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线下]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0-06-28]
依据新余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余购2020B000332131号采购计划,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活动于2020年6月24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磋商小组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如下: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4日
确认成交供应商日期:2020年6月24日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成交总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 |
1 | 余购2020B000332131号 | 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项 | 91.60 | 新余市江南红餐饮有限公司 |
简要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廖女士 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18979076225 成交供应商地址: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仰天岗办事处1425号2栋3单元401室 服务期:合同按1+1模式,暂定两年。第一年期满,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经甲方审批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磋商小组成员:陈东、张春、吴发根。 |
采购人名称:新余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采购人电话:0790-6498069 详细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 |
本项目中标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3800.0元
标段编号:XYCX2020-CS004-01
评委姓名:陈东,张春,吴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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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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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2020年CS004-01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pdf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政府采购 .............................................................................. 0 竞争性磋商文件 ........................................................................ 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一、磋商邀请函 ........................................................................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3 一、说明 .............................................................................. 5 二、磋商文件 .......................................................................... 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8 五、磋商 .............................................................................. 9 六、授予合同 ......................................................................... 11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3 合 同 格 式(参考) ................................................................... 16 第四章 服务要求 ....................................................................... 18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6 一、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26 二、 资格符合性审查导读表 ........................................................... 27 三、 磋商响应书 ..................................................................... 28 四、 磋商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 ......................................................... 29 五、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 31 六、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32 七、 资格证明文件 ................................................................... 33 八、 服务方案 ....................................................................... 38 九、 企业简介 ....................................................................... 38 十、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 39 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 39 第六章 评审办法 ....................................................................... 40 一、资格预审 ......................................................................... 40 二、符合性审查 ....................................................................... 40 三、评分标准 ......................................................................... 40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函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公安局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下达的余购 2020B000332131号采购计划,就其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取
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2. 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服务期 简要服务要求 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
包服务项目 1 项 92万元 两年 详见 “第四章:服务要求” 注:国内服务。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4.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2)凡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于 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
日除外)在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登记确认报名或邮箱确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
业执照扫描件、报名确认单,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地址:新余长兴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 699号和平国际);邮箱:xycx699@163.com。 5.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均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 2 交保证金应于2020年6月24日14:30前以公司基本转账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中交易主题登录对应该项目中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三选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进行
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 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
成。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
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单独装
袋。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00-998-0000。 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6.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6月 24日 14:30(北京时间),逾期
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6月 24日 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三楼 ,逾期
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联系方式: 7.1 采购单位:新余市公安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790- 6498069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 699号和平国际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序号 内 容 1 采购单位:新余市公安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790- 6498069 2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 69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 3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投标保证
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4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日。 5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 副本2份 6 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
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
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
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决定。 7 成交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4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其他评审因素):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磋商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
的,将对该产品的最终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
所磋商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最终报价给予 6%的扣除。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如涉及节
能产品,在相同条件下,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为准。 4.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
库[2006]90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在相同条件下,
将 优 先 采 购 环 保 清 单 中 的 产 品 。 以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
准。 5.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
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 8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采
