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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YZC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9

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0-02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YZC-2020-02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768.8544 768.8544 餐饮服务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预算 768.854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人员岗位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所有人员按照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配置;(原件)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6-30 到 2020-07-0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须现场报名。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0 14:00 2.开标时间: 2020-07-20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福田 2.联系方式:022-84601296-801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先生:242106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601296-801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位于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第六大道办公区食堂(位于河东区张贵庄62号)、河东区政协食堂(位于津塘路40号增15号)】,服务时间为一年,项目预算768.8544万元。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由中标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及食材原料供应服务,项目采购人按月支付劳务费及食材供应费用,依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进行管理。 食堂设备、水、电、燃气费、低值易耗品、厨余垃圾外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服务时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食堂人员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食材供应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第六大道办公区:天津市河东区张贵庄62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东区委会: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5号;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控制疫情,避免接触传染; 现场评标阶段: 1投标人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 2须投标人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 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 如遇特殊情况,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文件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docx 附件文件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docx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 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YZC-2020-025 采 购 人: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YZC-2020-025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位于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第六大道办公区食堂(位于河东区张贵庄62号)、河东区政协食堂(位于津塘路40号增15号)】,服务时间为一年,项目预算768.8544万元。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由中标外包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及食材原料供应服务,项目采购人按月支付劳务费及食材供应费用,依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进行管理。 食堂设备、水、电、燃气费、低值易耗品、厨余垃圾外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服务时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食堂人员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食材供应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第六大道办公区:天津市河东区张贵庄62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东区委会: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5号;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资金768.854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开标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人员岗位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所有人员按照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配置。;(原件)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20年1006月1530日至201920年1007月210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须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20年1107月0420日上下午9:3014:00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下午14:00时2019年11月04日上午9:30时 4、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福田 2.联系方式:?022-84601296-801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先生 242106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采购代理机构电汇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杨福田 022-84601296-801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控制疫情,避免接触传染; 现场评标阶段: 1投标人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 2须投标人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 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 如遇特殊情况,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2020年036月1730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的强调、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服务系指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及产品。 2.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项目说明 3.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供应商须就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3.3价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投标费用 5.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6.2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所补充的一切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技术交流会,或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做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7.2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发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以传真方式提出,随后将原件提交采购人,下同)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 7.3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澄清投标供应商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 7.4解答或澄清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于收到解答或澄清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供应商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解答或澄清的所有内容。解答或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采购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供应商的解释,采购人都可能会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于收到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确认。 9.招标文件语言及计量 9.1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9.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10.招标文件的解释 10.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编制要求 1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必备的条件和事项必须满足,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1.2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3投标供应商不得将本次招标项下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按投标无效处理。 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除在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商务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3.1.1承诺书 13.1.2投标书 13.1.3开标一览表 13.1.4开标分项报价表 13.1.5环保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13.1.6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13.1.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有时) 13.1.8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有时) 13.