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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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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6/30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庆元县第三中学 委托,现就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兴庆招[2020]011号

二、采购项目: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1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0万元

六、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安装,(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 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登录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

http://zfcg.czt.zj.gov.cn,http://qy.lssggzy.com/qyweb/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提交:

1. 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⑴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⑵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开标室)。

十一、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开标室)

十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四、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zfcg.czt.zj.gov.cn, \ http://qy.lssggzy.com/qyweb/

十五、验收:

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成果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服务技术需求要求、响应文件及响应人承诺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张保玉 联系电话:13251991682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周墩村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夏永聪 联系电话:0578-6122382 15869211474

地址:庆元县石龙街9号二单元401室(县政府对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传真:0578-6019125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30日

特别提醒: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注册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4)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但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供应商仅提交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附件信息:

  • 2.【竞争性磋商】2020.06.28三中厨房采购.docx

    454.5K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浙兴庆招[2020]011号 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庆元县第三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庆元县第三中学 委托,现就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兴庆招[2020]011号 二、采购项目: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 六、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安装,(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 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登录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http://qy.lssggzy.com/qyweb/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提交: 1. 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⑴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⑵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开标室)。 十一、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开标室) 十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四、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 \ http://qy.lssggzy.com/qyweb/ 十五、验收: 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成果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服务技术需求要求、响应文件及响应人承诺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张保玉 联系电话:13251991682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周墩村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夏永聪 联系电话:0578-6122382 15869211474 地址:庆元县石龙街9号二单元401室(县政府对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传真:0578-6019125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30日 特别提醒: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注册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4)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但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供应商仅提交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庆元县第三中学。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供应商基本要求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六”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磋商响应文件说明 6. 响应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竞争性磋商公告 6.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6.1.6磋商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 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等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3.1 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纸质响应文件,三者内容应完全一致,其中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9.3.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系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按照“10.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制作。 9.3.3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纸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和报价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以上各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 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3.3 磋商报价 ▲11.3.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3.2 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1.3.3.3 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3.3.4 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设备、自行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协助验收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所有材料费、安装调试费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运费、利润、税金、装修等所有有可能涉及的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1.3.3.5 评审时如发现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按规定将该情况报主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11.3.3.6 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项目内所产生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11.3.3.7 供应商应对报价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11.4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建议纸质文件纸张采用白色标准A4纸。 