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征求意见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9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29
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条件;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7月2日下午16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051833,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13666518805,联系人:小张。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附件信息: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docx
109.6 KB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第12页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0]6056号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 目 编 号: XCXHZ-2020-027(CG) 采 购 单 位: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第二章、招标需求 8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26
投标须知前附表 26
一、总 则 28
二、招标文件 3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2
三、开标 37
四、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37
五、评标 38
六、定标 39
七、合同授予 40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4
一、总则 44
合同主要条款 4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7
二十一、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8
第七章、自评表 80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临[2020]6056号)批准,现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XCXHZ-2020-027(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不收取工本费。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2)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版块公告。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月 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 月 日下午14 :0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2.2.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邮寄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拒绝到付。(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联系人:张俊璐,联系电话:13666518805,电子邮箱:561344592@qq.com。供应商应于 2020年 月 日下午17:00 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报名时预留邮箱)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2.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地址: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30分整
九、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
十二 、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2204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十三、“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璐 联系电话:13666518805
地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3-2号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郭子腾 联系电话:0572-2522655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
同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质疑函接收人:陈女士 传真:0572-2051833
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联系方式:400-881-7190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化机关后勤改革,探索和开拓机关后勤工作新路子,推动机关后勤社会化进程,降低机关后勤服务成本,同时更好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服务于社会。通过食堂经营服务权市场化运作,引进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或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服务企业来承包经营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就餐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宗旨意识,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效运行提供优良的服务。
1、招标合作模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联合经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着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日常工作内容:以厨房、餐厅、食品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投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招标人对投标人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4、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除中标人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5、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规定执行。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2、食堂共一个保障点,是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堂共三楼,一楼厨房、仓库区域;二楼为大餐厅,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200人;三楼为包厢,提供公务接待用餐服务。
3、中标后的投标人须立即派遣各工种负责人进场,配合招标人进行食堂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与前中标人的交接工作,原食堂工作人员优先安排用工,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工作调配。投标人提前进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计入投标价。
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内容
1、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财产属招标人所有。如投标人为达到自我风格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招标人同意,费用自理,承包期结束后,装修财产归招标人所有。若政府监督部门因硬件不足提出改造要求或食堂保障条件不足,需对原有建筑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改造添置的,由招标人负责落实。
2、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餐具用品、餐桌椅由招标人提供,并已具备;易耗餐具及厨房设备添置等需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在承包期内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拥有使用权,并负责在使用过程的相关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维修过程中不得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4、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消防部门的有关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三楼包厢地毯清洗、食堂油烟管道清洗和检测、室外隔油池清理等由投标人负责,费用自理。
5、投标人应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措施,投标人须根据实际工作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节约能源方案,燃料由投标人全额负担,水电由招标人承担。
6、招标人提供电话,网络端口和办公家具若干,供乙方使用,电话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一间办公室或一间值班室。
8、若发生招标人所辖人员在餐厅内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投标人管理人员向招标人通报后,招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
9、招标人有义务积极宣传后勤改革,做好与职员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10、招标人有义务对食堂工作予以支持,参与对食堂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食堂工作中的不足,以便投标人及时改进。
四、经营方式
1、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联合经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担着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就餐人员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投标人购买饭菜,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及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就餐卡的挂失、补办、充值等业务由招标人审核投标人管理。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l、投标人须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投标人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投标人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投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投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或投标人的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投标人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投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招标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6、投标人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7、投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的年流动率不能超过10%(如某个岗位有人员更换调动,须提前通知招标人认可,并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该岗位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提供厨师(包括高级厨师)、面点师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等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9、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需统一,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0、投标人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1、投标人应与原承包方做好交接工作,掌握厨房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演练食堂正式工作的流程。
12、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本地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
13、招标人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14、卫生、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部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投标价。
16、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投标人负责。如因投标人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事故,则招标人有权扣罚承包费并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投标人责任。
17、投标人保证做到蔬菜每天必须进行残留农药检查,成品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每样100克),并做好记录。
18、投标人须选择合格的进货渠道定点采购物品。投标人须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19、投标人须制定大型会议、接待、消防、抗台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接受招标人的调配;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包括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投标人应预计以上服务所须的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20、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投标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该时间段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所需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21、投标人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等。
22、投标人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垃圾袋、低值易耗品与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和耗材,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计入投标价。
