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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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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北京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3
2020-07-03 [西城]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XC-ZC-2020052001

二、项目名称: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56.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同鑫鸿祥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01层3-F01-02 56.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振环、周日宏、孙亚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德胜门外大街德胜凯旋大厦东侧

联系方式:那仁满达 5965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一商大厦710室

联系方式:胡芳芳 13261537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芳芳

电 话: 13261537683

厨房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文件(终版打印).pdf

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立项编号:采计 X[20200518]-4217号 项目编号:ZXC-ZC-2020052001 采购 人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1 一、说明.................................................................. 11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 11 2. 合格的供应商 ......................................................... 11 3. 谈判费用 ............................................................. 13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 13 4.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 13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 14 6.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 14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4 7. 语言 ................................................................. 14 8. 响应文件构成 ......................................................... 14 9. 报价 ................................................................. 16 10. 报价币种 ............................................................ 17 11. 谈判保证金 .......................................................... 17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 1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8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 18 五、谈判.................................................................. 19 14. 谈判小组 ............................................................ 19 15. 谈判时间和顺序 ...................................................... 20 16.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 19 17.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 19 18.谈判 ................................................................. 20 19.详细评审 ............................................................. 21 20.谈判过程要求 ......................................................... 22 21.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 22 22.采购项目终止 ......................................................... 22 六、成交.................................................................. 23 22. 成交通知书 .......................................................... 23 23.成交服务费 ........................................................... 23 七、签订合同 .............................................................. 23 24. 签订合同 .................................................... 23 八、履约保证金 ............................................................ 23 25.履约保证金 .......................................................... 23 九、质疑.................................................................. 24 26.质疑 ................................................................. 24 第四章 技术需求 ............................................................ 25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 26 一、 报价部分 .................................................... 27 1、报价函................................................................. 27 2、首次报价表格式 ......................................................... 29 3、分项报价表格式 ......................................................... 30 二、 商务部分 .................................................... 31 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 31 3 2、业绩案例一览表 ......................................................... 38 3、商务条款偏离表 ......................................................... 39 4、与响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 40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 42 6、谈判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供应商情况表 ........................................................... 43 8、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 44 9、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 45 三、 技术部分 .................................................... 46 1、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格式自定); ...................................... 46 2、供应商提供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情况说明(如适用,格式自定); ............ 46 3、技术偏离表 ............................................................. 47 第六章 合同格式 ............................................................ 48 货物采购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 路 11号一商大厦 7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7月 3日 9点 3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ZC-2020052001 项目名称:购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65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65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购置职工餐厅厨 房设备 一批 不锈钢碗柜,储物柜,感 应洗手池等,具体详见竞 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 [2011]300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5 购 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 30至12:00 , 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1号一商大厦 710室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 公章) ⑤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查询页盖章。 售价:2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日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1号一商大厦 7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 7月3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1号一商大厦 710室 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西城区分平台 (http://39.97.119.172:8084/html/login/sinochem)、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beijing.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德胜门外大街德胜凯旋大厦东侧 联系方式: 5965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1号一商大厦 710室 联系方式: 胡芳芳 13261537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芳芳 电 话: 13261537683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德胜门外大街德胜凯旋大厦东侧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1号一商大厦 710室 联系人:胡芳芳 电话:13262537683 邮箱:474579312@qq.com 1.3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批复预算,则为无效标。 本项目批复预算金额:人民币56.5万元。 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2.4 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 3.1 本文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3.2 本项目对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技术成果不进行补偿。 5.1 澄清截止日期: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个工作日。 7.1 语言:中文 8.1.2(1) 资格证明文件: 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授权); C、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或 2019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上一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 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申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D、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有效票据凭证;若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法人单位必 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 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 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F、信用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G、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2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 2份,电子版 1份 (电子文件必须为可编辑 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规 定存储载体为 USB存储,若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递交电子版,其响应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9.1 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9.5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9 11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日 1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暨谈判时间:2020年7月3日09:30(北京时间)。 谈判次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谈判小组电话或传真等谈判 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 11号一商大厦710室 谈判内容:谈判小组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谈判。 19.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及《关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京财采购[2020]1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 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申请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供应商, 其供应商的报价按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1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 (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 务费。 开 户 名: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帐 号: 694484979 补充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10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 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品目清单后附。 11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 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1.4 采购预算:565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标。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在采购机构登记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向采 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 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2.3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 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12 2.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2.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 价。(如适用)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如适用) 2.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其规定。(如适用) 2.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谈判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 (如 适用) 2.4.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报价,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适用) 2.4.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 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如适用) 2.4.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谈判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报价的,相关报价均无效。(如适用) 2.4.8 对联合体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适用) 2.5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进行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 府采购活动。 