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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30
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专家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熊猫馆.zip附件2专家楼总平-20191230-03植物.zip附件36076-15 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工程量清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6.30).doc附件4专家楼总平-20191230-02园建-01总图.zip附件5专家楼总平-20191230-02园建-03通用图.zip附件6专家楼总平-20191230-02园建-02详图(1).zip附件7专家楼总平-20191230-04电气.zip附件8专家楼总平-20191230-05给排水.zip附件9专家楼总平-20191230-01设计说明.zip附件10招标清单-20200630.zip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专家公寓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专家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702-2041CITC6076-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1133669、83199365、831133669-8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康老师 028-85400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1133669、83199365、83199356-890、010-6334894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专家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为《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专家公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厨卫墙地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操作台(柜),部分房间实心砖封堵门洞,厨房卫生间涂膜防水,水磨石楼地面翻新及粘贴踢脚线,厨卫铺设墙地面砖,铝扣板吊顶,墙面、天棚面涂料铲除重做无机涂料,更换入户门为防盗门、卧室门为实木门,更换铝合金门窗,阳台封塑钢窗,部分房间加设不锈钢防护栏,厨房新增石材橱柜等;拆除原有管线、灯具及设施、部分给排水管道、洁器具,增设室内配电箱,对室内强弱电线路改造,更换灯具,更换开关插座,更换给排水管道及附件,新增洁器具,厨房电器设备等设施;室外工程对原有围墙基层修补,新做高弹外墙乳胶漆,拆除原有大门及附属设施,新建大门(含砌筑工程、柱装饰、钢架门头、定制大门、定制屏风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专家公寓A户型3套、B户型3套、C户型2套、D户型3套,共计11套。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采取承诺制);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9.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2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21242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0: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磋商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0:00 至 2020年07月13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该工程为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专家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项 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 60 日历天 施工地点位于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本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5年(从本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后期服务: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为7*24小时服务,遇到问题3小时到场,24小时内必须解决,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必须在12小时以内解决。客观条件不能解决的,经用户同意在合理时间内必须解决。如有违反每次扣除质保金的10%,直至扣完。如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用户保留全部索赔权利。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1133669、83199365、831133669-89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三期)--专家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封-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专家公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厨卫墙地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操作台(柜),部分房间实心砖封堵门洞,厨房卫生间涂膜防水,水磨石楼地面翻新及粘贴踢脚线,厨卫铺设墙地面砖,铝扣板吊顶,墙面、天棚面涂料铲除重做无机涂料,更换入户门为防盗门、卧室门为实木门,更换铝合金门窗,阳台封塑钢窗,部分房间加设不锈钢防护栏,厨房新增石材橱柜等;拆除原有管线、灯具及设施、部分给排水管道、洁器具,增设室内配电箱,对室内强弱电线路改造,更换灯具,更换开关插座,更换给排水管道及附件,新增洁器具,厨房电器设备等设施;室外工程对原有围墙基层修补,新做高弹外墙乳胶漆,拆除原有大门及附属设施,新建大门(含砌筑工程、柱装饰、钢架门头、定制大门、定制屏风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专家公寓A户型3套、B户型3套、C户型2套、D户型3套,共计11套。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专家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图纸(2019年12月版); 2.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3.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 5.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6.工程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 7.其他相关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 1.装饰工程: 依据施工图、装修技术措施表及相关资料等计算,包括拆除厨卫墙地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操作台(柜),部分房间实心砖封堵门洞,厨房卫生间涂膜防水,水磨石楼地面翻新及粘贴踢脚线,厨卫铺设墙地面砖,铝扣板吊顶,墙面、天棚面涂料铲除重做无机涂料,更换入户门为防盗门、卧室门为实木门,更换铝合金门窗,阳台封塑钢窗,部分房间加设不锈钢防护栏,厨房新增石材橱柜等。(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2.安装工程: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资料等计算,包括设计图范围内的强电、给排水、弱电等工程的计算;其中: 2.1强电部分计算范围仅包括室内部分,包括上述范围内的配管穿线、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开关插座等所有电气工程,未计室外入户配管(线)。(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2.2给排水工程:包括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含管道、阀门、给排水附件、洁器具等。(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2.3建筑智能化工程系统:包括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系统,未计室外入户配管(线)。(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3.围墙工程:对原有围墙基层修补,新做高弹外墙乳胶漆,拆除原有大门及附属设施,新建大门(含砌筑工程、柱装饰、钢架门头、定制大门、定制屏风等)。(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 四、投标报价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注意事项: 1.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维修工艺、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进行编制的。 1.2本工程所有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1.3如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不完整,以现行相关规范为准。 1.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以经审核后的工程量为准。 1.5招标人保留取消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工程数量的权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调整造价。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的测定应按设计要求(包括须投标人完成或配合完成的深化设计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为前提。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勘察报告、补遗书、答疑书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条件和投标人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或企业定额以及本说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确定。 2、深化设计费用(含设计、图审等全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因深化设计而导致在实际施工时的变化,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因前述因素调整向招标人提出索赔,且其投标报价中相应的材料单价、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3.