11.5 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⑴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⑵纸质响应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13.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四 响应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6.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和装订 16.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进行加密; 16.2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独立密封封装,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16.3纸质响应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响应文件,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6.3.1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详见第五章提供的格式。 16.3.2纸质响应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6.3.3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供应商标记错误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7.2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地点。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2)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 五 开标和磋商 19.开标 19.1 本项目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审;若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采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审: ⑴因网络或政采云系统或其他问题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⑵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有效家数的。 ▲19.2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到场,供应商未到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评审结果提出质疑; 19.3开标程序 ⑴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 ⑵介绍磋商项目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 ⑶宣布开标纪律; ⑷供应商填写及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⑸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或经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检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⑹纸质响应文件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拆封响应文件、查验装订情况、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副本)份数、宣布供应商名称及相关内容; 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演示环节的按提交书面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 19.4 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当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19.5 磋商会议结束。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 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响应文件磋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2.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2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4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24.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4. 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 24. 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 24.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6.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六 磋商无效的情形 27.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7.1 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27.2电子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内解密的(出现特殊情况,采用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响应文件开标、评审的情形除外); 27.3采用纸质响应文件开标、评审有以下情形的: 27.3.1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 27.3.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的; 27.3.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7.3.4纸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有混装的; 27.3.5开启响应文件后,纸质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7.3.6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分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7.3.7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7.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7.5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7.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7.7 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7.8 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7.9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7.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7.11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7.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13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27.1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七 法律责任 2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8.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8.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8.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8.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28.1至28.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9.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9.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9.4 将采购合同转包; 29.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9.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30.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1.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31.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1.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31.