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 13.1.10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3.1.11法人代表授权书 13.1.12各种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13投标供应商简介 13.1.14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人员承诺函) 13.2 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7.《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人员岗位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所有人员按照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配置; 13.3资信、技术部分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3.3.1投标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编制 13.3.2真诚投标承诺书 13.3.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3.3.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3.4其他要求 13.4.1 投标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 (除文件规定格式外,如有需要投标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13.4.2投标供应商还须随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3份。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14.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投标供应商应单独列出,格式自拟。 14.3 投标文件文字部分必须采用A4纸型,必须编制详细目录并编辑页码,中间不得丢页、少页,并装订成一册(不可活页装订)。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书”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15.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3投标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的编制: 15.3.1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响应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6.投标报价与投标响应中的报价方案 16.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必须是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16.2投标供应商要按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所需的全部内容填写各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并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 16.3所有投标只允许投标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或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或用户需求书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供应商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主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16.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投标货币 17.1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填报。 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8.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2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3未按18.1和第18.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18.5落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8.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的; 18.6.2 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布终止或暂停的; 18.6.3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18.7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8.7.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8.7.2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8.7.3 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份数 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20.2投标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20.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标书。 20.4投标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且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1.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21.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接受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1.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22.保密 22.1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2.2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采购人认为必要的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23.投标供应商知悉 23.1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现场和用户需求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封装: 24.1.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件分别单独封装在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字样。然后再将其共同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24.1.2投标供应商应将资质证件复印件单独密封,在包封上标明“资质证件复印件”字样。 24.1.3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法人章和密封章。包封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开始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24.1.4将全部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后,每一包外层包封上均应详细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递交的投标文件共两包,其中一包为“资质证件复印件”) 2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25.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5.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文件或补充材料。 26.迟交的投标文件 26.1 采购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且该修改材料或撤销通知须有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3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8.开标 28.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8.2 投标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8.3开标仪式上,将由公证人员或供应商的代表当众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唱标。 28.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 将公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8.5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供应商;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8.6开标后,由采购人代表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对所有签到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8.8采购人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2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9.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 2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六、评 标 30.评标委员会 30.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1.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向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拒绝。 31.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3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供应商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问题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33.错误的修正 3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3.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继续。 3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4.1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依据进行。 34.2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审核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内容。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 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4.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综合打分法进行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5.评标程序 35.1初步评审 35.1.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5.1.2 算术错误将按本须知第33条进行修正。 35.1.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5.