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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8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28 16:52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142020000239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48582207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
采购人地址 新都区三河街道长龙社区龙展路1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180971224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048582207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28 16:52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23 16:55
原公告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tpcg/2c9240b572ddc7790172df95bfb00524.html
项目包个数 1
更正事项、内容 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01142020000239)作如下更正: 一、(1)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14 绞切两用机 (以上带▲参数提供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予以证明)。 更正为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14 绞切两用机 (以上带▲参数提供相关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 (2)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23 全自动数控燃气大锅灶(单)(以上带▲参数提供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予以证明,加盖制造厂家鲜章) 更正为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23 全自动数控燃气大锅灶(单)(以上带▲参数提供相关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 (3)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85口杯消毒柜 1、金属外壳,经久耐用;外形参数:宽795*深350*高405MM(±20MM),容积:≥60L,功率:≤550W;▲提供: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原件备查); ▲2、右室为保洁柜,臭氧最大泄露值≤0.003mg/m3;左室为红外线消毒柜,中层中点最高温度可达140℃,120℃以上保持时间可达20分钟,100℃以上时间可达4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同时提供: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权威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3、温度控制准确可靠,性能优良,并且备有超温保护,安全可靠;左右两室独立工作; 4、同时提供消毒柜制造商最基本的资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5、其它符合GB17988-2004(或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 ▲6、售后服务支持:全国联保售后服务,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所需资质均要求加盖制造商鲜章 更正为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85 口杯消毒柜 1、金属外壳,经久耐用;外形参数:宽795*深350*高405MM(±20MM),容积:≥60L,功率:≤550W;▲2、右室为保洁柜,臭氧最大泄露值≤0.003mg/m3;左室为红外线消毒柜,中层中点最高温度可达140℃,120℃以上保持时间可达20分钟,100℃以上时间可达4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提供相关机构质量检测报告; 3、温度控制准确可靠,性能优良,并且备有超温保护,安全可靠;左右两室独立工作; ▲4、售后服务支持: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4)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86 平板式壁挂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 ▲3、售后服务支持:全国联网售后服务,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 更正为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86 平板式壁挂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 ▲3、售后服务支持: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二、其他内容不变。
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厨卫用具
更正文件地址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5101142020000239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6月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谈判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6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8 第五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31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45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7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48 第九章 评审方法.......................................................................................................................7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83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成都市新都区 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通过公告形 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142020000239;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32968.00元;采购内容:厨卫 用具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分包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谈判文件总则第3条和第5条。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9日 9:3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 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取。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8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 让)。 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1.公司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 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 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 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贵州鹏 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180971224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485822075 第二章 供应商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 供应商。 2 采购人 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 3 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厨卫用具采购项目 5 谈判文件编号 5101142020000239 6 谈判文件编制 由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和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 司共同编制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332968.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332968.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8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9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6 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 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 进行承诺。 12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 会 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现场考察联系人: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18180971224。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5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规定执行。 16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 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谈判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8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及分项明细报价。