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1.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1.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1.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1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八 询问 32.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2.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2 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2.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2.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上予以公布,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九 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3.3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3.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3.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3.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3.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3.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3.6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投诉 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授予合同 35.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5.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补充合同需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6.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十二 验收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7.1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7.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7.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 政府采购政策 38.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8.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8.2 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注册入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可以在成为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再申请注册入库。 3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扣除。 十四 其他事项 39. 解释权 39.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1. 代理报酬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功能技术要求 ▲注:采购内容及设备清单只是采购人提出的参考清单,但作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基础,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数量。如设备清单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设备、材料、货物、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配齐,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项目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建设,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投标样品要求 学生餐桌(2000×600×760mm)、凳面2000×200mm、双眼电磁大锅灶(2000W×1100D×800+400Hmm)、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规格(1400W×750D×1980Hmm)各一件。 三、样品注意事项: 1、按采购需求规定的制作标准和投标样品清单中的要求提供样品。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样品进行评审。 2、样品不得有可以辨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如投标人名称、货物品牌、生产厂家等,否则视为未提供样品,且投标无效。 3、提供样品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8时起至7月13日上午9:00止;提供样品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庆元县濛洲街222号) 4、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将样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5、所有样品均有可能因检测造成破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四、采购说明: 2.1 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2 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2.3 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投标人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投标人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五、服务要求 5.1、本项目所有设备提供三年保修服务,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厂商质保承诺函原件,外购电器产品按质保书保修期。如果不能按时提供则由中标人自行承诺质保,并将质量保证金提高到20%,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2、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如设备出现故障,供货单位在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须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设备替换。在质保期内,与质保和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保修期自采购人、中标人在最终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应免费给以维修、更换和正常保养。在质保期满以后,应该保证提供备件和服务。 5.3、供货期限:中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验收前须向买方提供县内维修点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送货、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中标人负责。 六、验收: 中标人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并经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 若因中标人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给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在所有清单产品按技术要求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如设备无质量问题36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所投厂制品的原厂质保函原件,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余下2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如设备无质量问题36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项目安全事项 8.1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设备、安装、维护等各项工作,中标人对设备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8.2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中标人在实施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九、其他 9.1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调试、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备品备件费用、维修维护服务、相关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浙兴庆招[2020]011号),经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单位。