2.6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 目谈判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 2.7 供应商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留存。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日期当天查询。 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13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供应商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 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2.8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 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 任。 3. 谈判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 何,“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4.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谈判过程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谈判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第五章 谈判文件组成和格式 14 第六章 合同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 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 致其响应无效。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 澄清截止日期以前收到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 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 6.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6.1 在澄清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 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 改。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 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回复。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语言 7.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竞 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 言书写。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 应附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 本为准。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报价部分 15 (1)报价函 (2)报价表(需另单独密封提交一份) (3)分项报价表 8.1.2商务部分 (1)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 8.1.2(1)要求 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2)业绩案例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与响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6)供应商情况表 (7)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如适用) (8)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9)《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8.1.3技术部分 (1)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格式自定); (2)供应商提供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3)技术偏离表。 8.2 除上述 8.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 8.2.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国家强制性 技术标准及谈判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 货物及相关的服务符合前述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2.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使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响应文 件附件的形式编写,页面大小应当与响应文件一致,并统一编码、装订。 证明文件包括: 8.2.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8.2.2.2 采购的货物(包含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从开始使用至谈判 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能够正常、连续的使用或运转。货物价格包括备件 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6 8.2.3 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谈判文件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8.3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 3份,电子版 1份 8.3.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 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 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8.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注明“正本”字样,所有 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法人授权代表亲笔签字,不得用签名章或签字章代替。 8.3.3 每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附有相关 页码,每本响应文件均须加盖骑缝章——即供应商公章。(没按照要求 装订的响应文件无效) 8.3.4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公章,仅加盖骑缝章不予认可。 8.3.5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密封袋/箱,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 章及法人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 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采购人名称; 谈判地点及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填写所报货物 的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竞争 性谈判文件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 何选择的报价。 17 9.2 报价表中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 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9.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 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9.4 供应商按上述 9.1款要求填写报价,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 合同的权力。 9.5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 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 项目分包或转包。 9.6 供应商所报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确定的,不得擅自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属于无效情形。 9.7 供应商的唱价原则:各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 10. 报价币种 10.1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1. 谈判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原因而 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 根据本须知第 11.7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1.3 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 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谈判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保证 金)、支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和 11.3条的规定随响应文件递交谈判 保证金的,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有关规定视其为非响应性 谈判文件并拒绝与其谈判。 11.5 未能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成 18 交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11.6 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 退还。 11.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起,并在“供 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 被予以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3.1 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 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3.2 在规定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谈判文 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谈判开始以后,在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可 以提出书面修改材料并及时送达,书面修改材料需有授权代表签字。 1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其保证金不予 退还。 14.3 除供应商要求撤回文件的情况外,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将留档备案,不 予退还。 19 五、谈判 15. 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专 业要求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负责 评审工作,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并负责推荐成交 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谈判小组工作。 16.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6.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 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16.2 在谈判文件规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 留存,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17.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7.1 谈判小组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响应文件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 了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17.2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不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 款)。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报价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 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报价的响应性 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属于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 (3)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20 (4)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谈判 18.1 谈判时间和顺序 18.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8.2.1 谈判小组将与进入谈判的供应商依照递交谈判文件次序分别进行 一对一谈判。谈判轮次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现场决定。供应商的谈判代表 应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谈判,为加快谈判进程,要求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18.2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 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8.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8.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 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8.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响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6若谈判小组对原谈判文件进了实质性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8.7 谈判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 21 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详细评审 19.1 竞争性谈判参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即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 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 方法。 19.2 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 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报价是否合理; (4)评委会认为必要的其它因素。 19.3谈判小组在比较和评价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的实质性内容。谈 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该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 内容的一部分。 19.3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 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 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视 为无效。 19.4评审价格说明: a.如报价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所报货物(或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审价格; 22 b.如报价人为联合体,并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 为评审价格; c.报价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和小计, 并如实填写附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 d.对未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或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审 时不予考虑; e.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谈判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f. 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19.5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 评审报告。 20.谈判过程要求 20.1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1 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 均不得向无关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 在谈判和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的任何违法活 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采购项目终止 22.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 止: (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 22.2 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 说明原因。 六、成交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成交服务费 23.1 相关服务费用代理公司向成交公司收取后,将成交通知书通知供应商领 取。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本次报价,由成交公司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3.2 成交服务费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 23.3在谈判时,供应商应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未提供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签订合同 24. 