7 19 质量要求、验收标 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1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2 响应文件的装订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分别装订。 23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 注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 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4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 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5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 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 26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7 谈判保证金 为了积极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精神,大力支 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 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要求,本项目不设置谈判保证金要求。 2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 29 谈判文件、评审工作 咨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48582207 30 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48582207 地址: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 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3栋1409)。 31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 复。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48582207 32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 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 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 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 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33 支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政府采购 政策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为少数民族地区 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 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 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 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 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9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采购要 求。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定义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系指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 公司。 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2.4“货物/服务/工程”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工程 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1具备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2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 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10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处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11 且报价最低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 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平板式壁挂等离子空气净 化消毒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2 6.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作 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 7.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4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7.5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 全额退还。(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还延迟,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 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 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7.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无正当理由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 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 理。13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 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竞争性谈判邀请; (二) 供应商谈判须知;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四)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五)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六)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八) 响应文件格式; (九) 评审方法; (十)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14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本项目发布 媒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谈判文件的澄清与谈判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 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 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若采纳,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1.4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文件的购买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将被 视为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 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5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12.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组织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语言 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 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 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分 为资格性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 判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谈判。谈判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实质性要求) 谈判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7.1报价部分 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谈判情况填写“最后报价信”(具体要求详 见响应文件格式)。16 17.2资格性响应文件: 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 (1)声明函、承诺函;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谈判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4)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7.3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 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响应偏离 表; (5)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实施方案;(如适用)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等文件;(如适用) (7)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7.4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 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其他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要求加 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 水书写。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9.