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湖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3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的委托,以 政府集中采购 组织形式对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计划函号:J20040999-096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20年5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2020-00036-GK00021

(二)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

第1包:

(1) 项目包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2)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3) 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4) 数量:1(/)

(5)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 采购预算: 505.92 万元

(7) 期限( 服务期 ):1年

(8) 质保期(货物/工程/服务): / ()

(9) 其他: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年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评审信息

(一)评审时间:2020-06-22

(二)评标委员会名单:肖艳阳 田子春(组长) 朱青芳 陈克庸 韩用祥(采购人代表)

(三)定标日期:2020-07-01

三、中标结果信息

(一)中标信息

第1包中标

1. 项目包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2. 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市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中标供应商地址:武昌区中北路54号宏城金都A单元18层5号房

4. 中标金额: 478.9872 万元 (若采用比率报价的项目)0%

5.中标标的的名称(品牌):

6. 主要中标标的:

(1)规格型号: 数量: 1 (/) 单价 478.9872 万元

7.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年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8.期限( 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9. 质保期:( )

(二)废标信息

四、其它公告事项:

招标文件 。(如: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邀请招标中书面推荐供应商的名单和推荐理由。)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特一号

电 话:1562314537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李佳欣、许静联系人电话:6577015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7-03

附件:

WHZC-2020-00036-GK00021.pdf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HZC-2020-00036-GK00021 采 购 人: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0二 0年 5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 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名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 CA数字证书 和电子签章。 二、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 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 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 中每一项的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 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六、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 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 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 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八、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一、 说 明 ................................................................. 7 二、 招标文件 ............................................................... 8 三、 投标文件 ............................................................... 9 四、 开标与评标 ............................................................ 13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 15 六、 中标与合同 ............................................................ 16 七、 采购信息公告 .......................................................... 17 八、 质疑及提交 ............................................................ 17 九、 相关条文解读 .......................................................... 18 十、 其他注意事项 .......................................................... 19 十一、 适用法律 ............................................................ 19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19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 20 一、 项目概况 .............................................................. 20 二、 服务区域 .............................................................. 20 三、 主要设施设备 .......................................................... 20 四、 服务要求 .............................................................. 20 五、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 21 六、 服务人员要求 .......................................................... 25 七、 其他要求 .............................................................. 26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 27 一、 资格审查方法 .......................................................... 27 二、 资格审查标准 .......................................................... 27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 31 一、 评标程序及标准 ........................................................ 31 二、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 33 三、 评标方法 .............................................................. 36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 42 附件一、 投标书 ............................................................ 45 附件二、 投标服务清单 ...................................................... 46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8 附件五、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 49 附件六、 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 50 附件七、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 51 附件八、 联合体协议书 ...................................................... 52 附件九、 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 53 附件十、 总公司授权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 ............................ 54 附件十一、 开标一览表 ...................................................... 55 附件十二、 投标报价明细表 .................................................. 56 附件十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 57 附件十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8 附件十五、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60 附件十六、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 61 附件十七、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 62 附件十八、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 63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的委托,对交管局 2020年度车 管所物业服务(计划函号:J20040960-0864)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2020-00036-GK00021 (二)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505.92万元(含财政资金 505.92万元,其他资金0万 元),最高限价:505.92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项目共分 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3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3)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4)数量: /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上传) (6)采购预算:505.92万元 ,最高限价:505.92万元 (7)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8)质保期:/ (9)其他: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年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策规 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 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 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 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 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部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本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提供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详见第 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 5月 27日起至2020年 6月2日 每天上午9: 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公告发布时确定) (二)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人:李工:027-65771063 (三)招标文件售价:0 元。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 (四)获取方式: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whszfcg.com/) 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 方式: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 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 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锁办理(办理流 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中心,《武汉市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 CA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采购文件(注:未办理 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 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 CA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 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采购文件。请原系统 CA锁的老用户(于 2019年7月 1日前办理的CA)及时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 8号窗口(中金 CA窗口)进 行CA签章的更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 项目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4.招标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0-6-22 10: 0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市民之家 4楼 9号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6-22 10: 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市民之家 4楼 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 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特一号 电话:1562314537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号市民之家4楼 4072办公室 电话:65770150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李佳欣、许静 电话:6577015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6日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WHZC-2020-00036-GK00021 2 项目名称 交管局2020年度车管所物业服务 3 项目属性 服务 4 采购人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份数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电子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 密及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 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 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 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8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 文件,并通过 CA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 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9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10 资格预审 不进行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2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3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4 实物样品 不提交 15 现场考察 无 16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18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19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20 联合体投标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21 质疑及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出。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 22 公告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 23 招标结果通知书 领取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 交易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版块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 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 标文件时间以前 3年或前 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 件时间为 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 3月 1日至2019年 3月1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 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 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3月 1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 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7 月 1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 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注:如有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3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 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 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 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 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 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武政办〔2018〕136号)的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 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8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规定的时间 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集 中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 受理。 