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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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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28 18:08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13042020000214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28 18:08
采 购 人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新街63号,139 9085 44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二楼,杜先生,0817-388000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何先生,139 9085 4497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二)。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20-06-29 08:30到2020-06-30 18:30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二)。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
采购文件售价 0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二)。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20-07-02 14:40到2020-07-02 15: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会议室(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20-07-02 15:00
开标时间 2020-07-02 15: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会议室(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预算金额 4976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文件
其他补充事项
PPP项目标识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NJCXJ[2020]028 报名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报名时间(请供应商准确填写) 2020年 月 日 报名材料清单(装订附后) 根据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附后 本公司(单位)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单位公章: 注: 1、本表资料填写内容必须是打印机打印,否则不受理。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书面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地址寄出,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经营地点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地址(电话)不详或错误而导致寄出的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编号:NJCXJ[2020]028 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通 知 书 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委托,拟对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NJCXJ[2020]028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 4.采购代理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49.76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及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30日18:30。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二)。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新街63号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 9085 4497 代理机构: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二楼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9.7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49.7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联合体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4询价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 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6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实质性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8询价保证金金 额:0元(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说明:1、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2、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如有)、用途)。 开户行: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 帐户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行号: 3136 7300 0287 帐号: 0507 0093 2000 0013 539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5%。 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询价保证金。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凭采购人提供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投标人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采购中心财务部办理。 电话:0817-3636239 联系人:杜老师10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11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身份证)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3)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0817-3783266。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 13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14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受理单位: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办公室3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3881363。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16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向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成功,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报价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12.