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 资料等除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 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号(如 有)。 19.2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前不得启封。 19.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截 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9.4供应商应将谈判后的最后报价单独封装在信封内,在最后报价时递交 谈判小组。 19.5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 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并退回供应商。 19.6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7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如果未按前款规 定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 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将响应文件退回供应商。18 20.谈判截止时间 20.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送达规定地点。 20.2出现“第二章供应商谈判须知中第11.2项”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 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3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 件。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1.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2.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第二章供应商谈判须知7.6”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2.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19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2.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23.报价 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信的 要求进行报价。 24.项目承包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 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 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 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5.报价要求 25.1供应商应以谈判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 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 价。 25.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5.3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 25.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 应计入总报价。20 2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信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 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六、谈判与最后报价 27.谈判 2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 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7.2谈判开始前将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 27.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3)未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 明哪一份有效的; (5)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里,同一轮报价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 价的。 27.4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 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与之谈判。 28.最后报价 28.1谈判后,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后报价,该报价须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21 七、评审 29.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 定进行。 八、成交事项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0.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2 31.行贿犯罪 31.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2.成交结果 3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2.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33.成交通知书 3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合同事项 34.签订合同 34.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3 34.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4.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4.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5.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 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5.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 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4 3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8.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 按照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40.履行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4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1.验收 41.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1.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 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 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 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1.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 (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25 42.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十、谈判纪律要求 4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4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26 十二、其 他 45.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 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 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确定供应 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27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8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内部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现资产负债表)或提供第 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②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 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29 ②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 诺书【格式可自拟】(注:原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 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或承诺书【格式可自拟】(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 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材料原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虚 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成交处理)。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 此提供);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则 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的 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 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 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名一致。)。