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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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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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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 索引号:430S00/2020-92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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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6-3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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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湖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三批).pdf 2020年湖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实施细则 (第三批)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20年目 录 1、2020年湖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18-2020).....................................1 2、2020年湖南省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19-2020)....................................11 3、2020年湖南省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0-2020)....................................19 4、2020年湖南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HNCCXZ021-2020).................................25 5、2020年湖南省电缆桥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2-2020)....................................31 6、2020年湖南省电力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3-2020)....................................37 7、2020年湖南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4-2020)....................................45 8、2020年湖南省儿童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5-2020)....................................62 9、2020年湖南省儿童用沙和儿童用彩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 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26-2020).........................68 10、2020年湖南省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7-2020)....................................7311、2020年湖南省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28-2020)...................................79 12、2020年湖南省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29-2020).......................86 13、2020年湖南省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0-2020)....................................93 14、2020年湖南省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实施细则(HNCCXZ031-2020)..........................101 15、2020湖南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2-2020)...................................115 16、2020年湖南省机制纸及纸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33-2020)..................................122 17、2020年湖南省架空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34-2020)..................................133 18、2020年湖南省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35-2020)..........139 19、2020年湖南省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实施细则(HNCCXZ036-2020)..........................147 20、2020年湖南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037-2020)..............................155 21、2020年湖南省书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8-2020)...................................16222、2020年湖南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9-2020)...................................169 23、2020年湖南省水泥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40-2020)...................................176 24、2020年湖南省塑料管材及管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HNCCXZ041-2020)................................182 25、2020年湖南省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42-2020)...................................202 26、2020年湖南省铁塔金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43-2020)...................................208 27、2020年湖南省拖拉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44-2020)...................................216 28、2020年湖南省瓦愣纸箱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45-2020)..................................223 29、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46-2020)...................................228 30、2020年湖南省微耕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47-2020)...................................273 31、2020年湖南省橡皮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48-2020)..................................279 32、2020年湖南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49-2020)..................................28633、2020年湖南省锌钢防护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50-2020)..................................292 34、2020年湖南省旋耕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51-2020)...................................298 35、2020年湖南省学生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52-2020)...................................304 36、2020年湖南省液压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53-2020)...................................310 37、2020年湖南省液压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54-2020)...................................316 38、2020年湖南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HNCCXZ055-2020)............................321 39、2020年湖南省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56-2020)............327 40、2020年湖南省办公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57-2020)...................................333 41、2020年湖南省不锈钢厨房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HNCCXZ058-2020)................................339 42、2020年湖南省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59-2020)...................................345 43、2020年湖南省厨房家具、卫浴家具、实验室家具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60-2020)................35444、2020年湖南省床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61-2020)...................................363 45、2020年湖南省道路照明用LED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HNCCXZ062-2020)............................371 46、2020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63-2020)...................................377 47、2020年湖南省电风扇、换气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HNCCXZ064-2020)................................383 48、2020年湖南省电取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65-2020)...................................389 49、2020年湖南省电热水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66-2020)...................................395 50、2020年湖南省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67-2020)...................................401 51、2020年湖南省电压力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68-2020)...................................407 52、2020年湖南省电蒸饭箱、电磁灶、电开水器、电热铛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69-2020)...........413 53、2020年湖南省防盗安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70-2020)...................................419 54、2020年湖南省固定式通用LED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HNCCXZ071-2020)...........................42455、2020年湖南省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72-2020)....................430 56、2020年湖南省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73-2020)........................436 57、2020年湖南省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墙壁开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HNCCXZ074-2020)...443 58、2020年湖南省金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75-2020)...................................449 59、2020年湖南省旅行箱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76-2020)...................................457 60、2020年湖南省旅游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77-2020)...................................464 61、2020年湖南省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78-2020)...................................470 62、2020年湖南省平板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79-2020)...................................477 63、2020年湖南省气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0-2020)...................................483 64、2020年湖南省汽车后视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1-2020)...................................489 65、2020年湖南省汽车内饰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2-2020)...................................49566、2020年湖南省汽车用燃油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83-2020)..................................500 67、2020年湖南省嵌入式LED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HNCCXZ084-2020)................................506 68、2020年湖南省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5-2020)...................................512 69、2020年湖南省沙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6-2020)...................................518 70、2020年湖南省湿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7-2020)...................................524 71、2020年湖南省室内门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88-2020)...................................529 72、2020年湖南省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实施细则(HNCCXZ089-2020)..........................536 73、2020年湖南省舞台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90-2020)...................................541 74、2020年湖南省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粉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91-2020).....................547 75、2020年湖南省湖南省移动电源(充电宝)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92-2020)......................553 76、2020年湖南省装饰照明用LED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093-2020)..............................55977、2020年湖南省自动电饭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94-2020)...................................565 78、2020年湖南省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095-2020)..............................571 79、2020年湖南省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096-2020)..................................576 80、2020年湖南省热轧钢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97-2020)...................................582 81、2020年湖南省建筑外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98-2020)...................................593 82、2020年湖南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99-2020)...................................599 83、2020年湖南省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100-2020)..................................605 83、2020年湖南省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01-2020)...................................611 84、2020年湖南省衬衫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02-2020)...................................617 85、2020年湖南省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03-2020)...................................624 86、2020年湖南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HNCCXZ104-2020)............................63187、2020年湖南省建筑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105-2020)..................................636 88、2020年湖南省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06-2020)..................................644 89、2020年湖南省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HNCCXZ107-2020)................................654 90、2020年湖南省毛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08-2020)...................................667 91、2020年湖南省毛针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09-2020)...................................674 92、2020年湖南省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10-2020)...................................681 94、2020年湖南省人造板(未饰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111-2020)..............................689 95、2020年湖南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12-2020)...................................697 96、2020年湖南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HNCCXZ113-2020)............................705 97、2020年湖南省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114-2020)......................713 98、2020年湖南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115-2020)..............................73099、2020年湖南省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HNCCXZ116-2020)............................751 100、2020年湖南省食品用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117-2020)..................................760 101、2020年湖南省饰面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18-2020)...................................766 102、2020年湖南省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19-2020)...................................774 103、2020年湖南省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20-2020)...................................780 104、2020年湖南省西服、大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21-2020)...................................797 105、2020年湖南省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22-2020)...................................804 106、2020年湖南省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123-2020)..................................812 107、2020年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24-2020)...................................820 108、2020年湖南省烟花爆竹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HNCCXZ125-2020)..................................828 109、2020年湖南省烟花爆竹用黑火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126-2020)..............................835110、2020年湖南省烟花爆竹用引火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HNCCXZ127-2020)..............................841 111、2020年湖南省纸面石膏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28-2020)...................................848 112、2020年湖南省竹、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29-2020)...................................854 113、2020年湖南省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30-2020)...................................863 114、2020年湖南省装饰板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131-2020)...................................87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18-2020 建筑防水卷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弹性体改性沥 青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 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4 405 405.1 分类名称 建筑和装饰装修 材料 建筑防水材料 建筑防水卷材 2.2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见表2 表2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名称 细分种类名称 简称 建筑防水卷材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SBS防水卷材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APP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自粘卷材 预铺/湿铺防水卷材 --- 高分子防水卷材 ---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 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3。 表3企业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 大型 中型 小型 销售额/万元 ≥40 000 ≥2000且<40000 <2000 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 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18242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GB18243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GB23441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GB/T23457预铺防水卷材 GB/T35467湿铺防水卷材 GB/T18173.1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 部分 片材 GB/T328.15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5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低温弯折性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6 抽样 6.1抽样型号和规格 6.1.1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按不同胎基,不同上下表面材料分为多个品种,见表4 表4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上、下 表面材料 胎基 聚酯胎(PY) 玻纤胎(G) 玻纤增强酯毡(PYG) 聚乙烯膜 、细砂 PY PES GPES PYG PES 聚乙烯膜 、聚乙烯膜 PYPE PE GPEPE PYG PE PE 细砂、细砂 PY SS GSS PYG SS 细砂、聚乙烯膜 PY SPE GS PE PYG SPE 矿物粒料、细砂 PY MS GM S PYG MS 矿物粒料、聚乙烯膜 PY MPE GM PE PYG MPE 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I型和 II型。 