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其他综合单价及合价中;不同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相同项目(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相同)的综合单价应一致,若不一致时,结算时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销项增值税等完成本工程及保修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销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5.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若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经济和工期索赔,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清单内的工作内容和工程特征描述为该分部分项的主要内容,未列完或未明确的内容及特征以设计及相关规范为准,工程量清单及规范未明确的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考察、施工经验和所有资料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已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7.安装工程中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主要工作内容,其中设备、器具清单项目包含为实施本清单项目需要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包含了设备器具之间的相互接线、校线、跳线、卡接、组装、功能检测、调试等,投标报价应结合施工经验和所有资料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8.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出综合单价和合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风险因素。 9.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方案和企业自身的情况,精心设计投标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并进行措施费报价;中标后投标人不能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出调整性意见而得到另外的支付。 10.措施项目 10.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川建发〔2017〕5号文、成建委〔2017〕715号文、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文相关规定计取,此部分费用为不参与竞争费用,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计算并进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建设所在地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10.2本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的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外,招标人给出了一些通用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减(招标人未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增加,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减少),若投标人未列或招标人给出但投标人未报价的项目,招标人视为该项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总价措施项目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外其余的项目均包干使用, 结算时不作调整。 10.3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招标人给出的通用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报价。除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投标人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外,其余项目均按填报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结算时以经审核后的工程量为准。 10.4在进行措施费报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0.4.1临时施工用电:接驳点后的所有费用(含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10.4.2临时施工用电水:接驳点后的所有费用(含水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10.4.3中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使用、维护,且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应定期到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费用,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中标人负担; 10.4.4投标人须结合现场实际特殊情况自行考虑交通组织、安全防护、行车行人干扰等措施费,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0.4.5临时设施:临时设施中标人应根据场地现状及各批次建设规划统一位置、统一标识搭设,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分批次建设,临设设施可能多次搬迁、移动及场外租赁,其费用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0.4.6工地扬尘整治必须符合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及招标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整治管理办法,投标人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扬尘整治措施费; 10.4.7为保证投标人按招标工期要求竣工,投标人须足额配备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 10.4.8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临时停电,承包人必须及时提供备用电源,不得因停电而延误工期,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在措施费中考虑该部分费用,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10.4.9为满足学校在施工过程中正常生活的降效措施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此项目中标后包干使用; 11.规费和销项增值税 11.1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不得进行投标竞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报价;结算时按中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费率标准计取。 11.2销项增值税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 号)的规定9%进行报价。 12、其他项目清单 12.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证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暂列并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是否动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12.2暂估价:本项目无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暂估价。 12.3计日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对计日工进行报价,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零星工作项目,零星人工单价按四川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12.4总承包服务费:本项目无总承包服务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由于施工场地原因,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只能提供办公用房及材料库房场地,民工宿舍不能在学校内设置,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中标人所属车辆在校区内行驶需符合校方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车辆进出校园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签证。 3.建渣、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清运外弃,弃置须符合成都市有关环境卫生法规的规定,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包括运输机械特殊要求、弃渣场及相应费用等)。 4.本工程使用的装饰材料应为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工程所用的材料(包括面层、基层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5.装饰工程正式施工前应先做样板及提供样品,经发包人认可、封样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6.装饰工程施工,必须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凡木作部分等,如木龙骨、木基层、木面层等均应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理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7.块料面层的施工,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勾缝、切割、磨边、钻孔、挖缺、拼花、打磨、酸洗、打蜡等均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石材面层还应含刷专用防污防渗剂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因素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8.投标人应将玻璃材料施工时可能发生的切割、磨边、钻孔、挖缺等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9.油漆、涂料施工的遍数应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验收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返工至合格为止,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0.油漆、涂料、面砖的颜色以发包人认可的颜色为准,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其各种颜色的价格综合报价。中标后,无论最终确定何种颜色,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11.装饰工程的收边、收口,无论工程量清单是否提出,投标人应按验收使用的需要及自身的施工经验,进行必要的收边、收口等,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2.