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以上复印件需盖供应商公章30 说明: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 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 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31 第五章 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mm)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不锈钢米面架 1200*500*2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厚度 1.2mm;立柱采用?51*1.2mm不锈钢管。 台 3 2 平板车 800*600*9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骨架采用50*50国标角钢焊 接,表面刷防锈漆;扶手采用φ 25*1.2mm不锈钢圆管连接;配4个活 动式脚轮(两定向两万向),连轴承。 台 2 3 四层板货架 1200*500*15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厚度1.2mm;共分四层,每层层板表面 均匀冲条形沥水孔;立柱采 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 子弹脚。 台 4 4 四门雪柜 1200*700*1950 容积:≧840L,温度范围:+5℃~-5℃~ -12℃;制冷剂:R134a;产品特点:1、 60mm加厚保温层,2、精铜管制冷蒸发 器、不会腐蚀内漏、使用寿命长,3、 内外无磁不锈钢、外壳磨砂拉丝、整体 发泡;4、下沉式内圆角内胆方便卫生 清理,不会渗水进内胆,保护内置式制 冷管,延长冰箱使用寿命;5、不锈钢 门压条、不锈钢装饰板端盖、不锈钢回 弹门铰链,抗腐蚀、经久耐用。 台 2 5 不锈钢九格更衣 柜 1200*500*18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层板 厚度1.2mm、柜身厚度1.0mm、门板 0.8mm;共分9格(带锁);柜脚采用 φ38*1.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台 232 6 双星盆台 12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厚;内置冲压星盆 2只,尺寸:500*500*400mm;底部采 用1.2mm不锈钢支撑加强补固;连接管 采用φ25*1.2mm不锈钢圆通管连接; 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φ50mm下水 器2套及单台式龙头2套。 台 1 7 四层板货架 1200*500*15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厚度1.2mm;共分四层,每层层板表面 均匀冲条形沥水孔;立柱采 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 子弹脚。 台 1 8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下置一平层板,板厚1.2mm; 台面下以1.2mm厚U形不锈钢加强槽钢 承托补固,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9 去皮机 / 1、不锈钢型;2、效率≥750kg/h,功 率:≥1.1KW;3、广泛适用于圆形, 椭圆形果蔬比如生姜、胡萝卜、山芋、 马铃薯、红薯、根类蔬菜的清洗、脱皮; 4、箱体采用不锈钢,不锈蚀、清洁卫 生; 5、有渣皮清洗出口; 台 1 10 三星盆台 1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厚;内置冲压星盆 2只,底部采用1.2mm不锈钢支撑加强 补固;连接管采用φ25*1.2mm不锈钢 圆通管连接;立柱采用φ51*1.2mm不 锈钢圆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 φ50mm下水器2套及单台式龙头2套。 台 133 11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下置一平层板,板厚1.2mm; 台面下以1.2mm厚U形不锈钢加强槽钢 承托补固,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12 四层板货架 1200*500*15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厚度1.2mm;共分四层,每层层板表面 均匀冲条形沥水孔;立柱采 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 子弹脚。 台 1 13 单星水池 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厚;内置冲压星盆 1只,尺寸:500*500*280mm;连接管 采用φ25*1.2mm不锈钢圆通管连接; 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φ50mm下水 器及单孔台式单温龙头1套。 台 1 14 绞切两用机 / 1、额定电源:220v;额定功率:2.2kw; ▲2、具备切丝、绞肉、灌肠功能。切 丝产量:180-260kg/h;绞肉: 180-240kg/h;灌肠150-280kg/h; 3、铜芯电机,2.0mm304不锈钢外壳。 额定转速:1400-3200r/min,刀片间距: 3.5mm; 正常运行,▲设备的噪音不应超过65 分贝。(以上带▲参数提供相关检测机 构质量检测报告) 台 1 15 多功能切菜机 / 切菜丝量:≧150kg/h,切片产量:≧ 200kg/h,功率:220V 1.1KW.铜心电 机,不锈钢外壳,厚度1.0mm,刀片厚 度8mm。 台 134 16 双头矮汤炉 1200*700*5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围板1.2mm厚;炉面配铸铁 炉花架2个;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保 温棉;内衬台面板、炉膛采用A3/3mm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炉体骨架采用 40*40*4mm国标角钢加固,灶脚采用Φ 51*1.2mm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 高度子弹脚; 台 1 17 四层板货架 1200*500*15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厚度1.2mm;共分四层,每层层板表面 均匀冲条形沥水孔;立柱采 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 子弹脚。 台 2 18 炉拼台 300*1200*1200 整体采用201#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1.2mm不锈钢,背板采用1.0不锈钢, 立柱采用38×1.2mm不锈钢圆管,配可 调式全钢子弹脚 台 2 19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下置一平层板,板厚1.2mm; 台面下以1.2mm厚U形不锈钢加强槽钢 承托补固,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3 20 单星水池 800*0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厚;内置冲压星盆 1只,尺寸:500*500*280mm;连接管 采用φ25*1.2mm不锈钢圆通管连接; 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φ50mm下水 器及单孔台式单温龙头1套。 台 135 21 全自动数控燃气 蒸柜(40#) 40盘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1、 面板1.5mm、柜身1.2mm,炉胆外壳 1.0mm;2、柜内胆采用3mm厚A3黑铁 板;40*40*4mm国标角钢制作灶架表面 刷防锈漆;3、柜脚采用φ51*1.2mm不 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4、水箱设计自动进水装置;5、燃 气系统漏气量在15kpa压力下漏气量 0L/h;6、蒸腔内蒸汽压力189Pa;7、 燃烧机1个,具有风压安全开关、熄火 保护功能、数控集成控制器,启动操作 开关为触摸式;停电、停气带自动保护 功能;大、小火任意调节;故障率低, 燃烧稳定。8、容量:每层4盘,分10 层。 台 1 22 油网烟罩 6600*1300*6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外壳 厚度1.2mm、滤油格厚度1.0mm;配置 不锈钢沥油格(可拆卸式)、接油槽及 不锈钢接油杯;每1000mm位置安装防 潮防雾照明灯一只,所有电线套于导管 中并用接驳箱连接。 米 6.6 23 全自动数控燃气 大锅灶(单) 1100*1200*12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1、面板 1.5mm厚,围板1.2mm厚;2、炉面下 衬3mm防火隔热保温棉;3、内衬台面 板、炉膛使用3mmA3黑铁板,并以耐火 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 4、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 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内 含钢柱,配活动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热效率≥65%,为一级能效; ▲5、燃烧噪声应低于60dB(A);干烟 气中CO(a=1)的含量低于0.03%; 气密性要求:在15KPa压力下,燃气 系统漏气量不超过0.01L/h; ▲6、升温速度不低于4.0℃/min; 7、灶门:正方形,边长为15cm风机: 550W (以上带▲参数提供相关检测机构 质量检测报告) 台 336 24 厨房设备细水雾 灭火系统 定制 烟罩适用长度:2-7米/组,灭火装置 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为保证现场人员 远离着火点或撤离,在灭火系统动作 前,灭火装置应发出延时时间为3-5s 的火灾声光报警信号;为保证灭火的可 靠性,在灭火装置启动时,系统应自动 关闭厨房设备电源、烟道风机和燃气紧 急切断阀(燃气紧急切断阀具有自锁功 能,需人工手动复位)。冷却水应采用 消防水或压力≥0.3MPa自来水。根据 设计图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灭火管网 采用材质SUS304不锈钢流体管,管道 及管件采用螺纹连接;喷嘴采用厨房设 备细水雾灭火系统专用雾化喷嘴。不含 燃气紧急切断阀; 套 1 25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下置一平层板,板厚1.2mm; 台面下以1.2mm厚U形不锈钢加强槽钢 承托补固,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3 26 四门保洁柜 1200*500*1800 本次把投标产品为:材质采用304不锈 钢磨砂板制作,层板厚度1.2mm、柜身 厚度1.0mm、门板0.8mm;上下配不锈 钢滑动趟门四扇;共分四层;柜脚采用 φ51*1.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台 2 27 双层送餐车 1200*610*75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厚度1.2mm;共分两层,深槽型;立管 采用φ25*1.2mm不锈钢圆管连接;配4 个活动式脚轮(两定向两万向),并连 轴承。 台 3 28 脚踏式单星水池 (小) 500*5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内置整体冲压星 盆一只,尺寸:300*300*280mm;配件: φ50mm下水器及脚踏控制开关水龙头 1套。 台 137 29 食品留样冷藏柜 / 上下双开玻璃门,容积:218L;冷藏温 度+3℃~+10℃,额定电压:220V,铜 管蒸发器。 