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5.1.5 经评标委员会初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作否决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1)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 (4)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盖章、签字齐全;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失效的; (6) 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 (7) 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审查后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或其说明不能令评标委员会满意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做投标无效处理; (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1) 投标供应商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2)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15)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要求予以签署、编制、装订、密封的; (16) 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或低于早午人均标准、加班餐人均标准的; (1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18)未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index.jsp”上成功注册的; (1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5.1.6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的评审标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5.3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供应商按投标无效处理。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35.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过高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6.编写评标报告 36.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6.2评审报告应当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7.中标结果 37.1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37.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37.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37.2 中标通知书37.2.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7.2.2 中标通知书中应明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工期、质量及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7.2.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37.2.4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授予合同 38.签订合同 38.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2 如果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38.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8.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9.履约担保(不适用涉及本项目) 39.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比例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如有规定另行执行) 39.2 中标供应商如未按第41.1及42.1条的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应采购人的请求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选择下一个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39.3 履约保证金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满前有效;预付款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为自开出之日起到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完止。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供应商和服务(或工程、货物)需求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餐饮服务委托合同 总则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天津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项目餐厅委托乙方实施专业化餐饮管理服务,现参照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 类型: 政府写字楼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约定管理事项与基本内容 第三条 餐饮服务委托项目 公务员早餐服务:负责提供品种多样的早餐。 公务员午餐服务:负责提供公务餐、营养餐、清真餐和特色风味饮食且一周内菜品不重样,同时供应应季果蔬,注重菜品托陈出新。 公务员加班餐服务:负责提供公务餐饮食。 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公务员就餐卡消费。 餐厅环境卫生、饮食卫生、财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由乙方管理的其他事项。 乙方每天提供的餐饮品种,须报经甲方审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餐厅为服务型,就餐人数 人。 餐厅项目不得分包于第三方。 第三章 服务委托期限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合同期限届满前,若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自动续延下一个与本条年限相同的合同周期。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终止本合同,但必须在合同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做好终止合同移交工作准备。 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餐饮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餐饮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餐厅用房及办公室,同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桌椅和食物加工、存储设备以及工作场所内水、电及燃气设施设备和公务餐餐具。 负责提供乙方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所需设施设备器械的档案、资料,并在乙方需要时向乙方移交。 甲方有权审定餐厅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指导督促乙方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保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甲方应尽的其它义务,按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按照要求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并接受甲方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相关岗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因违规使用相关岗位人员而造成后果导致的所有处罚,应由乙方负责承担。 负责编制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防火、防盗、保密制度及突发事件预案等; 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利益; 乙方应对所雇佣员工进行政治审查、保密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因乙方管理不善员工个人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在餐饮服务活动中,要账目清楚,加强管理,在满足正常工作所需基础上降低运行成本,压缩费用,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乙方有义务在规定时限内落实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杜绝浪费甲方提供的餐厅资源和能源。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条 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实现相应的管理目标,其中主要应实现的管理要求为: 设施设备完好率98%。 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率100%。 员工持证上岗率100%。(健康合格证) 厨房、餐厅的操作符合安全防火规范,厨师按照标准化程序操作。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操作、经营,内部有严格的卫生控制制度,有处理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 菜系、菜品品种及搭配合理,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品种多样、经济实惠的工作餐,能满足不同的服务需求。 采购的食品应做到安全卫生。 食品加工、存放符合食品卫生和烹饪要求。 不得采购、使用、销售任何形式的变质、劣质、假冒和过期食品。 售餐作业应做到热情、礼貌、卫生、安全。 所有服务人员做到统一着装,服务到位,谈吐文雅,举止得体,文明服务。 餐厅包房提供不低于骨瓷标准的配套餐具,其材质款式,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 餐饮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费 1. 餐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每月 元( 元整)每年 元( 元整)。 2. 公务员早餐执行价格根据成本核算在甲方指导下合理定价。 3.领导餐用餐由乙方负责调配。 4.宴会招待餐根据成本核算并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以与就餐双方商定价格进行单独结算。 5.餐厅设备设施(由维保公司负责的除外)维修费用界定参照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依据情节轻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或没有按规定进行日常保养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五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律根据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乙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律根据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除扣除乙方履约保障金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部分所提供的格式不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格式,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款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自行编制并提供证明材料。 商务文件部分 承 诺 书 致: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我方已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保证我们的服务及相关配套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投 标 书 致: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 按投标须知中有关“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 2.