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9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底支付当月管理费 80%,当月测评满意度达 90分
及以上,下月支付余额 20%;当月测评满意度不足 90分的,扣除20%余额。 10 服务期:合同按1+1模式,暂定两年。第一年期满,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经
甲方审批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与新余市公安局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货物和相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竞争性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
业负责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期: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 3. 合格供应商 3.1 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3.2 对投标人的限制 3.2.1 投标人省级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省级分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费用和供应商代表 4.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或行政/企业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详见“第五章附件”)。 5.现场踏勘 5.1时间和方式:供应商自行踏勘。 6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
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服务要求 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审办法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
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提示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
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8.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磋商响应书 (2)磋商响应一览表 (3) 磋商分项报价表格式 7 (4) 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 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 (8)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9)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资格证明文件 (11) 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10.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8)。 1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 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
供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 磋商报价 13.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
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
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
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服务)须标明“免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响应。 13.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
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 磋商保证金 14.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注:供应商可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凭据。 14.2任何未按第14.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8 14.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4.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磋商有效期 15.1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有
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6.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响应文
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 16.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17.3信封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7.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
概不负责。 18. 磋商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8.2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
机构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9. 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 9 收。 20. 响应文件的撤回 20.1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
则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 21. 磋商组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应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 磋商小组 2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
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
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2.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
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2.3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
自行选定1名评审专家。 22.4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
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3. 磋商程序 23.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磋商内容,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的初
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2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 8”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没有法定代表
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 10 业负责人)有效委托的; (5)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6)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3.3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
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23.4磋商文件修正: (1)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确定采购内容的
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代理机构通知
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
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授权书。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5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
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 23.6 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
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23.6最终报价 (1)最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密封后递交磋商小组。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 (3)最终报价如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比例计算。 23.7 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
最终(或下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最终(或本轮)报价无效,以上轮报价为
准作为评审依据。 23.8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报 11 价或本次磋商失败。若再次报价仍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磋商小组可宣布本次磋商终止。 24.成交标准 24.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25.1除按“磋商须知”第 23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
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5.2 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6.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家的。 六、授予合同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7.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当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
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
标、成交供应商。 29. 质疑 29.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质疑书应当在公示期内须将原件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盖
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2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 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30.1 采购人在确认中标人后,将成交结果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媒体(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同时按照本须知第
15.3条和第15.4条的规定退还所有磋商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有效期内
撤回其响应文件处理。 3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31.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31.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29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
的磋商保证金。 七、政府采购场地费、履约保证金 32. 政府采购场地费 32.1本项目不须缴纳政府采购场地交易费。 33. 履约保证金 33.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产生的直接损失。 13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
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款。 1.3“服务” 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1.4“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5“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
动。 2、技术规范 2.1卖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
话)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
