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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磋商文件.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磋商文件.pdf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789号 |
联系方式:0538-7253057 |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 |
联系方式:13665380660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2202002000116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7.5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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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0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3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文件。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
3.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栏目《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20】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 |
四、公告期限:2020年6月29日 至 2020年7月1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7月9日13时30分至2020年7月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7月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3.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开标现场注意事项:(1)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参会人员,须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并签署《健康状况承诺书》。否则不能进入开标现场;(2)为了避免人员密集,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参加开标会议;入场前应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登记、查验、测温等防控工作,确定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有序进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聚集、不闲聊、不随意走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供应商)要立即离开交易中心,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滞留,若因通讯不畅影响评审质量的,自行负责。(3)投标单位须提前一小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并加强个人防护,自行准备、佩戴口罩。对于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不得到场参加开标活动;(4)各投标单位若出现,未测量体温或拒绝测量体温的、未防疫消毒或拒绝防疫消毒的、未佩戴口罩或拒绝佩戴口罩的、体温超过37℃的、有较重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驱离开标现场;(5)各投标单位参与人员一旦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相关人员将第一时间安排疑似疫情人员到应急室进行紧急隔离,立即拨打120经救护车安排疑似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主管部门上报疫情管理及主管部门。(6)各投标单位自参与开标之日起14天内,若一旦出现疑似病例,须及时告知代理机构(告知电话:13665380660),并自行进行隔离观察。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根据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代表进入新泰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组织开评标活动时应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实行“亮码+测量体温”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模式,凡持有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实行无障碍通行,无码、黄码、红码或身体发烧的禁止进入新泰市政务服务大厅,因此造成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及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办理流程:出行人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使用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二是“爱山东”APP——首页“热点应用”;三是使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做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绪静 联系方式:13665380660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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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陈绪静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1时06分43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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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
房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SDGP370982202002000116 采购人: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2.1 总则 ...................................................................... 5 2.2 磋商文件 ................................................................. 11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 14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8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 19 2.6 唱价、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废标 ................................... 20 2.7 纪律和监督 ............................................................... 30 2.8 质疑与投诉 ............................................................... 31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33 3.1 相关要求 ................................................................. 33 3.2 评审过程 .................................................................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 .........................................................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9 4.1 签订合同 ................................................................. 39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9 4.3 质量与验收 ............................................................... 39 4.4 合同主要条款 ............................................................. 40 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 44 5.1 交货期 ................................................................... 44 5.2 交货地点 ................................................................. 44 5.3 验收 ..................................................................... 44 5.4 质量保证期 ............................................................... 44 5.5 售后服务 ................................................................. 44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45 6.1 项目说明 ................................................................. 45 6.2详细技术标准 ............................................................. 4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0 7.1 报价部分 ................................................................. 52 7.2 商务部分 ................................................................. 57 7.3 技术部分 ................................................................. 7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 789号 联系方式:0538-7253057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创业大街 47号中天大厦 联系方式:13665380660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220200200011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A 山东省新泰市第
一中学新建餐厅
厨房设备项目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
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
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7.57 三、采购需求:已于 2020年6月22日至6月25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29日 8时30分至 2020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采购文件。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
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采购文件(已
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 CA证书才能添加)。 3.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
事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栏目《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
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20】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
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29日 至 2020年7月1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 7月9日13时30分至 2020年7月9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 698号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7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 698号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开标现场注意事项:(1)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参会人员,须
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并签署《健康状况承诺书》。否则不能进入
开标现场;(2)为了避免人员密集,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参加开标会议;入场
前应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登记、查验、测温等防控工作,确定符合疫情防控
相关要求后有序进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 1米以
上间隔距离,不聚集、不闲聊、不随意走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供应商)要立即
离开交易中心,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滞留,若因通讯不畅影响评审质量的,自