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与书面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件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应缴付和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元,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项目报价组成:食堂人员服务费报价( 元)+食材原料供应报价( 元); 其中食材原料供应单价:早午餐人均标准( 元)注:不低于24元标准 加班餐人均标准 ( 元)注:不低于20元标准 650人*250工作日*早午餐人均不低于24元标准 100人*250工作日*加班餐人均不低于20元标准 2. 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期限提供服务。 3.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天。 6.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7.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4、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表3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5、环保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注:若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需填写本表。(须附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网页并标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注: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需填写本表。(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网页,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20192020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8、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事宜,特此证明。 (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盖章): 9、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致: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10、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 11、投标供应商简介 投标供应商应对企业情况做详细介绍(包括组织机构、资质情况、服务能力、供货能力、现有设备、测试及检测手段、技术人力资源情况等)。 12、其他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信及技术部分 13、投标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 (供应商自行编制)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人员职责分工合理性【含食堂服务人员配置及食材原料服务人员配置】 3、整体服务方案 ①食材原料服务方案 ②食堂人员服务方案 4、食堂综合管理规章制度 5、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 6、方案中应体现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实用,经济,切实可行 7、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 8、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9、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 10、供应商服务方案中对本服务项目任务、需求的理解程度 14、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招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招投标而向有关招投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供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选,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人员岗位承诺函 我司承诺按照本项目(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用户需求书人员人数要求及岗位配置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置齐全部人员。 未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用户需求书人员人数要求及岗位配置要求配置齐人员的,放弃我司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第六部分 用户需求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 食堂服务项目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及天津市河东区政协食堂服务项目,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位于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第六大道办公区食堂(位于河东区张贵庄62号)、河东区政协食堂(位于津塘路40号增15号)】,服务时间为一年,项目预算768.8544万元。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由外包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及食材原料供应服务,项目采购人按月支付劳务费及食材供应费用,依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进行管理。 食堂设备、水、电、燃气费、低值易耗品、厨余垃圾外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二、服务时间 食堂人员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食材供应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三、服务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第六大道办公区:天津市河东区张贵庄62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东区委会: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5号); 四、项目预算: 768.8544万元 五、服务内容 食堂人员服务:为公务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及节假日加班用餐制作; 食材供应服务:根据实际用餐标准,按需采购粮油、蔬菜、水产、猪牛羊肉、禽蛋、水果等原材料。 六、商务要求: 1.款项支付方式: 1、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费包含:采购食材及服务人员工资等。 3、食堂人员服务项目报价: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4、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报价: 650人*250工作日*早午餐人均不低于24元标准 100人*250工作日*加班餐人均不低于20元标准 其中用餐标准:工作日(250天);早、午餐就餐人数约650人;不低于24元/人/天标准制作;加班餐约100人就餐;不低于20元/人/天标准制作。 本项目报价组成:(食堂人员服务费报价)+(食材原料供应报价); *其中:食材原料服务须投标人报出早午餐及晚餐人均单价,低于上述要求报单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的标准的按照废标处理。 2. 费用分割: (1)食堂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采用包干制。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其工资、社保、福利、加班等须符合天津市劳动用工政策。 (3)供应商负责餐饮食材采购。 (4)采购方免费提供制作场地、食堂、库房及后厨设备、工具。 (5)采购方免费负责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5)采购方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维修、烟道清洗、清洁工具、清洁耗材(垃圾袋、清洁药剂等)、食堂低值易耗品及厨余垃圾外运由采购方提供。 3.人员要求 食堂人员服务: 四、本项目服务要求及标准 1、餐饮管理服务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及加班用餐制作及食材采购。 2、服务要求 (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保证招标人员入口成本。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机关公务员实际要求。 菜品要求:保证每日菜品出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其中: 乙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就餐采取自助用餐,由厨师长制定每日菜谱(报甲方审核)。早餐每天保障豆浆、牛奶、茶鸡蛋;每周保障云吞、老豆腐、锅巴菜、煎饼果子、炸糕、甜点一次;午餐每天推出1道主荤菜, 2道荤素搭配菜,3道素菜。稀食不少于2种,主食不少于2种;每日提供酸奶及杂粮;周五主食为包子或饺子时提供不少于2种馅料,以满足用餐者的需求,做到合理膳食搭配,即营养又美味。菜品的选择应多为应季食材,科学合理制定食谱,花色品种不重、不缺。定期征求就餐员工意见,每季测评一次,满意率达不到95%时调整工作人员。 (6)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配合采购方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工程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并及时上报采购人相关部门。 (7)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8)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保证食品原材料是应季鲜疏,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在食品有效期限内遵循先入先出原则,防止食品过期。 (9)供应商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10)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擦洗,每日2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餐厅日常运营涉及的耗用品等由采购人承担。 (11)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招标人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3.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五、食堂工作具体要求及工作标准 1、供应商按采购人的就餐规模进行各岗位人员配置; 2、供应商负责各餐加工制作及就餐服务,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3、供应商负责操作间、餐厅及所属卫生区环境卫生; 4、供应商负责各种设备、器具的安全并规范使用; 5、供应商制定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执行。 6、具备完善的培训系统,具有不断创新的能力。 (一)就餐服务的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 “健康证”方能上岗,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健康证明。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卫生,(不化妆、不戴首饰、及时修剪指甲等)。在上岗期间需穿工作服、防滑鞋、佩戴工作帽。如厕必须更换工作服。 2、负责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加班餐的准时足量供应。 3、水电气、炉灶、抽油烟机等机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要对燃气灶具、水、电开关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关闭开关、阀门,预防跑、冒、滴、漏。