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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辽宁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辽宁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30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06月30日 14: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4:1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4日中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评审专家名单王德平、张忠利、郭伟奇、薛永德、姜楠
总中标金额¥53.01921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帅
项目联系电话8465171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山青街1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工 85760077
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帅 邹鑫 84651718、84350133
附件:
附件1最终确认大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19.2.28(1).docx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LYQ2020-055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LYQ2020-055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846517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山青街1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工 857600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多栋办公楼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帅 邹鑫 84651718、8435013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4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总中标金额:53.01921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大连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星火街16-166号 53.0192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795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5%

评审专家名单:

王德平、张忠利、郭伟奇、薛永德、姜楠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20-0550 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20-055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三、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帅、邹鑫,0411-84651718、84350133。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5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多栋办公楼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绿化、浴池服务、食堂餐饮、司机服务等其他服务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至2020年6月2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 2020年6月29日9:00至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 2020年6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及文件接收地点: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 续表 续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招标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汇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18、19、20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21.1款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27.2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其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投标人是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报价扣除参考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及前述两种类型之一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扣除率中的较大值,不累计扣除。 (1)评审因素见下表: (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26.1。 (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26.2。 (4)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资格性审查表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____________项目 (技术支持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物业基本情况和人员要求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坐落于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山青街113号。 办公楼:地上三层。 景杭路办公区办公楼:前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后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一、部门和人员设置 1.投标人须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 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人员分布及岗位设置如下(共计14人): 3.1物业项目经理1人(保洁管理、食堂管理、工程及设备维修维护、司机管理等) 3.2物业项目经理助理1人(会务服务及后勤综合服务等) 3.3保洁、绿化、浴池服务3人: 岗位设置:办公楼、办公区楼层、公共区域、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保洁;楼内花卉养护,室外绿化管理;浴池服务;被装清洗。 3.4食堂餐饮6人: 岗位设置:食堂厨师、餐厅服务等。 3.5司机服务3人: 岗位设置:公车驾驶、维修和保养。 注:以上工作岗位须保证工作日有人在岗。 4.所有岗位人员年龄、身高、相关证件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洁员:女, 55岁以下,有同岗位工作经验。 食堂服务:厨师2人,面点师2人,帮厨2人。 司机服务:持有有效驾驶证,身体健康,遵守法律法规。 5.物业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需要招聘身体健康、年龄适宜的人员在合同签定时按时上岗,保证各项目按时起动,正常运转。 所有人员必须每年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注:以上证件要求中标后入场前向招标人提供并经招标人审核。 二、服务范围 1.工程设备管理 1.1工作范围包括:主要有给排水、空调、暖气设备、消防系统设备、各种灯具、变配电设备、房间吊顶、门窗、桌椅、墙面等设施的日常运转、维护维修以及设备保养等工作。 1.2定期维护主要包括:厨房设备、消防设备检修维护、压力容器维护、消防检测、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等。 细化标准: 1.3各种设备的运行服务: 1.3.1无故障运行,运行事故为零; 1.3.2加强保养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1.3.3设备完好率98%以上; 1.3.4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1.3.5变电、压力容器年检,化粪池清理,空调维保等; 1.3.6编制设备管理工作管理表(包括台数、品牌、型号、功率、位置、工作状态等); 1.3.7建立完善的检查维护规范和值班登记制度; 1.3.8制定维修申报、事故申报及认证和应急处理方案。 1.4各种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服务: 1.4.1开水炉(电的)、上下水管道及水管零部件做到日常保养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防止跑漏、堵塞、杜绝常流水。 1.4.2电线、电缆做到定期检查,保证平日用电。 1.4.3灯具、电话、开关、门窗等保证正常使用。 1.5消防设施需定期保养、检查与维护,掌握防火动态和防火体制,始终处于完整的防灾、防范体制下,对消防设施进行监控,以期达到防止灾害于示然之中。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要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的面检测(包括消火栓、消防喷头、消防泵、防火卷帘、烟感探测器、层间显示器、报警主机、灭火器等),达到大连市消防主管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1.6门窗、墙面、地面做到定期保养及维护。 1.7各种设施必须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对于办公室下达的维修要求,物业应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保洁管理 2.1工作范围包括:楼院内外地面及楼门前地面,楼内房间,如:部分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间、电梯前室及门厅、人行过道、走廊、卫生间、洗漱间、开水间以及铺有迎宾地毯等部位保洁。 2.2开水间保洁要求: 2.2.1开水器表面光亮,接水盘无残水,接水台干净; 2.2.2洗手盘、放水开头无污迹; 2.2.3地面干净、无水、无污迹(巡回保洁); 2.2.4门面把手无灰尘; 2.2.5棚面无灰网; 2.2.6墙壁光亮、洁净、无污迹; 2.2.7开水间做到每月两次的全面清洁消毒; 2.2.8照明灯、通风口等附设物明亮、洁净、无污渍; 2.2.9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开水的供应。 