行负责。(3)投标单位须提前一小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并加强个人防护,自
行准备、佩戴口罩。对于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 14
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不得到场参加开标活动;(4)各投标
单位若出现,未测量体温或拒绝测量体温的、未防疫消毒或拒绝防疫消毒的、未佩戴
口罩或拒绝佩戴口罩的、体温超过 37℃的、有较重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驱离开标现场;(5)各投标单位参与人员一旦出现乏力、发热、
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相关人员将第一时间安排疑似疫情人员到应急室进行紧急隔
离,立即拨打120经救护车安排疑似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由主管部门上报疫情管理及主管部门。(6)各投标单位自参与开标之日
起14天内,若一旦出现疑似病例,须及时告知代理机构(告知电话:13665380660),
并自行进行隔离观察。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根据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推广应用工作的
通知要求,投标人代表进入新泰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组织开评标活动时应提前申领山
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实行“亮码+测量体温”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模式,凡持有山东
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实行无障碍通行,无码、黄码、红码或身
体发烧的禁止进入新泰市政务服务大厅,因此造成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及其他不利后果
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办理流程:出行人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使用微信
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二是“爱山东”APP—
—首页“热点应用”;三是使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
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
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做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
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
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緖静 联系方式:1366538066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
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
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磋商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采购的执法执勤车辆。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2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4 项目内容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采购餐厅厨房设备 5 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为97.57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首轮
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
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
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资质资格
要求的证明材料
和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
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与报价文件一并递交。如没
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报价文件一律按无效报
价文件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 2、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原件)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 5、2019年财务状况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
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8、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截图(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 9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 8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提出磋商文件答
疑时间 2020年7月3日12时00分。 10 磋商文件澄清、
修改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日17时00分。 11 供应商确认收到
磋商文件澄清、
修改、补充的时
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3 磋商保证金 / 1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16 响应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份数:1份; 格式:PDF、DOC或XLS; 介质: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报价 □ √不接受。 18 响应文件装订 1、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分别胶装。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
术文件三部分胶装成一册; 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
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
等),否则其投标无效。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 递交响应文件时
间、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20年7月9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14时00分; 地点及地址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开标室; 地址: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1 响应文件是否退
还 不退还。 22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7月9日14时00分; 磋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23 响应文件密封性
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4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5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2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7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28 技术部分是否采
用“暗标” 否 29 成交供应商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0 付款方式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30%,设备安装调试完
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95%,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正常运行 12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 30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31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 3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交易系统重大故
障处理 因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例如软硬件、供电、线路等故障)
或交易系统被入侵以及不可抗力,致使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的或继续交易违反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的,采
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中止采购、重新采购等措施,供应商
各自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4 联合惩戒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
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
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
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
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1.3.10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
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报价。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
合上述规定。 2.1.4.7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 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
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
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
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
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
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答疑 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
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
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
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
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 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
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10 其他条款 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
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
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1.11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2.2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磋商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6)唱价、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货物供货期等;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后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2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的“澄清文件”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时
刻注意系统提醒,开标前务必每日都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
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澄清文件”模块,点击“全部”、“未领取”按钮查阅接收
澄清修改的书面通知,同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息更正”栏目、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采购变更公告”栏目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接
收,如有异议,按规定在澄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 24小时内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等
规定的方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完全同意澄清修改文件内容。 2.2.2.3澄清修改文件通过公告通知和交易平台“澄清修改”模块通知后,