台 1 30 四门雪柜 1200*700*1950 容积:≧840L,温度范围:+5℃~-5℃~ -12℃;制冷剂:R134a;产品特点:1、 60mm加厚保温层,2、精铜管制冷蒸发 器、不会腐蚀内漏、使用寿命长,3、 内外无磁不锈钢、外壳磨砂拉丝、整体 发泡、外观豪华,4、下沉式内圆角内 胆方便卫生清理,不会渗水进内胆,保 护内置式制冷管,延长冰箱使用寿命, 5、不锈钢门压条、不锈钢装饰板端盖、 不锈钢回弹门铰链,抗腐蚀、经久耐用。 台 1 31 发酵箱 657*750*1800 额定功率:2700W 额定电压:~220V 标准盘数:13盘 台 1 32 不锈钢白案工作 台 1800*800*95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台面内衬5cm厚实木面板,表 面作防腐防虫蛀处理;除正前方外其余 三方加120mm高围板;骨架采用φ 38*1.2mm不锈钢圆管焊接;立柱采用 φ38*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台 1 33 单星水池 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厚;内置冲压星盆 1只,尺寸:500*500*280mm;连接管 采用φ25*1.2mm不锈钢圆通管连接; 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φ50mm下水 器及单孔台式单温龙头1套。 台 1 34 翻盖式和面机 / 电机功率:2.2kW 额定电压:~220V 最大和面量:25kg 外形尺寸:740x540x840mm 台 138 35 搅拌机 / 料桶容积:20L,额定电压: ~220v(~380),额定频率:50Hz,电机 功率:0.75kw,最大和面量:≧6kg, 搅拌转速:113/168/400。 台 1 36 饼盘车 500*700*1600 采用38*25*1.2mm304#不锈钢方管制 作,配万象轮,带刹车。 台 1 37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 1.5mm厚;下置一平层板,板厚1.2mm; 台面下以1.2mm厚U形不锈钢加强槽钢 承托补固,立管采用38*1.2mm不锈钢 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38 大单星水池 1200*800*800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星盆1.0mm厚;内置冲压星盆 1只,尺寸:700*500*400mm;连接管 采用φ25*1.2mm不锈钢圆通管连接; 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附件:φ50mm下水 器及单孔台式单温龙头1套。 台 3 39 残食台 1000*800*800 面板采用30#1.2mm不锈钢制作,立柱 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台脚通为 ∮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台 1 40 高温消毒柜 (640L) 640L 1?容积:640L;功率:1.8kw;电压: 220v/50Hz;载重量:15kg/层;消毒温 度:120℃; 2?结构:双开门,每门内分5层,参考 外形尺寸:1140*495*1860mm。 台 239 41 抽油烟风柜(20 寸) 20寸 风柜采用低噪音猪笼式风柜;1、柜体 采用夹层吸音棉制作,内、外层均采用 1.2mm厚镀锌板;2、猪笼式内胆,箱 体架采用50*50*5角钢,作防锈处理。 3、进、出风口进行消音处理,具有噪 声低、流量大、效率高、运转平稳等特 点。 台 1 42 集油盘 与风柜匹配 材质采用国标镀锌钢板制作,厚度 1.0mm。内部压筋加强处理。 个 1 43 风柜马达(中) 7.5KW 100%铜芯电机,配轴承、皮带及皮带轮。个 1 44 风柜减震支架 与风柜匹配 材质采用国标槽钢与∠50*50*5角钢制 造,双层防腐处理。底部配减振装置4 套。 个 1 45 风机进风口减振 软接 与7.5KW离心式消防 排烟风机匹配 用帆布制作 个 1 46 镀锌横风管 600*800 材质采用国标镀锌钢板制作,厚度 1.0mm。内部压筋加强处理。 米 5 47 镀锌抽风管 600*600 材质采用国标镀锌钢板制作,厚度 1.0mm;内部压筋加强处理,每米配角 钢法兰盘1付,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 胶密封。 米 6.5 48 镀锌弯头 600*600 材质采用国标镀锌钢板制作,厚度 1.0mm;内部压筋加强处理,每件配角 钢法兰盘1付,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 胶密封。 个 2 49 风柜进风口变径 与风柜匹配 材质采用国标镀锌钢板制作,厚度 1.0mm;内部压筋加强处理,每件配角 钢法兰盘1付,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 胶密封。 个 1 50 风柜出风口变径 与风柜匹配 材质采用国标镀锌钢板制作,厚度 1.0mm;内部压筋加强处理,每件配角 钢法兰盘1付,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 胶密封。 个 140 51 风柜Y△降压启动 系统 与风柜匹配 箱内采用电器元件;控制箱体采用钢板 制作;控制箱有效保护电机的正常运 行,配置有启动保护、缺相、过载、漏 电保护等功能。 个 1 52 灶具气水管接驳 材料 (1米范围内接驳材 料) 含1米范围内天然气管、供水水管、电 源线路的管道及接驳; 项 1 53 静电式油烟净化 器(20000#) 20000m3 处理风量:≥20000m3/h;内部采用蜂 窝式结构,该系列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 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的设备 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的要 求。最低去除效率不少于85%。高频静 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流过压自动保 护装置,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 台 1 54 电线 与风柜净化器匹配 / 项 1 55 大锅(80#) 80公分 材质:生铁制造。直径:80公分。 个 3 56 不锈钢饭盘 600*400*70 材质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 检测报告),厚度0.8mm,手工定制,具 有良好的耐蚀性、耐热性、低温强度和 机械特性,适合用于食品的加工、储存 和运输。 个 40 57 不锈钢馒头盘 600*400*50 材质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 检测报告),厚度0.8mm,手工定制,具 有良好的耐蚀性、耐热性、低温强度和 机械特性,适合用于食品的加工、储存 和运输。表面均匀冲圆孔。 个 40 58 不锈钢加厚型面 盆 φ68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 59 不锈钢加厚型菜 盆(580#) φ58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 60 不锈钢加厚型菜 盆(480#) φ48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 61 不锈钢加厚型菜 盆(280#) φ28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 62 不锈钢加厚型汤 桶(600#) 600*60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41 63 不锈钢加厚型汤 桶(500#) 500*50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 64 不锈钢加厚型汤 桶(300#) 300*30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2 65 精制加工皂角菜 板 大号 外形尺寸:φ500*200mm;材质:皂桷 木。 个 10 66 双层隔热不锈钢 汤碗(140#) φ110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单层厚度≧0.5mm,双层中空 夹层,焊边碗,光滑无毛刺。 个 300 67 不锈钢调料缸 φ220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无磁;带盖子; 个 30 68 不锈钢夹 200mm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 个 5 69 长柄肉抓 450mm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 个 5 70 不锈钢水瓢 大号厚型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厚度1.0mm。 个 5 71 不锈钢长柄锅铲 大号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厚度1.5mm,带长柄木质手 把。 个 5 72 圆柄大片刀 中号 材质:锋钢。 个 5 73 木柄砍刀 大号 材质:锋钢。 个 5 74 双耳菜筐 570*370 材质:食品级塑料制品(提供相关检测 报告)。 个 5 75 全钢分菜勺 φ120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厚度1.0mm,带木柄手把。 个 5 76 削皮刀 小号 材质:不锈钢,带木柄手把。 个 5 77 电子地磅 300kg 最大称重量:300kg,待机长达90天, 不锈钢表头,加厚秤盘;室内外通用液 晶黑字显示(不锈钢款); 个 1 78 不锈钢刀架 220*150*160 材质:304不锈钢,厚度0.8mm。内分 四格,带锁装置,带不锈钢盖子。 个 5 79 不锈钢漏勺 (300#) φ300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厚度1.0mm。均匀冲孔。 个 5 80 不锈钢漏勺 (350#) φ350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厚度1.0mm。均匀冲孔。 个 5 81 不锈钢锅盖 80公分 304不锈钢,厚度为1.0mm; 个 3 82 不锈钢三格幼儿 餐盘(方) 240*170*40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厚度为1.0mm; 个 30042 83 不锈钢菜盆有孔 φ600 选用食品级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提 供相关检测报告),厚度为1.0mm; 个 5 84 留样盒 110*110 玻璃加盖密封 个 20 85 口杯消毒柜 795*350*405 1、金属外壳,经久耐用;外形参数: 宽795*深350*高405MM(±20MM), 容积:≥60L,功率:≤550W;▲2、右 室为保洁柜,臭氧最大泄露值≤ 0.003mg/m?;左室为红外线消毒柜,中 层中点最高温度可达140℃,120℃以 上保持时间可达20分钟,100℃以上时 间可达4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 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 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提供相关 机构质量检测报告; 3、温度控制准确可靠,性能优良,并 且备有超温保护,安全可靠;左右两室 独立工作; ▲4、售后服务支持:提供售后服务承 诺。 台 8 86 平板式壁挂等离 子空气净化消毒 机 320*1100*225 1、处理风量(m3/h)≥800;适用空间 (m3)≤100;产品规格: 320*1100*225mm;PM2.5净化效率(%) ≥99.9%;除菌率(%)≥99.91%(微生 物检测);自然菌消亡率≥96.45%(疾 控检测);臭氧浓度(mg/㎡)≤0.01; 负离子浓度(个/cm3)≥6*106;甲醛、 苯、TVOC去除率(%)≥90%;菌落数 (cfu/m?)≤200;等离子电场强度: 3800-6800V可调;紫外灯寿命(h): 8000-12000;噪声dB(A)≤48;功率 (W)≤90~220V50HZ;无紫外线泄 露(机外紫外线泄漏强度(μW/cm2): 0.00);安装方式:平板壁挂式;人体 工程学:24小时人际共存;机壳:全 金属外壳,高温烤漆面板,全翻盖式机 壳 2、智能化配置:微电脑控制,豪华中 文LCD显示屏,远红外线遥控,自动检 测空气品质、紫外线泄露、PM2.5、温 度等数据;根据空气品质好坏自动运 行,定时消毒净化功能;智能报警:风 机故障、清洗保养、光催化装置故障、 负离子体故障、负离子故障自动报警、 自动开关机等; ▲3、售后服务支持:提供售后服务承 诺。 