签订合同 2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25.履约保证金 详见合同条款。 24 九、质疑 26.质疑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 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6.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 已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6.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26.4质疑函应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应当采用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 第四章 技术需求 第一节 说明 1、 总体要求 1.1 质量保证期:按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售出的厨房设备实行三包,质 保期不少于两年。 1.2 交货期:合同签订且具备现场安装条件之日起 20日内,服务期共计 30日 历天,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1.3 用户指导及实施计划: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后,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操 作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指导,包括产品维护、故障排除、性能优化等, 使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独立操作。 2、 本次供应商除提供硬件设备采购外,还需提供以下服务方案: 2.1 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方案; 2.2 供应商应针对采购人的具体应用需求及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提出质量保证 和售后服务方案 2.3 技术支持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现有厨房布置,合理安排所购设备安 排,并绘制平面安装图。 2.4 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卖方需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无偿到用户现场进行 安装调试。 第二节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一、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首次报价表(需另单独密封提交一份) (3)分项报价表 二、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 (2)业绩案例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与响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6)供应商情况表 (7)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如适用) (8)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三、技术部分 (1)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格式自定); (2)供应商提供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情况及拟投入设备说明(格式 自定); (3)技术偏离表。 27 一、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 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部分 1.1报价函 1.2总报价表 1.3分项报价表 2. 商务部分 2.1资格证明文件 2.2商务条款偏离表 …… 3. 技术服务部分 3.1报价详细说明及描述(格式自定); 3.2详细的技术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方案说明(格式自定) 3.3供应商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服务人员配置方案及实施方案(格式 自定); 3.4技术偏离部分。 由(银行名称)出具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4.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 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 (如果 28 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我方保证遵守谈判文件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前,未曾为本项目响应包号提供过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或谈判小 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7. 我方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内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 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8.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 2、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总价 谈判保证金 (有/无)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报价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总价一致; 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4、此表需另单独密封提交一份。 30 3、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关境内产品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请按货物清单顺序报价,以便核对。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名称 产地 生产 厂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是否属于小 微企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 总价 供应商(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 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4. 本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 他费用。 31 二、 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1-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 1-2法人代表授权书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授权) (自然人参与谈判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谈判,以 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 (盖章 ) : 注:1、本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授权书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 盖签名章和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视其授权书 无效。 33 1-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上一年 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 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申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 誉良好等;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4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 效票据凭证;若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法人单位必须 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 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5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6 1-6信用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声明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进行查 询并留存查询结果的截图,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特此声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日期: 37 1-7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8 2、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 用户联系电话 备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 2、如有多个类似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39 3、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 请注明“无偏离” 。 2、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40 4、与响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响应人名称 在此声明,我方已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如实披露是否 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或与响应单位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情况,并宣布接受如下要求: 如果我方未如实披露和说明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响应人情况,一经发 现,我方无条件接受响应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1 附件4-1 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形式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附件4-2 与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说明:1、响应人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上述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 2、如果响应人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单位名称”栏填写“无”。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 资金 股东情况 备注 股东构成 资金认缴数额 资金认缴比例 1 2 3 ……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 资金 股东情况 备注 股东构成 资金认缴数额 资金认缴比例 1 2 3 …… 42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忠信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 号: )竞争性谈判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 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一次性支付合同 金额的成交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43 6、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其中 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及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近三年财务简况 XXXX年度净资产: 营业额: 利润: XXXX年度净资产: 营业额: 利润: XXXX年度净资产: 营业额: 利润: 经营范围 备注 授权代表(签字):___ __ 供应商(盖章):___ __ 日期:___ __ 44 7、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号合同质量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与(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货物名称) (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号合同的质量保证金。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 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5%。 并以此约定如下: 1. 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 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 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 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未来的税收、关税、费用扣 减或预提税款,均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 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 的任何变化、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 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注:此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为参考格式。 45 8、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价格扣 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监狱 企业参与谈判该条直接改为“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 型)企业(监狱企业参与谈判该条直接改为“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 公司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6 三、 技术部分 1、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格式自定); 2、供应商提供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情况及拟投入的设备情况说明(如适用,格式 自定); 47 3、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 件内容条目号 竞争性谈判 文件要求 谈判文件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48 第六章 合同格式 (最终文本以与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合同资料表 本表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3.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交货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院内 18.4 质保期: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20.1 付款方式: 国内产品: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 40%; 2)货物到达项目指定现场,经开箱检验合格后,买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合同金额 50%; 3)产品验收合格后,买方在 7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产品余 款,即合同金额 10%;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9 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及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50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 标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 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含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 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详见分项报价表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买方:(印章) 卖方:(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51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52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要素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 卖方的价格。 (c)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d) “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即合同附件 2。 1.2 实体 (a)“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或其指定的采购代理。 (b)“卖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c)“最终用户”系指授权买方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 (d)“项目现场代表”由买方任命的代表,负责执行买方在项目现场的合同义务。 1.3 事项 (a)“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 工具、软件和/或其它材料。详见合同附件。 (b)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 训、维修、技术支持等。详见合同附件。 (c) “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 指令。详见合同附件。 (d) “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 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 但不包括口头指导。 (e) “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 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1.4 活动 53 (a) “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 (b) “安装”是指有关设备、备件、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 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详见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 (c) “调试”指卖方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货物运转测试。