6.1.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按有无胎基增强分为无胎基N类、聚酯胎基(PY类) N类按上面材料分为聚乙烯膜(PE)、聚酯膜(PET)、 无膜双面自粘(D) PY类按上表面材料分为聚乙烯膜(PE)、细砂(S)、无膜双面自粘(D) 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I型和 II型。 6.1.3预铺、湿铺防水卷材 按施工方式分为预铺(Y)/湿铺(W)。 按主体材料分为高分子防水卷材(P类)、沥青基聚酯胎防水卷材(PY类)。 产品按粘结表面分为单面粘合(S)、双面粘合(D) 湿铺防水卷材按性能分为I型和 II型。 6.1.4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 按产品组成方式及主要原材料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产品(见表5) 表5 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 分类 代号 主要原材料 均质片 硫化橡胶类 JL1 三元乙丙橡胶 JL2 橡塑共混 JL3 氯丁橡胶、氯磺化聚乙烯、氯化聚乙烯等 非硫化橡胶 类 JF1 三元乙丙橡胶 JF2 橡塑共混 JF3 氯化聚乙烯 树脂类 JS1 聚氯乙烯等 JS2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聚乙烯等 JS3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与改性沥青共混等 复合片 硫化橡胶类 FL (三元乙丙、丁基、氯丁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等)/织物 非硫化橡胶 类 FF (氯化聚乙烯、三元乙丙、丁基、氯丁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等) /织物 树脂类 FS1 聚氯乙烯/织物 FS2 (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等)/织物 点(条)粘片 树脂类 DS1/TS1 聚氯乙烯/织物 DS2/TS2 (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等)/织物 DS3/TS3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与改性沥青共混等/织物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 产品。所抽取的产品应在产品贮存期内并应满足检验及异议处理时间要求。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 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分别为: 6.2.1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 2 为 一 批,不 足 10000m 2 时 亦 可 作为一批,最少抽样基 数 不低于100m 2 且不少于10卷。在批中随机抽取二卷,第一卷作为检验与备用样试样卷,第二卷为单项 复验样试样卷。将第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2.5m后,顺纵向切取全幅卷材试样两块,一块为检验样品, 另一块为备用样品,每块长度为1.5 m。第二卷用同样方法 切 取 全 幅 卷 材 两 块,一块为单项 复验样品,另 一块为备用复验样品,每块长度为1.0 m。 备样封存于检验单位仓库。 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抽样方法与生产领域抽样方法一致,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2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 2 为一批,不足 10000m 2 时亦可作为一批,最少抽样基数不低 于 100m 2 且不少于10卷。在批中随机抽取二卷,第一卷作为检验与备用样试样卷,第二卷为单项复 验样试样卷。将第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2.5m 后,顺纵向切取全幅卷材试样两块,一块为检验样品, 另一块为备用样品,每块长度为2.0m。第二卷用同样方法切取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为单项复验样品, 另一块 为备用复验样品,每块长度为1.0m。 备样封存于检验单位仓库。 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抽样方法与生产领域抽样方法一致,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预铺/湿铺防水卷材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 2 为一批,不足 10000m 2 时亦可作为一批,最少抽样基数不低 于 100m 2 且不少于10卷。在批中随机抽取二卷,第一卷作为检验与备用样试样卷,第二卷为单项复 验样试样卷。将第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1.0m后,顺纵向切取全幅卷材试样两块,一块为检验样品, 另一块为备用样品,每块长度为3.0m。第二卷用同样方法切取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为单项复验样品, 另一块 为备用复验样品,每块长度为1.0m。 备样封存于检验单位仓库。 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抽样方法与生产领域抽样方法一致,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 以同品种、同规格5000m 2 为一批,(如日产量超过8000m 2 )为一批,最少抽样基数不低 于 100m 2 且不少于5卷。在批中随机抽取三卷,第一卷作为检验与备用样试样卷,第二卷、第三卷为单 项双倍复验样试样卷。将第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0.3m后,顺纵向切取全幅卷材试样两块,一块为检 验样品,另一块为备用样品,每块长度为1m。第二卷、第三卷用同样方法切取全幅卷材两块,一块 为单项复验样品,另一块为备用复验样品,每块长度为1m。 备样封存于检验单位仓库 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抽样方法与生产领域抽样方法一致,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3样品处置 卷材样品在裁好时应及时对该样品进行标识(检验样品、复验样品、备用样品),样品宜采用硬质 芯卷取包装。检验样品和复验样品包装在一起,备用样品独立封存,标明“检验样品、复验样品”、“备 用样品”。 检验样品、复验样品要与备用样品分开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 以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检验样品和复验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 备用样品封存在受检单位仓库存。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 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 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 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 部门解决: (1) 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 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样品、 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和复验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 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 总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 取,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6、表7、表8、表9、表10、表11。 表6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检验顶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可溶物含量 GB18242 GB18242 ● 2 耐热性 GB18242 GB18242 ● 3 低温柔性 GB18242 GB18242 ● 4 不透水性 GB18242 GB18242 ● 5 拉力 GB18242 GB18242 ● 6 延伸率 GB18242 GB18242 ● 7 热老化 GB18242 GB18242 ● 8 渗油性 GB18242 GB18242 ● 9 接缝剥离强度 GB18242 GB1824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7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检验顶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可溶物含量 GB18243 GB18243 ● 2 耐热性 GB18243 GB18243 ● 3 低温柔性 GB18243 GB18243 ● 4 不透水性 GB18243 GB18243 ● 5 拉力 GB18243 GB18243 ● 6 延伸率 GB18243 GB18243 ● 7 热老化 GB18243 GB18243 ● 8 接缝剥离强度 GB18243 GB18243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8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 类 b 1 拉伸性能 GB23441 GB23441 ● 2 耐热性 GB23441 GB23441 ● 3 低温柔性 GB23441 GB23441 ● 4 不透水性 GB23441 GB23441 ● 5 剥离强度 GB23441 GB23441 ● 6 热老化 GB23441 GB23441 ● 7 可溶物含量 GB23441 GB/T328.26 ● 8 渗油性 GB23441 GB23441 ● 9 持粘性 GB23441 GB23441 ●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 类 b 10 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 GB23441 GB23441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9预铺防水卷材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 类 b 1 拉伸性能 GB/T23457 GB/T23457 ● 2 撕裂力 GB/T23457 GB/T23457 ● 3 耐热性 GB/T23457 GB/T23457 ● 4 低温柔性 GB/T23457 GB/T23457 ● 5 不透水性 GB/T23457 GB/T23457 ● 6 可溶物含量 GB/T23457 GB/T23457 ● 7 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 GB/T23457 GB/T23457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10 湿铺防水卷材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 类 b 1 可溶物含量 GB/T35467 GB/T 35467 ● 2 拉伸性能 GB/T 35467 GB/T 35467 ● 3 撕裂力 GB/T 35467 GB/T 35467 ● 4 耐热性 GB/T 35467 GB/T 35467 ● 5 低温柔性 GB/T 35467 GB/T 35467 ● 6 不透水性 GB/T 35467 GB/T 35467 ● 7 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无处理) GB/T 35467 GB/T 35467 ● 8 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热处理) GB/T 35467 GB/T 35467 ● 9 渗油性 GB/T 35467 GB/T 35467 ● 10 持粘性 GB/T 35467 GB/T 35467 ● 11 与水泥砂浆剥离强度(无处理) GB/T 35467 GB/T 35467 ● 12 与水泥砂浆剥离强度(热老化) GB/T 35467 GB/T 35467 ● 13 热老化 GB/T 35467 GB/T 35467 ● 14 热稳定性 GB/T 35467 GB/T 35467 ●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 类 b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11 高分子沥青防水卷材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 类 b 1 拉伸性能 GB18173.1 GB18173.1 ● 2 拉断伸长率 GB18173.1 GB18173.1 ● 3 撕裂强度 GB18173.1 GB18173.1 ● 4 不透水性 GB18173.1 GB18173.1 ● 5 低温弯折性 GB18173.1 GB18173.1 ● 6 加热伸缩量 GB18173.1 GB18173.1 ● 7 热空气老化 GB18173.1 GB18173.1 ● 8 耐碱性 GB18173.1 GB18173.1 ● 9 粘结剥离强度 GB18173.1 GB18173.1 ● 10 复合强度 GB18173.1 GB18173.1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 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 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 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 不参与判定, 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必须正确判别使用的胎基,若与标准规 定不相符,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2.3在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进行拉力和延伸率检测时,采用引伸计法,标距间距(180土2)mm。 7.2.4在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产品进行60度拉伸强度,-20度拉断伸长率检测时,优先采用 II型试样。 8 判定原则 8.1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合格结论为: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 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8.2经检验,若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类项目 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检验不合格结论为: a)仅存在b 类不合格项目,判定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 XX标准要求,依据《2020 年湖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 类不合格项目,判定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 项目不符合 XX 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 湖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 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局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 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19-2020 安全玻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2020年湖南省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建筑用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4 417 分类名称 建筑和装饰装修 材料 建筑用玻璃 2.2产品种类 按安全玻璃主要使用功能分为:钢化玻璃、夹层玻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钢化玻璃 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 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夹层玻璃 是玻璃与玻璃/塑料等材料之间,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复合材 料的统称。常见和大多使用的是玻璃与玻璃,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玻 璃构件。 4 企业安全玻璃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安全玻璃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安全玻璃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 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安全玻璃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安全玻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 3 - 璃产品生产规 模 销售额/万元 8000 ≥3000且<8000 <3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 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T18144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GB/T5137.3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 候试验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材料、同一厚度、同一批次玻璃公称厚度≥3mm且≤12mm的任意一种 厚度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钢化玻璃抽样方法包括两种: 1)从企业的成品库内(包括成品堆放区)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抽样基数大于26块(总面积不少 于13m?),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品4块。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 等方法产生。 2)因钢化玻璃不可裁切,标准中要求的特定规格的试样由企业与抽查产品相同材料、 相同工艺条件现场制作的方式提供,制作的试样数量可大于等于抽样数,企业对试样进行自 检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在其自检合格的试样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查样品的规 格、数量见表3 表3 钢化玻璃产品抽查规格数量 序号 检验项目 样品规格 抽样方法 样品数量/块 检验样 备用样 小计 - 4 - 1 碎片状态 每块玻璃面积 不小于0.5m? 随机抽取 4 / 4 2 抗冲击性 610mm×610mm 现场制作 12 12 24 3 表面应力 4 霰弹袋冲击性能 1930mm×864mm 现场制作 4 4 8 注:检验样和备用样均包括了标准允许追加试验的样品。 6.2.2夹层玻璃抽样方法: 1)当抽查产品能够切裁时,从企业的成品库内(包括成品堆放区)或市场待销产品 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抽样基 数对应总面积不应小于20m?。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抽取产品,抽取的产品数量应保证企业 现场能够将产品改切成尺寸为610mm×610mm的试样24块,300mm×300mm的试样27块, 300mm ×76mm的试样12块,其中切割300mm×300mm的试样时要至少保证有一边为产品原边的一 部分并需在每块试样上用记号笔标记出原始边或新切割边的位置。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 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同时,由企业采用与抽查产品相同材料、相同结构、相同工 艺条件下现场制作方式提供尺寸为1930mm×864mm的试样8块。 2)当抽查产品不能切裁时(如构成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中有1片或多片为钢化玻璃 等情况),采用与日常批量产品相同材料、相同结构、相同工艺条件现场制作方式全部抽查 试样。 3)制作的试样数量可大于等于抽样数,企业对试样进行自检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 明,抽样人员在其自检合格的试样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查样品的规格、数量见表4 表4 夹层玻璃产品抽查规格数量 序号 检验项目 样品规格 样品数量/块 检验样 备用 样 小计 1 厚度偏差 300mm×300mm 3 / 3 2 耐热性 300mm×300mm 6 6 12 3 耐湿性 300mm×300mm 6 6 12 4 耐辐照性 300mm×76mm 6 6 12 5 落球冲击剥离性 能 610mm×610mm 12 12 24 6 霰弹袋冲击性能 1930mm×864mm 4 4 8 - 5 - 注:1、检验样和备用样均包括了标准允许追加试验的样品。 2、因厚度偏差试验后样品无破坏,复检时采用原样进行检验。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单件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以 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用样 品封存于受检单位。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 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 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 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 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6.4.1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 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安全玻璃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 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 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6.4.2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与受检单位 代表(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受检单 位代表(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抽样日期及抽样编号。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钢化玻璃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5。 表5 钢化玻璃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碎片状态 GB15763.2 GB15763.2 ● 2 抗冲击性 GB15763.2 GB15763.2 ● 3 表面应力 GB15763.2 GB15763.2、 GB/T18144 ● - 6 -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4 霰弹袋冲击性能 GB15763.2 GB15763.2 ● 备注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7.1.2夹层玻璃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6。 表6 夹层玻璃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厚度偏差 GB15763.3 GB15763.3 ● 2 耐热性 GB15763.3 GB15763.3 ● 3 耐湿性 GB15763.3 GB/T5137.3 ● 4 耐辐照性 GB15763.3 GB15763.3 ● 5 落球冲击剥离 性能 GB15763.3 GB15763.3 ● 6 霰弹袋冲击性 能 GB15763.3 GB15763 ● 备注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 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 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 7 -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 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6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7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 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 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7.2.8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 价值,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7.2.9建筑用钢化玻璃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按照GB15763.2-2005中5.7要求“……最 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面积的质量。……”,其中“试样65cm? 面积的质量”按照公式(1)计算: m=s×d×ρ (1) 式中: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结果保留1位小数; s—试样面积,取65cm?; d—试样公称厚度,单位为厘米(cm); ρ—试样密度,取2.5g/cm?。 7.2.10建筑用夹层玻璃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按照GB15763.3-2009中6.11要求“…… 碎片总质量不得超过相当于100cm?试样的质量,最大剥离碎片质量应小于44cm?面积试样的 质量……”,其中“试样的质量”按照公式(2)计算: m=s×d×ρ (2) 式中: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结果保留1位小数; s—试样面积,取100cm?、44cm?; d—试样公称厚度,单位为厘米(cm),计算100cm?试样的质量时,应取构成夹层玻璃 最外两层玻璃的总公称厚度,计算44cm?试样质量时,应取剥离的单片玻璃的公称厚度; ρ—试样密度,取2.5g/cm?。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 8 -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 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 XX 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 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 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 项目不符合 XX 标准要求,依据《2020 年湖南省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 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 XX 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 湖南省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 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 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 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 结论为最终结论。 9.3因样品特殊性,碎片状态不给予复检。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0-2020 安全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 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 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6 602 602.1 分类名称 机械及安防 劳护用品 安全帽 2.2、产品种类 按照产品功能分为普通型安全帽,特殊型安全帽;按照产品材料分为塑料安全帽、玻璃 钢安全帽、橡胶安全帽、金属安全帽、植物编织安全帽。 