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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YZC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8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0-020)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YZC-2020-020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66 天津金源润达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滨海大道66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用户需求书。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用户需求书。 1.0 66 66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陆建实,孙浩 张艳华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萍 2.联系电话:022-84601285-801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工:6385660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601285-8013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99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大港街机关食堂服务项目(1).docx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YZC-2020-020) 采 购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单位: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0-020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委托,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YZC-2020-02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委托供应商对采购人机关食堂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每日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满意的三餐(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水、电、气安全,以及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69.04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18 到 2020-06-24,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4601296-8013,84601285-8013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须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0-06-28 上午9:00 2.开标时间: 2020-06-28 上午9:00 3.磋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萍 84601296-8013,84601285-801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022-638566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张萍 84601296-8013,84601285-801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现场评标阶段: 1投标供应商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 2须投标供应商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 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 如遇特殊情况,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7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商业保险费、定期体检费、工服及防护物品费、培训费、各类福利费、保洁卫生费、食宿费、交通费、防暑降温费、厨师节假日加班费、厨房下水道清理、清洗烟道、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保证成交总价、服务人员不变及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各分项报价进行合理化调整。 4.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不作为无效投标的理由。 5. 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时间要求 1. 计划服务期: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位于津塘路40号增15号)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服务费每半年(6个月)付款一次(在街道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特殊情况以实际支付为准),甲方于下半年初支付上半年的服务费,以支票形式支付服务费。 采购人支付相关费用之前,供应商需开具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以实际合同为准) 二、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食堂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 (三)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满分10分) 1、有效投标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预算,并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确定为不是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低于成本价的确定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审查后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3、供应商投标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第一阶段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采用两次报价方式,标书内报价作为首轮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参与计算的最终磋商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4、对所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格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如本次采购产品整体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产品,列入清单品牌及型号,在同等条件下(最终得分相同)排序优先。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满分90分) 1. 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10分) (1)服务质量保证措完善施合理可行:10分;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合理可行:7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3分; (4)其他:0分; 2. 供应商服务方案中对本服务项目任务、需求的理解程度(5分) (1)全面分析了用户系统性能要求、实施要求等内容,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理解深刻:5分; (2)对于用户系统性能要求、实施要求等内容阐述较充分,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较了解:3分; (3)对于用户系统性能要求、实施要求等内容阐述不够充分,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不够了解:1分。 (4)其他:0分; 3. 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10分) (1)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10分; (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7分; (3)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够齐全:3分; (4)其他:0分; 4.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10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内容,并出具培训计划: (1)培训计划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 :10分; (2)培训计划较详细全面,可操作性较强:7分; (3)培训计划不太详细全面,有一定可操作性:3分; (4)其他:0分; 5. 大型会议,集会应急预案评价(10分) (1)大型会议,集会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10分; (2)大型会议,集会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7分; (3)大型会议,集会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32分; (4)其他:0分; 6.实施方案(40分):须提供详细的方案内容资料 ①服务方案及计划内容完整、详细的,得8分; 服务方案及计划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的,得3分; 服务方案及计划内容无实施方案的或不完整的,得0分; ②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详尽、完善的,得8分;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较详尽的,得5分;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无说明的,得0分; ③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的,得8分;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内容较完整、较详细的,得5分;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内容无实施方案的或不完整的,得0分; ④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的,得8分; 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内容较完整、详细的,得5分; 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内容无实施方案或不完整的,得0分; ⑤食堂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的,得8分; 食堂安全管理措施较完整、详细的,得5分; 食堂安全管理措施无实施方案的或不完整的,得0分; 7. 