23、投标人提供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要求菜肴丰富、品种多样、大众口味:
①大餐厅工作日早点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每日必备品种为:稀饭、面条、馄饨、鸡蛋、包子、馒头、豆浆、粗粮等;其中稀饭每日配以若干种小菜。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中餐供应菜肴品种不得少于6个(荤蔬各半),配1免费汤。中餐刷卡消费的人员每人免费提供一份水果。节假日早中晚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菜品、早点由招标人确定售价,如遇特殊情况由招标人进行适当调整。
包厢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实行点菜制,以签单形式由投标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定期结帐,菜单价格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②投标人根据季节需要可开设卤味、净菜、水果等服务项目;
③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供应量足、美味、安全的菜肴服务干部职工。
24、投标人必须提前申报每周次早、中、晚三餐菜单,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招标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投标人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25、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6、投标人须每日对整个食堂场所(含大小餐厅)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招标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27、投标人在行政中心范围内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
28、本食堂只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对外经营或投标人员工对外兼职,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早餐服务时间为7:30-8:20,午餐服务时间为11:40-13:00,晚餐服务时间为17:00-18:30。(根据机关具体作息时间调整)。
29、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招标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30、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
31、经评审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但可以委托招标人所在地的分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32、投标人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33、食堂工作人员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若有违反者,除当事人向就餐者赔礼道歉外,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除名处理。
34、投标人应配备专职物品采购人员和车辆,相关费用计入投标价,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均与招标人无关。
35、投标人根据国家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的管理标准,加强科学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合作食堂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硬件条件达标的情况下,确保食堂在量化分级管理中达到规定要求,并在湖州地区同类食堂各类评比中处于领先地位。
36、严格卫生要求,在各级卫生职能部门检查中要求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7、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除权威部门检测属外部因素外,保证食堂内部用水用电安全。如在食堂内部发生以上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承诺通过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流程,确保食堂食物中毒发生率0,火灾发生率0。
38、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且需有保证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投标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要定期清理油污过滤池、管道,以防管网堵塞。
(二)投标人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投标人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和每月财务报表,以备招标人查询。
2、投标人针对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建筑图纸、设备材料表及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投标人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9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必须配备1名厨师长、1名大灶厨师、1名及以上面点师、其他须配备洗切、蒸菜、蒸饭、清卫、保洁、洗消、售卖、服务等人员。
3、建立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招标人查询。
六、季度考核
由招标人组织人员每季度针对食堂制度规范、食品安全、借餐质量、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每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则每低一分招标人从投标价中扣减壹仟元。
如果由于投标人原因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按照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如果食堂通过努力,取得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收到表样时,招标人应给予象征性的奖励。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本次招标总控制价为63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经费、职工福利、保险、工伤和意外伤害、劳务纠纷等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奖励基金、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财务费用、体检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按投标人统一标准执行。主、副食品、调味品、燃料、低值易耗品、水电费等等以及工商管理、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费用,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为方便干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为中标单位提供场所供中标方提供卤味、净菜、水果等销售。
5、为有效做好机关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承包商变更后不影响机关正常运转,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根据业主要求全部工作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和有效业务培训,并确保服务质量。 6、若固定经营场所不在湖州的且投标单位承诺在成果公告发出后15天内在湖州本地设立服务机构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设立服务机构的,采购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七、商务条款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在线或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
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561344592@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与份数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技术/资信/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的形式:
(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2.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3.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邮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
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2、商务文件包括: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
相关证书;
响应时间;
材料供应;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技术文件包括:
项目服务方案;
保障措施方案;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安全预防方案;
疾病防护预案;
团队方案;
合理化建议;
管理制度;
人员资质;
团队配置要求;
员工培训;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4、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投标报价包括软硬件产品购置、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
▲4、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7、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8、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无效。
(十)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 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 性的,重新采购。
三、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四、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一)审查人员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二)审查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三)审查方法
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实信息真实性。
3、出具资格审查表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投标人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 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由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4、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5、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精神,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2204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付清。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分、商务及资信分90分等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并保留小数 2 位: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得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2)技术分、商务分及其他分 90 分 (3)技术分、商务分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注:根据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上述计算扣除不累计计算,最高扣除 6%;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计算扣除。(二)技术、商务及其他分(90分)
注:1、因疫情情况,原件以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于2020年 月 日下午17:00分前发至邮箱561344592@qq.com 因时间问题导致原件无法接收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需按照评分标准归类)。
2、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不得分处理;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类)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
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
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市财政局审批编号。
2.合同项目与内容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4.签署合同的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按照竞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 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5.技术规范
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
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6.知识产权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7. 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
在疫情期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10%,剩余款项按每半年支付给投标人承包服务费。(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技术服务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
10.售后服务及承诺
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
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
11.1 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元,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1.2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1.3 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11.4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1.5 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1.6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11.7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8 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