3、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企业安全帽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安全帽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安全帽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 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安全帽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安全帽产品 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1000 ≥500且<1000 <5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2811 安全帽 GB/T2812-2006 安全帽测试方法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样型号或规格见表3 表3 抽样型号或规格 品种 型号或规格 塑料 普通型 特殊型(防静电、电绝缘、侧向刚性、阻 燃、耐低温) 玻璃钢 橡胶 金属 植物编织 同一生产企业同时生产多种型号和品种的安全帽产品时,抽样优先按照型号分类的普通 型和特殊型抽取,再按照品种顺序抽取一种材质的安全帽。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 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法产生。 6.2.2、抽样基数 应抽查同品种、型号(货号)或同规格、同款式、同一批次的产品。 在生产企业抽样 时同一批次产品的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 抽样数量即可。 6.2.3、抽样数量 为了满足检验要求,抽样的数量根据产品规格型号而定,具体抽样数量见表4。 表4 抽样数量 规格型号 抽样数量 检验数量(顶) 备样数量(顶) 普通型 8 8 特殊型(耐低温、阻燃) 8 8 表4(续) 规格型号 抽样数量 检验数量(顶) 备样数量(顶) 特殊型(防静电、电绝 缘、侧向刚性) 在原抽样数量的基础上,每增 加 1项特殊性能再增加1顶检 验样品 在原抽样数量的基础上,每增加 1项特殊性能再增加1顶检验样 品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样单上分别签字后共同 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对封 存于受检单位的备用样品,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的义务,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 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受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 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 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 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 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安全帽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 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企业提供的, 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7、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5 表5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垂直间距 GB2811 GB/T 2812-2006 ● 2 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 ● 3 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 ● 4 防静电性能(特殊型) ● 5 电绝缘性能(特殊型) ● 6 侧向刚性(特殊型) ● 7 阻燃性能(特殊型) ● 8 耐低温性能(特殊型)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备 注 序号1-3的检验项目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安全帽,序号为4-8的检验项目适用于特殊型安 全帽。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 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判定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价值, 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7.2.2、检验前,对样品进行编号,检验对应的样品编号见表6。 表6检验对应的样品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对应的样品编号 1 垂直间距 4号、5号、6号 2 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 1号(高温)、2号(低温)、 3号(浸水) 3 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 4号(高温)、5号(低温)、 6号(浸水) 4 阻燃性能(特殊型) 1号 5 耐低温性能(特殊型) 2号、5号样品按-20℃低温处理 6 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 9-11号(按产品所含特殊性能增加编号) 7.2.3、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应记录其试验后样品状态的照片,阻燃性能记录其试验 过程中状态的照片。 7.2.4、检验工作完成后,样品应存放在样品库中,保证不受潮湿、腐蚀或受外力异常损坏。 8、判定原则 8.1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其中,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安全帽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1-2020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2020年湖南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 抽查产品范围包括以GB 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第一章规定的动力柜、抽屉柜、电容补偿柜以及配电板(箱)。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 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该产品国家总局无相关分类,建议省局编号。 2.2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见表1 表1 产品种类 成套电 力开关 柜 1. 动力柜 2. 抽屉柜 无功功 率补偿 柜 3. 电容补偿柜 配 电 板 1. 户外配电箱 2. 户内配电箱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 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规模分类表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销售额/万元 ≥20000 ≥2000且<20000 <2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 3 -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 验成套设备 GB/T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GB/T7251.3-201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由一般人员操作的配电 板(DBO) GB/T7251.12-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 设备 GB/T15576-2008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品种 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应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 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当被抽检企业主导产品在企业成品库内有多个型号规格且符合下列抽样基数要求时,可 用随机数表、掷骰子或抽扑克牌等方式随机确定被抽样品。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成套电力开关柜和无功功率补偿柜抽样基数原则上不少于2台;配 电板抽样基数原则上不少于2台;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种规格型号应抽取2台样品,其中1台用于检验,另1台作为备样。备用样品封存于 被抽样企业,备用样品不购买。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单件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以 - 4 - 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对需要进行现场检验的样品,检测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封样。样品由 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承检机构接 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 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 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 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 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 范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有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 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 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抽样单应有抽样人员签字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的签字盖章。现场检测应有检测人员签字。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表4、表5。 表3 成套电力开关柜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准条款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信息 GB/T7251.12-2013 GB/T7251.1-2013 ● 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3 保护电路有效性 ● 4 介电性能 ● 5 机械操作 ● 6 绝缘电阻 ● 表4无功功率补偿柜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条款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提供成套设备的资料 GB/T15576-2008 GB7251.1-2005 ● 2 介电性能 ● - 5 -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条款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3 保护电路有效性 ● 续表4无功功率补偿柜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准条款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4 电器间隙和爬电距 离 GB/T15576-2008 GB7251.1-2005 ● 5 机械操作 ● 6 绝缘电阻 ● 表5配电板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准条款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介电性能 GB/T7251.3-2017 GB/T7251.3-2017 ● 2 保护电路连续性 ● 3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 4 机械操作 ● 5 标志 ● 6 外壳热稳定性 ● 7 绝缘材料耐非正常 热和着火的能力 ● 8 绝缘电阻 ● 注: 1、a为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b为重要质量项目,是 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2、表中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 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 6 -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 检验。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 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 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价值, 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低压成 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2-2020 电缆桥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电缆桥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电缆桥架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适用于架设 10kV以下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钢制桥架,不适用于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制作的桥架。本细 则内容包括范围、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 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种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7 分类名称 电工及材料 2.2产品种类 抽查的产品种类为电缆桥架。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电缆桥架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 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1000 ≥200且<1000 <2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检验依据 QB/T1453-2003 《电缆桥架》 JB/T10216-2013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 企业标准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每个企业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和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 产的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抽样时,电缆桥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100米,其中对每一型号规格的产 品抽6段,每段0.75米共4.5米,其中3段为检验样品,3段为备用样品,并对检验样品 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其中备样可不截断,可封样于企业。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单件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以 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用样 品封存于受检单位。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 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 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 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 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 范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产品的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 额,并加以注明。抽样单关于执行标准填写,遵从企业明示原则。企业不明示,征求企业明 示;企业不明示,按照国标定义选择最适用标准。 抽样单应有抽样人员签字和受检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盖章。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 表1 电缆桥架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准条款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板材厚度 JB/T10216-2013、 QB/T1453-2003 JB/T10216-2013、 QB/T1453-2003 ● 2 表面防护层技术要求 ● 3 尺寸 ● 4 保护电路连续性 ● 5 人工气候防护试验- 盐雾试验 ● 6 外观 ● 7 标志 ● 注:a重要质量项目,b一般质量项目 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一般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 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根据所执行的企业标准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 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根据所执行的企业标准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 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根据所执行的企业标准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 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所执行的相关企业标准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根据所执行的企业标准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 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根据所执行的企业标准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 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 检验。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 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 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价值, 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电缆桥 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电缆桥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电缆桥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如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 目相关联的其他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负责异议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 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 论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3-2020 电力电缆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 1页共 5页 2020年湖南省电力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电力电缆产品质量湖南省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湖南省范围内的监督 专项抽查、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 范围为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种类 本细则适用的产品种类:额定电压1kV和3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kV到 3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电力电缆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生产企业规模以电力电缆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 表1 电力电缆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电力电缆产品 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年销售额(万元) ≥80000 ﹤80000且≥10000 <10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12706.1 额定电压1kV(U m =1.2kV)到35kV(U m =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 m =1.2kV)和3kV(U m =3.6kV)电缆 GB/T12706.2 额定电压1kV(U m =1.2kV)到35kV(U m =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2部分:额定电压6 kV(U m =7.2kV)和30kV(U m =36kV)电缆 GB/T12706.3 额定电压1kV(U m =1.2kV)到35kV(U m =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3部分:额定电压35kV (U m =40.5kV)电缆 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A306.1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1部分:阻燃电缆 第 2页共 5页 GA306.2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2部分:耐火电缆 GB/T17650.2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用测量pH 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 GB/T17651.2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 GB/T18380.1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 焰垂直蔓延阿姨成为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18380.33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3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 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A类 GB/T18380.34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4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 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B类 GB/T18380.35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5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 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C类 GB/T18380.36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6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 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D类 GB/T19216.21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 求—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电缆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应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 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当被抽检企业主导产品在企业成品库内有多个型号规格且符合下列抽样基数要求时,可 用随机数表、掷骰子或抽扑克牌等方式随机确定被抽样品。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抽样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 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第 3页共 5页 抽样数量为一整段样品不少于40米,其中20米作为检验用样品,剩余样品不少于20 米作为备用样品。 上述抽样数量不包括成束燃烧有试验样品。“成束燃烧”项目需要的抽样数量应根据 GB/T18380的要求确定,备样为检验用样的两倍,将备样封存在企业。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单件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以 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用样 品封存于受检单位。