台 843 87 口杯 φ70 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厚度0.7mm。有手柄,圆形, 带盖子。 个 300 88 调料车 800*600*800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 1.2mm; 内嵌调料缸, 置放区深度200mm; 安装四个活动轮子(两定向两万向)并 连轴承。 台 2 89 保温桶 20L 特点:本产品全桶采用聚氨酯发泡,发 泡层厚达2.9cm,保温性能超强,内胆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 个 32 90 保温桶 20L 特点:本产品全桶采用聚氨酯发泡,发 泡层厚达2.9cm,保温性能超强,内胆 食品级304不锈钢(提供相关检测报 告) 个 8 91 不锈钢饭勺 小号 采用加厚不锈钢304食品级材质制作 (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全身无磁。 把 300 第二部分: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安装、验收和培训要求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仪器设备的运输和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所有费 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2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 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 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 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 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3 货物在成交供应商通知采购人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验收 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 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 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 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1.5 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 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44 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2、供货时提供的技术材料: 2.1产品合格证(或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2.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2.3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安装图纸及说明; 2.4其它相关的技术资料。 3、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在接到 中标方请款申请和规定的票据等资料以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方中标 金额的100%。 4、验收标准:合同约定。 5、交货时间: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生产、备货及运输,并在 接到采购人入场安装通知后5天内交货。 6、合同签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签订时效:在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 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在最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中标方工程及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完工验收,其缴纳的履约 保证金不退还。 9、交货方式:中标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 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 国家(行业)规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该项目中标总价已包括工程图纸、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 检测、有争议项目送检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 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成都市新 都区锦门小学校无须另向中标方支付本中标价格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注: 1、如货物在验收期间经成交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 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就设备的调试、操作、维护、保养等对采购人使用管理人45 员进行培训,并保证培训1名及以上人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 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 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4、在验收不合格情况下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技术参数要求、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加“▲”号的条款为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号的条款应提供厂家彩页或白皮书或检测报 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的,可不予认定。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资格性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负偏离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3.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647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谈判内容: 1.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2.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 3.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供应商报价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48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 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49 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手 机: 日 期 :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50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 邀请,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规定的 (项目名称)货物/服 务/工程,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51 附件1-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52 附件1-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 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 (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而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3 附件1-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参与而非委托代理人参与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54 附件1-4 承诺函 致: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 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 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 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公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 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 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我司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55 附件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56 附件1-6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谈 判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57 附件1-7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承诺函 致: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的格式具体内容更正为“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中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成交,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成交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58 附件1-8 保证金缴纳证明(如适用)59 附件1-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适 用。按照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60 附件1-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61 附件1-11 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我单位特此承诺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均在国家规定 的相关强制采购范围要求内。