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 5.2履行地点:新余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4 6.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服务手册提交给买方。 6.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质量保证 7.1卖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服务。 8.检验 8.1如果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9.延期交货 9.1卖方应按照磋商文件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
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
偿和/或终止合同。 10.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
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
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
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
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
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 税费 1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2.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 履约保证金 13.1 卖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5 13.3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4. 仲裁 1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
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违约终止合同 15.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5.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
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
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6.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
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
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8.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
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
的规定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 16 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款中所列的
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除合同本身以外,21.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
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 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合 同 格 式(参考)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竞争性、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要求; (3)响应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内容: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期限: 7、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 9、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17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18 第四章 服务要求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内容 报价(元/月) 总报价(元/两年) 员工工资福利(含五险) 员工服装费 管理费用 综合税费 合计 (二)服务要求 甲方:新余市公安局 乙方:中标公司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机关食堂楼房两层,一层为厨房,二层为餐厅,可同时容纳近 300人就餐,建筑面积共
1829㎡。一天就餐人员有早餐 150人左右、中餐 300人左右、晚餐50人左右(以实际人数为
准),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天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 2.二层餐厅设有包厢 4间,用于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就餐人数不定,服务要求参照三星
级标准,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天为甲方提供服务(以实际用餐包间数为准)。 二、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
合同。管理期限按1+1模式,暂定两年。第一年期满,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经甲方审批后可
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项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仅限于乙方经营管理食堂的人力成本。包括:(1)员
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2)员工服装费;(3)管理费用;(4)综合税费。 3. 甲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水、电供应。甲方按月支付乙方食堂管理费,每月底支付
80%,当月测评满意度达 90分及以上的,下月支付余额 20%;当月测评满意度不足 90分的,
扣除20%余额。 4.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9 5.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需支付违约保证金叁万元,直到合同期满如无需承担违约
责任,则期满后30天内退还违约保证金。 6.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管理费剩余款项中仍不
足于抵扣的,从违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还不足于抵扣,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7.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
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如需改变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乙方
未按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 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
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服务方式及要求: 1.提供早、中、晚 3餐就餐服务(服务要求满足甲方需求),并负责食堂未消耗食材及按
甲方要求加工食品的售卖。应工作性质要求,提供 365天服务。 2.包厢接待用餐:接待用餐采用配餐制,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接待用餐标准后,乙方制
定用餐菜单交由甲方审核。 3.甲方对服务管理方面提出的明确合理要求,乙方应该认真落实。乙方提供适量风味产品,
并保证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更换。 4.乙方对用餐产品进行小批量生产,按照甲方需求及时制作,保证菜品新鲜美味。 5.劳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职工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对外营业。 6.如劳务公司需组织人员到食堂参观学习,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四、服务承诺: 1.乙方同意按照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并保证拥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资质及
相关从业资格等证明材料。 2.乙方将聘用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为甲方提供双方认同的高质量的
餐饮服务,并参照酒店管理行业标准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3.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并持有健康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
上岗。 4.乙方与其员工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
餐饮服务。 20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
任。 7.乙方不得将甲方食堂用工管理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8.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各类管理档案;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
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9.乙方做好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用具的日常保洁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
卫生检查达标,并定期进行室内消毒且做好记录(台账),做到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达
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标准;如设备、设施、用具由于乙方人员人为破坏的,按价赔偿。 10.乙方派出人员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配合甲方定期进行
满意度调查,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餐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1.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从事验收、加工、消毒、保洁等工作,若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乙方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12.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 13.乙方应做好安检、卫生、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措施,防止投毒、火灾、摔跤等意外发生,
若发生此类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4.乙方为甲方现有人员就餐提供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餐厅内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水、电、燃气等能耗费
用。 2.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的专业设备和设施。上述专业设备和设施包括并不限于食堂正常经
营所需的厨房炊事机械、厨具、餐具等。 3.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食材、辅料等原材料。 4.对食堂采购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甲方为主,甲方对其薪酬有建议权。 5.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江西省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售卖
情况;(2)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
情况:(3)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灭蟑等情况;(4)各岗位人员合格的上岗证、资格证和操
作水平;(5)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6)餐厅、厨
房的消防情况;(7)人员到位情况。 6.甲方经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甲
方三次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能达到有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1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为甲方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并根据甲方要求
提供值班餐、节假日餐及其他相关餐饮服务。 2.乙方人员进场,应确保进驻甲方服务现场的相关服务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