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地面破除及恢复、墙面开槽及恢复、封堵孔洞的费用并计入相关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13.本工程所采用的各种面层材料、基层材料质量等均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4.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预留孔洞及封堵孔洞,投标人应在报价时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5.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燃气工程、给排水管道、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暗设于墙体、楼板内,管道暗设的留洞、打洞、开槽、打槽、留槽等工作以及洞口、管槽的封堵、抹灰、恢复等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6.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相应专业工程的计算规范及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编制的,但工程量清单中个别项目计量单位为了便于工程计量与结算改变了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请投标人报价时注意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 17.本工程混凝土和砂浆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中包含泵送费用(地泵、车泵、电费等一切费用)。 18.配电箱等均为成套安装,含箱内接线配线、接地,基础型钢制作、安装,焊、压接线端子,外部接线,防火封堵、配电箱开孔、刷(喷)油漆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19.本工程使用的所有电缆电线均需符合节能环保检测要求,检测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0.投标人在各种灯具、强弱电设备及消防设备清单项目报价时,综合单价应包含灯具及光源的价格、灯位盒与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及金属软管和强弱电、消防系统中各设备连接时需用到的金属软管。 21.电缆(电线)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防火堵洞、电缆防护、电缆防火涂料、损耗等不再另行计算,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2.投标人在配电箱(柜)等各种箱柜清单项目报价时,综合单价应包含配电箱内的元器件和箱体的价格,在定制成套配电箱时,应考虑配电箱内预留安装其余系统设备的位置,同时应详见施工图设计内容及项目特征。 23.工程量清单中拆除、拆换等项目均含拆除、安装、建渣(废弃物)场内外运输(弃置);拆除后的材料、设施、设备等,若招标人需要废旧回收的,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堆放至指定的地点,若招标人不需要废旧回收的,拆除后的废弃物,运出校外,运距、增加外运及堆场补贴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中。 七、工程质量、材料的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并按四川省、成都市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材料品质、规格必须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材料(设备)必须采用节能产品,满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文件(财库[2019]9号)。 2.材料质量要求:钢材选用大厂钢材、水泥选用大厂水泥、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中包含泵送费用(地泵、车泵、电费等一切费用),砂浆采用预拌砂浆,砂浆报价中包含砂浆罐车基础、租赁费用,干混和湿拌砂浆综合考虑报价,砂浆换算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的配合比及强度,符合施工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标准等。 3.工程材料 3.1在施工中某些项目可能会有一些变动,如变动的品牌超出了招标人给定的品牌,招标人将采用认质认价的办法予以替换,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投标人选择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一览表》中所列材料的不同品牌,参照或者选择同类品牌进行报价,并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备注栏注明选定的材料品牌;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一览表》以外的主要材料,投标人必须选定优等品,且品牌知名度、产品品质不得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参照品牌,并必须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注明选定的材料品牌、规格、厂家同类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厂家或品牌 质量符合现行规范、标准或参照如下 装饰类 1 水泥 拉法基、峨眉山大厂、双马 / 2 墙地面砖 科威陶瓷、雅达陶瓷、白塔陶瓷 / 3 木地板 鸿基、升达、安信 采用环保产品 4 钢制防盗门 四川兴事发、广汉欧甲、成都和乐 / 5 实木门 升达、TATA、千川 采用环保产品 6 铝合金、塑钢型材 成都阳光、四川三星、兴发铝业 / 7 玻璃原片 南玻、信义、台玻 / 8 石膏、腻子膏 山林山、嘉施、蓝星刚玉 采用环保产品 9 乳胶漆、无机涂料 立邦、多乐士、华润 采用环保产品 10 铝扣板及配套龙骨系统 成都金言、成都泛金、四川特丽达 / 11 防水材料 东方雨虹、德国、北新蜀羊 / 安装类 12 配电箱及元器件 正泰、人民电器、施耐德 / 13 电线管 多联、川路、联塑 / 14 电线、电缆 金杯塔牌、成塑、德阳特变 / 15 开关插座 西蒙、施耐德、TCL罗格朗 采用节能产品 16 灯具(光源) 欧普、雷士、飞利浦 采用节能产品 17 网络线 安普、康普、普天 / 18 厨房设备 欧派、美的、TCL 采用节能产品 19 洁器具 九牧、箭牌、四维 采用节能产品 20 给排水附件 九牧、箭牌、四维 采用节能产品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招标人在同档次上述品牌内调整材料材质、颜色、品牌等,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八、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2.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规范等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投标人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投标人都应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综合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工作内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分部分项报价是包含该分项所有工作(无论清单是否列明在清单内)的全部报价。 4.投标人任何一项单价均被认为是包含了前述各项投标人的费用、风险、利润等在内,其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单价项目将被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采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投标。 5.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6.投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 7.投标文件中单价措施费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 8.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中分析出来的定额人工费、材料消耗量、机械费、综合费,与按现行清单规范和计价定额规定计算分析出的定额人工费、材料消耗量、机械费、综合费比较,如投标人的报量低于按规定计取的量,结算时按投标人的报量执行;如投标人的报量高于按规定计取的量,则在清标或结算时高出部分的报量需按规定计取的量予以修正计算。特别提醒:如因按此规定修正引起结算综合单价的调减,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此条款。 9.若投标文件中通过汇总计算的合价出现计算错误,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10.若投标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如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有未填写材料单价的材料,该项材料价格按零价格处理,但由此项材料组成的综合单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仍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但该项材料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1.若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有未填写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该项项目综合单价按零价格处理,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仍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但该项目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2.投标人投标总价应是所有清单报价的单位工程费汇总,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 13.中标后施工合同的装订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4.特别注意: 若投标文件中通过汇总计算的合价出现计算错误,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若投标文件中修改了招标人给定的数据时,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15.投标人自行增加投标报价清单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982124.25元(其中:暂列金额161035.4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4353.64元,规费47073.00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格按2020年第4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成都市市区的不含税材料价格及相关市场询价计取,人工费按川建价发〔2020〕6号文中成都市市区标准计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行商务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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