不再另行通知(实行网上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潜在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等信息处于保密状态,交易中心、采购人、代理机构均不知悉),各供应商完成网上
报名后务必按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交易平台和网站查阅接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
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2.2.2.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
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
的为准。 2.2.2.5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
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
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
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2.4 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 磋商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
骑缝处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
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
商文件。 2.2.5 磋商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
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
仿宋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 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
在30行内。 2.2.5.3磋商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报多个标段的,须分别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每份磋商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 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
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6 不合格磋商文件 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磋商文件为不合格磋商文
件。 2.2.6.2不合格磋商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泰安市政
府采购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
的磋商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磋商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不得收
费;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五日的,采购人应延长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予以明确,
否则予以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承担。 2.2.6.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磋商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2.6.4发售的磋商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的不一致的,以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2.3.1 报价 2.3.1.1报价的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
货物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招标代理服务费、甲乙双方
印花税等一切费用。 2.3.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也可以对某一标段中的服
务进行报价,但对每一标段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否则报价无效。 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
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
则报价无效。 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2.3.1.6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7唱价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内容
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
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
其报价无效。 2.3.1.8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
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 2.3.1.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
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
“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
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
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
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
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
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
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
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
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
装成册;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
时对多个标段报价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编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 2.3.5.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 2.3.5.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
商务响应表中注明。 2.3.5.6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五份纸质响应文件。
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 2.3.6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
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部分 (1)首轮报价一览表; (2)首轮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部分 2.3.6.3商务部分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8)联合体报价协议书; (9)联合报价授权委托书; (10)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11)财务状况;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4)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15)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2.3.6.4技术部分 2.3.6.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
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①技术方案; ②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
其货源地与价格; ④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技术偏离表表格式填写
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
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2)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
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
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
数以及要求。 (3)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
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3.6.4.2技术部分组成 (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2)技术偏离表; (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②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④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 (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 (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3.7 磋商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 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
商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
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未按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磋商保
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3.7.3磋商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磋商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 2.3.7.5在磋商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
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
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投标
无效。 2.4.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
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无效。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应附在响应
文件的相应位置,否则,按未提供证明资料处理。 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
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
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
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按照标段分别装
箱(袋)加以密封; 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
勿在开标截至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2.2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
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5.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
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
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
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
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5.4 唱价时间 唱价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2.5.5 唱价地点 唱价地点: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唱价、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废标 2.6.1 唱价程序 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唱价会议纪律; (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首轮报价
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
记录上签字确认; (8)唱价结束。 2.6.2 唱价 2.6.2.1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
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否则,责任自负。 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
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