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 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 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 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 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生产此类产 品的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 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2: 第 4页共 5页 表2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a 1 绝缘平均厚度 GB/T12706.1 GB/T2951.11 ● 2 绝缘最薄处厚度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 3 绝缘偏心度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2706.2 GB/T12706.3 ● 4 非金属护套最薄处厚度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 5 导体电阻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 6 导体最高温度下绝缘电阻常数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1 GB/T12706.2 ● 7 弯曲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2706.2 GB/T12706.3 GB/T3048.12 ● 8 介质损耗角正切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2706.2 GB/T12706.3 ● 9 4h电压试验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 10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 11 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12 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 13 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14 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15 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16 PVC绝缘热冲击 GB/T12706.1 GB/T12706.2 GB/T2951.31 ● 17 XLPE绝缘热延伸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21 ● 18 XLPE绝缘的收缩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3 ● 第 5页共 5页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a 19 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 20 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21 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 22 非金属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 变化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23 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24 非金属护套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 变化率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11 GB/T2951.12 ● 25 ST2型PVC护套失重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32 ● 26 PVC护套热冲击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2951.31 ● 27 电缆的单根阻燃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8380.12 ● 28 电缆的成束燃烧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9666 GA306.1 GB/T18380.33 GB/T18380.34 GB/T18380.35 GB/T18380.36 ● 29 烟发散 GB/T12706.1 GB/T12706.2 GB/T12706.3 GB/T19666 GA306.1 GA306.2 GB/T17651.2 ● 30 耐火 GB/T12706.1 GB/T19666 GA306.2 GB/T19216.21 ● 31 pH值和电导率 GB/T12706.1 GB/T19666 GA306.1 GA306.2 GB/T17650.2 ● 注: 1、a为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b为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 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2、表中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 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第 6页共 5页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 检验。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必 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 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价值, 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电力电 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电力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第 7页共 5页 省电力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负责异议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9.3最薄处厚度和平均厚度为不同检验项目但检验结果具有关联性,若企业对其中之一提出 异议,复检机构应对其关联项同时进行复检并同时进行判定。 9.4电缆成束燃烧试验项目需复检时,应从备样中取样进行两次试验。如果两次试验结果都 合格,方判定试验合格。 9.5拉力试验复检时,夹头移动速度为(25±5)mm/min,热塑性材料试验应在(23±2)℃ 温度下进行。 9.6导体直流电阻项目复检时,大截面铝导体试样的长度应为:导体标称截面185mm 2 及以 下取5m,导体标称截面240mm 2 及以上取10m。 9.7绝缘的收缩试验,试样标志间长度L为200mm。 10 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4-2020 儿童家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儿童家具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 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 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5 / 分类名称 轻工产品 家具 儿童家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 儿童家具 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 4 企业儿童家具类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儿童家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儿童家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 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儿童家具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儿童家具 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3000 ≥1000且<3000 <1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抽样方法:在生产者、销售者处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 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法产生。 抽样数量:抽取2件,其中1件作检验用,另1件封存在企业以备异议时复检。抽样基 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注:儿童转椅抽取4件,其中3件作检验用,另1件作备样) 6.3 样品处置 现场抽样: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样单上分别 签字后共同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 单位,对封存于受检单位的备用样品,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的义务,若有损坏遗失 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受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 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 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 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 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网络抽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 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时,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买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网络抽样的,应当记录抽样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 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抽样人员应当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 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等。 抽样人员购买的样品应当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抽样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拆封过程,对寄递包装、样 品包装、样品标识、样品寄递情形等进行查验,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将检验 样品和备用样品携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抽样人员应当根据样品情况填写抽样文书。抽样文书经抽样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公 章后,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一并寄送被抽样销售者。抽样机构执行买样任务的,还应当寄送组 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金属家具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 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并经企业签字确认。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3 椅凳类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结 构 安 全 边缘及尖端 GB28007-2011 第5章5.1.1 GB28007-2011 第7章7.5.1 ● 2 突出物 GB28007-2011 第5章5.1.2 GB28007-2011 第7章7.5.2 ● 3 孔及间隙 GB28007-2011 第5章5.1.3 GB28007-2011 第7章7.5.3 ● 4 折叠机构 GB28007-2011 第5章5.1.4 GB28007-2011 第7章7.5.4 ● 5 翻门、翻板 GB28007-2011 第5章5.1.5 GB28007-2011 第7章7.5.5 ● 6 力学性能 (椅凳 类) 向前倾翻、无扶手侧向倾 翻、凳任意方向倾翻试验 GB28007-2011 第5章5.1.7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7 向后倾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8 扶手椅侧向倾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9 座面椅背联合静态载荷 试验(不适用于转椅)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0 扶手侧向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1 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试 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2 座面椅背联合耐久性试 验(不适用于转椅)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3 椅腿向前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4 椅腿侧向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5 座面冲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6 椅背冲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7 跌落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8 塑料座面附加冲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9 底座静载荷试验(仅适用 于转椅)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20 椅背往复耐久性试验(仅 适用于转椅)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21 座面往复冲击耐久性试 验(仅适用于转椅)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22 其他 GB28007-2011 第5章5.1.8 GB28007-2011 第7章7.2 ● 23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产品甲醛释放量 GB28007-2011 第5章5.2.1 GB28007-2011 第7章7.6.1 ● 24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5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砷)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6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钡)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7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镉)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8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铬)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9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铅)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30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汞)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31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硒)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32 纺织面料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4 ● 33 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5 ● 34 皮革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6 ● 35 皮革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7 ● 36 塑料邻苯二甲酸酯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8 ● 37 警示标识 GB28007-2011 第6章6.1 GB28007-2011 第6章6.1 ● 38 GB28007-2011 第6章6.2 GB28007-2011 第6章6.2 ● 39 GB28007-2011 第6章6.3 GB28007-2011 第6章6.3 ● 40 GB28007-2011 第6章6.4 GB28007-2011 第6章6.4 ● 41 GB28007-2011 第6章6.5 GB28007-2011 第6章6.5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表4 桌台类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结 构 安 全 边缘及尖端 GB28007-2011 第5章5.1.1 GB28007-2011 第7章7.5.1 ● 2 突出物 GB28007-2011 第5章5.1.2 GB28007-2011 第7章7.5.2 ● 3 孔及间隙 GB28007-2011 第5章5.1.3 GB28007-2011 第7章7.5.3 ● 4 折叠机构 GB28007-2011 第5章5.1.4 GB28007-2011 第7章7.5.4 ● 5 翻门、翻板 GB28007-2011 第5章5.1.5 GB28007-2011 第7章7.5.5 ● 6 封闭式家具 GB28007-2011 第5章5.1.6 GB28007-2011 第7章7.5.6 ● 7 力学性能 (桌台 类) 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5章5.1.7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8 有抽屉桌台稳定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9 连接件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0 高桌台防脱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1 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2 副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3 水平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4 桌面垂直冲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5 桌腿跌落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6 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7 其他 GB28007-2011 第5章5.1.8 GB28007-2011 第7章7.2 ● 18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产品甲醛释放量 GB28007-2011 第5章5.2.1 GB28007-2011 第7章7.6.1 ● 19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0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砷)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1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钡)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2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镉)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3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铬)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4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铅)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5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汞)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6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硒)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7 纺织面料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4 ● 28 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5 ● 29 皮革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6 ● 30 皮革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7 ● 31 塑料邻苯二甲酸酯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8 ● 32 警示标识 GB28007-2011 第6章6.1 GB28007-2011 第6章6.1 ● 33 GB28007-2011 第6章6.2 GB28007-2011 第6章6.2 ● 34 GB28007-2011 第6章6.3 GB28007-2011 第6章6.3 ● 35 GB28007-2011 第6章6.4 GB28007-2011 第6章6.4 ● 36 GB28007-2011 第6章6.5 GB28007-2011 第6章6.5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表5 柜类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结 构 安 全 边缘及尖端 GB28007-2011 第5章5.1.1 GB28007-2011 第7章7.5.1 ● 2 突出物 GB28007-2011 第5章5.1.2 GB28007-2011 第7章7.5.2 ● 3 孔及间隙 GB28007-2011 第5章5.1.3 GB28007-2011 第7章7.5.3 ● 4 折叠机构 GB28007-2011 第5章5.1.4 GB28007-2011 第7章7.5.4 ● 5 翻门、翻板 GB28007-2011 第5章5.1.5 GB28007-2011 第7章7.5.5 ● 6 封闭式家具 GB28007-2011 第5章5.1.6 GB28007-2011 第7章7.5.6 ● 7 力学性能 (柜类) 搁板稳定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5章5.1.7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8 有推拉件的小柜稳定性 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9 至少有一个推拉件的大 柜稳定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0 有两个及以上推拉件的 大柜稳定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1 连接件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2 挂柜防脱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3 隔板支承件强度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4 挂衣棍支承件强度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5 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6 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7 推拉件强度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8 拉门耐久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19 推拉件耐久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20 推拉件防脱离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21 其他 GB28007-2011 第5章5.1.8 GB28007-2011 第7章7.2 ● 22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产品甲醛释放量 GB28007-2011 第5章5.2.1 GB28007-2011 第7章7.6.1 ● 23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4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砷)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5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钡)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6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镉)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7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铬)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8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铅)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29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汞)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30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硒)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31 纺织面料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4 ● 32 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5 ● 33 皮革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6 ● 34 皮革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7 ● 35 塑料邻苯二甲酸酯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8 ● 36 警示标识 GB28007-2011 第6章6.1 GB28007-2011 第6章6.1 ● 37 GB28007-2011 第6章6.2 GB28007-2011 第6章6.2 ● 38 GB28007-2011 第6章6.3 GB28007-2011 第6章6.3 ● 39 GB28007-2011 第6章6.4 GB28007-2011 第6章6.4 ● 40 GB28007-2011 第6章6.5 GB28007-2011 第6章6.5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表6 床类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结 构 安 全 边缘及尖端 GB28007-2011 第5章5.1.1 GB28007-2011 第7章7.5.1 ● 2 突出物 GB28007-2011 第5章5.1.2 GB28007-2011 第7章7.5.2 ● 3 孔及间隙 GB28007-2011 第5章5.1.3 GB28007-2011 第7章7.5.3 ● 4 折叠机构 GB28007-2011 第5章5.1.4 GB28007-2011 第7章7.5.4 ● 5 翻门、翻板 GB28007-2011 第5章5.1.5 GB28007-2011 第7章7.5.5 ● 6 封闭式家具 GB28007-2011 第5章5.1.6 GB28007-2011 第7章7.5.6 ● 7 力学性能 (单层 床) 床铺面冲击试验 GB28007-2011 第5章5.1.7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8 床铺面耐久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9 其他 GB28007-2011 第5章5.1.8 GB28007-2011 第7章7.2 ● 10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产品甲醛释放量 GB28007-2011 第5章5.2.1 GB28007-2011 第7章7.6.1 ● 11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2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砷)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3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钡)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4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镉)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5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铬)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6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铅)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7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汞)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8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硒)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9 纺织面料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4 ● 20 