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一、 采购人名称:舟山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舟山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YCG-Q.F.G-2020-036
四、 采购内容:
2020年舟山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操作执行岗位联系人: 应巧
联系电话: 0580-2044757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 沈鲁斌
联系电话:0580-2047557
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
2、采购人名称:舟山医院
操作执行岗位联系人: 张光君
联系电话:0580-2292970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梅文跃
联系电话:0580-2292543
地址:舟山市定沈路739号
附件信息: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舟山医院食堂现况
医院食堂有2楼职工餐厅(计划在本餐厅西北角新增一个特色餐饮区域)总座位600个左右中午平均就餐约1000人次;1楼舟伊食府餐厅总座位150个,日平均就餐约500人次;专家餐厅总座位56个,中午平均就餐约70人次;;体检中心日供早餐120人次,手术室与DSA室日送餐90人次,营养食堂订餐床位1000张,订餐率30%左右。实行社会化委托经营管理模式。
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核准用工为64人(含医院委派3人)。设有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承担着1800名职工和1000张床位病人的餐饮服务,历史年营业额1000万元。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舟山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职工食堂、营养食堂(住院病人订送餐)经营进行委托管理,受医院膳食营养科监管和食堂管理委员会对满意度进行测评,在合理控制成本基础上,实行非营利性经营的福利性质食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以满足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等人员用餐需求。
(2)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核准用工不少于64人(含医院委派3人),平均工资标准核定为4400元/人月,最终需要的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按需规划,但不得少于61人(医院委派3人除外)。随着医院服务范围扩大,用工人员增加需双方协商。委托管理后医院不再承担人员(医院委派3人除外)的社保缴纳、超时加班、高温补贴、工伤等的风险和责任,所有的责任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报价中有关人员费用包含: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共61人(不含医院委派3人),其中61人核算人员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各种加班费、高温补贴、夜餐费、服装费、体检等工作需要费用)全部纳入食堂运行成本。
(4)管理费用按年营业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最高不得超过5%的比例提取;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在中标管理费提取以合同约定比例基础上,以增加2个百分点提取。但营养科特医食品营业额除外,该报价均含税金。
(5)合同期内招标方的3名医院委派工参与食堂中标方工作,纳入中标方管理,实际出勤遵照劳动法规定,如需要加班的应征得正式职工本人同意并有中标方给予发放相应报酬;但三名正式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均由招标方承担。
(6)协助医院做好合同期满后的转换交接阶段的各项工作。
(7)招聘员工时,一般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最高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8)合同期为1年,经招标方考核良好的,可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合同期内各类人员的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均不作调整,政策调整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9)服务范围和区域
针对项目需求,具体服务人数由招标方组织各投标人作实地勘测了解,并结合各投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可在投标文件中作出针对性的响应。 食堂概况表
备注:以下各表中数据为招标方可提供的统计数据或历史数据,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参数按现场踏勘实际情况由各投标人自行测算,并应充分考虑各类数据差异产生的不利的报价因素,并全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表1.职工餐饮服务模式
(具体供应模式可由招标方随时调整) 3、总体要求概要
(1)要求投标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特色餐饮,以适应舟山医院职工饮食需求和服务标准进行方案策划,做好各类食品安全、卫生等管理台帐并记录完整,具有可靠的追溯性,各种日、月、季、年报表随时可调取,分列内容齐全完整,便于招标方要求定期移交全部数据的电子文档和书面存档资料。
(2)要求每周菜谱有不少于40%的更换率,服务时段内荤素搭配合理,数量充足不断供,随季节性的时令蔬菜做到及时更新循环;包厢菜谱应根据时令做随时调整供给。
(3)成本核算项目:包括食堂61名(医院委派3名除外)员工费用,水、电、煤气、蒸汽、食品原材料、食堂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及日常消耗材料(包括总务科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等计入食堂运行成本。
4、招标(服务)期年限及要求
招标(服务)年限:合同期为1年,经采购人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可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1)投标报价按一个年度填报。
(2)履约质量保证金:中标方在协议开始履约之前,应按每年10万元的基数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给招标方,本年度协议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损失的,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按实际损失扣除,待本年度协议履行结束后,按本年度实际结余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方或转为下一年度的质量保证金。
5、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有关事项
(1)招标方免费提供中标方食堂场地及部分宿舍,水电费由个人自理,电费按实际支付,水费10元/月。
(2)招标方提供全套厨房设备、餐具以及食堂桌椅、厨房炊具、办公桌椅电脑(详见附件1),合同期内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由招标方负责购置。