书。 3.乙方应当严格准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现场指挥和管理。 4.乙方应确保按照承诺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工作。 5.乙方应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
保持卫生整洁,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7.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于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质
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有乙方负责,但因原材料及原材料保管产生的质量问题除外。 8.乙方不得使用任何腐烂、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材料。 9.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
行业健康证,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由乙方负责提供)。 10.乙方在满足就餐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乙方可提供半成品和食品以
及食堂未消耗完的食材供甲方人员选购。 11.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
管理规定,乙方应保证员工的品行优良,无任何不良嗜好或犯罪记录,甲方一旦发现有上述问
题,可要求乙方立即解聘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 12.乙方有责任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设备用具、能源、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水、电等节约
使用。同时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做好现场风险管控。 13.当甲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员工造成身体
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
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接受甲方每天对食品卫生所进行的监控并实行留餐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 48
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卫生检验。如果样品卫生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16.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当及时相
互通知,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17.乙方承诺建设健全本项目管理制度和档案,为甲方建立食品安全体系。 22 18.乙方需厉行节约,食堂水、电、气三项支出大于上一年度,甲方将在服务费中双倍扣
除。 1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全部档案资料、用房用具等
设施设备及各类资料。 20.乙方应按照《新余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奖惩制度》对有关人员(含食堂采购员)
进行管理,甲方不再支付除管理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不得无故自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
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并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对违约事项做出补救,
并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 3.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江西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双方应视合同为商业秘密,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告知本合同
的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次日完成撤出本项目: (1)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人员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
事故。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意之过失,给甲方造成损
失。此种损失不限于物质损失,亦包括形象、声誉等无形资产损失。 九、不可抗力: 1.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在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
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乙方(“受阻方”)不应视为违
反合同。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乙方。受阻方
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事件。 4.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
影响程度协商对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
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3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十一、服务人员考核与保障: 1.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不得少于 10人。 2.食堂所有员工的招聘、培训及人事管理等由乙方负责,食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五险)
均由乙方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
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食堂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购买“五险”条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正常领取养老金的
人员。 十二、菜式供应: 1.早、午餐可选择品种不得少于 7个,晚餐品种不得少于 4个。 2.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小菜,粥、汤、豆浆、糖水、米饭每餐不得少于 2个品种。 3.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配料必须是名牌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十三、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1人(兼服务员);厨师长 1人,45岁以下,男性;副厨师 2人,45岁以下,
男或女;服务员3人,35岁以下,女性;洗菜员 2人,45岁以下,女性;白案 1人,45岁以
下,男或女。 十四、考核评价: 公安局将组成膳食考核小组,建立检查评价机制,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度综合考核形式,
入驻后第一个月份为试运行不进行考核,从第二月份开始考核。根据《公安局工作季度考评表》
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如当月考核分值在 90分以下,扣除当月20%食堂管理费;如当月
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附:公安局工作月度考评表 项
目 检查具体内容 分
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卫
生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装整
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修指甲,
7 每发生1次不合规定的扣 1分 24 情
况
30 工作时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并挂牌上岗。 工作时间加工或出售食品时不吸烟,不能用手
直接接触食品或餐具内壁,配餐人员须戴口罩
或一次性手套 6 每发生1次不合规定的扣 1分 炊具、餐具、茶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保持
清洁。每天做好食品留样。 6 无消毒作业 1次扣1分,不定
期作业扣1分,食品未留样扣
1分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餐厅地面及
桌椅整洁、整齐 6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项扣 1分 餐厅、厨房间无蜘蛛网,采取有效措施消杀苍
蝇、老鼠。 5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项扣1分 服
务
质
量
30 服务人员主动热情,态度端正和蔼,语言文明
礼貌,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6 引起投诉,每发生一次扣 1分 服务人员形象得体,服务技能得当,明确自己
职责范围、服务程序、服务质量标准。 5 引起投诉,每发生一次扣 1分 食品加工要精心调配,做到卫生、口味适中。 6 多数就餐人员不满意,被集体
投诉 1次扣1分 保证按时开饭,满足供给,运行餐按时将所定
饭菜送达或准备就绪。 7 延迟30分钟,扣 1分;延迟1
小时,扣 2分 做好的饭菜应与每周的食谱相吻合。 6 与预定不符合,而又未事先做
说明的扣 1分 膳
食
质
量
25 食物品种丰富,早、中餐自助餐不得少于规定
的品种数量。 7 低于配餐标准的,每发现一次
扣1分 饭菜量是否充足,就餐人员是否能吃饱。 5 发现分量明显不足,一次扣 1
分 菜品色泽味方面能满足大众口味,每道菜色香
味俱全。 7 发现菜品味道差,1次扣1分 无生、冷(凉菜除外)、变质菜品 6 发现 1次扣1分 食 各岗位应建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 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1次 25 堂
管
理
15 扣1分 建立严格安全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
食堂的加工间及原料间 5 不按食堂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1
次扣2分,发现非食堂人员随
意进入厨房一次扣 1分 对所聘厨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人员
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 5 无审核无登记的 1次扣1分,
对所聘人员管理不力的 1次扣
1分 十五、备注: 1.合同生效后,甲方将符合开业条件的食堂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应自食堂交付后 5日内
确保正常开业经营。 26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编 号:XYCX2020-CS004-01 项 目 名 称: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磋商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7 二、 资格符合性审查导读表 资格符合性 审查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情况 页码
范围 备注 有 无 磋商响应书、供应商
资格文件声明 按格式编制、签署、盖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第一节 磋商邀
请函3、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
资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行政/企业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 按格式编制、签署、盖章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元整(¥ 元) (提供交纳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之日起 90日 磋商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未超出预算,且不低
于成本价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要
求 磋商响应文件完整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签署及胶装要求 【备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
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磋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8 三、 磋商响应书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磋商采购服务的
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我方已经全面仔细地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补充文件】,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力;同意接受及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按照其要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成交人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