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5 ● 21 皮革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6 ● 22 皮革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7 ● 23 塑料邻苯二甲酸酯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8 ● 24 警示标识 GB28007-2011 第6章6.1 GB28007-2011 第6章6.1 ● 25 GB28007-2011 第6章6.2 GB28007-2011 第6章6.2 ● 26 GB28007-2011 第6章6.3 GB28007-2011 第6章6.3 ● 27 GB28007-2011 第6章6.4 GB28007-2011 第6章6.4 ● 28 GB28007-2011 第6章6.5 GB28007-2011 第6章6.5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表7 沙发、弹簧床垫类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结 构 安 全 边缘及尖端 GB28007-2011 第5章5.1.1 GB28007-2011 第7章7.5.1 ● 2 突出物 GB28007-2011 第5章5.1.2 GB28007-2011 第7章7.5.2 ● 3 孔及间隙 GB28007-2011 第5章5.1.3 GB28007-2011 第7章7.5.3 ● 4 折叠机构 GB28007-2011 第5章5.1.4 GB28007-2011 第7章7.5.4 ● 5 翻门、翻板 GB28007-2011 第5章5.1.5 GB28007-2011 第7章7.5.5 ● 6 封闭式家具 GB28007-2011 第5章5.1.6 GB28007-2011 第7章7.5.6 ● 7 力学性能 (沙发) 座面耐久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5章5.1.7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8 力学性能 (弹簧床 垫) 床垫铺面耐久性试验 GB28007-2011 第7章7.5.7 ● 9 其他 GB28007-2011 第5章5.1.8 GB28007-2011 第7章7.2 ● 10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产品甲醛释放量 GB28007-2011 第5章5.2.1 GB28007-2011 第7章7.6.1 ● 11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2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砷)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3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钡)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4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镉)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5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铬)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6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铅)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7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汞)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8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硒)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3 ● 19 纺织面料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4 ● 20 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5 ● 21 皮革游离甲醛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6 ● 22 皮革可分解芳香胺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7 ● 23 塑料邻苯二甲酸酯 GB28007-2011 第5章5.2.3 GB28007-2011 第7章7.6.8 ● 24 阻 燃 性 能 家用软体家具产品 GB28007-2011 第5章5.3.1 GB28007-2011 第7章7.7.1 ● 25 警示标识 GB28007-2011 第6章6.1 GB28007-2011 第6章6.1 ● 26 GB28007-2011 第6章6.2 GB28007-2011 第6章6.2 ● 27 GB28007-2011 第6章6.3 GB28007-2011 第6章6.3 ● 28 GB28007-2011 第6章6.4 GB28007-2011 第6章6.4 ● 29 GB28007-2011 第6章6.5 GB28007-2011 第6章6.5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 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 保以 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③儿童转椅脚轮往复磨损检验用 1件样品,甲醛释放量和 TVOC检验用 1 件样品,其 余检验项目用 1件样品。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4适用时,对样品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尤其是检验后不合格状态〉进行记录, 特别是影像记录。 7.2.5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 价值,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儿童家 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 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 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5-2020 儿童牙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2020年湖南省儿童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儿童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 抽查产品范围包括供14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手动植毛儿童牙刷。本细则不适用于特殊型、 功能型牙刷(如:全注胶毛牙刷)和电动牙刷。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 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6 306.8 分类名称 轻工产品 其它日用消费品 牙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儿童牙刷 供14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牙刷。 3.2毛束强度 由毛束弯曲力或公称丝径得到的毛束强度。 3.3毛束强度分类 有毛束弯曲力或公称丝径得到的强度分类,软、中、硬。 3.4饰件 与产品使用功能无关,起装饰性作用的小物件。 4 企业儿童牙刷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儿童牙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儿童牙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 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企业儿童牙刷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儿童牙刷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 2 - 销售额/万元 ≥8000 3000≥且<8000 <3000 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30002-2013 儿童牙刷 GB19342-2013 牙刷 GB6675.2-2014 国家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查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生产者、销售者处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 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随机数采用扑克牌方法产生。 6.2.2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低于500支;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流通领域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抽取36支,其中检验样数量为18支,备样数量为18支。 6.3样品处置 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样单上分别签字后共同 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对封 存于受检单位的备用样品,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的义务,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 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受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 - 3 - 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 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 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 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 范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儿童牙刷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 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 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儿童伞,应记录被抽查企业 的所有儿童伞销售总额。 6.5网络抽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本行 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时,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买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网络抽样的,应当记录抽样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 联系方式等信息。抽样人员应当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 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等。 抽样人员购买的样品应当包括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抽样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拆封过程,对寄递包装、样品 包装、样品标识、样品寄递情形等进行查验,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将检验样 品和备用样品携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抽样人员应当根据样品情况填写抽样文书。抽样文书经抽样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公 章后,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一并寄送被抽样销售者。抽样机构执行买样任务的,还应当寄送组 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7 检验要求 - 4 -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儿童牙刷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产品名称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儿童牙刷 1 卫生要求 GB30002-2013 GB 30002-2013 ● 2 安全要求 GB30002-2013 GB 30002-2013 ● 3 毛束强度 GB30002-2013 GB 19342-2013 ● 4 毛束拉力 GB30002-2013 GB 19342-2013 ● 5 颈部抗弯力 GB30002-2013 GB 30002-2013 ● 6 单丝弯曲恢复率 GB30002-2013 GB 19342-2013 ● 7 磨毛 GB30002-2013 GB 19342-2013 ● 8 饰件 GB30002-2013 GB 6675.2-2014 ● 9 柄部抗弯力 GB30002-2013 GB 30002-2013 ● 10 耐温性能 GB30002-2013 GB 19342-2013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 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注2: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以及消费者、有关组 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 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 5 - 7.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 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6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7适用时,对样品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的状态(尤其是检验后不合格状态)进 行记录,特别是影像记录。 7.2.8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 价值,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儿童牙 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儿童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儿童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6-2020 儿童用沙和儿童用彩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儿童用沙和儿童用彩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 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儿童用沙和儿童用彩泥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儿童用沙和儿童用彩泥,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 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24 245 245.9 分类名称 文教、工美、体育 和娱乐用品制造 业 玩具制造 其他玩具制造 2.2产品种类 儿童用沙包括儿童玩具用沙、儿童沙画;儿童用泥包括儿童用彩泥、磁泥、 儿童用黏土。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 基本规范》 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 特定元素的迁移》 GB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 GB/T22048-2015《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28022-2011《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同一颜色的产品。 6.2抽样方法 6.2.1在企业成品库、市场待销产品中采用随机抽取样品的方式,电商平台采用购买样品的 方式。抽取或购买的样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合格证、合 格报告、企业相关人员确认等方式均可)的、近一年的产品,样品须能满足抽样、检验工作 的时间需要。 6.2.2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6.2.3在生产企业抽样时,随机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1kg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含风险监 测项目),其中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且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另一份作为备用样品且不少于4 个独立包装,封存于被抽检对象单位,备用样品不购买。 6.2.4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数量,抽取方法与抽取样品 量要求与生产领域抽样时相同。 6.3样品处置 6.3.1对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与被抽查对象相关人员签字。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 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封条上至少要有抽样日期、抽样人和 被抽查对象代表签字以及抽样单位公章等相关信息。 6.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小组通过合适的途径送达检验机构,运输时使 用专业车辆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 6.3.3凡在流通领域抽样的,检验机构应按经销企业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经销企业签 字盖章。条件具备时,经销企业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并盖章确认。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 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 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样品及企业相关信息,若被抽查的是生产企业,应记 录上一年度生产或销售的儿童用沙和儿童用泥产品销售量及销售总额;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 产或销售,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量及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其中儿童用沙和儿童用泥检测项目为可迁移重金属 (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增塑剂(DBP、BBP、DEHP、DNOP、DINP、DIDP)、 玩具标识; 表2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 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可迁移重金属 (锑、砷、钡、 镉、铬、铅、汞、 硒) GB6675.4-2014 GB6675.4-2014 ● 2 增塑剂(DBP、 BBP、DEHP、 DNOP、DINP、 DIDP) GB6675.1 -2014 GB/T22048-2015 ● 3 玩具标识 GB6675.1 -2014 GB6675.1-2014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 检验。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必 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 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 结论表述 1) 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 XX标准要求,依据《湖南省XX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 检验不合格结论: a 仅存在 B 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湖南省 XX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 存在A 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湖南省XX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7-2020 防火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 查产品范围包括木质防火门、钢制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其他材质防火门。本细则内容包 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 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6 607 607.6 分类名称 机械及安防 消防器材 防火门 2.2产品种类 本细则抽查产品主要为木质防火门、钢制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其他材质防火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 木质防火门 用难燃木材或难燃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 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3.2 钢制防火门 用钢质材料制作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 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3.3 钢木质防火门 用钢质和难燃木质材料或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 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 火性能的门。 3.4 其他材质防火门 采用除钢质、难燃木材或难燃木材制品之外的无机不燃材料或部分采用钢质、难燃木 材、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 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4 企业防火门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防火门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防火门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 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防火门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防火门产品 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8000 ≥2000且<8000 <2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12955-2008防火门 GB/T7633-2008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细则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 生产的产品。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法产生。 抽取2樘,其中1樘作检验用,另1樘封存在企业以备异议时复检。抽样基数满足抽样 数量即可。 6.3 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样品中产品合格证等信息要保证完整。样品应有保证 不受损的外包装。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样单上分别签字后共同加封;封样时,应当 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对封存于受检单位的备用 样品,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的义务,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 同受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受检单位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样品在运输过程中 应避免因行车时碰撞损坏包装,装卸时轻抬轻放,严格避免磕、摔 、撬等行为,防止机械 变形损坏样品,影响安装使用。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 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 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 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 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防火门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 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企业提供的, 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 防火门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耐火性能 GB 12955-2008 GB/T7633-2008 ● 2 启闭灵活性 GB 12955-2008 GB12955-2008 ● 3 开启力 GB 12955-2008 GB12955-2008 ● 4 标志 GB 12955-2008 GB12955-2008 ● 2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 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 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 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6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7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 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 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7.2.8适用时,对样品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尤其是检验后不合格状态〉进行记录, 特别是影像记录。 7.2.9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 价值,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 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 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 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 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 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 湖南省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 A 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 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 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 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 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8-2020 防火排烟阀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GB15930-2007《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中的防火阀、排 烟防火阀、排烟阀。