使用节能环保产品(2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具备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具备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的,得1分。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注:未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明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分。 8、投标人业绩(3分) 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2)用户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4)供应商须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定,每1个案例1分,最高3分。 三、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照《投标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本项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该编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内容相一致加盖单位签章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三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磋商响应文件总目录 3、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4、投标书 5、开标一览表 6、开标分项一览表 7、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8、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2、监狱企业声明函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4、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15、环保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16、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17、管理大纲 18、辅助资料表 19、真诚投标承诺书 2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大港街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服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 服务内容:委托供应商对采购人机关食堂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每日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满意的三餐(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水、电、气安全,以及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 服务期限:计划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实际合同为准) 二、报价要求: 项目控制价69.045万元。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商业保险费、定期体检费、工服及防护物品费、培训费、各类福利费、保洁卫生费、食宿费、交通费、防暑降温费、厨师节假日加班费、厨房下水道清理、清洗烟道、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须将上述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之中。本项目报价为一年服务费固定总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付款方式:服务费每半年(6个月)付款一次(在街道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特殊情况以实际支付为准),甲方于下半年初支付上半年的服务费,以支票形式支付服务费。 采购人支付相关费用之前,供应商需开具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以实际合同为准) 三、项目需求书 技术部分 就餐人数: 早餐:335人;午餐335人;晚餐:5人 就餐时间: 早餐:07:30-09:00 午餐:11:50-13:20 晚餐:17:00-18:30 如因工作需要,部分职工需延时或提前用餐时,采购人应提前告知供应商安排。 就餐标准: 早餐4元、午餐8元,晚餐6元,合计18元/天/人。自助餐模式。(具体情况视双方协商、以实际为准) 公务接待用餐:就餐标准按照国家市区街道有关规定执行,费用根据就餐人数按实结算。加班、值班人员就餐按照就餐标准执行,费用根据就餐人数按实结算。采购人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并确认,如采购人确有临时紧急公务接待用餐安排,供应商全力以赴提供保障,尽量达到采购人用餐标准,采购人应予以理解和协调配合。 供应商在食堂区域场所开设便利店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服务具体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个性化餐品要科学合理,确保食品安全。 菜品要求:保证每日三餐菜品出品的质量和稳定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早餐:6-8种小菜和咸菜、蛋类、3种稀食(豆浆,粥,老豆腐之类),主食不少于3种; 午餐:热菜菜品不少于4种(1个荤菜、2个素菜、1个半荤半素)凉菜不少于2种,2种稀食,主食不少于3种,根据季节情况提供1种水果或酸奶; 晚餐:根据值班人数提供相应菜量,不少于2个菜(荤素搭配)、1汤或1粥。主食1种。 服务标准: ①讲究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 ②食堂职工穿戴整齐、卫生、挂牌服务; ③按规定时间出餐、供应热菜、热饭; ④加强安全教育,要有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毒、防霉烂。 人员配置数量和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组织结构,应由如下岗位组成,数量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规模和采购人要求自行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9人。下列岗位如不满足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可自行添加岗位: 管理人员:1人 厨师长兼大厨:1人 面点:1人 砧板:2人 洗消;2人 服务员:2人 配置人员要求满足: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符合要求的健康许可证。 采购人情况说明 食堂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保管使用。供应商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时地予以养护及维修。合同结束时,供应商应交还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物品,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须按原价赔偿。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供应商的运营具有监管的权利;有权对供应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辞退。 采购人负责提供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 供应商情况说明 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主动接受采购人监督,做好食堂运营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不得购用三无产品,从正规渠道定购商品,对每天所进的物品要有据可查,落实好安全责任制,确保所进物品安全可靠。凡涉及到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提供有效证照,如没有如实提供证照,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供货。同时供应商负责定期向采购人公布进货来源信息。食堂必须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烹调菜品。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并严格实施。 严格遵守餐饮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工作服整洁,加强规范操作,认真负责对餐、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清洁用餐环境卫生。 供应商负责做好留样管理,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保证职工用餐安全。按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供应商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食谱,并结合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在听取采购人意见基础上,对食谱进行适时调整。 供应商提供的个性化餐品要科学合理,确保食品安全。因供应商提供食材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加工保存方式不正确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 食堂全体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供应商负责食堂职工、水、电的日常管理工作。供应商在使用水、电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水、电管线等重要部位要每天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检查,如有损坏情况,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通知采购人报修,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每日检查完毕完成后,及时锁闭食堂门窗。 