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____ 发布时间:2020-06-29 11:27 收藏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地区: 江苏省
- 招标产品: 餐饮服务
-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
一、项目编号
JSDZCGWX2020-002
二、项目名称
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1、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苏州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99号2幢112室
结算标准:总营业额的6%
2、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常州常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进区湖塘镇鸣新中路28号(常州轻院后勤综合楼一楼)
结算标准:总营业额的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1、名称: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范围:标段一:2020年钱荣校区二号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标段二:2020年锡澄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3、服务周期:三年;
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5、结算标准:总营业额的6%。
五、评审专家名单
时政、陈立可、沈桂梅、季逸、李卫红、范志翔、杨金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0%执行。对单项服务收费最低收费标准按2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一标段)代理费收费金额共计3375元、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标段)代理费收费金额共计20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无锡市钱荣路98号
联系方式:0510-68781109 ,0510-68781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
联系方式:13003356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丹丹
电 话: 13003356285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招标文件5.29.doc
JSDZCGWX2020-002 公开招标文件 江苏省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JSDZCGWX2020-002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 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文本)---------------------------(30)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就其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DZCGWX2020-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采购人: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钱荣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服务周期:三年; 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3.结算标准:总营业额的6%。 注:本项目设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供应商最多可以投2个标段,可同时兼中2个标段。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或快餐或食堂),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大中专院校及以上学生食堂5年及以上、且服务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经验或合作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力量、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的在职人员; 5.具有完整的驻点经营管理团队;驻点管理团队成员至少3人,提供近六个月来(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本采购项目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 6月9 日上午10时,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HYPERlink "mailto:1782216636@qq.com" 1102419315@qq.com) 本采购项目答疑时间:2020年 6月 9 日下午17点前,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7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口支行 账 号: 322000611018018031139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付款凭证以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取消其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 月 28 日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 月 28 日9: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10开标时间:2020年 6月 28 日9:30 开标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11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6 月28 日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同一品目多个标段投标时,应按所投标段的工作内容分别制作投标文件。13采购人: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10-68781109、0510-68781219 联系地址:无锡市钱荣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武、汪丹丹 联系电话:13003356285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505室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1102419315@qq.com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或快餐或食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2019年2月银发【2019】41号文发布以后新开办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电子基本账户许可证,即网上打印的基本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7)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含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供应商(含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10)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大中专院校及以上学生食堂5年及以上、且服务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经验或合作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力量、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近三年(2017.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提供大中专院校及以上食堂经营合同原件;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力量证明文件;无食堂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11)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0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1.2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企业业绩,人员配备等;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6)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2.1响应函 ; 2.2响应函附录。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4.技术部分。 (六)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应考虑可能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7.