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双方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卖方根据买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1.2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 二、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2.1 中标合同价: 2.2 付款方式: 2.3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工厂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2.4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卖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3.1.1 本合同书 3.1.2 中标通知书 3.1.3 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 3.1.4 中标人投标文件 3.1.5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3.1.6 招标文件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30%的合同货款的。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规定的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交待的事项)以及乙方承诺的义务(包括响应文件的承诺)。乙方未能如期达到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和实施情况、质量、效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限期予以整改。 1.4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承诺的行为进行合同款项扣罚及经济处罚。 1.5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出现有合同款项扣罚或经济处罚的情况,将在扣罚相关金额后进行余额的支付。 1.6 甲方需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乙方解决问题、使之顺利开展工作。 1.7 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项目组成员及员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调整到位。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合同款项。 2.2 乙方应全面、高效、优质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交待的事项)以及己方承诺的义务(包括响应文件的承诺)。 2.3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的纠正并向甲方进行通报。 2.5 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2.6 甲方不承担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法律纠纷和经济责任,乙方须自行负责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所有事故、法律纠纷及一切费用。 2.7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因上述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8 乙方在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任何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9 乙方应做好项目的各类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结束后统一移交给甲方立卷、归档。 2.10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灾难或政府法令的原因以外,双方不得违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需按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或提供服务,若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对相关事宜负责,对违约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并负相关法律责任,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如果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能够遵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守约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违约方还应赔偿给守约方因为不能执行合同而带来的损失。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但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3.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及未尽事宜 1.有关本合同和签署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3.双方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认可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提供原件核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 “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栏目查询供应商注册页面信息打印件(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提供); 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4、格式中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无法完成的,可以采用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上年度(或最新年度)经审计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盖章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内容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须体现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2、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资格证明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响应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_ 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 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7、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注:须按第一章6.2条要求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信息为准)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1、磋商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 政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 份; 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 1 份 纸质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纸质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纸质报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供应商须知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服务。 响应企业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基本情况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投标或其制造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企业证明、企业基本情况等判定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证据。 2.填写内容应与分项报价清单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造成偏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未填写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4、节能环保产品 注:1、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还需附上拟投的产品页码位置的截图并标注出拟投产品; 2、投标时未提供本表格及附件截图,节能和环保产品不给分; 3、请在对应的□内打√。 5、其 他 除磋商文件规定的资信商务部分要求格式外,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资信及商务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 ⑵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及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 6、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7、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8、技术规格偏离表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注:1.投标人须针对本文件第三章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3.