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设施承担安全使用的义务,须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保障食堂资产安全和采购人职工人身安全,对使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供应商未尽到责任和义务的,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在没有与采购人取得沟通同意的情况下,严禁派遣采购人职工到街域外的单位帮忙或上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采购人用餐时间如有变化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并确认,如采购人确因临时工作需要,部分职工需延时或提前用餐时,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 (11)采购人接待用餐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并确认,如采购人确有临时紧急接待用餐安排,供应商应予以理解和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提供保障,尽量达到采购人用餐标准。 (12)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所用厨具和食堂及日常餐具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造成非正常损毁和不必要的浪费要进行赔偿。 (1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遣管理人员,不得使用食堂工作人员代替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责,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 (14)供应商在履行服务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无关。同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供应商操作人员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医疗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供应商劳务费。 (15)供应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厨具损坏而不及时维修,采购人进行修理的,采购人在结算时,有权扣除维修费用。 (16)供应商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17)因供应商问题造成食堂餐饮人员伤病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导致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考核检查不合格情况,第一次发现问题对供应商警告,第二次发现问题对供应商严重警告,超过2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清退供应商并解除合同。具体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制定并解释。 9、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区域的卫生标准 (1)就餐间的卫生标准 1、范围包括:从餐厅就餐进门刷卡区域开始、售饭区域、就餐区域、餐具存放区域、物品堆积区域、进入地下台阶至防火门止区域、后门送货、运送垃圾台阶结束为止区域。 2、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每餐结束后进行清理。做到每餐一扫,每周一大扫,每半年用设备彻底清洁地面一次,并填写记录。 3、四周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4、所有门及扶手清洁、无污物、无油渍。窗户、窗台及纱窗清洁无积灰。玻璃清洁、无污物。 5、就餐桌椅每餐结束后进行清洁,每半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长假结束前进行彻底清洁,并填写记录。 6、餐桌上调料每餐结束后进行补充,调料每周彻底更换和清洁用具一次,并填写记录。 7、售饭台每餐结束后进行清理,做到光亮、洁净、无污物、无油渍。加热水按需补充,一旦污染及时进行更换。 8、筷子消毒机保证筷子消毒时间在20分钟以上;出筷正常;内部清洁。 9、餐具摆放台的台面保持每天清洁干净无污渍,汤锅、餐盘、餐碗洁净卫生,摆放合理、整齐有序。消毒好餐具晾放时需用消毒苫布遮盖,以防落入灰尘。 10、残食区地面视情况随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将用毕餐具及时整理并安全清走;倒入残食量不能过多,用餐结束后残食及时清走,防止变质,污染环境。 11、餐具存放柜每周进行清洁一次,并填写记录。 12、职工洗碗水池:每天检查水龙头是否完好,水池是否干净,避免大家使用不便。 13、物品存放区内,码放整齐、美观,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4、进入地下台阶至防火门止区域的地面和台阶,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6、每餐结束后对餐厅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2)餐厅的卫生标准 1、每周对向餐厅地面进行两次保洁,做到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2、对餐桌上玻璃转盘、小餐厅摆放用具的桌子、窗台等同时进行清洁,做到干净、无污渍。 3、遇有应急就餐时,能够及时保证就餐要求。 (3)菜品操作间的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每天制作过程中,做到地面卫生随时清理,保持地面无异物、无积水;架子、水槽下面无死角;明沟内无异物、异味。每周末坚持大扫除,彻底清洁并做好自查工作和总结工作。 2、所有容器、设备做到光亮、洁净、无故障。 土豆削皮机、绞肉机、豆浆机每次用完均做彻底清理,保证下次能够正常使用,并填写记录。 冰箱每周进行清理和除霜,不得有异味,并观察温度显示是否正常,制冷情况是否异常,保证冰柜中储存物品新鲜。 3、菜架做到分区合理,将每天原料码放整齐有序;保持原料的鲜度,禁止出现原料变质和过多存放;用后保持清洁。 4、清洗池:每天做好洗菜的准备工作,保持水池的清洁,在洗菜过程中坚持三遍清刷。严禁在成品中出现异物。把半成品菜放入筐中,送到灶台的架子上等待备用,严禁直接接触池面。 5、切配操作台做到每天工作程序化和顺序化,保持井然有序。操作工具清洁完好,生熟用具分开使用。每日毕餐后及时清理,做到干净、无污物、无油渍。 6、炉灶及水、电、气供应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每日毕餐后保持炉灶、抽油烟机清洁、无故障。 7、做到活完现场清,及时做好垃圾的清理工作,放置到指定地点,避免造成污染。 (4)面点间的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所有面食操作间内机器全部由专人负责,下班前做好检查工作。做到容器、设备内外做到光亮、洁净,无故障。 蒸箱内部保持清洁,不许有残留食物出现,保持箱内热水清洁,防止食物出现异味和变质。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饼铛保持干净无污渍,电开关安全合理,禁止用水冲洗,并合理操作避免烫伤。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压面机每天清理干净,禁止出现异物进入面食成品造成事故,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安全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3、面食操作台面保持干净、无污物、无油渍。每天毕餐后清理干净并盖上防尘布。面点间禁止堆放杂物。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用后盖盖或用苫布遮盖。 5、剩余面食晾凉后及时包装好放入冰箱储存。 6、冰箱每周进行清理和除霜,不得有异味。 7、明沟:每天毕餐后清理干净,不许有可见异物,防止鼠害出现。 (5)洗碗区和消毒区的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窗台、玻璃清洁、无污渍。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垢。 3、餐具消毒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程序操作,保证20分钟以上的消毒时间,温度控制在100°--125°,确保消毒质量。 4、洗碗间和消毒间不要摆放和堆积无关物品。 (6)更衣室的卫生标准 1、更衣室的地面、玻璃洁净无污渍。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衣柜内外均应保持整洁,且不存放和工作无关的物品。 3、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 (7)卫生间的卫生标准 1、卫生间的门及扶手、地面、墙壁、玻璃洁净无污渍。 2、物品摆放整齐,不存放和工作无关的物品。 3、洗手盆、便池清洁无异味。 (8)外部卫生区的卫生标准 1、范围包括:运送垃圾台阶区域开始,到台阶以下存放垃圾的一个车位,及食堂和地库之间的过道。 2、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3、倾倒垃圾时,应该事先将水分和油虑干净。 4、应定期对垃圾桶进行内外清洁,以干净、无明显油渍、污物为标准。 5、监督垃圾和泔水的运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采购人。 (五)对从业人员纪律要求 1、重大违纪,包括睡岗,脱岗,酒后上岗,在岗期间玩手机游戏,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等,每月出现次数3次以上,扣除中标人月合同服务费的0.5%。 2、合同约定的人数每日上岗率必须100%,如有缺勤每人每天扣除50元。 3、所负责的食堂设备设施管理如是投标人责任造成损坏,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4、因投标人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由投标人照价赔偿,负担一切费用,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六)对服务(投标)单位从业员的要求 投标人按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岗位人员设置,(服务人员总数不得少于9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形象端正,无犯罪记录。除采购人要求定期调换的岗位外保证项目员工的基本稳定,员工调换必须告知采购人,新调换员工须经采购人面试合格方可上岗。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 7*24小时服务响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服务单位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四、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 1.投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承接业务,并承续法律责任。 3.投标人需与证书持有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供应商的运营具有监管的权利;有权对供应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辞退。 