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单价金额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服务单位业绩等);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咨询等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但投标人提供不了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 1.1.1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1.1.2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1.2 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1.3.1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3.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1.3.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3.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 唱标 1.4.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5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2.资格性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2.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YPERlink "http://www.jscredit.gov.cn/"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评标工作程序: 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3.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3.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3.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比较与评价 3.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3.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1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50分 (3)技术文件 4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10分) 对招标文件中的管理费结算标准完全响应的得10分;如不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评价(50分) 2.1大中专院校及以上餐饮经营经验(本项最高得10分)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具有经营不同大中专院校及以上学生食堂经营项目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2获奖及认证情况(本项最高得9分) a)投标供应商经营的学校食堂取得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的得2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b)投标供应商进入省级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推荐的企业名录的得2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c)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d)投标供应商经营的食堂所在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餐饮方面表彰奖励的(如省(市)A级食堂称号),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每增加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3承诺办理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保险(5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办理饮食场所责任保险保额最低400万元得分5分【提供承诺书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 2.4承诺交纳风险保证金(5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交纳风险保证金最低20万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得5分【提供承诺书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 2.5项目经理经营经验及管理业绩(5分) 拟派项目经理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得0.5分;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得1分;3年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与投标供应商(含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管理业绩:项目经理管理经营的食堂获得服务单位奖励或嘉奖的有一项得0.5分,项目经理管理经营的食堂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原件或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6人员配备(8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驻校管理团队至少包含3人(包括项目经理、成本核算兼仓管、厨师长等),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具有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复印件装订在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拟提供的工作人员的年龄组成、文化程度、从业年限、相关服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定,人员技术力量强、从业年限长、服务经验丰富的得4分;满足项目需求、从业年限较长、服务经验较丰富的得2分;人员从业年限、服务经验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采购人评价(8分) 采购人组织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的业绩部分随机抽取1-2个进行现场考察,考察组成员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资产处、学工处、校工会、校区办、后勤处等部门组成,考察分由学校考察组汇总密封盖章后于开标当天交评委现场验证后拆封。 (3)技术文件(40分) 3.1管理制度(10分) 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3分)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员工招聘考核制度、员工培训计划(3分) 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4分) 3.2经营方案(15分) 经营管理方案、食品卫生安全控制方案、学生互动共建方案(3分) 设备维修、物业管理(日常维修、卫生保洁等,确保楼宇内下水管道到楼宇外第一级沉淀池的废水排放畅通。)(3分) 拟经营菜品明细、份量及具体价目表(7分) 餐饮服务针对性保障措施、成本控制利润核算保障措施(2分) 3.3服务承诺(15分)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全年度固定费用支出)承诺(3分) 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更好地被学生接受和理解,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单独列支部分经费,用于与学生互动、搞活动的支出。每次活动经费的支出清单,需报后勤管理处确认并备案。 标段一:2020年钱荣校区二号食堂餐饮服务:经费不少于2万元的得1分,经费不少于4万元的得2分,经费不少于6万元的得3分。 标段二:2020年锡澄校区食堂餐饮服务:经费不少于1万元的得1分,经费不少于2万元的得2分,经费不少于3万元的得3分。 不转让承诺(1分) 必须承诺在中标后,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亲自对中标食堂进行管理,不另转让或委托他人进行管理。 经营风险承担承诺(1分) 食品安全服务承诺(2分) 满意度承诺及投诉处理措施(1分) 自主经营承诺(门店经营不得自行转包)(2分) 优质服务承诺(特色门店要求50%以上为品牌,加盟店需有加盟许可手续)(3分) 提供明厨亮灶承诺书(符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规定)(2分) 注:投标文件应有标明目录、页码。标书内页纸张数不得超过120张。投标书内容应紧扣本招标文件要求及前后次序,无关内容不得进入。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定标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邀请),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内。 收款单位: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口支行 账 号: 322000611018018031139 2.