发生前,相关监理工程 师对承包人违规作业过程中无相关书面材料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向上一级监理工 程师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即监理工程师未尽责的情况,每例扣 4 分; 4 监理部、业主代表在现场发现监理人员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玩忽职守,当发生 质量事故时,每次扣 3~6分; 5 日常检查监理人员未挂牌上岗时,每人次扣 1 分;事务所、业主等上级领导视察 工地时,监理人员未挂牌上岗的每人次扣 2 分; 6 现场需要,但监理人员无故脱离工作岗位每例扣 2 分; 7 伙同承包人在收方计量、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业主的除按违法违纪处分外, 视情况扣 3~6 分。被监理部或业主查实时扣 6 分;承包人弄虚作假,监理未尽 责,视而不见或未强烈指出,未及时汇报时,每例扣 5 分,被业主或监理部查 实每例扣 6 分; 8 监理日志简单、粗略每例扣 1 分,监理原始记录不详实每例扣 2~5 分。对内业 资料审查不仔细,造成不合逻辑、明显错误的情况或隐满真相,上报监理部发现 一例扣 1 分,被业主退回或指出一例扣 2 分; 对质量证明资料审查无记录(特 别是审查不符合退回承包人时)签署意见、记录不规范、不齐全时每例扣 1 分; 9 业主在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座谈、书面、电话电传等各种沟通形式上对监理人 员工作提出批评或指责或抱怨 时,每例视情况严重程度扣 1-6 分; 10 查实监理人员“吃拿卡要”,介绍工程、材料,职业道德败坏时,扣 6 分; 表三 项 目 监 理 组 工 作 考核评分统计表 年度 季度 48 监理组 质量控制 得分(总 分 40 ) 工期控制 得分(总 分 10分) 合同管理 费用控制 得分(总 分10分) 业主满 意调查 得分(总 分20分) 安全环 保管理 得分 (总分 10分) 内部管 理信息 管理得 分(总分 10分) 总分 (总分 100分) 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评比组长: 表四 监 理 工 作 考 核 记 录 表 年 月 49 监理组 考核内容 扣分事件 扣分 考核组成员签名(至少2 人) 注:对监理组考核评分和监理组监理人员考核扣分均用此表记录。 考核评比小组组长: 说明: 建设方每月组织对监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工程竣工验收时根据月考评记录 计算综合得分,成绩95分(含)以上,监理服务费全额支付;95分以下,监理 服务费=合同服务费*考核分数(百分比)支付。监理工程师考核扣满 6分的,必 须撤换。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50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 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5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 监理投标文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2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 1、申请人简介 2、承诺书 3、企业及总监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监工程情况表 4、联合体协议书 5、资格审查附件 三、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授权委托书 5、其他材料 四、监理大纲 1、监理大纲封面 2、监理大纲内容 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 1、纸质标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 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 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 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53 公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54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简介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地址 资质等级 法定 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拟投入的 监理人数 共 人 拟投入 的主要 管理人 员 项目总监 职称 等级 企 业 概 况 55 承 诺 书 :(招标人) 本企业参加你单位 工程的资格审 查,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如招标人查出我单位有不符合承诺情况的,本申请人将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并自愿接受被取消资格审查和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切处罚。 申 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6 项目总监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总监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有在建工程情况: 57 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拟任岗位 姓名 年龄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 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总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 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所列监理人员的 资质证书或上 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人为监理机构人员连续近3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 老保险手册(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作为本表的附件,需现场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一览表 序号 设备或仪器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 份 己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须上传检测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及有效期内的检测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 开标时携带备查)。 企业及总监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监工程情况表 项目名称 规模 开、竣工日期 总监 质量评定 结果 奖惩情况 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 在 监 工 程 1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监 理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 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 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 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 资格审查附件: 1、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监工程不满 3只的承诺书; 2、各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投标总监监理其他工程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如 总监有在监工程); 3、江苏省外企业需提供由太仓市建筑管理处出具的进市备案; 4、其他材料。 3 1、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监工程不满 3只的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 本企业参加你单位 工程监理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 我们拟派的总监 □ 无在监工程。 □ 仅有一只在监工程。 □ 仅有两只在监工程。 如招标人查出我单位有不符合承诺情况的,本申请人将承担一切 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被取消资格审查及如果本企业中标后则取消中 标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切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 2、各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投标总监监理其他工程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如 总监有在监工程); 5 三、商务标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 总价, 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程。若投标文件中含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需 要修正的错误,经招标人组织修正并由我方确认后,我方愿以修正后的总价按招标文件要求 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程。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 。 (四)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总监姓名、资质等级及证 号)作为本工程的总监。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 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其他: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监 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7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 其它材料: 9 四、监理大纲 1、封面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 监理大纲 . 投标人: (盖法人章) 总监: (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10 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 1、纸质标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监 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1 第五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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