2、采购人因工作原因,就餐人员数量或就餐标准有较大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相应标准进行餐费结算。 3、在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伙食标准和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如对提出的问题不整改或敷衍应付,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4、认真做好食堂物品的清点与移交工作。 5、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派遣管理人员到位,采购人有权收回相应的管理费用。 6、采购人为方便职工日常用品的消费,为供应商提供场所开设便利店,经营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品牌和价格进行监督及整改。 7、供应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厨具损坏而不及时维修,推给采购人修理的,采购人在季度结算管理费时,有权在管理费用中扣除维修费用。 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做好食堂运营和管理工作,主动接受采购人监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不得购用三无产品,从正规渠道定购商品,食堂必须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烹调菜品。供应商凡涉及到的供应商,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提供有效证照,如没有如实提供证照,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供货,并详细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定期向采购人公布进货来源信息。 2、经营的便利店商品必须做到物美价廉,必须经过正规渠道定购,价格必须要低于同等行业,严禁经营三无产品,一经发现将取消经营资格,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供应商在接管次月,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按照合同约定准时发放工资,足额缴纳职工保险。 4、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管理,保证职工用餐安全。按照新区市场局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5、供应商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健康查体。要严格遵守餐饮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工作服整洁,规范操作。认真对餐、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清洁用餐环境卫生。 6、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聘用、教育和管理,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服务人员出现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设施承担安全使用的义务,对使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并严格实施。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对每天所进的物品要有据可查,落实好安全责任制,确保所进物品安全可靠。 8、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食谱,并结合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在听取采购人意见基础上,对食谱进行适时调整。供应商承包的食堂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9、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所用厨具和食堂及日常餐具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造成非正常损毁和不必要的浪费要进行赔偿。 10、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保障食堂资产安全和采购人职工人身安全,期间所发生的一事故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1、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派遣管理人员,不得使用食堂工作人员代替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责,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 12、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不按规定操作、不服从管理、搬弄是非和消极怠工劝导教育无效人员,供应商有权给予辞退,对空缺工作人员由采购人重新招录。 13、供应商在没有与采购人取得沟通同意的情况下,严禁派遣食堂职工到街域外的单位帮忙或上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4、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八、验收标准 服务完成后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当天须一名本项目评标的社会专家及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申请项目验收。 2)采购人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组织采购单位、社会专家和成交供应商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需求书要求逐项进行验收方案制定。 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给验收组(采购人、社会专家及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① 成交供应商汇报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和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 审阅项目档案资料; 查验项目实际质量; ③对项目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参与项目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项目包含所有环节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要求; 3、各项环节验收全部通过。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小微企业投标 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5. 合格的服务 5.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磋商费用 6.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评委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方应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及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交齐服务费。 6.2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8.4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5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6 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需求书》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磋商文件说明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书 (4)合同条款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项目需求书》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至已报名供应商,以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依据。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书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 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应与正本文件包封在一起。 15.4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5.5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与纸版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取读正常;不可采用.doc等其他格式编制,电子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签章。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项目需求书》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磋商保证金(不适用本项目)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要求提交加盖签章的磋商响应文件。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封装: 22.1.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件分别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字样。然后再将其共同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22.1.2投标供应商应将资质证件复印件单独密封,在包封上标明“资质证件复印件”字样。 22.1.3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法人章和密封章。包封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开始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22.1.4将全部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后,每一包外层包封上均应详细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22.1.5递交的文件包括二部分 (1)投标文件部分,须密封 (2)资质证件复印件部分,须密封 22.1.