受理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8335828。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1) 银行汇票; (2) 银行本票; (3) 转帐支票; (4) 电汇;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存款账户缴纳,但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除外: (1)投标供应商提交保函作为投标担保的;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十五)条第4款规定的。 5.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金额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四)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0%执行。对单项服务收费最低收费标准按20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 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 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委托,就2020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DZCGWX2020-002 二、标段一:2020年钱荣校区二号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交通分院)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学校。学校钱荣校区位于滨湖区钱荣路98号,现有中高职在校学生近5000人,学校周一至周五下午实行封闭管理制度,校内有超市。 (二)食堂概况 1、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三个, 2号食堂2层建筑面积为1400㎡、就餐位380个、售卖窗口15个。 2、食堂内部采用不锈钢化设备,能基本满足食堂运转的需要。校园全部使用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售饭系统。燃料采用天然气。水电气费按居民价格收取,不另加管理费,由学校统一扣款对外结帐。 3、特色餐饮的餐具、炊具由各经营单位自己准备。餐厅等公共部位保洁及学生餐具的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由经营单位负责。 (三)主、副熟食供应办法 为学校师生提供早、中、晚工作餐、特色餐、夜宵及商务餐等。 1、全部自制,不得外购。 2、所有食堂供应的主副食品应使用安全卫生的餐具盛放。 3、所有食堂供应的主、副食品价格,应在接受后勤管理处的指导和监督下自主定价。 4、供应方式根据学校具体安排执行(包括定点送餐、定点用餐、餐标规定等)。 (四)主副食采购办法 1、食材中的主食部分(大米、面粉);调料部分(食用盐、食用油);副食部分(禽、肉、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结算。 2、主副食调料供货商由中标单位根据食品卫生及其要求组织供货商统一配送,供货商资质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3、禁止所有档口、窗口及其风味小吃项目私自采购食材,一经发现有不按规定私自采购现象,学校有权没收其采购的所有食材,并开具整改通知书给于相应处罚。 (五)食堂经营项目安排 1、二号食堂(一楼)经营:特色中餐(大众普通餐、快餐、套餐、早点等)。 2、二号食堂(二楼)经营:经过学校批准的风味小吃,包括但不限于(小笼包、蒸饺、杂粮小点;面条、水饺、馄饨、云吞、汤圆等以及其它风味小吃产品)。 3、各餐厅按照学校要求轮流提供节假日供应及夜宵供应。 注:以上项目供参考,需现场加工销售,开设项目总量控制,开设前需报请后勤管理处同意。餐厅限时开放(禁售自制饮料及其产品、禁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售学校规定不能加工的海产品)。根据场地及设施,在保证正餐供应的基础上,经营符合食品安全的特色餐饮项目。开设特色餐饮项目,必须报学校同意。餐厅供应时间按学校作息制度限时开放。 (六)食堂教工窗口 每个餐厅设置一个教师专用窗口。 (七)结算 1、学校每月按各食堂营业额提取不高于6%考核管理费,其中:3%用于设备维护折旧、勤工助学等:2%用于日常及年度考核;1%用于年度营业额考核奖励(二号食堂年度营业额超出250万元及以上的按1%返还奖励)。 2、经营单位使用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学校在每月营业款中扣除,其余的营业款按月结算返还给经营单位。 (八)餐具检测费用:由经营单位负责。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的领取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由后勤管理处协调办理,员工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在开学前组织体检,两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担。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报后勤管理处核备后,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风险保证金: 1、本项目风险保证金由中标单位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上缴学校。 2、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合作经营期满以及合作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在合作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作经营期满后,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按项目特征配置管理团队,一旦食堂中标后不得随意调换人员。如要调换,必须报后勤管理处同意。 2、经营合同期限3年,中标单位须服从学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3、采购人组织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的业绩部分随机抽取1-2个进行现场考察,考察组成员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资产处、学工处、校工会、校区办、后勤处等部门组成。 三、标段二:2020年锡澄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交通分院)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学校。学校锡澄校区位于锡澄路350号,现有中高职在校学生近800人,学校周一至周五下午实行封闭管理制度,校内有超市。 (二)食堂概况 1、学校现有学生食堂2层建筑面积为1500㎡、就餐位380个、售卖窗口20个。 2、食堂内部采用不锈钢化设备,能基本满足食堂运转的需要。校园全部使用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售饭系统。燃料采用燃油。水、电费按居民价格收取,不另加管理费,由学校统一扣款对外结帐。 3、特色餐饮的餐具、炊具由各经营单位自己准备。餐厅等公共部位保洁及学生餐具的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由经营单位负责。 (三)主、副熟食供应办法 为学校师生提供早、中、晚工作餐、特色餐、夜宵及商务餐等。 1、全部自制,不得外购。 2、食堂供应的主副食品应使用安全卫生的餐具盛放。 3、食堂供应的主、副食品价格,应在接受校区管理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自主定价。 4、供应方式根据学校具体安排执行(包括定点送餐、定点用餐、餐标规定等)。 (四)主副食采购办法 1、食材中的主食部分(大米、面粉);调料部分(食用盐、食用油);副食部分(禽、肉、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结算。 2、主副食调料供货商由中标单位根据食品卫生及其要求组织供货商统一配送,供货商资质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3、禁止所有档口、窗口及其风味小吃项目私自采购食材,一经发现有不按规定私自采购现象,学校有权没收其采购的所有食材,并开具整改通知书给于相应处罚。 (五)食堂经营项目安排 1、食堂(一楼)经营:特色中餐(大众普通餐、快餐、套餐、各类早点、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批准的其它食品及饮品的制作销售等)。 2、食堂(二楼)经营:经过学校批准的风味小吃,包括但不限于(小笼包、蒸饺、杂粮小点;面条、水饺、馄饨、云吞、汤圆等以及其它风味小吃产品)。 3、各餐厅按照学校要求轮流提供节假日供应及夜宵供应。 注:以上项目供参考,需现场加工销售,开设项目总量控制,开设前需报请校区管理办同意。餐厅限时开放(禁售含酒精饮品、禁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售学校规定不能加工的海产品)。根据场地及设施,在保证正餐供应的基础上,经营符合食品安全的特色餐饮项目。开设特色餐饮项目,必须报校区管理办同意。餐厅供应时间按学校作息制度限时开放。 (六)食堂教工窗口 餐厅一层、二层各设置一个教师专用窗口。 (七)结算 1、学校每月按食堂营业额提取不高于6%考核管理费,其中:3%用于设备维护折旧、勤工助学等:2%用于日常及年度考核;1%用于年度营业额考核奖励(锡澄校区食堂年度营业额超出150万元及以上的按1%返还奖励)。 2、经营单位使用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学校在每月营业款中扣除,其余的营业款按月结算返还给经营单位。 (八)餐具检测费用:由经营单位负责。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的领取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由校区管理办协调办理,员工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在开学前组织体检,两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担。