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完全尊重和认可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 6.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7.联系方式: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 注】本《磋商响应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9 四、 磋商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 (一)磋商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XYCX2020-CS004-01 磋商保证金 金额: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形式: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磋商总报价 磋商总报价: 万元,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级别: 其他: 其他优惠及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0 (二)报价明细表 品目号 项目名
称 分项服务 数量 单
位 单 价 总价 是否为小微
企业产品 属小微企业 产品总价 1 2 3 4 5 本表格可
加行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1 五、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序号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
商文件条
目号 磋商文件服务要
求 磋商响应文件应
答 响应/
偏离 磋商响应
文件所在
页码 说明: 1、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四、服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
合磋商要求。供应商响应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
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2、供应商应按磋商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磋商要求。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2 六、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
务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
款 响应/
偏离 磋商响应
文件所在
页码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3 七、 资格证明文件 【7-1】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函 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函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XYCX2020-CS004-01)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2. 3. ……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34 【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扫描件)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全权代表我司参与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的
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行政/企业
负责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 发日 期: 年 月 日 【说 明】1.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
人/企业负责人。 2.所填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不得涂改。 3.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生
效。 4.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则本附件不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 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35 【7-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复印件) 【7-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自行声明) 【7-7】保证金说明 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8】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6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7-8】和【7-9】。 【7-9】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
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
行政/企业负责
人)* 行业代码*(见
赣财购[2012]3
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
财购[2012]3号
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万
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
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37 日期: 【7-10】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在贵公司组织的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采购中我方如获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按要求及时向贵公司缴纳成交
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接受贵公司出具的违约通知,按成交服务费的 200%在我方提交的磋商
保证金或采购人付给我方的成交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
我方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证明文 件 38 【7-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声明) 致: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邀请,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
购标的质量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诺,如
获成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 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八、 服务方案 九、 企业简介 39 十、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CX2020-CS004-01 序 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内容和 签约日期 合同金额 项目情况 项目地点、联
系人及联系
电话 合计 【说 明】同类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40 第六章 评审办法 一、资格预审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供现场查验: (1)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复印件(公司财务审计
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原件; (4)提供投标人依法纳税的税票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6)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涉及的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在资质审核环节现场查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
予受理。 二、符合性审查 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须按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 2) 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 磋商有效期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应与事实相符,无虚假投标; 5) 未响应项目核心边界条件中任何一条的或存在实质性偏离的; 6) 无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三、评分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 41 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价格评分(总分:30分)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报价得分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响
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
原则,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评分(总分:58分)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符合性条款(30
分) 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得基本分
30分,否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2 奖惩措施及安全
应急预案(3分) 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
案。符合得 3分,不符合得 0分。 3 团队人员(25分)
注:中标后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中所
提供的团队人员
必须在公安局食
堂任职,否则按虚
假应标处理 拟派遣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4分(原件现场
查验,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 2分(原
件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需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资格
证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团队人员稳定,提供近期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满足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所有服务员须有一年以上酒店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满
足得 3分,不满足不得分。(原件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厨师长和副厨师按照甲方要求每半年实施一次内部轮换制
度。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 厨师中有面点师,提供初级面点师证书得 1分;提供中级面
点师证书得 2分;提供高级面点师证书得 3分。(原件现场
查验,否则不得分) 主厨和副厨师,提供一本三级厨师证书的得 1分,提供一本
二级或以上厨师证书的得 2分,最高得 4分。(原件现场查 42 验,否则不得分)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提供
所有人员健康证原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商务评分(总分:12分)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服务承诺(2分) 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
用语。符合得 2分,不符合不得分。 2 荣誉(4分) 投标人获得过食品安全 A级餐饮单位的得 4分;获得过食品
安全 B级餐饮单位的得 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表彰或信息公示证明材料) 3 业绩(6分) 自 2015年 1月至今,投标单位具有经营服务政府机关、事
业单位职工人数 300人以上职工食堂的成功业绩,1个得 2
分,最多得6分(提供经营合同原件和甲方单位职工就餐人
数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本项目中标后将对中标单位所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发现提供虚假资料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
金或者履约金,并上报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
料,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如果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下列顺序依次排序: (1)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按技术能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选取最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
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 43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