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和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1招标采购单位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时间,收到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应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3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按本应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2.4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4.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5 未按第22.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E 开标和评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磋商地点应当为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24、磋商程序 24.1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2人,采购人代表1人。 24.2资格后审 24.2.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中所审查的内容提供备查,复印件应按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如果发现所递交的资料存在偏差,则该申请被视为不满意申请,将导致资格后审不能通过。除非这些偏差能得到满意的解释和解答。 磋商现场携带证件及资料(资格审查标准)包括: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除开标时,投标单位须另外提供以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用燕尾夹按套夹起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于开标当天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 24.2.3磋商小组首先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资格部分的要求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部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将不进入后续评审。 25.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磋商) (1)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本项目不适用)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签章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未按规定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损坏的; (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9)围标或陪标的; (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除《项目需求书》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开标现场未按照“24.开标程序”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 (14)磋商响应文件未达到本项目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标准。 (15)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16)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磋商过程 2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6.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7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小型、微型和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30.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30.2 供应商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加盖签章。 30.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0.4 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1.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2.1 评标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2.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项目需求书》。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磋商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3. 其他注意事项 33.1 在开标、投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3.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3.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4.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4.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5.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合同分包 37.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7.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关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YZC -2020-020(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招标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第一份甲方留存,第二份乙方留存,第三份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留存,第四份财政监管部门留存,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时间:2020年 月 日 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食 堂 服 务 委 托 合 同 (甲乙双方可自行拟定合同) 食堂服务协议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接受了乙方的投标,双方签订了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4、服务需求; 5、服务方案; 6、其它经双方确认列入合同的文件。 二、服务周期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月。 三、费用及付款 服务费每年人民币 (大写) 元(¥ 元)。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无服务质量问题,甲方以 方式(现金、支票、汇票)于每月底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如发现服务质量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 %~ %的相应月服务费。 四、甲方职责: 1.审批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名单并为其提供必备的工作场所、工作设施及工作条件(工作服、帽,毛巾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工作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2.负责食堂财务及仓库管理等工作。除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外,有关食堂的其他工作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审批乙方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食谱安排计划、成本控制措施,监督检查乙方所派工作人员的工作及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4.每月2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所派工作人员当月全部费用(含税、含加班费),人民币 整( 元),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乙方单位的服务费发票,本费用是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负责及服务内容的报酬。如乙方所派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管理制度和造成原材料、能源浪费,甲方有权酌减支付当月服务费。 5.甲方保证提供的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使用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安全、消防、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确认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制定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关于食堂安全、卫生、消毒、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2.负责甲方工作日的早、中餐饮食的制作与服务(包括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甲方招待客饭及节假日特殊加餐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根据发生的实际金额结算。 3.按甲方要求,严格控制成本,杜绝浪费,编制饮食预算,提前制定饮食原材料和非食品的采购计划。 4.负责大小餐厅、操作间和食堂辖区的清洁卫生、餐具饮具容器等消毒工作,满足餐饮业卫生标准要求。 5.负责每日所进食品、原材料的外在质量检验工作,如发现有腐烂、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卫生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由于乙方对食品腐烂、变质等质量检验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加强安全工作,对燃气使用、用电、设备操作、防火、防盗及防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要根据甲方提供的现有工作条件制定严格的防范及责任落实措施。 7. 