2.3卫生间的保洁要求: 2.3.1卫生筐无污迹(随时); 2.3.2大小便池无粪便、无异味、无污染(随时); 2.3.3门、窗及窗台无灰尘; 2.3.4各种放水开关干净; 2.3.5墙壁、镜面洁净明亮、无污迹; 2.3.6洗手盆及盆台面无污迹(随时); 2.3.7洗手盆下端返水弯无灰尘; 2.3.8各种管线无灰尘; 2.3.9地面、水槽无污水(随时); 2.3.10棚壁无灰网; 2.3.11做到每月两次的全面清洁消毒杀虫; 2.3.12照明灯、通风口等附设物明亮、洁净、无污渍。 2.4走廊保洁要求: 2.4.1卫生桶表面洁净,桶内无沉积污物; 2.4.2指示牌干净、无灰尘; 2.4.3地面干净、无污迹; 2.4.4窗台干净、无灰尘;棚壁及墙线干净,无灰尘; 2.4.5走廊厦门无灰尘无污迹; 2.4.6垃圾桶放收要及时,位置合适; 2.4.7垃圾清运时,无撒漏、无乱堆乱放。 2.5楼梯保洁要求: 2.5.1台阶干净、无污迹; 2.5.2扶手、护栏光亮、无污迹; 2.5.3各种管线与各类窗台无灰尘; 2.5.4棚壁干净无灰尘。 2.6大厅、电梯前室及电梯前门厅保洁要求: 2.6.1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无过多脚印(巡视保洁); 2.6.2地垫上无灰尘、无污物; 2.6.3牌匾、屏幕显示器干净、无灰尘; 2.6.4窗台干净、无灰尘; 2.6.5棚壁及墙角线干净,无灰尘; 2.6.6卫生桶表面洁净,桶内无沉积物; 2.6.7大门玻璃干净、无灰尘; 2.6.8墙壁面光亮、洁净、无污迹、无写画迹。 2.7.门外厅保洁要求: 2.7.1门外前厅干净、无杂物、地面无烟头; 2.7.2垃圾桶表面洁净、桶内无沉积物。 2.8.墙面理石面洁净、卫生、无灰尘,壁灯光洁无灰尘。 2.9.其他要求:卫生间随时有卫生纸,洗手液,便池内有消毒卫生球等。 3.会务服务管理 3.1工作范围包括:会议准备、迎宾服务、会议服务、大型会议主席台服务、会场服务,部分房间的室内整理等服务。 3.2会议室保洁要求 3.2.1每周至少清洁两次; 3.2.2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 3.2.3桌椅整齐、干净; 3.2.4会议室设备干净整齐。 3.2.5会务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供优质的会议服务。 (2)认真搞好分担区的卫生,会议室每用一次后及时清扫。 (3)会议区卫生标准要达到“七无”、“五净”。“七无”:卫生责任区内无灰尘、无死角、无脏物、无污垢、厕所无积便、无蚊蝇、无臭味。“五净”:门窗净、地面净、桌椅净、棚壁净、厕所净。 (4)爱护公共财产,在服务操作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防护,妥善保管,做到勤俭节约。 (5)热情接等来宾,做到彬彬有礼,百问不厌,规范服务。 (6)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在接等工作中应主动问候,尊称敬请、言语简练、语调亲切、音量适度、着装统一、举止文雅。 (8)接待大型会议时,要准确、详细地了解和掌握使用会场的单位、时间和人数;明确主席台总人数及各排人数,主要领导的座位和习惯等情况,并做好会议登记和其他准备工作。 (9)负责将会议通知到各楼层的服务人员,并与其它部门搞好衔接工作。 (10)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3.3基本素质要求: 3.3.1优良的政治素质要求; 3.3.2严明的纪律素质; 3.3.3勤奋的工作素质; 3.3.4诚信的道德素质; 3.3.5仪表着装整洁; 3.3.6言谈举止文雅 ; 4.食堂餐饮服务管理 4.1就餐形式:自助式。 4.2负责每日早、中、晚三餐,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晚餐。 4.3就餐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周六、日及其它节假日负责值班人员就餐)。 4.4菜品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菜品的采购。 4.5伙食标准:每周五前和招标人确定下周菜谱,根据菜谱进行加工。 4.6就餐人员计数: 4.7工作日:按实际情况发生。 4.8厨师必须具备厨师证。 4.9就餐秩序:组织就餐人员自觉排队用餐。随时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维护食堂内的一切公物设施。 4.10食堂管理需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要点如下: 4.10.1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服务。 4.10.2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就餐人员反映大的厨师或工作人员应及时调整,待学习培训达到要求后方能上岗;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4.10.3只有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术的员工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及时维护,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4.10.4及时听取机关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意见,虚心学习别人之长处,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 4.10.5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 4.10.6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4.10.7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24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 4.10.8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尽量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 4.10.9食堂的保洁要求: ①餐具干净、卫生,每天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消毒; ②餐桌、餐椅洁净、卫生、无油渍污渍定期清洁消毒; ③地面、墙面洁净、卫生; ④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 4.11食堂需要定期进行彻底的灭鼠、蟑螂、苍蝇等的活动。 4.12注意防火,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5、绿化管理 5.1室内绿植花卉:花卉鲜艳、绿植造型美观,定期保养,根据植物状态及时更换,定期更换品种。 5.2室外绿化:定期浇水、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保证生长良好。 6、收发服务 保证报刊、杂志、信函收发及时、准确。 7、浴池服务 及时做好浴池消毒清洁卫生工作。经常对洗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保证正常洗浴不受影响。 8、被装清洁服务 被装清洁做好收洗和发放,杜绝发丢发错。洗衣按规定程序安全操作。因操作失误造成损坏损毁要按价赔偿。 9、司机服务 按招标人要求驾驶车辆,并做好相关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三、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1.楼内的涉费收取与管理服务的明确 1.1下列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 1.1.1物业项目中所有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福利费、政府法定劳动保险、住房公积金、采暖费基金、体检费、交通费、税金等费用; 1.2下列费用由业主单独支付,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1.2.1水、电、蒸汽及煤气等能源费; 1.2.2餐饮服务管理所用设备工具; 1.2.3工程及设备维保年检费、材料费; 1.2.4绿植花卉更换及添置; 1.2.5消杀及生物防治费用。 二、物业管理方案、服务规范及其他要求 1.物业管理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物业管理与服务理念; (2)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3)根据有关的法规、政策、标准和地税局物业管理的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 ①服务措施、办法; ②服务深度和广度; ③服务意识; ④创造清净舒适、安全文明、优雅环境的设想及具体办法; ⑤遵守市地税局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市地税局委托的临时性工作。 (4)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 ①管理方式包括:内部管理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控制方式等; ②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流程、各项管理项目和环节所需的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 ③物资装备包括:器具、交通工具以及通讯、保安防范装备及办公用品等; ④各岗位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管理: a.管理人员的配备,包括个人简历等; b.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对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等; (5)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①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化、全面详细完备; 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保洁档案、保安保卫档案、维修档案; (6)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 (7)提高管理水平的新设想; (8)是否已建立物业管理软件系统或拟在何时建立物业管理软件系统; (9)中标人未完成或未达到招标人上述各项服务要求的违约责任方案及实施细则。 2.服务规范 (1)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均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2)服务规范和方案。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由投标人自行参照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纳入投标文件的物业管理方案中。 3.其他事项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对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如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含。 ★三、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根据按招标人通知入场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配齐工作人员进入所在项目熟悉工作环境(熟悉工作环境期间招标方不付给物业公司任何费用)。 ★五、本次招标报价中,物业公司每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包含五险一金及取暖费的费用。中标单位每季度必须向招标单位提供本单位物业工作人员社保证明、清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物业费。 ★六、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建议写到合同中的约定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达到质量标准。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确保甲方的正常工作环境,办公秩序及安全。 3.乙方严格保守甲方的工作机密。 4.乙方负责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建筑及设备资料,并严加保管登记归档。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维修、保洁、安全防范等服务,保障良好的工作环境。 6.乙方必须按要求配备强干物业队伍,物业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政审合格,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7.乙方员工上岗服务规范,热情礼貌。 8.乙方安全防范服务所需的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不含监控、消防、防盗设施设备)。 9.凡是由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建立安全责任制,凡是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出售或转让。 12.乙方承担大厦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楼外停车场的管理,楼内外的卫生清扫工作,大厦的消防设施、空调设施、上下水设施、供暖设施、电器设备以及楼内外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按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未达到标准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 14.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办公场所以及工程设备的维修所用材料等条件。 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尤其45周岁以上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6.乙方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牢固树立为甲方服务的思想意识。 17.乙方所有员工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对违规使用电气和明火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 19.乙方应节约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20.乙方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乙方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死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并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22.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甲方同意。 2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助甲方更好的开展工作。 24.凡乙方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和伤害,全部由乙方负责(包括人身伤害事故)。 25.乙方每季度须向甲方提交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工程人员等全体工作人员的名册。 26.其他 十、监督和管理 (一)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其派遣人员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按时、按质地完成甲方指定的服务内容。 (二)甲方应对乙方派遣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一般的问题可及时指出并令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乙方经核实后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和结果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三)甲方发现乙方的派遣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工作要求,工作不负责任且经教育后未能改进的,或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可建议乙方进行人员调换。乙方在收到甲方建议并经核实后,应在3天内另行派遣其他合格人员到岗。 (四)对乙方在具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困难,或与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 注:未响应第五章中“★”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报价汇总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6-2-3 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物业管理方案、应急方案及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四、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_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附件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附件6-4 联合体协议(不采用)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物业管理方案、应急方案及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 物业管理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应急方案 (示例略) 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 (示例略)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格式自拟)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1)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55万元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招标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山青街113号 电话: 姜工 联系人:8576007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电话:0411-84651718、84350133 联系人:王帅、邹鑫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至2020年6月2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投标单位自行到项目现场勘察,勘察联系人:X;联系电话:X。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24_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4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4__%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__10__%,微型企业扣除__10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1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_8___%。 □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支持残疾人企业 □专门面向残疾人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残疾人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_8___%。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17 其他唱标内容 无 18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元,提交方式为 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9:30时(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递交)。 收款人户名: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银行账号:75010078801700002756 注:1.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2. 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__90__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__壹__份 副本__伍__份 电子文件__壹__份(扫描件,□ Word,)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信用查询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开标前一日。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__开标前一日。 23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 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 24 定标原则 1.