(3)中标方不得将招标方提供的资产挪作他用。在食堂运营过程中中标方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用具以及餐具的维护,小于1000元的零星维修及小额采购,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具体维修费用及采购由招标方审核报备。对超过1000元的购置维修,则由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购置和维修。
(4)职工食堂的服务基本要求
A、工作日供应早、中、晚三餐以及夜宵,供应时间:早餐6:30-8:30,中餐10:30-12:30,下午茶13:30-16:30,晚餐16:30-18:00,夜宵:20:00-22:30,按季节时间可适当变更。
B、供应方式为:①职工自选式快餐(体检早餐、手术室自助餐、职工餐厅自助餐厅);②工作餐盒饭;③特色餐饮;④包厢接待。
C、主菜品种早餐不少于30种,中餐不少于40种,其中鱼类不少于5种,肉类不少于5种。晚餐不少于20种;同时提供工作简餐、中西式点心、风味小吃、卤味、水果,以及提供包厢宴请菜肴烹饪与服务。
(5)所供产品的基本要求
A、早餐:以包子、馒头、稀饭、面条、饺子、豆浆等各中式餐点和以蛋糕、面包等西式餐点为主。
B、中餐、晚餐:提供中式菜肴,以现热炒制菜肴为主,辅以冷盘冷菜、包子、馒头、面条、饺子、糕点、五谷杂粮等,工作日晚餐提供净菜、卤味服务。
C、下午茶:提供面食类,咖啡、蛋糕、面包等西式餐点。(舟伊食府)
D、夜宵:以年糕、面条、饺子、豆浆、牛奶、茶叶蛋等各中式餐点和以蛋糕、面包等西式餐点为主,每餐不少于3个品种,且每天不重复。(舟伊食府)
(6)菜品及售价控制要求:
A、二楼职工餐厅中晚餐:2元菜占15% ,3元菜占20%,4元菜占25%,5元以上菜占30%,最高售价不超过6元。新鲜海鲜占一定比例,最高售价不能超过10元(但对所供的小炒除外)。每餐免费提供两个品种羹或汤。在本轮招标期内,计划在本餐厅西北角新增一个特色餐饮区域,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新增特色餐饮区,满足广大职工的就餐需求。
B、一楼舟伊食府主打特色餐厅模式经营,价格根据市场价合理定价,同类产品低于周边餐饮店的5%。
C、菜品定价应按单品种进行实时成本测算,由招标方进行监管,对季节性调价由中标方在单品种成本测算后,上报招标方监管科室确认、公示、备案,并能经得起医院食管委针对性的督查。
(7)营养食堂的服务基本要求
价格合理,品种、口味应适合多种消费人群及宗教人士需求,满足特殊营养餐的配送需要。
A、负责前一天病人营养餐的订餐,当日营养餐的制作和配送,以及当日错时的医嘱补餐。
B、根据医院营养科开具的各类特殊饮食菜单,制作特殊饮食菜肴,并按医院要求进行针对性的配送。
C、服从营养师做好饮食医嘱处理,统计及标识打印工作。
D、饮食原则和质量等其他相关业务在营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符合等级医院要求。
E、病人满意率达到80%以上,订餐正确率达100%。
6、原材料的采购管理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确保食堂所购原材料优质优价,招标方有权对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包括米、面、油、一次性餐具等(具体范围由招标方在合同拟定中决定),需经招标方组织以公开招标形式确认的供应商范围内定点采购,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其他原材料等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并报招标方备案监管,实行招标方与中标方共同参与验收双签制方可予以报销。
特色餐饮区域管理
在本轮招标期间,增设二楼职工餐厅特色区域,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行管理,引进第三方经营,要求定期更换花色品种,以满足广大职工的饮食需求。由招标方负责审核引进商家的资质、健康证、产品质量等,中标方负责对第三方的管理,特色区域的营业额纳入食堂年度总营业额。要求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周边同类产品。
经营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在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中标方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传播的,按有关法律处理,全部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在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对食堂员工在操作期间造成的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劳务纠纷均由中标方承担。
食堂以非营利性经营为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按年度营业额亏损控制在3%内,超过3%(含)的,在年度管理费中扣除全部亏损部分的60%,但对因政策性和不可控原因造成的亏损不予扣除。
(4)医院食堂监管委员会负责对中标方的食堂综合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对象为全院职工,发放满意度测评表不得少于全院职工人数的20%。测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每半年对二次测评结果汇总评价,取二次测评的平均值作为半年度的奖罚依据。当餐饮服务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按半年度管理费的0.3%标准奖励;若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按照半年度管理费的0.3%标准扣罚。
(5)膳食营养科负责对中标方每月食堂质量考核(管理、安全生产、饮食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投诉意见等方面)及住院病人满意度测评,发放测评表不少于总住院病人数的10%。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投标方做质量持续改正。考核结果为良好作为合同续签的依据。
(6)中标方应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按年营业额能耗(水、电、煤、蒸汽)比为5%核定,因管理不善出现超额使用的,超支部分在年度管理费中给予扣回。
(7)中标方应爱护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餐用具,确因中标方管理和使用不善引起的非正常损耗,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9、中标方的人员配备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负责招收与管理,劳动关系隶属于中标方。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中标方应配备合理的人员保证食堂良好地运营。
(2)如签订食堂委托管理合同后,合同规定的工作人员人数无法满足食堂正常生产所需,中标方另行加派工作人员增加岗位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如增加服务内容(除合同内服务内容外)需中标方另外增加人员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3)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在下列最低配置要求基础上根据现场踏勘,运用其专业的管理经验作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招标方对食堂管理服务的组织架构的基本要求配置要求:
组织机构及主要专业人员配置表