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
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
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
由磋商小组处理,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争议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
价处理。 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标段、报价等《首轮报价一览表》
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
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磋商纪律的; (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存档备查。 2.6.2.6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
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磋商小组 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
含一名法律专家。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
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
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并记录在案。 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
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 (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 评审程序 (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磋商;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编写评审报告。 2.6.5 评审 2.6.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6.5.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
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根据本项目情况记取6%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根据本项目情况记取3%的价格扣
除),否则不予扣除。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6.5.3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
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
扣除。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
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
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
给予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
价格扣除。 2.6.5.4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 2.6.5.5当合格供应商为三家时,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超过二家;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价格相同的,按技术
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价格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
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
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5.6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
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 澄清 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
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
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
响应的报价。 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
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定标 2.6.7.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6.7.2供应商可依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多个标段报价。若所投各个标段的综合
得分排位均第一的,允许成交一个标段或者多个标段的,按照磋商文件的标段顺序成
交或者依次成交;超出允许成交标段的,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
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 2.6.7.4第一成交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
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
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
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6.8 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
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且
无异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
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
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报价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等于或超出预算控制价或者有多个报价; (4)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5)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
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8)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0)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1)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2)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
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3)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报服务不
符; (14)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磋商小组认定服务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6)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7)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 (18)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9)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0)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
公正; (2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2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
定。 2.6.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
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2.6.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审活动终止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
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
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
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6.11.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
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 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 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
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
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14 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
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
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
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
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
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
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2.6.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
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
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
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
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
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
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
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
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
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7纪律和监督 2.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
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2.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
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
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2.8质疑与投诉 2.8.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
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
接受和回复。 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
投诉。 2.8.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
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 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2.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
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1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项目,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 3.1.2 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
应情况得0分。 3.2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
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含信用查询)、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
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
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
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
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
商务部分评审。 3.2.3.3技术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
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