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填无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填正偏离,出现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 4、相关证明材料可后附。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9、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和评标要求,具体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0、工期保证措施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和评标要求,具体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1、质保期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和评标要求,具体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12、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完整详细阐述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 三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1、磋商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条款外,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磋商分项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相一致。 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5、报价不得超过总限价。 投标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上述格式中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无法完成的,可以采用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 多轮报价、磋商及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各投标人不得离开电脑,并时刻留意手机短信。 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报价说明: 1、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2.报价明细表最终汇总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 3.投标人可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自行扩展编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四 外包装封面及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五、成交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磋商小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预成交人,由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成交人。 二 磋商小组 2.1磋商小组 2.1.1成员:可以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磋商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有效家数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2 磋商 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多轮磋商。 (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2.2 磋商注意事项 (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投标人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按总价针对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 (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投标人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 3.3 评审 3.3.1 技术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2)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2 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3.3.3 报价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政府政策优惠扣除; (3)报价修正; (4)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3.4 评审结果 3.4.1 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 3.4.2 起草磋商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 3.4.2.1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成交人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四 磋商内容及规定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资信及商务权重为19%,分值为19分,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 4.2项目技术权重为51%,分值为51分,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磋商最终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4.3磋商报价文件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投标人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 4.4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 评标内容和标准 5.1 资信及商务分为 18分,权重为 18%,根据以下内容由评委统一打分: 5.2 技术分为 52 分,权重为 52%,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 注:1、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磋商小组有权对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如磋商小组认为以上证明材料有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内容或不足以证明达到评分标准的,有权作进一步认证或认定;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否则将有可能作出最不利于投标投标人的认定。 5.2磋商报价得分共30分,权重为30%,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 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成交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2.4 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磋商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磋商报价=∑其他的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⑶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⑷磋商报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00。 5.4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5 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磋商纪律和要求 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1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0万元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庆元县第三中学 3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组织方式 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 6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 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2、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DVD光盘或U盘1份; 3、纸质响应文件系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文件: 正本 1 份 副 本4份;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正本 1 份 副 本4份; 报价文件: 正本 1 份 副 本 4份; 8 磋商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 10 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 接收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濛洲街222号四楼) 11 磋商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 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濛洲街222号四楼) 12 成交结果公告 磋商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等媒体上发布。 