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报校区管理办核备后,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风险保证金: 1、本项目风险保证金由中标单位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上缴学校。 2、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合作经营期满以及合作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在合作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作经营期满后,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按项目特征配置管理团队,一旦食堂中标后不得随意调换人员。如要调换,必须报后勤管理处同意。 2、经营合同期限3年,中标单位须服从学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3、采购人组织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的业绩部分随机抽取1-2个进行现场考察,考察组成员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资产处、学工处、校工会、校区办、后勤处等部门组成。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 采购人(甲方): 联系人: 地址: 中标供应商:(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高职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诺干着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食堂服务外包经营的有关事项认真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 二、餐饮运行模式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采购文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服务人员需求说明 1、技术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须持有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无锡市、区级以上单位体检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工作人员年龄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服务员超过50周岁的不超过50%,并至少有一名服务员熟练掌握小餐厅服务技能。初中以上文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服务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学校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清洁消毒规定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提出的防控要求。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按时供餐,用餐高峰时窗口全部开足,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人员疏导及用餐防护工作,确保用餐人员安全有序用餐。 5、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根据“7S”管理要求做到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做好各区域每日至少两次的消杀工作。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结果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2、甲方提供现有经营场所的厨房设备和固定设施、餐桌椅、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甲方与乙方一起清点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3、负责房屋在乙方停用的寒暑假期间的维护整修。 4、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按照《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细则》对乙方的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管理环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5、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乙方的建议或意见,反馈师生的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6、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三服务两育人”的教育以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卫生防疫教育。 7、乙方经济责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考核和处罚,具体见《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8、终止合同:见《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服务外包管理规定》、《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办法》、《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细则》等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服从管理,积极与甲方管理人员配合,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2、在承包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有用人权,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使用及日常管理,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但不得分包或转包经营。 4、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安全生产,不得违章使用电器及炉灶具。餐厅的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布置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风险保证金。 5、及时按实向甲方结算水、电、气等费用,并按照每月营业额的6%向甲方上缴承包管理费。 6、不得经营现成包装的饮料、食品(豆浆除外),不得经营甲方规定禁止进入的食品,不得经营非食品类商品。 7、每星期必须保证五天的营业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满足甲方的服务要求。 8、售菜窗口严禁收取现金,发现一次处罚1500-2000元,在当天的营业额中扣除。 9、负责经营期内所用设备(见清单)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期满完好交还甲方。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建立驻点管理团队,统一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统一、采购渠道统一、仓储管理统一、安全标准统一)。一经发现因乙方分包转包而造成管理混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90日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按《食堂承包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后,乙方应于5日内撤离。 3、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室内装潢,不得私接水、电、气。如确因经营需要,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改造,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用工必须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聘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年龄的人员,并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等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严格执行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政工处“关于‘合同工’人员的管理规定”,所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并报甲方核备登记后方可使用。 5、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炊事机械,并做好日常维护及清洁工作。如有损坏及时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不能修复的应予赔偿。乙方根据生产,需要自行添置部分炉灶具及电器等设备的,须事先向后勤管理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可添置使用。未经同意的,甲方有权没收其设备,并处500—1000元/次罚金。