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4)产品技术参数表; (5)技术应答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3、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4、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8)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材料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响应文件类型(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按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均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均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两个密封袋)。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字样。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资质、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资质。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 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承诺函); 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3、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2017年或2018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 注: a、公司注册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b、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年度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c、供应商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可不提供以上资料。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函原件。 8、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请提供投标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2、 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处理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货物明细及参数要求 项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有机房乘客电梯1台井道尺寸宽×深1700*2700(mm),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5m/s ,层/站/门5/5/5, 提升高度(m)17.0 1、控制系统 微机控制系统(双核32位CPU) 2、拖动系统 永磁同步无齿轮 3、门机系统 VVVF变频永磁同步门机 4、驱动系统 VVVF变频变压驱动 5、开门方式 中分门 6、平层精度 ±5MM 7、抗干扰能力 符合国标 8、传动方式曳引媒介 钢丝绳 9、井道部件表面处理工艺 烤漆 10、对重装置 采用滑动式导靴,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11、导轨支架 档距不大于2.2m 12、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 主轨(轿厢侧导轨):不小于T75型耐磨导轨,副轨(对重侧导轨):优质型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噪声小 13、厅门坎及轿厢门坎 高强度铝合金 14、轿厢及装潢 轿壁 304材质发纹不锈钢;轿厢地板 PVC塑胶地板;风扇 轴流风扇;轿厢操纵箱 整体式操纵盘;按钮 微亮微动盲文按钮;轿厢内显示 LCD液晶显示,带运行方向、楼层数字轿顶到站钟 标配置 吊顶 豪华型发光吊顶,中标后提供不少于3个装修方案供业主选择; 15、轿门 304材质发纹不锈钢; 16、门套 304材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17、层门、厅门、首层为发纹不锈钢,其它楼层为304材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外召显示 LCD液晶显示,带运行方向、楼层数字,按钮 微亮微动盲文按钮,外召面板304材质镜面不锈钢;外召种类 无底盒超薄型外召; 18、操纵方式 全集选控制方式 19、应急功能 轿厢紧急照明;火警返回基站;2有机房乘客电梯无障碍(医疗担架梯)1台井道尺寸宽×深(mm)1700*2700,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5m/s,层/站/门5/5/5,提升高度(m)17.0 1、全集选功能 轿厢内选层指令和厅外楼层召唤指令,自动优选与电梯运行方向一致的信号,并顺向依次应答的自动控制功能。 2、司机运行 由司机对电梯的选层、外呼响应、开关门等进行管理,优先确定电梯的运行方向。 3、上电自动开门 每次系统通电后,轿厢在门区时,轿门自动打开。 4、自动关门延时 轿门完全打开后,保持开门状态,延时2-5秒后自动关门。 5、开门保持时间可调 可按照客户的用梯要求,人性化的调整延时关门时间,方便乘客进出。 6、关门错误报警 主板输出关门信号,经过一定时间门联锁未闭合,重新开门后在关门重复6次仍未接通,则停梯待修并故障报警。 7、门联锁保护 全部门联锁闭合,电梯方能运行。如运行中连锁断开或抖动,电梯将立即进入保护状态。 8、独特的门机保护 实现门区主动安全保护,防止开门状态时不良事故的发生。 9、本层厅外开门 电梯在本层平层后,按下召唤按钮层门将自动打开。 10、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自动状态下,在保持开的状态时,可以按关门按钮使门立即响应关门动作、提前关门。 11、到站自动开门 电梯选择自动运行时,每次运行到目标楼层,自动开门和关门。 12、检修运行 电梯进入检修状态后,电梯以检修速度向上或向下运行,方便维修人员检修。 13、慢速自救运行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启动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平层区,开门放人。 14、井道自学习 在电梯高速运行前,起动系统的井道学习功能,学习井道内各种数据(层高,保护开关位置,减速开关位置等)并永久保存这些运行数据。 15、外召按钮嵌入自诊断 若某一外召按钮按下持续时间超过设定时间,系统则认为该按钮嵌入(不能复位),对该层外召不予登记,对应的厅外显示屏不断闪烁报警。 16、上电自恢复 由于停电或电源故障引起轿厢位置在两层之间,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自动运行到平层位置,恢复运行。 17、WDT主动保护 主控板设有WDT保护,当检测到CPU故障或程序有故障时,WDT回路强行使主控制器输出点关闭,并使CPU复位。 18、光幕保护 门光幕保护系统在门口形成一个光幕保护安全网,触动光幕,电梯关门动作立即停止,自动开门,保护乘客安全。 19、超速保护 电梯正常运行过程中,控制器检测到编码器反馈的速度大于电梯额定速度115%,这种状态维持500毫秒,电梯减速停车。重复上述动作两次后,如果没有得到修正,主控制器不再输出运行信号,故障报警。 20、超载保护 超载时不关门,超载灯亮,蜂鸣器鸣响,显示超载信息,电梯不启动。 21、逆向运行保护 检修运行时系统检测到电梯连续3秒内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不一致时,就会立即停车,故障报警。 22、防打滑保护 系统通过AB相编码器检测电梯的运行速度,如果再实际的时间内电动机运行的速度与轿厢运行速度不一致,即判断为钢丝绳打滑,立刻抱闸停车,并进入5级故障状态。 23、防终端越程保护 当电梯运行至楼层终端时,若运行减速未至预定值,系统将强迫减速,保护电梯安全运行。 24、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系统检测电机回路接触器动作是否可靠,如发现异常,将停止电梯进入故障保护状态,并给出精准的故障类型。 25、安全回路保护 电梯任何一个部位发生故障,安全回路断开,电梯将立刻停止运行。 26、运行超时保护 电梯运行时间超过楼层全程运行总时间,电梯将自动停梯故障报警。 27、限位保护 系统检测到限位开关动作,将立刻停止电梯运行,然后向相反方向运行,平层开门后恢复运行。 28、制动器检测保护 实时检测制动器开合状态,当制动器未按动作要求打开时,系统将禁止电梯启动。 29、变频器故障保护 系统收到变频器故障信号就紧急停车,并在有故障时防止电梯运行,故障恢复时自动恢复运行。 30、编码器信号丢失保护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检测到编码器信号丢失或脉冲数过少,自动停梯保护。 31、电梯溜车报警 系统检测到电梯停梯时,连续3秒钟有反馈脉冲产生,就判定电梯发生溜车故障报警。 32、故障自动停靠 当电梯快速运行时发生故障,停止在非门区,在安全回路正常情况下,电梯慢速行驶至平层位置开门。 33、满载直驶 当电梯达到额定载荷时,只响应内选,不响应外召。 