13 评审办法 和细则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14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 16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设备和原件提醒 1.便携式电脑(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 3.请供应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未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但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供应商仅提交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 份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参考图片 验收检测区 男女更衣室 1 洗手池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及水斗板厚均δ=1.2mm,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 规格:450W×400D×300Hmm 2台 2 电子感应 龙头 推荐品牌:展鹰/科勒/T埃美柯型号:5111中心距为4”感应龙头台式安装,铸造水嘴AC-DC控制模块能调节温度的混水阀 2只 3 全不锈钢 更衣柜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201全不锈钢制;面板厚度1.0mm,其它厚度1.0mm,内分二层,配六开门,配可调节脚。 规格:1200W×500D×1800Hmm 1台 4 全不锈钢 更衣柜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201全不锈钢制;面板厚度1.0mm,其它厚度1.0mm,内分二层,配四开门,配可调节脚。 规格:900W×500D×1800Hmm 1台 主、副食库 粗加工间 1 单星杀鱼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m,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规格:1500W×700D×800Hmm 1台 2 大单星盆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m,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规格:1000W×700D×800Hmm 2台 3 双层工作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 (下衬15.0密度板减噪);格栅1.0mm;脚Φ38×1.0mm (配有可调子弹脚);横通38×25×0.8mm。 规格:1800W×800D×800Hmm 2台 4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1台 细加工间 1 双星 盆连平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及水斗板厚δ=1.0mm,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 规格:1500W×700D×(800+150)Hmm 1台 2 冲地龙头 推荐品牌:君畅/TTS/T&S 型号:JC-1181S/S型、B-1403型、B7232-01型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水枪,水枪可360度旋转,使用灵活便捷。 规格:管长5-10M 1台 3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1台 4 绞切两用机 推荐品牌:盛芯/永强/银鹰 说明:采用304不锈钢刀片。绞肉量:220kg/h功率:220V/380/0.75KW规格:550W×400D×680Hmm 1台 5 墩头连刀架 推荐品牌:厂制品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方管制作,立管φ38壁厚δ=1.0mm,主搁档为25X38方管壁厚δ=0.8mm,次搁档为20x40方管壁厚δ=0.7mm,每层为11支。配全钢可调子弹脚。规格:1200W×500D×1300Hmm 1台 6 刀具消毒柜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优质304-2B不锈钢板制作,δ=1.0mm,采用远红外线消毒。 规格:500W×180D×400Hmm 1台 冷藏间 1 高温冷藏库 推荐品牌:常新/永安/名浩 温度:0℃~-10℃ 说明:冷库五面体保温按100mm厚组合冷库用聚氨酯隔热夹芯板(阻燃),板材表面采用0.4mm双面出口标准彩涂板;冷库地面保温采用100mm聚氨酯隔热夹芯板(阻燃)。压缩机:美国进口爱默生;蒸发器:吊顶式冷风机,型号:DD-030B。保鲜库主机FMZB-003。 规格:4500W×3600D×2600Hmm 30m? 2 双向移门调理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 (下衬15.0密度板减噪);侧板、底板δ1.0mm;门面、层板δ1.0mm;重力脚Φ51×150不锈钢重力脚。 规格:1800W×800D×800Hmm 1台 3 双眼电磁 大锅灶 (提供样品) 推荐品牌:广东/沁鑫、江苏/标科、深圳/环球 规格:2000W×1100D×800+400Hmm 电压/功率:380V/2×20kw 1.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材,不锈钢板材304#通过“GB/T 11170-2008《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2.采用技术领先的德国进口“英飞凌(Infineon)”IGBT(数字信号处理器),确保性能稳定,安全放心; 3.(1)国家专利线盘,加热区域最大化,火力更均匀;(2)全密封机箱,三重立体防辐射屏蔽设计,防油污、水及虫侵蚀;(3)流线型线圈盘散热风道,防水风机抽风和送风相结合,散热更充分,机器寿命更长;(4)自行研发的脚动式磁感开关,8档360度旋转档位火力调节,加热温度区间更精细,更方便厨师掌控火候; 4.配置全真火力模拟显示器,可显示实时火力强度、功率、电度、故障、档位等多种功能,厨师操作更轻松,显示器符合《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标准》防水等级到达IPX7的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5.电磁炉整机具有“ 静电放电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及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测试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6.整机通过“IPX6防护等级的多重安全保护"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测试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使用更安心; 7.电磁炉关键部件控制板通过“1、高温试验: 控制板在不通电状态下,放置温度为(65±2)℃,恒温时间4h。试验后在室温放置2h,检查控制板仍能满足以下要求:元器件不得松动,绝缘物不变形、不破坏、无裂纹以及通电检查功能应正常。 ”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8.电磁炉食品接触部件锅具/水龙头管道/阀芯/滤网需提供"铅、镉、铬、镍、砷"等有害物质的限值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测试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9.适用水压:0.1-0.6MPa;进水管接头:4分。 3台 4 调料平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0mm;脚Φ38×0.8mm ;横通Φ25×0.8mm。 规格:500W×1200D×800Hmm 3台 5 油烟净化 一体机 推荐品牌:厂制品 油烟滤净特色 说明:1.饮食业油烟净化机采用优质304-2B发纹贴塑优质不锈钢制造,是专为饮食行业治理烹调油烟而开发的新设备,本机采用液沫过滤法专利技术,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雾,具有消除油雾、消除油烟火烟、消除臭味污染的功能,实现环保达标,节能低耗和免清洗风管和机管道油渍,是低投资、低运行费用、低管理要求、高效能的新型厨房环保设备。经本机净化后的饮食油烟达到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油烟净化率≥95%,黑烟颗粒去除率≥90%,噪声≤75分贝。运行和维护十分方便。本机也可以供实验室作通风橱净化废气之用。 2.性能特色 ·优越“3E”性能——除油、除味,减轻厨房内外油烟气味污染; ·风量合理——符合国家标准GB18483-2001(试行)规定的处理风量; ·安全消防——灭火消烟,降低火灾风险; ·节省空间——油烟火烟收集→净化→输送,一步到位,极大地节省了安装空间。 3.操作运行特色 ·施工简便——室内安装,无需高空作业: ·容易管理——免清理风机及管道油渍: ·“三低一高”——低管理要求、低运行成本、低投资,实现高效节能的环保理念。9000W×1300D×(800+500)Hmm 11.7㎡ 6 双星盆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m,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 规格:1200W×600D×(800+150)Hmm 1台 7 冲地龙头 推荐品牌:君畅/TTS/T&S 型号:JC-1181S/S型、B-1403型、B7232-01型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水枪,水枪可360度旋转,使用灵活便捷。 规格:管长5-10M 1台 8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1台 面点间 1 单星盆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板厚δ=1.2mm,水斗板厚δ=1.0mm,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规格:600W×800D×800Hmm 1台 2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1台 蒸煮间 1 蒸饭柜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面板δ=1.0mm;内胆1.0 mm;侧板δ1.0mm;门面δ1.0mm;后板δ1.0mm;重力脚SUSΦ50×150;配不锈钢饭盘。双机分开,独立箱体控制。分铜球阀排污,自动进水装置。 电功率:12KW×2/380V 规格:(24盘)1050W×750D×1600Hmm 3台 2 双眼蒸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侧板δ=0.8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横通25×38×1.0mm,配3根4KW电热管,自动进补水,一键式启动按钮,可放600蒸笼;蒸笼另配。 