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费用自理。甲方的设备,乙方不得转让、处置。合同期满后,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的设施设备,乙方自有设备应在15天内自行处置,逾期不撤的,甲方作无主物处理,乙方的风险保证金不退。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配合供餐。 7、乙方主、副食品的供应: (1)在午餐和晚餐供应的普通菜肴品种中,高、中、低档菜所占比例为3:4:3,高档菜最高价格不得超过6元/份(150--200克),1.00元/份以下的菜不少于6个。 (2)红烧肉、红烧排骨、排骨汤等高档菜肴每天必须要有一种供应。 (3)免费汤必须烧开煮透,汤中原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下脚料或剩菜冲汤。 (4)所供应的食品,必须进行成本核算,毛利控制在40%以下。出售食品,需明码标价。售价与标价必须统一。 8、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按甲方的要求统一着装(衣、帽、口罩、手套),佩戴工号牌,做到文明、规范服务,有问必答,及时妥善处理好窗口矛盾。 9、 号食堂的许可经营范围:学生大众普通餐(快餐)、中式普通面点、特色火锅以及其它经过学校批准的各类风味小吃产品。根据乙方投标标底 6.0% ,甲方每月在营业款中按此点数提取。 10、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 贰拾 万元。合同期满,乙方如无拖欠员工工资及供应商货款、无其他扣款事项,甲方在乙方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妥移交事项、清场撤出后,一周内退回风险保证金(无息)。 11、乙方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用不正当手段损坏他人利益,树立全局观念,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的值班由甲方统一安排。 12、本合同有效时间为三年(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13、各种应急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如有动用,应及时报告。 14、做好各种台帐的整理工作,按要求定时上交。 15、其它:(1)副厨区可根据场地及设施,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经营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特色餐饮项目。(2)餐厅限时开放。(3)餐饮服务许可证由甲乙双方共同申领或年检,所需费用(含一年两次的餐具检测费)由乙方负责。(4)重大活动不积极配合或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学校声誉的,甲方将不考虑乙方参与下轮承包的资格。(5)乙方应妥善处理员工工资,及时结清供应商货款。如有拖欠,造成食堂工作不稳定或影响学校声誉,甲方将不考虑乙方参与下轮承包的资格。(6)乙方全年度需支出学生活动经费 万元。 八、违约责任 按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乙方应严格履行其对售后服务的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协调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经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方的2020年食堂招标文件、《食品安全制度》及《食堂服务外包管理细则》规定、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人: 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委托人: 见证方(盖章):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标段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致: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响应函附录》。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或快餐或食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含分支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2019年2月银发【2019】41号文发布以后新开办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电子基本账户许可证,即网上打印的基本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7)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含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供应商(含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10)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大中专院校及以上学生食堂5年及以上、且服务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经验或合作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力量、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近三年(2017.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提供大中专院校及以上食堂经营合同原件;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力量证明文件;无食堂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11)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0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1.2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企业业绩,人员配备等;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6)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2.1响应函 ; 2.2响应函附录。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4.技术部分。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响应函附录(格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金额(大写): 形式:百分点数大写: 小写: %学生活动经费(元)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服务期投标文件 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电子光盘或U盘1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响应函附录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2、百分点数可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学生活动经费为固定数额。 (三)成本明细表(格式) 设备、菜品、食堂经营用品等价格清单(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其他员工福利(包括高温费等)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统筹、失业、工伤、生育及其他法定计提费用)···合计费用(元/月)合计费用(元/年)备注1项目经理 2成本核算兼仓管 3厨师长 4··· 总计: 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五)人员配备表 1.管理人员配备明细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工 种数量年 薪持何种 资格证件发证时间从事本 工作时间备 注12345678910注:投标供应商在本表格中所填报的管理人员应为项目经理、厨师长等管理级别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厨房人员配备明细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工 种数量年 薪持何种 资格证件发证时间从事本 工作时间备 注12345678910注:投标供应商在本表格中所填报的厨房人员应为厨师、点心师、厨工等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3.服务人员配备明细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工 种数量年 薪持何种 资格证件发证时间从事本 工作时间备 注12345678910注:工种按厨房内杂工、洗碗工、餐厅服务等进行区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 在此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的投标,参与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九)投标偏离表(格式): 投标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招标清单的表号和序号,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一)技术部分(格式自拟) -PAGE \* MERGEFORMAT0-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