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文件得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后,交各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
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磋商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
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
定。 3.2.3.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
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
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2.4磋商 3.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
商供应商的顺序。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4.2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次磋商实行两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
报价(即首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
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5综合评分 3.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获奖情况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事先规定。 技术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逐项打
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
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业绩部分得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后,交各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
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
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6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排列。 3.2.7第一中成交候选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
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
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 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业绩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总分值 分值 30 10 40 20 100 3.3.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等于或
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3.3业绩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10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厨房设备类业绩,每
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为10分。 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3.4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技术
部分 40分 响应
情况 5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为5分;每出现1项负偏离,扣除基础
分2分。(本项得分最低为0分) 质量
性能 20 1、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质量、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
配置水平、设备材料、材质、质量技术响应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进行分析、比较,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分。 2、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资料(包含设备编号为1、 3 10、15、16、19、20、23、35、36、37、38、41、43、44的产
品彩图及说明)齐全、真实、表述一致,进行分析、比较,缺
少1项设备资料扣1分,本项满分15分,。 3、根据供应商投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技术成
熟度等进行分析、比较,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2分。 技术
措施 15 1、技术服务实施方案体系完善,流程科学合理,内容有针
对性,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分; 2、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分; 3、技术先进、新技术应用保证措施可靠,有相应承诺,由
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分; 4、对项目特点、实施难点、工作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
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分; 5、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措施等控制措施完整,切实
可行,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分。 3.3.5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部分 20分 企业
相关
证书 10 1、供应商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电烤箱)(消
毒柜)(电炸锅)(电饼铛)(不锈钢餐桌)(中餐灶)(冷
柜)及网络截图,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可得3.5分; 2、供应商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安全生产
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证书及网络截图的得1.5分; 3、供应商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机械静电光解
复合式集烟罩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得1分。 4、制冷设备生产厂家具有一级能效并含有相应的能效检测
报告、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
4706.1-2005 和SB 10424-2007 标准的检验报告,每有一项
得1分,最多得3分。 5、提供热风循环消毒柜生产厂家的(脊髓灰质炎病毒1型疫
苗株的平均灭活对数值>4.00o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
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二星级消毒柜合格检测报告,提供
得1分; 售后
服务 10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方案、产品保修,
定期回访等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强
得10分;方案内容一般、较为全面、可行性一般得 8 分;
方案不详细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无相关说明的得 4 分; 3.3.6政策加分 3.3.6.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
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
10%的扣除(根据本项目情况记取6%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根据本项目情况记取3%的价格扣
除),否则不予扣除。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6.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
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
扣除。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
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
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
给予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
价格扣除。 3.3.6.3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签订合同 4.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
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 4.1.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
将依法处理。 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
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
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
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
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质量与验收 4.3.1 磋商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
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
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4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
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
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 万元,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
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
民币 万元,大写: ;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余款5%即人民币 万元,质保期 年满后 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一次性支付方式 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
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其他支付方式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日内供货并安装
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
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
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
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
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
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
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
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
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
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
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
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
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
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 , 市(县、区)
财政局 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 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5.1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2交货地点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验收 5.3.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
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
提出索赔要求。 5.3.2 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
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
何问题,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4质量保证期 5.4.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
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个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
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
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