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62 附件1-12 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 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谈判报价中已经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63 附件1-13 关于供应商控股关系声明函 致: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现声明: 除本单位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 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均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参加资格预审例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64 附件1-14 1、响应文件中有关项目的其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2、响应文件中有关的项目的相关证书及说明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注: 1.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料。如无 上述内容可不提供。 2.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请各供应商务必对照项目的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65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报价 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 民币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谈判报价。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同意按文件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项目保证金的规定。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10.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66 二、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合计金额: 万元; 大写:人民币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 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67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格式自拟) 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68 四、最后报价信 一、关于最后报价信的说明: 1、响应文件中不含最后报价信; 2、最后报价信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鲜章); 3、最后报价信可以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最后报价仪式以前填写; 4、最后报价信应按规定密封。69 五、采购项目技术配置要求、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 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谈判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响应/偏离 注: 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 件中商务条款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70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71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72 八、制造商家授权书(参考;如适用)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 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 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 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 ” 项目(采购编号: )的谈判报价,全权处 理与该产品报价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 品。我方保证以报价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 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合法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应有授权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单位的印章。73 九、项目实施承诺函(含:技术方案、实施计划、工期安排、人员配置等)(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十、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十一、供应商服务承诺(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十二、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注: 1.请各供应商务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料。如无上述 内容可不提供。 2.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74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 评审细则。 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 1.1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供应商。 1.2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2.2已缴纳足额保证金; 2.3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4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谈判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 2.5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4、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4.1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 提供,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 5、响应文件的澄清 5.1.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 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2.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亦视为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 5.3. 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违规联系。 5.4.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75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6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或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 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 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评审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报价 处理。 二、评审程序 6、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四 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 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工作。 7、谈判组织 7.1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7.2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7.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76 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 释; 7.2.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7.2.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7.2.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7.2.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7.2.6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的行为; 7.2.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3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8、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谈判、实质性响应评审、最后报价、推荐成交供应商、编 写谈判情况记录、评审报告。 8.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8.1.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8.1.2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8.1.3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8.1.4出现上述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 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7 8.2资格性审查。 8.2.1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 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 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8.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8.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8.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 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8.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 公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8.4谈判。 8.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 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8.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谈判内容。 8.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8.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 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 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 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 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78 价格和其他信息。 8.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 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8.4.9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8.5最后报价。 8.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三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财 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8.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 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8.5.3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谈判小组。采购 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 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 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 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79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谈判小组应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8.7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8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8.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8.9.1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 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 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8.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8.10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 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80 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 报告。 8.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 报告中予以反映。 8.12供应商澄清、说明 8.12.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12.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8.13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符合,对拟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谈判小组应遵循公平、 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和优先采购 节能环保或无线局域网产品。81 9.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 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 及记录; (六)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 谈判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0.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10.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10.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10.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0.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10.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11.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1.1 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 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12.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12.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82 12.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 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12.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 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12.6 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12.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12.8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审纪律,并在评 审前书面签署承诺书。 12.9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12.10评审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申 报缴纳。8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以成交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XXXXXXXXX (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 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 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 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84 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 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 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 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 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 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 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 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 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 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 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 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 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85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 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 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人 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 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 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 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86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 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 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 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 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 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87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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