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 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6 607 607.5 分类名称 机械及安防 消防器材 防火排烟阀门 2.2产品种类 本细则抽查产品主要为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 防火阀 安装在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烟 气温度达到70度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 的阀门。 3.2 排烟防火阀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 280度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 3.3 排烟阀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各支管端部(烟气吸入口)处,平时呈关闭状态并满足漏风量要 求,火灾或需要排烟时手动和电动打开,起排烟作用的阀门。带有装饰口或进行过装饰处理 的阀门称为排烟口。 4 防火排烟阀门产品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防火排烟阀门产品年销售额为 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防火排烟阀门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防火排烟阀门产 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5000 ≥1000且<5000 <1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15930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804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细则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 生产的产品。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法产生。 抽取2台,其中1台作检验用,另1台封存在企业以备异议时复检。抽样基数满足抽样 数量即可。 6.3 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样单上分别签字后共同 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对封 存于受检单位的备用样品,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的义务,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 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受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 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 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 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 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防火排烟阀门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 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企业提 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表4。 表3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C类 C 1 外观 GB15930 GB15930-20077.2 ● 2 公差 GB/T1804 ● 3 复位功能 GB15930-20077.5 ● 4 温感器控制基 本要求 GB15930-20076.5.1 ● 5 可靠性 GB15930-20077.10.1 ● 6 手动控制 GB15930-20077.7 ● 7 电动控制 GB15930-20077.8 ● 8 绝缘性能 GB15930-20077.9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C一般质量项目 表4 排烟阀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C类 C 1 外观 GB15930 GB15930-20077.2 ● 2 公差 GB/T1804 ● 3 复位功能 GB15930-20077.5 ● 4 可靠性 GB15930-20077.10.2 ● 5 手动控制 GB15930-20077.7 ● 6 电动控制 GB15930-20077.8 ● 7 绝缘性能 GB15930-20077.9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C 一般质量项目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一般质量项目是指不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 全、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 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 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 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6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7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 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 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7.2.8适用时,对样品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尤其是检验后不合格状态〉进行记录, 特别是影像记录。 7.2.9检验后样品的处置:检验后的样品因为没有破坏,可以按照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 要求进行退样。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若表3、表4中所列检验项目不含A类不合格,B类和C类不合格之和不大于4项,且 B类不合格项不大于2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 a若所列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 《2020年湖南省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b若所列检验项目存在B类和C类不合格之和不大于4项,且B类不合格项不大于2项 的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防火排烟阀门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存在B类和C类不合格之和大于4项,且B类不合格项大于2项的不合格结论:经抽 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防火排烟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29-2020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 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 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四级分类 分类代码 7 718 718.3 / 分类名称 电工及材料 橡胶制品 橡胶软管和软管 组合件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 橡胶软管 2.2产品种类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划分,见表2 表2 企业生产规模分类表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工业 从业人员 (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备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JB/T8727-2017《液压软管总成》 GB/T 3683-2011《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油基或水基流体适用的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 规范》 GB/T5563-2013《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静液压试验方法》 GB/T5565.2-2017《橡胶和塑料软管及非增强软管 柔性及挺性的测量第2部分:低于 室温弯曲试验》 GB/T5568-2013《橡胶或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无曲挠液压脉冲试验》 GB/T14905-2009《橡胶和塑料软管 各层间粘合强度的测定》 GB/T24134-2009《橡胶和塑料软管 静态条件下耐臭氧性能的评价》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每个企业/每 家经营者抽取一批次或两批次不同型号的样品。 注:钢丝编制增强液压橡胶软管抽样范围:型号1SN型/1ST型/2SN型/2ST型,规格Φ 8或Φ10(Φ为软管的公称内径)。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 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注: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样时,由企业制作扣压接头样品,扣压接头软管的自由长度确 保满足表 3的要求,软管自由长度示意图见图 1。 表3 软管规格型号对应软管组合件的自由长度 型别 公称内 径 1ST型 1SN型 2ST型 2SN型 自由长 度,mm 自由长度 公差,mm 自由长 度, mm 自由长度公 差, mm 自由长 度, mm 自由长度 公差,mm 自由长 度,mm 自由长度 公差,mm 8 415 0~ 8 411 0~ 8 418 0~ 8 414 0~ 8 10 466 0~ 8 462 0~ 8 468 0~ 8 464 0~ 8 图1软管自由长度示意图 6.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抽样数量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抽样数量为软管 20米(检样和备样各 10米)和软管组合件 15 根(检样 9根,备样 6根)。 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样数量为软管 20米(检样和备样各 10米) 。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单件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以 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用样 品封存于受检单位。 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 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 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 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 ,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 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 范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 则记录本年度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如: 制造标准、软管内径、软管型别、最高工作压力、接头型式、总成长度)等信息,需要被抽 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产品种类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钢丝编织增强 液压橡胶软管 1 最大工作压力下的长度变化 JB/T8727-2017《液压软 管总成》 GB/T3683-2011《橡胶软 管及软管组合件 油基或 水基流体适用的钢丝编 织增强液压型 规范》 ● 2 验证压力 ● 3 最小爆破压力 ● 4 最小弯曲半径 ● 5 软管组合件的泄漏 ● 6 低温曲挠性能 ● 7 层间粘合性能 ● 8 耐臭氧性能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 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 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 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 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6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7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 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 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7.2.8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价值, 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 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 XX 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 B 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 XX 标准要求,依据《2020 年湖南省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 A 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 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 湖南省钢丝编织增强液压橡胶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 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0-2020 工业气体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 压缩、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 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6 610 610.6 分类名称 机械及安防 危险化学品 工业气体 工业气体种类分为:工业氧、工业氮、纯氮、高纯氮、超纯氮、纯氦、高纯氦、超纯氦、 纯氩、高纯氩,工业液体二氧化碳,焊接用混合气体、溶解乙炔等。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表2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注:年销售额包括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检验依据 GB/T3863 《工业氧》; GB/T3864 《工业氮》; GB/T8979 《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 GB/T4844 《纯氦、高纯氦和超纯氦》 ; GB/T4842 《氩》; GB/T6052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企业工业气体产品生 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20000 ≥3000且<20000 <3000 HG/T3728 《焊接用混合气体》 GB6819 《溶解乙炔》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使用专用的液化气体取样钢瓶抽取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的产 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 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同一批次的产品气化样品1瓶。瓶装气体抽样基数不少于20 瓶,纯氮、高纯氮、超纯氮、纯氦、高纯氦、超纯氦、纯氩、高纯氩抽样前,抽样气瓶须抽 真空1小时,并预热到40-50℃。高纯气体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4L,其它气体样品抽取样品 数量不少于2L;抽取样品后瓶中剩余气体封样留存于企业作为备样,由企业妥善保管。 6.3样品处置 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在包装上的所有可能的开口处贴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封样单》。运输时防火、防日晒、防碰撞。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贮存时注意防晒、 防火、防潮。溶解乙炔样品应使用专业车辆运输、不得与氧气样品混装。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 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 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 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 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抽样日期 及抽样单编号。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表10 表3工业氧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氧含量(体积分 数) GB/T3863 GB/T3863 ● 2 游离水 GB/T3863 GB/T3863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4工业氮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氮气纯度 GB/T3864 GB/T3864 ● 2 氧含量(体积分 数) GB/T3864 GB/T6285 ● 3 游离水 GB/T3864 GB/T3864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5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氮气纯度(体积分 数) GB/T8979 GB/T3864 ● 2 氢含量(体积分 数) GB/T8979 GB/T8981 ● 3 氧含量(体积分 数) GB/T8979 GB/T6285 ● 4 氩含量(体积分 数) GB/T8979 GB/T14605 ● 5 甲烷含量 GB/T8979 HG/T2686 ● 6 一氧化碳含量 GB/T8979 GB/T8984.1 ● 7 二氧化碳含量(体 积分数) GB/T8979 GB/T8984.1 ● 8 水分含量(体积分 数) GB/T8979 GB/T5832.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6 纯氦、高纯氦、超纯氦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氦气纯度(体积分 数) GB/T4844 GB/T4844 ● 2 氖气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4 GB/T4844 ● 3 氢气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4 GB/T4844 ● 4 氧气+氩含量(体 积分数) GB/T4844 GB/T4844 ● 5 氮气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4 GB/T4844 ● 6 一氧化碳含量(体 积分数) GB/T4844 GB/T4844 ● 7 二氧化碳含量(体 积分数) GB/T4844 GB/T4844 ● 8 甲烷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4 GB/T4844 ● 9 水分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4 GB/T 5832.1 GB/T 5832.2 GB/T5832.3 ● 10 总杂质含量(体积 分数) GB/T4844 GB/T4844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7 纯氩、高纯氩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氩气纯度(体积分 数) GB/T4842 GB/T4842 ● 2 氢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2 GB/T8981 GB/T28124 GB/T28726 ● 3 氧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2 GB/T6285 GB/T28124 ● 4 氮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2 GB/T28726 ● 5 甲烷含量 GB/T4842 GB/T8984 ● 6 一氧化碳含量 GB/T4842 GB/T8984 ●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7 二氧化碳含量(体 积分数) GB/T4842 GB/T8984 ● 8 水分含量(体积分 数) GB/T4842 GB/T5832.1 GB/T5832.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8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二氧化碳含量 GB/T6052 GB/T6052 ● 3 气味 GB/T6052 GB/T6052 ● 4 水分露点 GB/T6052 GB/T5832.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9 焊接用混合气体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二氧化碳含量 HG/T3728 HG/T3728 ● 2 水分露点 HG/T3728 GB/T5832.1 GB/T5832.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10溶解乙炔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乙炔的体积分数 GB6819 GB6819 ● 2 磷化氢、硫化氢试 验 GB6819 GB6819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 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注2: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 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 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 检验。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抽检的样品一般分为检验样和备用 样,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 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 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1-2020 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0年湖南省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人造草面层、固体原料(防滑颗粒、填充 颗粒、EPDM颗粒)、非固体原料(胶粘剂、预聚体和多元醇树脂组分、催干剂等助剂)。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 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29 291 2916 分类名称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橡胶制品业 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2.1产品种类 本细则产品种类分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人造草面层、固体原料(防滑颗粒、填 充颗粒、EPDM颗粒)、非固体原料(胶粘剂、预聚体和多元醇树脂组分、催干剂等助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合成材料面层:铺装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等基础层上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层。 现浇型面层:将高分子原料和其他原料在现场浇注铺装的面层。 -3- 预制型面层:按一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将高分子合成材料预先制备成一定厚度的卷材或块 材,至现场粘结或拼装的面层。 人造草面层:以类似天然草的合成纤维经机械编织固定于底布层上所形成的合成材料面 层。 渗水型面层:由树脂粘合橡胶碎粒或其他方法制造的具有缝隙结构的一类合成材料面层 水在该类型面层上除存在表面径流外,还存在通过面层的流动形式。 非渗水型面层:垂直剖面致密或有少量气孔及带有特定结构形式的一类合成材料面层。 固体原料:指在施工时以固体形式存在的合成材料。如丁苯橡胶颗粒、三元乙苯橡胶颗 粒、聚氨酯橡胶颗粒、热塑性弹性体等 非固体原料:指在施工时以非固体形式存在的合成材料。如胶黏剂、稀释剂、预聚体和 多元醇树脂组分等。 4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 业。见表2。 表2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30000 ≥3000且<30000 <3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36246-2018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T14833-2011 合成材料跑道面层 -4- GB/T20394-2013 体育用人造草 DB43/T1252-2020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安全通用规范 GB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细则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同一铺装场地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抽样方法:完成铺装场地的样品抽取应在建设方(或代建方、使用方)、监理方及施工 方代表等相关人员见证下在铺装现场取样;预制型面层、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固体原料、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非固体原料的样品抽取应在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成品仓库内或铺装 场地现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一般按照GB/T10111规定的 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 6.2.1合成材料面层原料样品 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原料取一组样品。非固体原料每组取样量不少于250mL,多组分非固 体原料按配比取样,配比最小的组分取样量不少于50mL;人造草面层样品规格不小于0.5 ㎡,其他固体原料每组取样量不少于500g。 非固体原料在充分搅拌均匀后装入洁净干燥的玻璃瓶或其他不会导致化学污染的容器 中密封保存,多组分非固体原料应将各组分单独取样包装。固体原料取样后装入聚乙烯或聚 四氟乙烯袋密封保存。 6.2.2合成材料面层成品样品 -5- 样品规格及取样位置 铺装现场裁取、挖取或平行制备的合成材料面层样品6块,每块规格不小于300mm× 400mm×实际厚度,取样后装入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袋密封保存,挖取样品的位置应按 GB36246-2018附录K确定。 6.2.3现浇型面层样品 物理机械性能及无机填料含量检测用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现场铺装的同时平行制备, 平行样的制备配方、工艺和厚度应与现场施工相同,样品数量不少于5块,其中3块作为 检测用样,其余2块作为复检备样。施工方现场无法提供平行制备样时,可在铺装完成后 的场地上挖取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块,其中1块作为检测用样,其余2块作为复检备 样。 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检测用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铺装完成14d后直接从运动场地上 挖取1块样品。 6.2.4预制型面层和人造草面层样品 物理机械性能及无机填料和高聚物含量检测用样品应在现场裁取未铺装的合成材料面 层,取样数量不少于5块,其中3块作为检测用样,其余2块作为复检备样。