详 见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 (d) “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 指标后,买方予以接受。 1.5 地点和时间 (a) “项目现场”指的是货物交付和安装的场所。 (b) “天”指日历天数。 (c) “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 7天。 (d) “年”指连续的 12个月。 (e) “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的适 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 2.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原产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 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 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 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服务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 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4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 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 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4 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 5.5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5.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5.2 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 一方获得的信息 5.5.3 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6.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 6.2 如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 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 以卖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 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 担。 6.3 如果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 权,买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 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 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的协助。买方应负担诉讼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并 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 55 7.履约保证金 7.1 本合同无需履约保证金。 8.检验和测试 8.1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 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卖方/厂家应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 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 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根据情况向买方提供。 8.2 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应尽快与卖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质量、规 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 合同不符,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3 卖方须根据合同规定完成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和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其后进行集中培训,系统进入试运行期。系统按第 20.1条规定的时间连续成功运行 后,由买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系统验收期应最晚不迟于交货后 180天内。 8.4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 18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前,买方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或其组 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 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8.5 合同条款第 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 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 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 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9.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做出以下标 记: A收货人 B合同号 56 C 目的地 D货物名称和箱号 E毛重/净重(用 kg表示) F尺寸(长×宽×高用 cm表示)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通用 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 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1.装运/交付条件 11.1 卖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货物和支付运费,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交货。 11.2 最终用户签发的收到货物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 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1.4 最终用户签发的已完成培训义务的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完成培训的日期。 11.5 最终用户签发的合同验收证明的日期应视为货物最终验收、保证期起算的日 期。 12.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货到项目现场 1周前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 或其他单据在合同其它条款中有具体规定。 13.2 卖方应在货物交付和服务完成后后,为合同支付的需要,根据本合同条款第 20 条(支付条款)的规定,向买方寄交该支付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13.3 交货的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合同资料表。 14.保险 l4.1卖方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 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 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 险。 57 15.运输 卖方应将货物运至买方项目现场,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 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清关、提货、支付海关监管费、 内陆运输、保险等)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实施所供货物的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1) 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 (2) 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 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 货物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并根据合同提供集中培训。 16.2 卖方应提供附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应 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 料: (l)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 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i)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ii)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格。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的备件。 18.质量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 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8.2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 全部最新改进。 58 18.3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和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18.4 除另有规定,本保证应在:货物现场测试合格交验后___个月内保持有效。 18.5 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同时向卖方提 供合理的机会来检查缺陷。 18.6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 48小时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 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 卖方承担。 18.7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 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8 卖方不负责维修或替换或弥补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a)买方不恰当地操作和维护 (b)正常的磨损 (c)使用了不是卖方提供的货物 (d)买方或第三方对货物做出的修改,而事先没有得到卖方的确认许可。 19.索赔 19.1 根据买方检验结果,如果卖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 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 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 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 (c)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 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 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 质量保证期。 59 (d) 赔偿买方的损失。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 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 额或要求卖方以其它方式支付索赔金额。 19.3 如果卖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卖方将自负费用,对其进行改进、修 正、更换、增补,以使其满足合同的要求。如果这种改进、修正、更换、增补仍不 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买方将根据合同条款扣除卖方的履约保函。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资料表”中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格式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 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和/或 (4) 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 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 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 14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 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 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本合同不允许转让。 25.分包 25.1 本合同不允许分包。 60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 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 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 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 29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26.2条的规定 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 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 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 期赔偿费。每延误7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1%计 收,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l)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26条的规定同意延长 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或服务;或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 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 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 的利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服务或类似的货物/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 似货物/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1 29.不可抗力 29.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 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 事件。 2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 件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 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 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买方也可考虑解除合同。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 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 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 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 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 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 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l) 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2) 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 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 60天还不能解决: 32.1 国内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的,则 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国外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提交仲裁。 62 32.2.1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中国境内进 行。 32.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3. 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 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要对方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 准。 36.税费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 担。 3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 担(合同中已规定由卖方支付的税费除外)。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进口时需要进口许可证的话,卖方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 费用自理。 37.2 本合同一式 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 份。 37.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l) 合同范围及分项价格一览表(货物,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 (2) 技术要求 (3) 合同实施计划 (4) 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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