★本表序号1-1、1-2、1-3人员配置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不满足该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1、以下组织机构中承担职务的人员与专业人员可重叠。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书承诺到位。如有人员变动,该人员的资质学历等个人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人员要求相符,需招标方审查同意变更;如实际到岗人员低于基本人员配置数,招标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扣除缺岗人员工资。
2、食堂各岗位建议如下表,允许中标方作优化调整
食堂岗位 四、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中标方经营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中标方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助中标方搞好和外界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负责食堂运行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的办理。
(三)负责保证水、电、管道煤气、蒸汽、空调的正常维护及运行,以配合中标方工作正常运转,水电煤汽计入食堂成本。
(四)负责提供12间员工宿舍,水电费由中标方支付。
(五)负责监督中标方对食堂的安全管理,每周对中标方的巡查设施设备安全及台账记录进行检查。
(六)负责监督中标方对食堂原(辅)料等物品的采购规范,对物品质量及数量进行审核,确保食堂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腐烂、掺假注水食品,以及国家食品、卫生、防疫等相关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食堂。
(七)为保障招标方员工的健康,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菜肴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整改。招标方不承担因中标方供餐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如因中标方供餐行为出现过失而致使招标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中标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八)负责对食堂相关废旧物品的处理,有收益纳入食堂收入,处理费用纳入医院成本。
(九)如招标方认为中标方的员工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职、不适合工作岗位,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中标方应遵照招标方要求。
(十)负责确保“一卡通”等多种支付服务(如:支付宝,微信)及系统的正常工作。
(十一)招标方负责食堂的帐务处理,设有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和出纳,主要负责食堂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定期向医院领导、财务管理中心和膳食营养科提供相关财务报表等。膳食营养科派员负责对所购的物品和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物品和食品原材料招标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十二)医院食堂监管委员会负责对中标方的食堂综合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对象为全院职工,发放满意度测评表不得少于全院职工人数的20%。测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每半年对二次测评结果汇总评价,取二次测评的平均值作为半年度的奖罚依据。当餐饮服务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按半年度管理费的0.3%标准奖励;若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按照半年度管理费的0.3%标准扣罚。
膳食营养科负责对中标方每月食堂质量考核(管理、安全生产、饮食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投诉意见等方面)及住院病人满意度测评,发放测评表不少于总住院病人数的10%。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中标方做质量持续改正。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的依据。
(十三)招标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标方的服务费用。
付款方式:⑴ 本合同签订后,按实际考勤凭中标方正规发票按月支付人工服务费。招标方定期检查中标方人员工资发放情况,保证人员工资水平原则上平均工资不得低于4400元/月,如出现严重不符情况,招标方有权约谈及作适当的扣罚处理。
⑵ 管理费支付:半年预支付一次,按半年营业额约定比例支付,年度总管理费按照年度总营业额约定比例在年度合同到期后予以结算并支付。
(十四)食堂以非营利性经营为目的。
五、管理、服务要求
(一)中标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招标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招标方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中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指令性任务要求,根据医院需求调整服务内容;为医院内配送服务的不得收取配送费。
(三)中标方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采购的原(辅)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当日清理,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四害消杀和油烟道清洗等专业委外服务由招标方负责招标和承担费用,中标方应做好相关台账和配合),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每餐营业结束后,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必须对厨房、食堂及包厢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保证炉灶、原料台、工作台干净整洁,将厨房垃圾、泔水及其他废物存放到指定容器及地点。中标方应每周一次对厨房、食堂及包厢进行大扫除,保证食堂卫生清洁。
(四)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中标方需建立员工档案并报备招标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
(六)服务过程中不得人为破坏招标方的设施和环境、影响招标方正常的运营秩序。
(七)中标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岗位必须对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台账登记并签字确认。每天营业结束后,大班长要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项目经理巡查后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离开。