功率:12KW×2/380V 规格:1500W×700D×(600+150)Hmm 1台 3 冲地龙头 推荐品牌:君畅/TTS/T&S 型号:JC-1181S/S型、B-1403型、B7232-01型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水枪,水枪可360度旋转,使用灵活便捷。 规格:管长5-10M 1台 4 集汽罩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δ=0.8mm。配防爆灯(风机及排烟管另计) 规格:6300W×1100D×500Hmm 6.93 5 集汽罩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δ=0.8mm。配防爆灯(风机及排烟管另计) 规格:3000W×1100D×500Hmm 3.3㎡ 6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1台 洁具间 1 拖把沥干架 推荐品牌:厂制品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立柱采用φ38X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X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规格:1500W×500D×1800Hmm 2台 2 低位水池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m,水斗尺寸为450×450×270。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规格:1000W×600D×650Hmm 1台 一层二次更衣 1 洗手池 推荐品牌:厂制品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m,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规格:500W×400D×300Hmm 1台 2 电子感应 龙头 推荐品牌:展鹰/科勒/TOTO/渤航型号:5111中心距为4”感应龙头台式安装,铸造水嘴AC-DC控制模块能调节温度的混水阀 1只 3 挂衣架 推荐品牌:厂制品说明:采用304型材制作,优质不锈钢筋。规格:600W×20D×60Hmm 1只 一层售卖间 1 单星盆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m,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 规格:600W×600D×800Hmm 1台 2 留样雪柜 推荐品牌:金松/美厨/凯普顿 说明:冷藏温度:-5℃5℃ 全铜盘管、名牌压缩机、自动回归门 规格:600W×700D×1900Hmm 1台 3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2台 4 紫外线 杀菌灯 推荐品牌:朗普/飞利浦/雪莱特 电压:220V功率:30W适用面积:20-50㎡杀菌方式:紫外线光波+臭氧规格:490W×55D×260Hmm 2盏 洗碗、消毒、保洁间 1 挂墙 双层开水器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内胆板δ=1.2mm,外胆1.0功率:24KW/380V,容量:300L 1台 2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2台 3 紫外线 杀菌灯 推荐品牌::朗普/飞利浦/雪莱特 电压:220V功率:30W适用面积:20-50㎡杀菌方式:紫外线光波+臭氧规格:490W×55D×260Hmm 4盏 4 双门热风 循环消毒柜 (提供样品)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1、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 2、电脑版一键启动,自带语音播报功能,可用于消毒密胺餐具、竹器木器、毛巾鞋服、玻璃器具、陶瓷器具、不锈钢餐具,自动设定消毒时间及消毒温度范围,也可自选模式调节温度范围和消毒时间 3、消毒温度范围最高150度,更能有效的消除了臭氧、蒸汽、紫外线等方式难免的消毒死角,对肝炎病毒(大三阳和小三阳)、芽胞杆菌、金黄色葡萄球体、大肠杆菌等多种较难杀灭的细菌病毒 4、干式高温消毒使餐具无残留水迹,集餐具消毒与烘干及无菌储存功能于一身,达到国家卫生部消毒检测要求. 5、具有产品责任险(附加保险单明细); 6、电源电压:220V。额定功率:4.6KW。 7、提供证书:产品卫生许可证、二星检测报告、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证书、国标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执行标准编号:GB4706.1-2005) 尺寸:1400W×750D×1980Hmm 1台 5 冲地龙头 品牌:君畅/TTS/T&S 型号:JC-1181S/S型、B-1403型、B7232-01型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水枪,水枪可360度旋转,使用灵活便捷。 规格:管长5-10M 1台 一层餐厅 二层二次更衣 1 洗手池 推荐品牌:厂制品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及水斗板厚均δ=1.2mm,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规格:500W×400D×300Hmm 1台 2 电子感应 龙头 推荐品牌:展鹰/科勒/TOTO/渤航型号:5111中心距为4”感应龙头台式安装,铸造水嘴AC-DC控制模块能调节温度的混水阀 1只 3 挂衣架 推荐品牌:厂制品说明:采用304型材制作,优质不锈钢筋。 规格:600W×20D×60Hmm 1只 二层售卖间 1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2台 2 紫外线 杀菌灯 推荐品牌::朗普/飞利浦/雪莱特 电压:220V功率:30W适用面积:20-50㎡杀菌方式:紫外线光波+臭氧规格:490W×55D×260Hmm 2盏 二层餐厅 教师厨房 1 调料平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0mm;脚Φ38×0.8mm ;横通Φ25×0.8mm。 规格:500W×1100D×800Hmm 1台 2 双眼一汤 电磁灶 推荐品牌:广东/沁鑫、江苏/标科、深圳/环球 规格:1800W×1100D×800+400Hmm 电压/功率:380V/2×18kw 1.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材,不锈钢板材304#通过“GB/T 11170-2008《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节能率高,无噪音,无污染 -国家专利线盘,无盲区,火力更均匀 -软启动技术,自动报警装置 -全密封机箱、防油污、水及虫侵蚀 -采用自行研发的脚动式磁感开关 -三重立体防辐射屏蔽设计 -采用技术领先的德国“Infineon”IGBT -采用行业先进的德国“英飞凌”数字信号处理器 -IPX6防护等级的多重安全保护,使用更安心 1台 3 商用开水机连底座 推荐品牌:腾飞/吉之美/盛芯 功率:380V/12KW 规格:600W×620D×1580Hmm 1台 4 五斗保温 售菜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板材全部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国标1.2mm,背板,侧板厚度国标1.0mm;φ51mm厚国标1.2mm不锈钢圆通腿,配不锈钢可调脚。底板采用不锈配置自动进水,缺水保护,带电子式温控器,数字温度显示;排污口DN20,配排污铜球阀门及不锈钢波纹排水管,功率:3KW/220V.配1/1×150份数盘五个。 规格:1800W×700D×800Hmm 1台 5 单向移门 调理台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 (下衬15.0密度板减噪);侧板、底板δ1.0mm;门面、层板δ1.0mm;重力脚Φ51×150不锈钢重力脚。 规格:2000W×800D×800Hmm 1台 6 紫外线 杀菌灯 推荐品牌::朗普/飞利浦/雪莱特 电压:220V功率:30W适用面积:20-50㎡杀菌方式:紫外线光波+臭氧规格:490W×55D×260Hmm 1盏 7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2台 8 油烟净化 一体机 推荐品牌:厂制品 油烟滤净特色 说明:1.饮食业油烟净化机采用优质304-2B发纹贴塑优质不锈钢制造,是专为饮食行业治理烹调油烟而开发的新设备,本机采用液沫过滤法专利技术,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雾,具有消除油雾、消除油烟火烟、消除臭味污染的功能,实现环保达标,节能低耗和免清洗风管和机管道油渍,是低投资、低运行费用、低管理要求、高效能的新型厨房环保设备。经本机净化后的饮食油烟达到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油烟净化率≥95%,黑烟颗粒去除率≥90%,噪声≤75分贝。运行和维护十分方便。本机也可以供实验室作通风橱净化废气之用。 2.性能特色 ·优越“3E”性能——除油、除味,减轻厨房内外油烟气味污染; ·风量合理——符合国家标准GB18483-2001(试行)规定的处理风量; ·安全消防——灭火消烟,降低火灾风险; ·节省空间——油烟火烟收集→净化→输送,一步到位,极大地节省了安装空间。 3.操作运行特色 ·施工简便——室内安装,无需高空作业: ·容易管理——免清理风机及管道油渍: ·“三低一高”——低管理要求、低运行成本、低投资,实现高效节能的环保理念。2900W×1300D×(800+500)Hmm 3.77㎡ 教师餐厅 1 灭蝇灯 推荐品牌:亨德利/飞利浦/宝视达电压:220V 功率:45W 适用面积:20-50㎡ 规格:500W×150D×400Hmm 1台 2 不锈钢风管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δ=0.8mm。配40×40镀锌角铁法兰。 260㎡ 3 风 柜 推荐品牌:杭州/七星、广州/德通、江苏/德粤 功率:380V/7.5KW 风量:20000m?/h 2台 4 轴流风机 推荐品牌:杭州/七星、广州/德通、江苏/德粤 型号: 6# 功率:380V/2.2KW 1台 5 风柜支架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槽钢焊接先喷防锈漆在喷银粉漆与风柜规格配套. 规格:1200W×1200D×300Hmm(具体根据现场而定) 2台 6 风机启动箱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内须配置缺相保护和运行指示灯显示等。 规格:2.2KW 1台 7 风机启动箱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内须配置缺相保护和运行指示灯显示等。 规格:7.5KW 2台 其他 1 单温水龙头 推荐品牌:埃美柯/贝乐佳/渤航 型号:XC0552, JC-1009, 7707-078 3只 2 双温水龙头 推荐品牌:九牧/渤航/埃美柯 说明:原装正品陶瓷阀芯,台面立式安装。 