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5售后服务 5.5.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二个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或远
程检修。 5.5.2 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 2小时作出响应,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 24 小时内维
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5.5.3 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
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项目说明 6.1.1 本章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 6.1.2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
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
费用。 6.1.3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
(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6.1.4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
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当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 6.2详细技术标准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1 水饺机 规格: 730*730*1440, 生产能力: 每小时1800个, 包子重量15-130
克,总功率:1.5KW. 台 1 2 金属隔断 规格:42.7M*3.5M5M台面高度90厘米,宽度 60厘米,50厘米
的支撑架,板面 304不锈钢(1.2厚度)。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整体不锈钢方管焊接,方管厚度 1.2mm,配 10mm钢
化玻璃,取餐口为开放式 m2 299 3 菜馅机 规格:800*710*1010 技术参数:机身不锈钢选用食品级不锈钢,坚固抗氧化,铝制
刹菜盘,6把精钢刀,加厚铝盖,保障菜陷不外溅,功率:1.1KV,
电压:380V. 台 2 4 大单星盆水池 规格:1200*700*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台面板采用 1.2mm厚 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为1.0mm
厚不锈钢板,星盆斗为 450×450×1.0mm不锈钢冲压而成,横脚
通为 1.2mm×25×25mm不锈钢方通,脚为 38×38mm不锈钢方通,
配 4个不锈钢子弹脚;不锈钢台边内部设有卫生型封边 台 3 5 给、排水附(配)件 单水龙头 规格:台出式 技术参数:SUS304不锈钢大弯单冷水龙头,总高度约 360mm。 套 28 6 单通工作台 规格:1500*700*8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采用 SUS304不锈钢板,台面 1.2mm,台面内衬18mm
防水机制板,并用 1.2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背板,侧
板,层板采用 1.2mm不锈钢板制作,采用推拉门,便于清洗、开
启灵活自如,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 台 2 7 单头大锅灶 规格:1200*1400*12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炉台面 1.2mm厚 304#不锈钢板,炉面一次冲压成型,
炉身、侧板及炉背 1.0mm厚不锈钢板;炒炉面面设有 450mm高不
锈钢背板;炉体骨架50×50×4.0mm角铁;黑铁炉膛及烟通用
3mm的铁板;炉管脚采用国标 1 1/2 镀锌管外套;1.0mm厚不锈钢
管以及可调高度重力子弹脚,燃烧器电子打火采用预混鼓风式
节能铸铁炉头;火焰大小可任意调节,风气链动比例 1:1供给,
功率大于40千瓦,噪音低于 65分贝。给水管采用优质铜管及
铜辅助配件。 台 5 8 单星盆水池 规格:700*700*8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台面板采用 1.2mm厚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为1.0mm
厚不锈钢板,星盆斗为 450×450×1.0mm不锈钢冲压而成,横脚
通为 1.2mm×25×25mm不锈钢方通,脚为 38×38mm不锈钢方通,
配 4个不锈钢子弹脚;不锈钢台边内部设有卫生型封边 台 2 9 电饼铛 规格:箱式 技术参数:外壳为加厚不锈钢制作,边缘采用弧形打磨工艺,
双温双控,上下锅盘独立加热,配铝合金锅盘,智能控制面板,
操作简单,功率:5KW/380V配件。 台 6 10 电动拖地机 规格:1200*550*950 技术参数:清洁效率 2200㎡/H,,电瓶 4-6H,功率;980W 台 2 11 电炸锅 规格:1200*760*850 技术参数:用料:304不锈钢板制作,国内优质电加热元件; 电源:220V/50Hz,功率:12KW,容量:15L; 限温装置、定时开关 台 2 12 电子落地称 规格:150KG 技术参数:用料:304不锈钢板制作,国内优质电加热元件; 电源:220V/50Hz,功率:12KW,容量:15L; 限温装置、定时开关 台 2 13 高压地冲 规格:10米 技术参数:用料:304不锈钢板制作,国内优质电加热元件; 电源:220V/50Hz,功率:12KW,容量:15L; 限温装置、定时开关 台 6 14 高压花洒 规格:座台式 技术参数:距离台面高度 990MM,全黄铜底座,附带两条编织管。 套 2 15 绞切肉机 规格:400型 技术参数 1.2mm加厚不锈钢板材,升级防护罩安全可靠,不锈
钢刀片,铜芯电机,总成可拆卸清洗,功率:2.2KW,电压:220V. 台 1 16 搅拌机 技术参数:额定电压: 380V,额定功率: 50Hz,电机功率: 0.75KW,
最大和面量: 6KG,料桶容量: 20L,搅拌转速: 113/168/400r/min 台 1 17 洁碟台 规格:1500*800*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品牌;板材:厚度 1.2mm,304优质不锈钢钢板,与
洗碗机相连,使用方便卫生。 套 2 18 炉拼台 规格:500*1400*12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面板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为1.0mm厚不
锈钢板,横脚通为 1.2mm×25×25mm不锈钢方通,台脚为 1.5mm
×38×38mm不锈钢方通,配4个不锈钢子弹脚,不锈钢台边内部
设有卫生型封边,背与炉具相拼 套 5 19 馒头机 生产能力:每分钟 65个馒头馒头标准定量:2个/500克干面粉
(面团中面、水比例推荐 1:0.4-0.45) 台 2 20 灭蝇灯 规格:30W 技术参数:功率:30W,外壳采用铝合金,防锈、防腐蚀 台 28 21 平板车 规格:900*600*8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采用 SUS304优质不锈钢拉丝板,面板厚 1.2mm,防
锈耐蚀耐磨防震静音轮。 台 10 22 全自动蒸饭车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1、双门,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磨砂板,蒸车内外采
用 1.2mm不锈钢板;2、蒸车内含支撑的钢柱,下配万向轮,便
于移动维修;3、装有自动供水的不锈钢水箱、带定时、定温控
制开关及电源开关、带蒸汽温度表,缺水断电和蒸汽过压自动
释放系统,安全气压 0.02MPA,电热管采用防爆不锈钢制作;4、
阻热式不锈钢门把手,箱体为整体发泡;5、功率:15KW*2/380V 台 6 23 热风循环消毒柜 规格:1310*650*198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消毒温度:125±25℃;容量:700L;功率:4200W;
电源类型:280V-3N-AC;消毒时间:≥15min,采用优质不锈钢
拉丝板,外型尊贵,经久耐用:15KW*2/380V 台 10 24 三门烤箱(电热) 规格:1200*800*1600 技术参数:三层独立控温,可调不同温度,自带定时功能,配
防烫把手、可视钢化玻璃、高温专用灯;功率 19.5Kw,电压380V,
供电要求:380V,60A,三相五线制,安装 4P漏保。设备面板
一侧要预留 50cm调试及维修空间。 台 2 25 三星盆水池 规格:1800*700*8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三层独立控温,可调不同温度,自带定时功能,配
防烫把手、可视钢化玻璃、高温专用灯;功率 19.5Kw,电压380V,
供电要求:380V,60A,三相五线制,安装 4P漏保。设备面板
一侧要预留 50cm调试及维修空间。 台 5 26 杀鱼台 规格:1500*700*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台面板采用 1.2mm厚 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为1.0mm
厚不锈钢板,星盆斗为 450×450×1.0mm不锈钢冲压而成,横脚
通为 1.2mm×25×25mm不锈钢方通,脚为 38×38mm不锈钢方通,
配 4个不锈钢子弹脚;不锈钢台边内部设有卫生型封边 台 2 27 收碗车 规格:800*500*8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拉丝板,面板厚度 1.2mm,防锈
耐蚀耐磨防震静音轮。 台 22 28 双层平板工作台 规格:1800*800*8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采用 SUS304不锈钢板,台面厚度 1.2mm,台面内衬
18mm防水机制板, 并用1.2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背板,
侧板,层板采用 1.2mm不锈钢板制作,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
台 47 弹脚。 29 双门平台雪柜 规格:1800*800*8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内外为全不锈钢材料,防锈抗腐,双机双温,微电脑
温度显示器,聚胺脂高压发泡。温度范围:冷藏-6℃~+12℃ 电压/功率:220v/0.9kw 台 6 30 双星盆水池 规格:1500*700*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台面板采用 1.2mm厚 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为1.0mm
厚不锈钢板,星盆斗为 450×450×1.0mm不锈钢冲压而成,横脚
通为 1.2mm×25×25mm不锈钢方通,脚为 38×38mm不锈钢方通,
配 4个不锈钢子弹脚;不锈钢台边内部设有卫生型封边 台 3 31 双星污碟台(右收
残) 规格:1800*800*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板材:厚度 1.2mm,304优质不锈钢钢板,半封闭式
设计、下置垃圾桶,使用方便卫生。 台 2 32 四层平板货架 规格:1200*500*15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板材:厚度 1.2mm,SUS304优质不锈钢钢板,可调
腿 台 16 33 四门玻璃留样柜 规格:1200*705*1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外壳全不锈钢材料,防锈抗腐,门采用加厚钢化玻璃
制作,单机机单温,微电脑温度显示器,聚胺脂高压发泡。温度
范围:冷藏-6℃~+12℃ 电压/功率:220v/0.9kw 台 2 34 四门高身雪柜 规格:1200*705*195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内外为全不锈钢材料,防锈抗腐,双机双温,微电脑
温度显示器,聚胺脂高压发泡。温度范围:冷藏-6℃~+12℃ 冷
冻:-22℃~-15℃ 电压/功率:220v/0.9kw 台 6 35 土豆脱皮机 技术参数:精选金刚砂喷附沙盘,砂筒,离心原理去皮不伤果
肉,配铜芯电机,精密防水开关,功率:1.1KW,电压:220V.效
率:240KG/h. 台 1 36 卧式和面机 规格:25KG 技术参数:1、铜制电机。防水等级为:IPX5;2、变速箱链条
传动,面斗两侧为不锈钢机架,自动回弹式注油口,不易漏油;
3、面斗采用 304不锈钢,搅拌器为 304不锈钢4、带点动翻转
功能 5、功率:1.5KW/380V 台 1 37 卧式和面机 规格:150KG 技术参数:304不锈钢料斗整体拉伸,一次和面 150KG,自动翻
斗,电压:380V,功率5.5KW,产量:150KG/次 台 1 38 洗菜机 技术参数:1835*700*900(加长型)(mm)功率 1.5(kw) 电
压 380(V)生产能力 600KG/h 台 1 39 洗米机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1835*700*900(加长型)(mm)功率 1.5(kw) 电
压 380(V)生产能力 600KG/h 台 2 40 油烟净化一体机 规格:5500*1500*11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采用专利控制系统,国内知名高压电场、高压静音
防水空调风机,配备 3个平衡动态高速拦截器,高亮度 LED照
明灯,净化效果高达98%;304SUS优质不锈钢钢板,厚度 1.2mm;
(包含安装所需烟道、风机、以及安装所需辅材) 台 4 41 长龙式全自动洗
碗机 规格:5000*960*1810 技术参数:全自动电脑控制:自动进水、加热、一键操作、具
备除渣、清洗、消毒、烘干功能、最大洗涤量:2000碟/每小时,
烘干温度95度到 120度,总功率:61KW. 台 2 42 紫外线消毒灯 规格:40W 技术参数:功率:40W,长度 1.2M 台 12 43 8人餐桌 规格:2000*135*700 品牌:厂制品 技术参数: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拉丝板,面板厚度 1.2mm,腿采
用 304,1.5厚不锈钢50圆管制作,座椅中空吹塑。 台 200 44 自动压面机 技术参数:304不锈钢外壳,不锈钢压轴,加厚锻钢齿轮,双链
轮、链条,加厚镀铬支架,纯铜芯电机,功率:2.2KW/380V 台 1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7.1 报价部分 (标段:第 标段) 报价部分目录 1、首轮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2、首轮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首轮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总报价 小写: (元),大写: 交货期 质保期 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首轮报价明细表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 总 价 (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7.2 商务部分 (标段:第 标段) 商务部分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报价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见附件6);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7); 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 8、联合报价协议书(见附件10); 9、联合报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1); 10、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附件12); 11、财务状况(见附件13);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4);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