(八)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通过招标方心肺复苏、院感和消防知识培训考核。
(九)保证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十)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中标方对餐具、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全。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中标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管理意识,针对员工进行定期专项培训,并能从洗、切、烧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品加工流程中的不当行为引起食物中毒,中标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上岗,挂工号牌,遵守礼仪及职业道德要求。
(十三)油烟机滤网的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由中标方负责清洗。
(十四)厨房油烟道每季度清洗1次,需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并出具正规发票,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清洗完毕后,中标方需验收并登记报招标方确认。
(十五)厨师长主打菜系以舟山本地菜为主,有创新意识,专业经验丰富,能够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为佳,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以内。负责包厢菜肴的烹饪。
(十六)面点师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
(十七)包厢服务员形象良好,身体健康,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年龄在35岁以内。
(十八)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清理、制作食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
(一)招标方的物业管理单位不负责食堂范围的卫生工作,食堂内部和四周环境卫生由中标方负责。
(二)根据招标方的需要如业务会议安排,会有超出正常数量的与会人员的用餐情况。招标方会提前半天通知安排,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用餐情况,中标方应及时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工作。
(三)招标方包厢菜品及服务要求达到精致宴会标准。
(四)为确保食堂所购原材料优质优价,招标方有权对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如米、面、油、一次性餐具等(具体范围由招标方在合同拟定中决定),需经招标方组织以公开招标形式确认的供应商范围内定点采购,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其他原材料等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实行招标方与中标方共同参与验收双签制方可予以报销。
(1)采购渠道正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原材料采购除大宗物资外,原则上蔬菜、鲜果类实行零库存。 (2)结算方式:凭中标方正规采购发票,经招标方审核后,按月支付。
(五)中标方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招标方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同时符合医院食堂监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度。
(六)中标方的餐饮服务只针对招标方内部职工和病人及其家属经营服务。
(七)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重做:由中标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②贬值处理:由招投标双方合议定价。
(八)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由中标方全额赔偿给招标方。提出终止合同到合同终止时间为60天:
①发生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治安事故;
②食堂管理混乱,职工人心涣散,职工、患者就餐率、满意率低;
③卫生防疫存在严重问题;
④未达到招标方制订的管理要求,非政策性原因造成全年食堂亏损超过5%。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中标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由招标方全额赔偿给中标方,从提出终止到合同终止时间为60天:
①招标方连续两次未按协议向中标方结算人员费用、管理费用;
②招标方提出并要求中标方强制执行与相关法律违背的经营需求。
序号 食堂名称 位置分布 服务对象 预计用餐人数 餐饮服务区域概要(如收银机、包厢等)
1 1楼舟伊食府 食堂楼一楼 院内各类人员 500 刷卡机2台 收银机2台 支付宝、微信收银机1台 包厢2桌
2 2楼职工餐厅 (新增特色区域) 食堂楼二楼 全院职工 1000-1200 刷卡机2台
3 2楼自助餐厅及包厢 食堂楼二楼 正高专家 70-90 刷卡机1台
4 手术室自助餐厅 住院楼3楼手术室 手术室工作人员 90 送餐1 名
5 DSA室送餐 门诊一楼DSA室 DSA室人员 10 6 体检中心早餐送餐 门诊四楼 体检中心 体检人员 120 收发1 名(半天)
7 1楼营养食堂配送 食堂(1楼 住院患者 500 需全院病房配送
8 国际医疗保健部 住院楼19楼 住院患者 22 特珠餐饮 供应餐厅 供应时段 特色供应品种
2楼职工餐厅 早餐6:30~8:30 各种粥、馒头油条等早点及 五谷杂粮
中餐10:30-12:30 常规供应、盖浇饭、面条等
晚餐16:30-18:00 常规供应、盖浇饭、面条等
1楼舟伊食府 上午6:30~10:30 各种粥、馒头油条等早点及 面食类
中餐10:30-12:30 晚餐16:30-18:00 面食类及特色菜,点菜等
下午13:30-16:30 面食类、西点、咖啡等
夜宵20:00-22:30 面条、年糕、炒饭类等 序号 职位 数量 职称或职业资格 对资质、资历等的要求 备注
组织机构配置
1-1 项目经理 1名 (1)具有5年以上的餐饮管理经历。 (2)在中标方企业任职2年以上,具备2年以上的连续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任命文件、社保缴纳证明)。 1-2 总厨师长 1名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1-3 大班长 (兼厨师) 2名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职工食堂(舟伊食府和二楼)、营养食堂
1-4 保管员 1名 (1)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专业人员配置
2-2 厨师 11名 (1)具有5年工作经历。 2-3 面点师 6名 (1)具有5年工作经历。 (2)特长西点制作。 2-4 普工 按食堂服务工作量配置 (1)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包厢服务员要求配备女性服务人员,年纪轻,形象气质良好。 岗位 职工食堂及特色餐厅 营养食堂 小 厅 小计
项目经理 1 1
厨师长 1 1
大班长(厨师) 1 1 2
保管员 1 1
厨师 8 2 1 11
面点师 5 1 6
普工/蒸饭 2 2
普工 30 10 40
合计 (含医院委派3人)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