规格:单把单孔/H=350 19只 3 拖把沥干架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304板材制作,面板δ=1.2mm水斗板厚δ=1.0m,立柱采用φ38X1.0mm不锈钢管材,拉档采用φ25X0.8mm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大号带孔接污斗落水器、钢丝塑胶软管、金属软管。 规格:1500W×500D×1800Hmm 2台 4 学生餐桌 (提供样品) 餐桌总尺寸:2000w×600w×760Hmm桌面、凳面均为不锈钢材质(内包1.5CM厚的密度板)耐磨 耐高温 防火美观牢固 2、餐桌款式:八位条凳餐桌 3、材质:桌面304不锈钢,凳面支撑架采用304不锈钢餐桌架子50×50MM,1.2个厚的优质不锈钢方管,表层:无有机溶液,无污染。 4、具体参数:不锈钢桌面尺寸2000×600mm,凳子尺寸2000x200mm 160张 正面: 反面: 正面: 反面: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注册日期 注册资金 供应商网址 E-mail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主营项目 兼营项目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1 2 3 4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提供产品名称 备注 与分项报价一致 与分项报价一致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制造产品名称 备注 与分项报价一致 与分项报价一致 一、本次投标拟投入的节能产品说明 序号 品牌型号 第几期 面码位置 备注 1 第几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 第几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 拟投入的节能产品总报价占本次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20%(不含)以下的 □20%-50%的 □50%(含)以上 二、本次投标拟投入的环保产品说明 序号 品牌型号 第几期 面码位置 备注 1 第几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 第几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 拟投入的环保产品总报价占本次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20%(不含)以下的 □20%-50%的 □50%(含)以上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是否响应 正偏离或负偏离 偏离原因 1 2 …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人民币:元) 1 庆元县第三中学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小写: 大写: 序号 类别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小写: 大写: 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负责人 成交人地址 成交标的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成交金额合计 服务要求: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企业实力 (1)投标人所具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情况: 根据投标供应商所具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数控冲床、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液压机、数控折弯机等),须提供相关描述、设备采购发票,评委根据设备先进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最高得2分(需提供设备的购货发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具有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0.5分。 投标人单位中具有电工或焊工或安装维修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6分 2 企业信用 投标人提供 AA 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得 2分,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得 1 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局颁发证书为准)。 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2分 3 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节能产品所占投标产品总金额的比例相应得分:节能产品金额占投标产品总金额 20%(不含)以下的,得 0.5分;占投标产品总金额 20%-50%的,得 0.8 分;占投标产品总金额50%(含)以上的,得 1 分(投标人应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在投标货物清单中进行标注)。 0~1分 4 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保产品按所占投标产品总金额的比例相应得分:环保产品金额占投标产品总金额 20%(不含)以下的,得 0.5 分;占投标产品总金额 20%-50%的,得 0.8 分;占投标产品总金额 50%(含)以上的,得 1 分(投标人应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在投标货物清单中进行标注)。 0-1分 5 自主创新能力 投标人具有厨房设备类产品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个得0.3分,最高得3分。(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3分 6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 2018 年以来类式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 0.5分,最高 5 分。有效业绩以专家集体认定为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5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项目设计方案 投标人需根据设备清单及现场勘察在技术标中提供厨房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方案已及设计图纸的合理性、科学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和布局合理、全面、先进的得8-12分,方案和布局比较合理、相对全面、相对先进的得4-8分,方案和布局一般的得0-4分。 0~12分 2 原材料和产品检测报告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提供本次招标清单内厂制品货物304原材料检测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无显示有效期的认定为出报告之日起两年)投标人自有的检测报告(报告同时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4806.9-2016(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T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标准)(盐雾试验72小时及以上标准检测),每个得1分,(盐雾试验72小时以下标准检测),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5分 3 技术参数偏离 投标产品的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用料需求的情况等:所有指标满足招标要求的得8分,所有指标均满足且多数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根据正偏离情况得0~2分,技术存在负偏离的在8分基础上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0~10分 4 样品分 样品共 9分 ,其中: 学生餐桌(2000W×600D×760Hmm) (0-3分) 双眼电磁大锅灶(2000W×1100D×800+400Hmm) (0-3分)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1400W×750D×1980Hmm) (0-3分) 根据产品的制作质量、工艺制作水平、款式、尺寸、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外观式样等情况,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0~9分 6 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投标人单位提供的①保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最高得2分。②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最高得2分③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最高得2分。 0~6分 7 质保期 根据投标产品厂商承诺的质保时间情况打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每增加半年得 1 分。本项最高分 4 分 0~4分 8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快捷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最高得2分;质保期限和质保方式是否优于招标要求、质保期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最高得2分;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所采取的措施等最高得2分。 0~6分 — 39 —招标代理: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8-61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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