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用后盖盖或用苫布遮盖。 4、供应商负责制定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培训并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设备使用责任到人,每次用完由专人进行清洗、组装,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修,不能影响使用。同时,供应商有义务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运营。 5、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售饭期间配合默契,信息传递及时,不允许出现主副食、菜品供应不及时、餐具整理不及时、餐具洒落、地面卫生无人清理等空白管理空间。 6、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扫,每周一大扫,并用水冲洗地板。每次长假结束前对用餐桌椅彻底清洁,平时每半月对用餐桌椅彻底清洁一次。小餐厅地面保洁每周两次。 协助并监督食堂的灭鼠、灭蟑螂、灭蝇虫等消杀工作,共同保障食堂的环境卫生。 7、每周对库房、冰柜等储物设施清仓检查,防止食品及原辅料过期、变质、发霉、生虫,及时清理,并填写记录;做到先进先出。 8、加工制作务必精心细致,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做好当天的准备工作,调料数量储备合理,操作工具清洁完好。 食品原料加工必须分类、分池、分台操作,分容器存放,并标示清楚;制作过程中择、洗、切等工序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制作精心,切除原料根据不同原料要求弃掉最少,块丁大小适度,减少浪费;做到把控好原料的质量,保证原料在保质期内使用,防止不符合标准质量的原料混入,造成不可挽回的事故出现。 灶台干净整齐,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炒制符合标准的菜品,并做到安全生产,合理投放,力争节约,工作完毕后现场清洁。 禁止出现食品夹生不熟现象,禁止发生不放盐或重复放盐的现象,禁止发生食品中出吃到蝇虫及其他杂物的事件。 9、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对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将清洗和消毒规程张贴上墙。制定餐具破损率并严格把控。 10、专人负责对成品食物进行留样,留存数量不少于100克,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在标签上应注明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详细情况。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食堂现场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可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11、如遇断水断电断气等特殊情况,及时与采购人沟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按时供餐。 12、新招聘员工需进行职业道德、具体操作作业指导的培训,并填写培训记录。新招聘员工还须配备健康证。无论新招员工入职还是老员工离职,均将相关信息提供采购人备案,并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13、上班前后要检查水电气是否正常;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掉不用的电源。 14、坚持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包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精神风貌、操作技能以及创新能力等等,并将时间、人员、内容、目的、效果等,记录清晰完整后备查; 15、菜品和面点以及服务形式有创新意识和结果,不能一成不变。 (二)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区域的卫生标准 (1)就餐间的卫生标准 1、范围包括:从食堂就餐进门刷卡区域开始、售饭区域、就餐区域、餐具存放区域、物品堆积区域、进入地下台阶至防火门止区域、后门送货、运送垃圾台阶结束为止区域。 2、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每餐结束后进行清理。做到每餐一扫,每周一大扫,每半年用设备彻底清洁地面一次,并填写记录。 3、四周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4、所有门及扶手清洁、无污物、无油渍。窗户、窗台及纱窗清洁无积灰。玻璃清洁、无污物。 5、就餐桌椅每餐结束后进行清洁,每半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长假结束前进行彻底清洁,并填写记录。 6、餐桌上调料每餐结束后进行补充,调料每周彻底更换和清洁用具一次,并填写记录。 7、售饭台每餐结束后进行清理,做到光亮、洁净、无污物、无油渍。加热水按需补充,一旦污染及时进行更换。 8、筷子消毒机保证筷子消毒时间在20分钟以上;出筷正常;内部清洁。 9、餐具摆放台的台面保持每天清洁干净无污渍,汤锅、餐盘、餐碗洁净卫生,摆放合理、整齐有序。消毒好餐具晾放时需用消毒苫布遮盖,以防落入灰尘。 10、残食区地面视情况随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将用毕餐具及时整理并安全清走;倒入残食量不能过多,用餐结束后残食及时清走,防止变质,污染环境。 11、餐具存放柜每周进行清洁一次,并填写记录。 12、职工洗碗水池:每天检查水龙头是否完好,水池是否干净,避免大家使用不便。 13、物品存放区内,码放整齐、美观,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4、进入地下台阶至防火门止区域的地面和台阶,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5、后门送货、运送垃圾台阶结束为止区域,门及扶手和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6、每餐结束后对食堂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2)菜品操作间的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每天制作过程中,做到地面卫生随时清理,保持地面无异物、无积水;架子、水槽下面无死角;明沟内无异物、异味。每周末坚持大扫除,彻底清洁并做好自查工作和总结工作。 2、所有容器、设备做到光亮、洁净、无故障。 土豆削皮机、绞肉机、豆浆机每次用完均做彻底清理,保证下次能够正常使用,并填写记录。 冰箱每周进行清理和除霜,不得有异味,并观察温度显示是否正常,制冷情况是否异常,保证冰柜中储存物品新鲜。 3、菜架做到分区合理,将每天原料码放整齐有序;保持原料的鲜度,禁止出现原料变质和过多存放;用后保持清洁。 4、清洗池:每天做好洗菜的准备工作,保持水池的清洁,在洗菜过程中坚持三遍清刷。严禁在成品中出现异物。把半成品菜放入筐中,送到灶台的架子上等待备用,严禁直接接触池面。 5、切配操作台做到每天工作程序化和顺序化,保持井然有序。操作工具清洁完好,生熟用具分开使用。每日毕餐后及时清理,做到干净、无污物、无油渍。 6、炉灶及水、电、气供应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每日毕餐后保持炉灶、抽油烟机清洁、无故障。 7、做到活完现场清,及时做好垃圾的清理工作,放置到指定地点,避免造成污染。 (3)面点间的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所有面食操作间内机器全部由专人负责,下班前做好检查工作。做到容器、设备内外做到光亮、洁净,无故障。 蒸箱内部保持清洁,不许有残留食物出现,保持箱内热水清洁,防止食物出现异味和变质。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饼铛保持干净无污渍,电开关安全合理,禁止用水冲洗,并合理操作避免烫伤。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压面机每天清理干净,禁止出现异物进入面食成品造成事故,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安全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3、面食操作台面保持干净、无污物、无油渍。每天毕餐后清理干净并盖上防尘布。面点间禁止堆放杂物。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用后盖盖或用苫布遮盖。 5、剩余面食晾凉后及时包装好放入冰箱储存。 6、冰箱每周进行清理和除霜,不得有异味。 7、明沟:每天毕餐后清理干净,不许有可见异物,防止鼠害出现。 (4)洗碗区和消毒区的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窗台、玻璃清洁、无污渍。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垢。 3、餐具消毒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程序操作,保证20分钟以上的消毒时间,温度控制在100°--125°,确保消毒质量。 4、洗碗间和消毒间不要摆放和堆积无关物品。 (5)更衣室的卫生标准 1、更衣室的地面、玻璃洁净无污渍。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衣柜内外均应保持整洁,且不存放和工作无关的物品。 3、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 (6)卫生间的卫生标准 1、卫生间的门及扶手、地面、墙壁、玻璃洁净无污渍。 2、物品摆放整齐,不存放和工作无关的物品。 3、洗手盆、便池清洁无异味。 (7)外部卫生区的卫生标准 1、范围包括:后门送货、运送垃圾台阶区域开始,到台阶以下存放垃圾的一个车位,及食堂和地库之间的过道。 2、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3、倾倒垃圾时,应该事先将水分和油虑干净。 4、应定期对垃圾桶进行内外清洁,以干净、无明显油渍、污物为标准。 5、监督垃圾和泔水的运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采购人。 (三)对中标单位从业人员纪律要求 1、重大违纪,包括睡岗,脱岗,酒后上岗,在岗期间玩手机游戏,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等,每月出现次数3次以上,扣除中标人月合同服务费的0.5%。 2、合同约定的人数每日上岗率必须100%,如有缺勤每人每天扣除50元。 3、所负责的食堂设备设施管理如是中标人责任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由中标人照价赔偿,负担一切费用,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四)对服务(投标)单位从业员的要求 投标单位按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岗位人员设置,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形象端正,无犯罪记录。除采购人要求定期调换的岗位外保证项目员工的基本稳定,员工调换必须告知采购人,新调换员工须经采购人面试合格方可上岗。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 7*24小时服务响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服务单位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五)奖惩规定: 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食堂作业指导书和食堂管理规定细则,中标后甲乙双方将相应执行细则的奖惩规定纳入合同条款。 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 1. 中标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中标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承接业务,并承续法律责任。 3. 中标供应商需与证书持有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食材原料服务: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提供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及河东区政协提供食材原料服务。 (1)供应商采购食材后,应及时用保鲜膜包裹(保鲜膜可以延缓水分流失,降低营养素的损失)储藏在冷柜当中不能露天存放。管理人员及食材植保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拣各种品类食材,并且保证食材干净、新鲜,不会出现腐烂变质及缺斤短两的情况。 (2)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采购人要求的各类食材。 (3)库管人员对食材做好整理及登记。 2.供应商必须遵守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我机关的管理制度,因违法、违规、工作失职等方面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 供应商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本项目项目部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持相关证件上岗;保证人员相对稳定,采购人可以视实际工作考核情况,可提出人员调整意见,并提前一周告知供应商及时做好安排。 