人造草面层 填充颗粒取样量按取样面积与单位面积颗粒填充量计算确定。必要时,应在铺装完成后的 运动场地上挖取样品,挖取的人造草面层样品应不带胶粘剂。 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检测用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铺装完成14d后直接从运动场地上 挖取1块样品。铺装后现场挖取的预制型面层样品按合成材料面层成品的要求进行检验; 铺装后现场挖取的人造草面层样品中的填充颗粒按合成材料面层固体原料的要求进行检 验,去除填充颗粒后的人造草面层按合成材料面层成品的要求进行检验。 6.2.5运输、保存与检测时间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因扭曲、挤压、受潮、化学污染或高温等改变样品物理或化学 完整性,样品送达实验室后应在温度为(25±5)℃的室内环境带包装保存,原料样品应 -6- 在送达实验室后14d内开始检测。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备用样品封存于检 测机构。所抽样品的检验项目涉及有害物质释放等挥发性项目,样品和备样均应密封保存, 检验样品消耗不退。 样品应有适宜的包装(带自封口的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洁净塑料袋),抽样人员、受检 单位代表在封样单上分别签字后共同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 性。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样品运输、存储过程中应平 整堆放,防止污损、撞击,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 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 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 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 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 范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二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备注栏注明用于物理机 械性能及无机填料含量检测用样品的来源方式(现场挖取或平行制备)。同时记录被抽查企 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塑胶跑道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 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如:产品使用场合)等信 -7- 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签字确认。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 GB/T14833-2011合成材料跑道面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冲击吸收(23℃±2℃)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A ● 2 垂直变形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B ● 3 抗滑值(BPN,20℃)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C ● 4 拉伸强度 GB/T14833-2011 GB/T14833-2011 ● 5 拉断伸长率 GB/T14833-2011 GB/T14833-2011 ● 6 阻燃 GB/T14833-2011 GB/T14833-2011 ● 7 苯 GB/T14833-2011 GB18583 ● 8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GB/T14833-2011 GB18583 ● 9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 GB/T14833-2011 GB18583 ● 10 重 金 属 可溶性铅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E ● 11 可溶性铬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E ● 12 可溶性镉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E ● 13 可溶性汞 GB/T14833-2011 GB/T14833附录E ● A类 极重要质量项目 B类 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序号1、2、4、5需在平行制备样上进行。 表4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8-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冲击吸收(23℃±2℃)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D ● 2 垂直变形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E ● 3 抗滑值(BPN,20℃)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F ● 4 拉伸强度 GB36246-2018 GB/T10654-2001 ● 5 拉断伸长率 GB36246-2018 GB/T10654-2001 ● 6 阻燃 GB36246-2018 GB/T14833-2011 ● 7 苯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8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9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10 甲醛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11 二硫化碳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12 可溶性铅 GB36246-2018 GB/T23991 ● 13 可溶性铬 GB36246-2018 GB/T23991 ● 14 可溶性镉 GB36246-2018 GB/T23991 ● 15 可溶性汞 GB36246-2018 GB/T23991 ● 16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DBP、BBP、DEHP)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A ● -9-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7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DNOP、DINP、DIDP)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A ● 18 18种多环芳烃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B ● 19 苯并[a]芘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B ● 20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G ● 21 4,4′-二氨基-3,3′-二氯 二苯甲烷(MOCA)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H ● 22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 (HDI)总和 GB36246-2018 GB/T18446 ● 23 游离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 GB36246-2018 GB/T18446 ● A类 极重要质量项目 B类 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序号1、2、4、5需在平行制备样上进行。 表5GB36246-2018人造草面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10- A类 a B类 b 1 冲击吸收(23℃±2℃) GB36246-2018 GB/T22517.6 ● 2 垂直变形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D ● 3 草丝拉断力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E ● 4 单簇草丝拔出力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F ● 5 苯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6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7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8 甲醛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9 可溶性铅 GB36246-2018 GB/T23991 ● 10 可溶性铬 GB36246-2018 GB/T23991 ● 11 可溶性镉 GB36246-2018 GB/T23991 ● 12 可溶性汞 GB36246-2018 GB/T23991 ● 13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DBP、BBP、DEHP)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A ● 14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DNOP、DINP、DIDP)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A ● 15 18种多环芳烃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B ● 16 苯并[a]芘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B ● A类 极重要质量项目 B类 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序号1、2需在有与草皮配套的缓冲垫、填充颗粒、矽沙基础上进行。 表6GB36246-2018固体原料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11- A类 a B类 b 1 可溶性铅 GB36246-2018 GB/T23991 ● 2 可溶性铬 GB36246-2018 GB/T23991 ● 3 可溶性镉 GB36246-2018 GB/T23991 ● 4 可溶性汞 GB36246-2018 GB/T23991 ● 5 18种多环芳烃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B ● 6 苯并[a]芘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B ● A类 极重要质量项目 B类 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表7GB36246-2018非固体原料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苯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2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4 游离甲醛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I ● 5 可溶性铅 GB36246-2018 GB/T23991 ● 6 可溶性铬 GB36246-2018 GB/T23991 ● 7 可溶性镉 GB36246-2018 GB/T23991 ● 8 可溶性汞 GB36246-2018 GB/T23991 ● -12-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9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DBP、BBP、DEHP)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A ● 10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DNOP、DINP、DIDP)总和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A ● 11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 GB36246-2018 GB36246附录G ● 12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 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 总和 GB36246-2018 GB/T18446 ● A类 极重要质量项目 B类 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 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 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7.2.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 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7.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 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13- 7.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 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6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检验。 7.2.7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 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 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7.2.8 适用时,对样品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尤其是检验后不合格状态〉进行记录, 特别是影像记录。 7.2.9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 价值,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省合成材 料面层运动场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 南省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湖南 省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不合格项目及其关联项目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9.3关联项目: A、冲击吸收和垂直变形为不同检验项目但检验结果具有关联性,若企业对其中之一提出异 -14- 议时,复检机构应对其关联项同时进行复检并同时判定。 B、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为不同检验项目但检验结果具有关联性,若企业对其中之一提出 异议时,复检机构应对其关联项同时进行复检并同时判定。 C、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为不同检验项目但检验结果具有关联性,若 企业对其中之一提出异议时,复检机构应对其关联项同时进行复检并同时判定。 9.4有害物质释放项目不进行复检。 9.5复验规则: A、按照GB36246-2018 8.4条款执行。 B、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和二硫化碳为不同检验项目 但检验结果具有关联性,若企业对其中之一提出复验时,复验机构应对其关联项同时进行复 验并同时判定。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2-2020 铅酸蓄电池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湖南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 产品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 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断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7 702 702.1 分类名称 电工及材料 蓄电池 铅酸蓄电池 2.2产品种类 铅酸蓄电池包括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摩托车用铅酸蓄 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41-2008界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4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铅酸蓄电池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铅酸蓄电池产品年销售额为标 准划分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铅酸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5000 >2000且<5000 ≤2000 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 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7403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22199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GB/T5008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GB/T19639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23638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19638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细则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时,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基数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 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以同材质、同规格、同批次的铅酸的实际库存量为一批,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6.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满足于抽样数量即可。 6.2.3抽样数量(见表3) 表3 抽样数量 产品类别 抽样数量 抽取样量说明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3只 1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4只 2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3只 1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3只 1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4只 2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4只 2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6.3样品处置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样品由抽样人员负 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检样品抽样人员当场在样品上或捆扎好的包装 纸箱上、下开口处粘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由抽样人员及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将封样单用 胶粘带予以覆盖,并加贴备样标识,常温封存于受检单位。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 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若 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 共同确认并协商解决措施: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细则,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细 则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样品具体处置方式见表4。 表4 样品处置 样品包装方式 封样方法 运送方法 接受样品查验方法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用木箱或其他适合的 包装箱分别进行牢固 包装,确保运输途中 样品不被掉包、损 坏。 采用经抽样人员和企 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的一次性封签,使用 封签数量视情况而 定,以确保所抽样品 不可更换为原则。 应保证运送样品不受 到损坏和被油、水污 染。 采用目测检验样品包 装是否有破损,包装 内样品是否有损坏, 封签是否完好;用拍 照方法记录查验情 况。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 上一年度生产的蓄电池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 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由被抽企业提 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签字盖章确认。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5~表10)。 表5 电动助力车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极性 GB/T22199 GB/T22199 ● 2 2 hr容量 ● 3 能量密度 ● 4 大电流放电特性 ● 5 -10℃低温容量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6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极性 GB/T23638 GB/T23638 ● 2 容量 ● 3 低温起动能力 ● 4 电解液保持能力 ● 5 安全性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7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极性 GB/T7403.1 GB/T7403.1 ● 2 容量 ● 3 封口剂 ● 4 密封性能 ● 5 高倍率放电性能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8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20h率容量 GB/T5008 GB/T5008 ● 2 标志 ● 3 端子尺寸 ● 4 极性 ● 5 开路电压 ● 6 -18℃低温低温起动能力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9 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极性 GB/T19639 GB/T19639 ● 2 尺 寸 ● 3 20h率容量 ● 4 1h率容量 ● 5 27min率放电 ● 6 最大放电电流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10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极性 GB/T19639 GB/T19639 ● 2 外形尺寸 ● 3 密封性 ● 4 10h率容量 ● 5 3h率容量 ● 6 抗机械破损能力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 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注2: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 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 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 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 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检验设备和检验程序应符合试验方法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检验设备中的关键部件应严 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 止检验。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 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 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湖南省XX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湖南省 XX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湖南省XX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9 异议处理 ,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 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 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 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3-2020 机制纸及纸板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机制纸及纸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机制纸及纸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 包括胶印书刊纸、胶版印刷纸、复印纸、箱纸板、漂白挂面箱纸板、瓦楞原纸、纸巾纸、卫生纸等。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 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7 307.1 分类名称 轻工产品 纸制品 机制纸及纸板 2.2产品种类 本细则中所指的“机制纸”包括:文化用纸(胶版印刷纸、胶印书刊纸、复印纸等)、工业用纸(箱 纸板、漂白挂面箱纸板、瓦楞原纸等)、生活用纸(纸巾纸、卫生纸等) 。 书写纸按质量水平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按对齐方式分为平板纸和卷筒纸。 胶版纸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按对齐方式分为平板纸和卷筒纸。 复印原纸和复印纸按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复印纸为平板纸,复印纸原纸为平板或卷筒纸。 箱纸板分为普通箱纸板、牛皮挂面箱纸板、牛皮箱纸板。普通箱纸板、牛皮挂面箱纸板按质量 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牛皮箱纸板分为优等品、一等品;箱纸板分卷筒和平板。 漂白挂面箱纸板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瓦楞芯纸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其中优等品又分为三个等级,AAA、AA、A。 卫生纸分为卷纸、盘纸、平切纸和抽取式卫生纸等,卫生纸原纸为卷筒纸;卫生纸和卫生原纸 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又分单层、双层、三层等多种形式,压花、印花、不压花、 不印花等类型。 纸巾纸分为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等,按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又分超柔型、普通型, 单层、双层或多层。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划分,如表2。 