15); 14、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见附件16); 15、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
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
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
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等及其
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
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
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
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
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附件4: 报价函 (采购人) :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
目名称)(编号为 )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
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
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
报价、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
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6: 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备品件、易损件、专
用工具等名称 生产企业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注:此表格所列内容,不包含在总报价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8: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采购
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采购单
位联系人及
电话 成交
通知
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10: 联合体报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的采购
活动联合进行报价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牵头人进行报价,并按照磋商文件
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报价过程中,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
以及报价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
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报价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五、有关本次联合报价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
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 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联合报价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报价协议书》
的内容,牵头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报价
代理人,代理人在报价、唱价、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报价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企业相关证明,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同时提供其企业相
关证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13: 财务状况 提供近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
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
中小微企业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
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
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
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
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附件16: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人代表本单位(本
人)自愿作出以下信用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和参加投标活动时
发布或提交的单位信息、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准确,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我单位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伪造、虚假材
料,同意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库”会员库中的
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严格依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参加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不隐瞒失信信息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在开标前没有被限制参
加投标的失信信息。 四、与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在开标时主动向招标人提出。发现为招标项目
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在开标时主动向招标人提出。 五、严格遵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会场纪律等管理规
定,接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不干扰开标评标活动,自
觉维护正常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六、不与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出借资质、借用资质投标,不参与围
标串标,不弄虚作假,不以向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或者评委以行贿的手段谋取
中标。 七、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不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
则,同意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中标后,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5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容的协议,不签订阴阳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时间交付合同标
的。 九、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不违法违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十、如发生违法违规或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公共资源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处理,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评价处理。根据法规政策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联合奖惩的实施细则》
(新发改〔2020〕56号)及《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新
发改〔2020〕55号)的规定接受信用惩戒。 十一、同意将本单位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同意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公示,同意共享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级信用
平台。 十二、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主动作出信用承诺,不得修改信用承诺格式,
不按规定作出信用承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信用承诺纳入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投 标 单 位 通 过 泰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新 泰 分 平 台
(http://www.taggzyjy.com.cn/Web_xintai/)查阅《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开展联合奖惩的实施细则》《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关
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 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 (6)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布情况; (7)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磋商文件其他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以上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7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7.3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目录 1、货物清单(见附件17); 2、技术偏离表(见附件18); 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9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17: 货物清单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技术参数 1 2 3 4 5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8: 技术偏离表 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注:供应商应根据所报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
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1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3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附件: 证件原件一览表 工程名称: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新建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日 期:2018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需要提供 备注 营业执照副本 编号: 原件或加
盖公章的复
印件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
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 编号: 原件或加盖
公章的复印
件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编号: 原件或加盖
公章的复印
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 原件或加盖
公章的复印
件 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
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原件或加盖
公章的复印
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要求
的证件 原件或加盖
公章的复印
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
证明材料 原件或加盖
公章的复印
件 采购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委签字: 注:1、供应商应如实填写该表中信息,不得弄虚造假,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2、以上表格供应商可自行扩展。 3、本表填写完整后随资格原件一同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