4.供货要求: (一)质量: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数量:绝不缺斤短两; (三)单价:不能超过市场平均价格。 (1)猪肉、鲜(冻)鸡鸭等副食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糖、味精、酱油、醋、食盐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3)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质检报告单” (4)食材必须严格保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把汉民和回民的主副食品、调料和炊具等严格区分和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能混放。 2、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本机关的規章制度、纪律要求,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要着统一服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3、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的菜品生产、菜品出品的质量及供应商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食堂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做出合理的调整。 4、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供应商必须严格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购人可依据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给予供应商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5、供应商必须保证每天按时上班,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就餐。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必须请假。在工作之余发生意外伤害或发生违法行为后果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6、供应商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招外来人员进入食堂进餐和留宿。与食堂餐饮无关的物品一律不能进入食堂。不得在主、副食操作间住宿和晾晒衣 7、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在劳务操作中爱护采购人财产和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遵守职业道德。 8、供应商在履行劳务协议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无关。同时给采购方人员人身造成伤害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医疗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供应商劳务费 六、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审定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供应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对供应商在服务中出现的过错、过失、品质未达标或其它因管理责任而造成的事故,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整改通知、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处罚,确保本合同的有效履行。 3、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供应商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过错及违反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或采购人管理规定之行为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员工进行更换。 4、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具体办公场所及设备、物料的存放场所。 5、在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及服务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应按时支付供应商 的服务费。 6、采购人对供应商执行职工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务水平、卫生环境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后,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完善,供应商的经营必须满足广大职工的用餐需要,尊重少数民族职工的用餐习俗,保证少数民族职工的伙食与汉族职工的伙食不能混炒,不能混用餐具。发现以上有问题的,第一次予以供应商口头警告,第二次将扣除供应商劳务费1000元进行处罚。 七、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对采购人委托的服务项目提供专项服务。 2、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天津市食品经 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派送到采购人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相关的调查、考核和培训。供应商管理人员及员工资料需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4、供应商应严格管理、教育、培训员工,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接受监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维护采购人的良好形象。凡因供应商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采购人将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5.定期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因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 6、员工必须持相应有效资质证件上岗、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7、员工在岗期间需统一着装,工装由供应商提供、工装的颜色、款式(经采购人同意)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做到干净整洁。操作间内严禁吸烟,严禁嬉戏打逗,严禁与采购人职工发生争执、打架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员工。 8、供应商应当将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的内容告知现场服务人员。 9、供应商必须与餐饮服务派遺到采购人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上缴保险。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员工与供应商合同期内所发生经济补偿金由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0、如遇采购人有重要活动和相关部门检査工作等需要加班的情况,供应商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保证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 11、供应商对食堂服务人员特别是厨师进行调整更换,必须提前一周与采购人商议 12、供应商应定期与采购人代表沟通,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意见且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整改。 13、供应商提供人员的身体的健康状态、思维能力、精神状态,能够履行本 项目招标文件服务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供应商应及时汇报保洁及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的为采购人服务。 14、供应商需按国家、天津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支付人员工资、保险费、防暑降温费、企业税金及提取管理费,如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及相应费用,产生劳动纠纷,供应商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供应商必须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全员具备健康证,为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采购人随时抽检。 16、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重大的投诉应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17、供应商的员工必须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査,服从管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树立为采购人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供应商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期体检,并领取健康证后上岗。 18、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现象,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供应商应设立意见箱,听取和采纳用餐人员建议,并改进和提高食堂工作。按照规定餐标合理的把控成本,让用餐人员不仅吃饱更要吃好,达到人人满意。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原材料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供应商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供应商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 20、如食堂突遇断水、断电或断气情况,食堂管理者及时和采购方负责人联系,配合采购方进行维修,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按时供餐。 21、供应商应定期提示采购方清理烟道;随时检查灶具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采购方负责人,确保安全。供应商对采购人食堂现有的设备设施、灶事工具等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期满后如数交回,若损坏或者丢失按价赔偿。 22、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在承包期内不得将采购人食堂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注:1、食堂人员工资、社险、员工福利、食堂管理费、食材原料费用等均包括在项目预算中。 2、本专项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为需方一专项工作服务,如一年服务期内专项工作结束,则本管理服务项目也同时结束。 3.本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双方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八、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开标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十、验收标准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验收当天须一名本项目评标的社会专家及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申请项目验收。 2)采购人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组织采购单位、社会专家和中标供应商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需求书要求逐项进行验收方案制定。 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给验收组(采购人、社会专家及中标供应商)。 