表2 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方法 行业名 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 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QB/T1012-2010胶版印刷纸 QB/T1211-2010胶印书刊纸 GB/T18359-2009 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24988-2010 复印纸 GB/T22870-2008 漂白浆挂面箱纸板 GB/T13024-2003 箱纸板 GB/T13023-2008 瓦楞芯(原)纸 GB/T20810-2018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GB/T20810-2006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GB/T20808-2011纸巾纸 QB/T4509-2013本色生活用纸 GB/T450 纸和纸板 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451.2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451.3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 GB/T456纸和纸板平滑度的测定(别克法) GB/T457纸和纸板 耐折度的测定 GB/T460纸 施胶度的测定 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7974纸、纸板和纸浆蓝光漫反射因数D65亮度的测定 GB/T1543纸和纸板 不透明度(纸背衬)的测定(漫反射法) GB/T12914 纸和纸板 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22364 纸和纸板 弯曲挺度的测定 GB/T1539纸板 耐破度的测定 GB/T2679.8 纸和纸板 环压强度的测定 GB/T1540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 可勃法 GB/T461.1纸和纸板毛细吸液高度的测定(克列姆法) GB/T742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灰分的测定 GB/T8942纸柔软度的测定 GB/T1541纸和纸板 尘埃度的测定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或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查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 产品。有必要时,应拍摄、保存抽样过程的影像资料。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 等方法产生。 抽样基数满足抽查数量即可,各产品的抽样数量按表3执行。 表3 各产品的抽样数量 注1:1个最小销售包装为1包 注2:微生物项目检验样品及其他项目检验样品各3包 6.3样品处置 销售单位 抽样数量 检验样数量 备样数量 卷/筒/梱 6㎡ 3㎡ 3㎡ 张/梱 20张 10张 10张 包/本/个 9包 注 1 6包(3+3) 注 2 3包 样品抽取后应加封,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封样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 真实性。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 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 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生活用纸(卫生纸、纸巾纸)等需要进行微生物项目检测的产品,检验样品中的微生物检验用 样品与其他项目检验用样品应分别加封。原销售包装未密封的产品,微生物项目检验用样品应用洁 净膜(或袋)密封,取样封样时应避免污染。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 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 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 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机制纸产品的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4~表13所示。 表4 胶印书刊纸产品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QB/T1211或GB/T18359 GB/T451.2 ● 2 亮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7974 ● 3 紧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451.2 ● 4 不透明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1543 ● 5 施胶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460 ● 6 平滑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456 ● 7 裂断长 QB/T1211或GB/T18359 GB/T12914 ● 8 横向耐折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457 ● 9 印刷表面强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22365 ● 10 尘埃度 QB/T1211或GB/T18359 GB/T1541 ● 11 交货水分 QB/T1211或GB/T18359 GB/T46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5 胶版印刷纸产品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QB/T1012或GB/T18359 GB/T451.2 ● 2 厚度 QB/T1012或GB/T18359 GB/T451.2 ● 3 亮度 QB/T1012或GB/T18359 GB/T7974 ● 4 不透明度 QB/T1012或GB/T18359 GB/T1543 ● 5 吸水性 QB/T1012或GB/T18359 GB/T1540 ● 6 抗张指数 QB/T1012或GB/T18359 GB/T12914 ● 7 耐折度(横向) QB/T1012或GB/T18359 GB/T457 ● 8 平滑度 (正反面平均) QB/T1012或GB/T18359 GB/T456 ● 9 平滑度 (正反面平差) QB/T1012或GB/T18359 GB/T456 ● 10 伸缩性(横向) QB/T1012或GB/T18359 GB/T459 ● 11 印刷表面强度 QB/T1012或GB/T18359 GB/T22365 ● 12 尘埃度 QB/T1012或GB/T18359 GB/T1541 ● 13 交货水分 QB/T1012或GB/T18359 GB/T46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6复印纸产品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GB/T24988 GB/T451.2 ● 2 厚度 GB/T24988 GB/T451.3 ● 3 挺度-纵向 GB/T24988 GB/T22364 ● 4 挺度-横向 GB/T24988 GB/T22364 ● 5 平滑度-正面 GB/T24988 GB/T456 ● 6 平滑度-反面 GB/T24988 GB/T456 ● 7 不透明度 GB/T24988 GB/T1543 ● 8 亮度(白度) GB/T24988 GB/T7974 ● 9 施胶度 GB/T24988 GB/T460 ● 10 尘埃度 GB/T24988 GB/T1541 ● 11 交货水分 GB/T24988 GB/T462 ● 12 内装量偏差 GB/T24988 GB/T24988 ● 13 长度尺寸偏差 GB/T24988 GB/T451.1 ● 14 长度尺寸偏差 GB/T24988 GB/T451.1 ● 15 偏斜 GB/T24988 GB/T451.1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7漂白挂面箱纸板产品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GB/T22870 GB/T451.2 ● 2 紧度 GB/T22870 GB/T451.3 ● 3 耐破指数 GB/T22870 GB/T1539 ● 4 横向环压指数 GB/T22870 GB/T2679.8 ● 5 横向耐折度 GB/T22870 GB/T457 ● 6 亮度 GB/T22870 GB/T7974 ● 7 平滑度 GB/T22870 GB/T456 ● 8 吸水性 GB/T22870 GB/T1540 ● 9 尘埃度 GB/T22870 GB/T1541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8箱纸板产品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GB/T13024 GB/T451.2 ● 2 紧度 GB/T13024 GB/T451.3 ● 3 耐破指数 GB/T13024 GB/T1539 ● 4 横向环压指数 GB/T13024 GB/T2679.8 ● 5 横向耐折度 GB/T13024 GB/T457 ● 6 吸水性(正面) GB/T13024 GB/T1540 ● 7 吸水性(反面) GB/T13024 GB/T1540 ● 8 交货水分 GB/T13024 GB/T46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9瓦楞芯(原)纸产品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GB/T13023 GB/T451.2 ● 2 紧度 GB/T13023 GB/T451.3 ● 3 横向环压指数 GB/T13023 GB/T2679.8 ● 4 纵向裂断长 GB/T13023 GB/T12914 ● 5 吸水性 GB/T13023 GB/T1540 ● 6 交货水分 GB/T13023 GB/T462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表10 卫生纸产品的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GB/T 20810 或 QB/T4509 注 1 GB/T451.2 ● 2 D65亮度 GB/T 20810 或 GB/T7974 ● QB/T4509 3 横向吸液高度 (成品层) GB/T 20810 或 QB/T4509 GB/T461.1 ● 4 抗张指数(纵向) GB/T 20810 或 QB/T4509 GB/T12914 ● 5 抗张指数(横向) GB/T 20810 或 QB/T4509 GB/T12914 ● 6 柔软度 GB/T 20810 或 QB/T4509 GB/T8942 ● 7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GB/T20810 GB/T208106.7 ● 8 灰分 GB/T20810 GB/T742 ● 9 球形耐破度(成品层) GB/T20810 GB/T24328.7 ● 10 尘埃度 GB/T 20810 或 QB/T4509 GB/T1541 ● 11 交货水分 GB/T 20810 或 QB/T4509 GB/T462 ● 12 细菌菌落总数 GB/T20810 GB20810 ● 13 大肠菌群 GB/T20810 GB20810 ● 14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T20810 GB20810 ● 15 溶血性链球菌 GB/T20810 GB20810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1: 本色生活用纸依据标准QB/T4509进行判定 表11纸巾纸产品的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定量 GB/T 20808 或 QB/T4509 注 2 GB/T451.2 ● 2 亮度(白度)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7974 ● 3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27741 ● 4 灰分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742 ● 5 横向吸液高度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461.1 ● 6 横向抗张指数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12914 ● 7 纵向湿抗张强度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12914 ● 8 柔软度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8942 ● 9 尘埃度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1541 ● 10 交货水分 GB/T 20808 或 QB/T4509 GB/T462 ● 11 细菌菌落总数 GB/T20808 GB15979 ● 12 大肠菌群 GB/T20808 GB15979 ● 13 真菌菌落总数 GB/T20808 GB15979 ● 14 绿脓杆菌 GB/T20808 GB15979 ● 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T20808 GB15979 ● 16 溶血性链球菌 GB/T20808 GB15979 ●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2: 本色生活用纸依据标准QB/T4509进行判定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 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 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 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8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 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对于卫生纸产品,明示了执行标准且包含年号的,依据明示标准进行判定;未明示标准或明示 标准中不包含年号的,分以下两种情况:生产日期在2019年7月1日之前的,依据GB/T20810-2006 进行检验和判定,生产日期在2019年7月1日(含)之后的,依据GB/T20810-2018进行检验判定。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 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 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9.3不进行复检情况:微生物指标。 10 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4-2020 架空绝缘电缆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 1页共 5页 2020年湖南省架空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架空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 产品范围包括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本细则内 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 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种类 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 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生产企业规模以电线电缆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 表1电线电缆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电线电缆产品 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年销售额(万元) ≥80000 ﹤80000且≥10000 <10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12527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T14049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应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 第 2页共 5页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 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原则上一年以内)。 当被抽检企业主导产品在企业成品库内有多个型号规格且符合下列抽样基数要求时,可 用随机数表、掷骰子或抽扑克牌等方式随机确定被抽样品。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抽样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样 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抽样数量为一整段样品不少于40米,其中20米作为检验用样品,剩余样品不少于20 米作为备用样品。 6.3样品处置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单件密封,并分开封样,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防拆封措施,可以 采用外包装箱装好封样。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备用样 品封存于受检单位。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 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 符,对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待检。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 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 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 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求等; 2) 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范填 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 一年度生产的产品的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 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及说明书等资料,样品技术参数 信息包括样品名称、型号(以主体铭牌为准) 、规格、功率等,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 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抽样单应有抽样人员签字和受检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盖章。 第 3页共 5页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1 绝缘平均厚度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1 ● 2 绝缘最薄处厚度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1 ● 3 导体直流电阻 GB/T12527 GB/T14049 GB/T3048.4 ● 4 绝缘电阻 GB/T12527 GB/T14049 GB/T3048.5 ● 5 电压试验 GB/T12527 GB/T14049 GB/T3048.8 ● 6 4h电压试验 GB/T14049 GB/T3048.8 ● 7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1 ● 8 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2 ● 9 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1 ● 10 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2 ● 11 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 变化率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2 ● 12 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 率变化率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12 ● 13 XLPE绝缘热延伸 GB/T12527 GB/T14049 GB/T2951.21 ● 14 XLPE绝缘的收缩 GB/T12527 GB/T2951.13 ● 15 热失重 GB/T12527 GB/T2951.32 ● 16 抗开裂 GB/T12527 GB/T2951.31 ● 17 低温卷绕 GB/T12527 GB/T2951.14 ● 18 低温拉伸 GB/T12527 GB/T2951.14 ● 19 低温冲击 GB/T12527 GB/T2951.14 ● 第 4页共 5页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 a B类 b 20 不延燃试验 GB/T12527 GB/T18380.12 ● 注: 1、a为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b为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 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2、表中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 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封样状态破坏、样品异常损坏应立即停止 检验。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保存注意事项:抽检的样品一般分为检验样和备用样, 检测人员应对检测完毕的样品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及时标识样品状态以免发生混淆。检 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至检验结 果异议期满三个月。 检验后样品的处置:因检测项目涉及破坏性试验,样品检验完毕后样品已无使用价值, 由检验机构按内部管理程序自行处理,无需退样。 7.2.2拉力试验复检时夹头移动速度为(25±5)mm/min,热塑性材料试验应在(23±2)℃ 温度下进行。 7.2.3 导体直流电阻项目复检时,大截面铝导体试样的长度应为:导体标称截面185mm 2 及 第 5页共 5页 以下取5m,导体标称截面240mm 2 及以上取10m。 7.2.4绝缘的收缩试验,试样标志间长度L为200mm。 8 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 8.1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 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8.2结论表述 1)检验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架空绝缘电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合格。 2)检验不合格结论: a 仅存在B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架空 绝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b 存在A类不合格结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依据《2020年架空绝 缘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维持原有检验结论不变。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 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 为最终结论。 9.3绝缘最薄处厚度、绝缘平均厚度为不同检验项目但检验结果具有关联性,若企业对其中 之一提出异议,复检机构应对其关联项同时进行复检并同时判定。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编制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细则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HNCCXZ035-2020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湖南省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 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本细 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 求、判定原则及结论表述、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7 708 / 分类名称 电工及材料 金属及金属复合 材料吊顶板(铝 扣板)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金属吊顶板 将单层金属材料加工成型后用作吊顶的表面有保护性和装饰性涂层、氧化膜或塑料 薄膜的装饰板。 3.2金属复合吊顶板 将金属装饰面与其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复合并加工后用作吊顶的表面有保护性和装 饰性膜的装饰板。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金 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2)。 表2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500 >500且<100 ≤100 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 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23444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 GB/T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880.2 一般工业用铝和铝合金板、带材 第二部分:力学性能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 每种型号的产品中,一般抽取企业产量(或库存量)较大的一种;抽取样品应为同一 批次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 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以同材质、同规格、同批次的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的实际库存量为 一批,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6.2.2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抽样基数不得少于40块。 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2抽样数量(见表3)。 表3 抽样数量 产品类别 抽样数量(块) 抽取样量说明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 吊顶板(铝扣板) 至少20块(总面积不 小于2m 2 ) 检验样品至少10块(总面积不小于 1m 2 ),备用样品数量同检验样品数量。 6.3样品处置(见表4)。 表4样品处置 样品包装方式 封样方法 运送方法 接受样品查验方法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用木箱或其他适合的 包装箱分别进行牢固 包装,确保运输途中 样品不被掉包、损 坏。 采用经抽样人员和企业 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一 次性封签,使用封签数 量视情况而定,以确保 所抽样品不可更换为原 则。 应保证运送样品 不受到损坏和被 油、水污染。 采用目测检验样品包 装是否有破损,包装 内样品是否有损坏, 封签是否完好;用拍 照方法记录查验情 况。 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或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和抽样文书 后,接样受理人员应与抽样人员仔细地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况(但不局限于),应调 取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抽样人员应与接样受理人员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解决: (1)样品不满足检验要求,包括封条受损、样品受损、超范围抽样、样品数量不满足要 求等; (2)抽样资料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或不规范,包括抽样单信息填写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规 范填写,样品、合格证与抽样单不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将照片或录像保存六 年。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产品信息包含基材铝 合金牌号、状态、表面加工种类等。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金属及金属复合 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 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如:表面处理方式、原材 料牌号和状态、外形尺寸)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 确认。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5) 表5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基材 化学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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