34、防捣乱功能 为避免空梯运行,通过对载重量进行逻辑判断,把不正常的指令做消号处理,避免恶作剧和轿内错误指令。 35、不停层任意设定 可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设定不停靠层,通过所设楼层时不停靠。 36、换站停靠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8秒后,门锁仍未断开,电梯将就近平层开门放人。 37、自动返回基站 电梯在预设时间内无召唤和任何指令时,轿厢停靠至基站,关门待梯。 38、五方通话 可以通过轿厢操纵盘上的对讲装置与机房、轿顶、底坑、监控中心实现语音联系或寻求帮助。 39、到站钟提示功能 电梯减速平层过程中会鸣响到站钟,以提醒轿厢内乘客或厅外侯梯乘客电梯正在平层。 40、语音提示功能 电梯到站,语音提示电梯所到楼层 41、再平层功能 由于乘客进出轿厢等原因引起负载变化,轿厢与地坎误差超过预设值,电梯会自动执行再平层功能,使轿厢回到准确平层位置。 42、消防员操作功能 当启动消防开关后,电梯将自动取消内选外召信号,返回消防基站,进入消防员操作状态。 43、GPS远程监控功能 电梯一旦异常,维保人员手机、制造商远程监控接收平台将会收到电梯发出的异常信息。 远程控制系统的远程查看功能,支持最佳抓拍和快速抓拍2种人脸图片抓拍模式设置选项。具备镜头控制功能,可通过IE控制镜头的ZOOM和FOCUS,支持自动聚焦功能,在变焦过程中不会虚焦。 支持像素显示功能,可实时显示监控画面上选定区域的水平像素大小和垂直像素大小。 支持声音报警功能,报警声音类型不小于10种,报警声级及报警次数可设置。 支持接入ONVIF协议、RTSP协议、GB28181协议的设备,可一键激活并添加局域网内IPC; 可对视频画面叠加8行字符,每行可输入22个汉字; 可接入总带宽不小于400Mbps的32路H.265编码、1080p格式的视频图像; 支持4屏显示输出视频图像,2路HDMI或2路VGA接口直接可异源输出视频图像,并可分别进行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支持36/32/25/16/9/8/6/4/1分屏预览; 支持带有越界、区域入侵、进入/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快速移动、物品遗留/拿取、停车、徘徊、场景变更、虚焦、音频异常报警、PIR报警功能的网络摄像机接入与相关报警联动功能; 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 可自适应接入H.265、H.264、MPEG4、SVAC编码格式的网络视频; 支持接入加密硬盘,支持8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和休眠; 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6和RAID10,可指定某一块硬盘为热备盘;可设置未进行读写操作的硬盘、Raid组自动处于休眠状态;(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支持2个以太网口,可将2个网口设置不同网段的IP地址,分别接入不同网段IP地址的IPC; 支持GB28181、Ehome 协议接入平台,在平时及出现安全事故后,数据可与相关主管部分数据系统无缝连接共享。 44、门区保护 电梯在平层制动状态时,如轿厢出现轻微滑移,安全钳将动作及时制动轿厢,防止发生剪梯事故。 45、轿门安全保护 电梯故障在非门区时,轿门防扒系统启动;主动保护轿门安全,预防因扒门逃生发生意外,主动保护乘客安全。 46、视频电缆预置在随行电缆中 电梯轿厢内预留彩色摄影头用视频软线,包括敷设机房至轿厢视频电缆并于机房和轿箱内提供同轴电缆 BNC 接口(75?). 二、执行的主要国家标准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1、2号修改单;(曳引式电梯适用) GB/T13435-1992 《电梯曳引机》;(曳引式电梯适用)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T7025-97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和形式及尺寸》; GB8903-1998 《电梯用钢丝绳》; GB/T12974-1991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A109-1995 《电梯层门耐火实验方法》; JG/T5009-1992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 GB/T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5072.1 《电梯T型导轨》); GB/T5072.2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 GB/T5072.3 《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 GB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50182-93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5、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安装费用。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业主接到供货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 年(自交货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所有货物保修及维护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维护),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负责井道及机房的测量改造工作,负责提供对改造施工方提供技术要求,使之符合电梯的安装条件,按土建预留位置进行设计、安装,并负责电梯的现场保管和安装的报批、报建、报验并通过验收; 2.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须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招标编号: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四、报价函(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招标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以本项目报价表为准。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X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五、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项目完成时间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备注合计金额: 元(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重要说明:该表在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才能递交,单独密封递交,该表不得装入响应文件内,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XXX行业,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XXX万元,资产总额XXX万元,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XXX单位的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八、技术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九、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第XX包 序号包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十、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设备)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产品技术参数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 人员技术 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第七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2.12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规格 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随机 配件交货期资金来源(万元)预算内预算外自 筹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PAGE \* MERGEFORMA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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