4)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①中标供应商汇报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和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项目档案资料; 查验项目实际质量; ③对项目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参与项目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项目包含所有环节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要求; 3、各项环节验收全部通过。 1)验收合格文件;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1、前言 1.1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择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和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2、评标依据 2.l 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2.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评标机构 3.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4人,采购人代表1人。 3.2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l)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2)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1 评标原则 4.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1.2 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1.3 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评标标准及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4.1.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打分排序推荐出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 4.1.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1.6 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 评标纪律 4.2.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5、评标办法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1 初步评审 5.1.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1.2 算术错误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5.1.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5.1.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1.5 经评标委员会初审,投标文件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1.5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均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5.1.6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1.8 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2 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对其资信、技术和价格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进行综合打分。 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1、一、 资信、技术评审(满分8590分) (1)、1.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满分满分22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具备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 1分。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具备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的,得1 1分。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注:未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明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分。 2.投标人实施能力(满分2分)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已完成同类型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案例得1分,最高得2分。按照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采购人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3.投标人认证评价(满分1分)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备证书得1分。 (2)、4.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满分(85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85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53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1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未配备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0 分 (3)、5.人员职责分工合理性【含食堂服务人员配置及食材原料服务人员配置】 (8满分8分分) 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88分 人员职责较为明确、分工较为清晰、合理:55分 人员职责不够明确、分工清晰、合理性一般:3 3分 人员职责不够明确、分工不够清晰、合理:0 分 6.(4)、整体服务方案(13满分8分分)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较差:3分 未提供0分食材原料服务方案(6.5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6.5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3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1 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 分 食堂人员服务方案(6.5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6.5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3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1 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 分 (5)、7.食堂综合管理规章制度(8满分8分分)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8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55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差:33分 无相关管理制度:0 分 (6)、8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6满分8分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6 8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3 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1 3 分 无相关培训内容:0 分 (7)、9.方案中应体现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实用,经济,切实可行(8满分8分分) 方案中体现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88分 方案中体现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5 5分 方案中体现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一般:3 3 分 方案中体现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差:0 分 (8)、10.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8 满分8分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8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一般:5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差:3分 未提供0分保洁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保洁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保洁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 分 保洁服务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 分 (9)、11..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8满分8分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8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3分 未提供0分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5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差:1 分 无相关管理制度:0 分 (10)、12. 食品安全保证方案评价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8满分8分分) 方案包括食品加工、储存的具体措施,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8分; 方案包括食品加工、储存的具体措施,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性一般:5分; 方案包括食品加工、储存的具体措施,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性较差:3分; 其他:0分。管理措施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保洁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措施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 分 管理措施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 分 (11)、13.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供应商服务方案中对本服务项目任务、需求的理解程度(满分88分)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较高:8分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一般:5分 投标人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的要求较低:3分全面分析了用户系统性能要求、实施要求等内容,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理解深刻:8分; 对于用户系统性能要求、实施要求等内容阐述较充分,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较了解:5分; 对于用户系统性能要求、实施要求等内容阐述不够充分,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不够了解:1分。 