负责厨房和餐厅工作人员的派遣与管理,由于乙方派遣工作人员违章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 8.爱护食堂设施和厨房设备。因违章操作造成设施和厨房设备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设备、设施正常损耗除外)。 9.派遣厨师及服务人员3名负责前述操作、服务人员的工作服、工作鞋由乙方承担;身体检查健康证(体检每半年一次)和卫生许可证由乙方负责组织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体检结果。 10.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向甲方出示身体检查健康证原件。 六、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 1.乙方在餐饮制作过程及饮食质量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天津市食品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卫生、安全检查。保证餐饮质量。并根据甲方要求要及时调整菜单、做到每周变换餐饮品种,保证食品卫生。每周对厨房、灶具、设备、容器进行消毒,及时对餐具进行消毒。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所派工作人员违反食品卫生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就餐人员出现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早餐:早餐每天保障豆浆、牛奶、茶鸡蛋;每周保障云吞、老豆腐、锅巴菜、煎饼果子、炸糕、甜点一次;午餐:午餐每天推出1道主荤菜, 2道荤素搭配菜,3道素菜。稀食不少于2种,主食不少于2种;每日提供酸奶及杂粮;周五主食为包子或饺子时提供不少于2种馅料。 3.乙方应具备应急设施,遇有停电、水、燃气等情况时,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正点供餐(伙食按标准执行)。除因供水、供电、燃气发生故障外,延误供餐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操作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甲方工作日期间早5:30至午餐结束,遇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如休息日需要安排就餐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七、转让和分包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转包第三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否则,按违约处理。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服务内容任何部分肢解后分包出去。否则,按违约处理。 八、违约责任 1.其中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本协议可解除;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仲裁或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十一、补充条款 如遇办公场所迁址因素造成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依据新办公场所的环境及服务内容重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商,并签订新的食堂服务合同。 甲方: (名称并盖单位章) 乙方: (名称并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文件通用范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加盖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电话: 供应商详细地址: 供应商代表: 法定代表人: 投标日期: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四、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中规定格式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供应商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磋商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注:1. 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 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3. 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 4. 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此表格为报价模板,若内容不全按照项目需求书内容进行报价。 5. 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 6. 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保证成交总价、服务人员不变及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上表各分项报价进行合理化调整。 7.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不作为无效投标的理由。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4 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备注: 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 2、供应商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一年小计=月小计*12个月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5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事宜,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年 月 日 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扫描后放入磋商响应文件。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如我公司中标,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附件9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企业。 2. 如我公司中标,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11: 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注:注: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需填写本表。(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网页,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 附件12: 环保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注:若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需填写本表。(须附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网页并标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 附件13: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4 管理大纲 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自行编排序号。 供应商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 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15 辅助资料表 附件15-1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 附件15-2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附件15-3 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附件15-1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15-2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15-3 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16: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CYZC-2020-020)”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业绩;(3)资质文件;(4)技术响应;(5)服务及履约情况;(6)项目部人员资料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大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69.045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序号 价格分项组成 报价 1 人员费用 人员工资: 社会保险: 福利费: 加班费: 2 利润 3 税金 4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序号 具体岗位 人数(人) 月工资/人 月保险/人 月小计 一年小计 人员费用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节能认证证书号 投标价格 占全包报价的比例 合计: 获得认证的产品 % 1 2 3 …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节能认证证书号 投标价格 占全包报价的比例 合计: 获得认证的产品 % 1 2 3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联系电话 所获证书及编号 从事物业管理 工作年限 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地点 单位 职务 主要工作 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 时间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项目类型 备注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购入时间 数量 备注 序号 设施或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有偿提供 如有偿提供的说明 备注:凡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供,如有偿提供,采购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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