12.违约责任
12.1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 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12.3 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 争议解决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转让或分包
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
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
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16.适用法律
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一份;市财政局执一份。 采购人: 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方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方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招标方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方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一、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
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四、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附: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 七、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投标单位)现参加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时间:20 年 月 日 八、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商务文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
相关证书;
响应时间;
材料供应;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2、技术文件包括:
项目服务方案;
保障措施方案;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安全预防方案;
疾病防护预案;
团队方案;
合理化建议;
管理制度;
人员资质;
团队配置要求;
员工培训;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以上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后附件格式,无格式的投标单位自拟。
九、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___ _ 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份、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个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注:财务数据应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业绩
企业业绩
注:提供合同和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可视情况自行添加。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可视情况自行添加。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四、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附后。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五、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报 价 文 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十六、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十七、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十八、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包括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以上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九、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格式自拟 注:表格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十、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小微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供应商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七章、自评表 注:“自评表”装订在技术商务文件首页。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否则有可能做无效标处理。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 预算金额(万元)
1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 详见招标文件 3年 188
注: 1、本项目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费控制价63万元。 2、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约保证金 无。
付款条件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0%,第一个半年,支付至半年的金额(扣除预付款10%)。 剩余款项按每半年支付给投标人承包服务费。(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2 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2040元,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付清。
代理费交纳方式:可以是汇款或转账形式; 收款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 银行账号:800028090000155
4 答疑与澄清: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5 投标文件组成: 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4、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电子投 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6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邮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 供处理。
7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8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 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 4、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 备注: 1、投标人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 2、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原件以拍照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于2020年 月 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561344592@qq.com,以供资格审查时之用。届时未提供的将可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 月 日14: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月 日 14:00 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
13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4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15 履约保证金:无
16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0%,第一个半年,支付至半年的金额(扣除预付款10%)。 剩余款项按每半年支付给投标人承包服务费。(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包厢接待服务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特色服务设计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0分
保证员工的营养均衡提供相关配菜方案(包括菜系品种均衡健康、花色品种、荤素搭配比例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对餐厅服务的定位,详细提供管理方案保证餐厅服务产品质量监控及价格控制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的卫生服务方案(包括食堂环境卫生、餐具卫生、设备设施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 保障措施方案 服务保障措施:项目服务计划切实可行,能够遵循项目服务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安排餐厅服务的流程设计和餐厅服务措施的,能体现明确的措施和流程设计安排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3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提供相关方案包括原材料的存储、加工、发售等各环节质量控制保证食材的新鲜度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4 安全预防方案 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提供相关安全预防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5分
5 疾病防护预案 提供疾病防控预案,包括对于一般疾病控制预防及目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提供相关有效合理的防护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5分
6 团队方案 供应商对项目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投入主要技术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完整,能很好的分工协调项目实施事宜得5分,专业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不明确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7 合理化 建议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系统是否存在不足之处,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最高得5分。 5分
8 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方案 供应商提供相关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案,(包括对餐厨废弃物收集、分类、运输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9 管理制度 提供相关的制度方案(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的相关考核办法)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10 团队配置要求 有中式烹饪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有公共营养师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本项目满分4分。 供应商提供财务人员1名,持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分
11 员工培训 设置专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包含(使用、日常维护、管理)等培训,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得5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
12 响应时间 项目服务过程中人员随叫随到响应程度,承诺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能到达采购单位的,得2分,响应时间每减少半个小时,另加1分;本项目满分4分。 4分
13 材料供应 保证原材料的新鲜、安全、可靠及有迹可循的原则,能提供定点供应粮油、蔬菜、肉类的基地或供应商的,供应商提供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健康证,协议等)齐全的得8分,有定点供应,但无证照提供的得5分,无定点供应的得2分。 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8分
14 企业业绩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5分。 (提供合同和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分 15 相关证书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的得1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 3分 公司名称 注册资金 地址、邮编 主要业务范围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生产经营场所规模(平方) 公司领导班子构成情况
法人代表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总会计师
公司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人员总数(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人员构成(%)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后勤人员 其他
上年度末资产及负债情况 总资产 固定资产净额 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
企业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获 奖情况 序 号 内容 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偏离原因 序 号 内容 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偏离原因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年) 单价(元/年) 合计总价(元)
1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 3年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序号 评分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自评 依据 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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