其他:0分; 14.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分8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但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3分 未提供0分 5.2.3 价格评审(满分1510分)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开标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采购预算的各投标商投标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步骤计算: (1)计算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格。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1510分,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不同的按下述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151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3 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各投标供应商的资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投标供应商报价得分。 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 = 资信、技术部分得分 + 价格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4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 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 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与网上电子应答内容不一致的。 6. 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7.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8. 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9. 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10.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5.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5.5.1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5.2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5.3 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序号 内 容 1 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联系人:徐先生 24210660 2 采购代理: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 2层 联系电话:022-84601296-8011 邮箱:zbdl@tjcyzx.com 联 系 人:杨福田 3 服务时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食堂人员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食材供应服务期限: 区政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政 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第六大道办公区:天津市河东区张贵庄62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东区委会: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5号) 采购预算:768.854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人员岗位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所有人员按照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配置。;(原件)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一份,用于开标现场核查资格要求。 另外提供以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用燕尾夹按套夹起密封并于开标当天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3套,不用于现场核查使用。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按照废标处理。 5 投标报价: 1.投标币种:人民币 2.投标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范围所采购的全部内容。含本项目要求的食堂人员服务及食材原料供应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 6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时间截止后90天(日历日) 8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标书(CD-R光盘)3份。 备注:电子标书内容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刻录在CD-R光盘上,单独密封于信封袋内,信封袋外表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 9 投标文件递交单位: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下午14:00时2019年11月04日上午9:30时 10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下午14:00时2019年11月04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开标室 1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2 履约担保:不适用涉及(根据项目情况及合同签订另行约定) 13 现场考察时间: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现场考察地点: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 14 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index.jsp”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 在评委会确定中选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方应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及857号文规定标准交齐服务费。 16 商务条款: 1.款项支付方式: ①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②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费包含:采购食材及服务人员工资等。 ③食堂人员服务项目报价: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④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报价: 650人*250工作日*早午餐人均不低于24元标准 100人*250工作日*加班餐人均不低于20元标准 其中用餐标准:工作日(250天);早、午餐就餐人数约650人;不低于24元/人/天标准制作;加班餐约100人就餐;不低于20元/人/天标准制作。 本项目报价组成:(食堂人员服务费报价)+(食材原料供应报价); *其中:食材原料服务须投标人报出早午餐及加班餐人均单价,低于上述要求报单价或总价高于本项目预算的按照废标处理。 2. 费用分割: ①食堂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采用包干制。 ②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其工资、社保、福利、加班等须符合天津市劳动用工政策。 ③供应商负责餐饮食材采购。 ④采购方免费提供制作场地、食堂、库房及后厨设备、工具。 ⑤采购方免费负责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⑥采购方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维修、烟道清洗、清洁工具、清洁耗材(垃圾袋、清洁药剂等)、食堂低值易耗品及厨余垃圾外运由采购方提供。 17 在本项目中供应商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如为政府采购强制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全部使用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8 如遇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后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0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2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2 本项目采购过程所有资料由采购人保存。 23 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将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内规定的人员要求配置齐全,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号 服务名称 投标总价 备注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号 服务名称 总价 数量 备注 1 1项 其中 分项名称 价格 数量 备注 设备使用费用 维保费用 管理费、税费 ……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 投标价格 占全包报价的比例 合计: 获得认证的产品 % 1 2 3 …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节能认证证书号 投标价格 占全包报价的比例 合计: 获得认证的产品 % 1 2 3 …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主管 1 (1)年龄55周岁及以下,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 (2)具备健康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2 厨师长 3 (1)年龄55周岁及以下,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 (2)具备健康证,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3 厨师 12 (1)年龄55周岁及以下,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 (2)具备健康证,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证书;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4 后厨服务人员 9 年龄55周岁及以下, 1、 持有健康证 2、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5 面点师 7 (1)年龄55周岁及以下,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 (2)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 (3)持有健康证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6 服务员 7 1.年龄40岁及以下,女性,身高1.62米以上,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 (1) 持有健康证 (2)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7 库管员 2 1.男性年龄60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1) 持有健康证 (2)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 否 每周6天,每天8小时 合计人数 不得低于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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