招标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 如果中标候选人并列,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 25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根据招标人通知,提前15个工作日配齐工作人员进入所在项目熟悉工作环境(熟悉工作环境期间招标方不付给物业公司任何费用)。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月(自然月,下同)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月份的合同价款(每月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六分之一)。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提交方式为____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3.2十2.25=6.95(万元)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招标人收取。 29 其他规定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对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如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含。 3.本次招标报价一次性包死(含物业人员加班费、各项保险费、福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与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报价中,投标物业公司每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包含五险一金及取暖费的费用。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本单位物业工作人员社保证明、清单,如中标单位拒不配合,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物业费。 4.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备案。 分项 评分因素 满分 分值 说明 价格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10 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3.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其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投标人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的,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技术 本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20分 1.优秀标准:投标人物业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在全面性、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物业管理模式的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各部门分工及职责要求明确(得20-15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物业管理方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14-8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物业管理方案一般(得7-2分)。 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 20分 1、优秀标准:投标人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齐全先进可靠,科技智能化服务运用程度高,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体验,能很好的完成各项物业管理(得20-15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齐全可靠,能够完成各项物业管理(得14-8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投入的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尚可,可完成各项物业管理 (得7-2分)。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 15分 1、优秀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及人员配置合理性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十分优秀,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人员配备方案十分合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十分完善合理可行;考核内容设定科学;奖优罚劣制度合理可行(得15-12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及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较好,人员配备方案较合理(得11-7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及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一般(得6-3分)。 评审依据为投标人员的从业经验、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年龄架构的合理性等因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清晰可见。 应急预案 15分 1.优秀: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例如电梯困人、临时性停电停水、各类突发情况、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紧急情况)合理并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5-11分); 2.良好: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例如电梯困人、临时性停电停水、各类突发情况、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紧急情况)合理,熟悉程度高良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0-6分); 3.一般: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例如电梯困人、临时性停电停水、各类突发情况、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得5-1分)。 项目负责人面试 8分 内容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物业管理方案、紧急预案及人员配备等内容的讲解,特别是项目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 1、优秀标准:讲解的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考虑到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方案十分优秀(得8-6分); 2、良好标准:讲解的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得5-3分); 3、一般标准:讲解的内容一般(得2-1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上岗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面试的按0分处理。 商务 投标人 业绩 2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2分。 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10分 1、优秀:投标人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十分优秀,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8分); 2、良好:投标人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良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5分); 3、一般:投标人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2分)。 序 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 2 投标保证金缴纳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3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4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5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5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1.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根据招标人通知,提前15个工作日配齐工作人员进入所在项目熟悉工作环境(熟悉工作环境期间招标方不付给物业公司任何费用)。 3.本次招标报价中,物业公司每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包含五险一金及取暖费的费用。中标单位每季度必须向招标单位提供本单位此项目物业工作人员社保证明、清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物业费。 4.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6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 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项 …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月(自然月,下同)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月份的合同价款(每月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六分之一)。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备注 序号 报价分项名称 基本内容 月费用(元) 年费用(元) 1 2 3 4 5 6 ...... 合计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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