6.3 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 答复。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 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 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 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集中采 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 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实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9 时关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因“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政府采购中心及时通知 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 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 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 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 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价格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价格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组成) 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投标人 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0 11.2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 CA加密投 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 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 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 达,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1.4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 11.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6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7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 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 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 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 “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1 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 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 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且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方对其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联合体牵头人所盖 章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认可,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要求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 方,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在“签字”的地方,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责任。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2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 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 “投标”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保证金 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公共资源办﹝2018﹞29 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 号)的规定,自 2018年 11月 1日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 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 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2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 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 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 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3 19.3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键签章功能 即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 19.4 投标人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 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 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 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 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 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21.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集中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 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 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截止投标文件递 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经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线进行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服务器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 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4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 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投标人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回 复不满意,可以在开标结束后 1小时内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义。 22.6 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且未得到解答,可以在开标结束后 1小时内 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义。否则系统将自动视为投标人确认。 22.7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开标/评标”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集中采购机构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生成开标记 录; (7)询问投标人是否对开标记录有疑义; (8)开标结束。 22.8 特殊情况的处置 因“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将 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3.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 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 2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4.2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5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4 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将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求的供 应商,确定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4.5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 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 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 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 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 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湖北武 汉)(credit.wuhan.gov.cn)。 27.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6 27.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 信用中国(湖北武汉)、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 中标与合同 28.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 28.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28.2.3 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 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将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 求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 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 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7 30.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 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 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31.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汉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http://27.17.40.162:8000/和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whszfcg.com)发布。 31.2 集中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 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 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 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 质疑及提交 32.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8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3.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 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6.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8.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9 机构参与投标。 十、 其他注意事项 4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2.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所有。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逐条 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 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馆区及核心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以东、巨龙大道以南。 3、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505.92万元。 二、 服务区域 盘龙城遗址公园(开放)馆区:总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巡查管控面积:20万平 方米。 盘龙城遗址核心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巡查管控面积: 119万平方米。 三、 主要设施设备 1、大门禁系统监控; 2、水泵和消防系统; 3、强电系统; 4、弱电控制系统; 5、盘龙城遗址博物院馆区及核心区区域设备设施。 四、 服务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并按采购人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良好的服务 及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服务有效投诉小于 1%。服务处理率100%。 2、本项目物业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岗、定责、定酬”的模式。 3、投标人对所有投入的人员的行为负责,需要进行审核、培训,并承担因其个人不良 行为引起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投入人员提出合理要求及建议。 (二)物业管理服务主要项目 1、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 2、保洁服务; 3、公共秩序和外部卫生的维护; 4、各类报刊、信函、邮件的收、发; 5、馆区及核心区绿化养护监管服务; 6、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1 7、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 8、防火、防盗及安全保障; 9、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10、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五、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大门24小时值班,对出入大门人员进行验证检查和来访登记。 (2)对出入大门人员、车辆和装运的物资严格检查、登记后放行。 (4)确保大厅门前的车辆通行畅顺,停放有序。 (5)巡查并监控馆区及核心区内各重点部位防盗防火报警器,防火灾管理。 (6)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维护好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7)结合办公馆区及核心区特点,制定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 2、工作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问询、报修求助、投诉等各类 信息的记录和反馈,及时处理并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各班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漏岗。 (3)对来人来访及车辆登记后,行注目礼。 (4)门卫保安对来人来访要热诚、礼貌、得体,并及时联系受访部门、查验证件,并对 所有到机关来访和办事的人员出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5)当班安全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大厅门口车辆进行引导,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工作标准 (1)每班巡查安防监控设备一次。 (2)每班巡查防火安全设施一次。 (3)所在登记记录完整,字迹工整。 (4)每天巡查馆区及园区安防消防情况。 (5)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二)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1、配、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1)工作内容 ①配、供电维护配备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 ②负责各级供电及各种设备的电气定期保养及监管工作。 ③收到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应立即报告,查验开启及维护内部发电系统,届时自行发电 供电。 ④负责馆区及核心区各类照明设施的维修、更换和节日气氛相关的布置。 (2)工作要求 ①保障配、供电及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做好值班及巡视记录。 ②保障各设备的电气部分正常运转。 ③对电气设备及元件(插头、插座、空气开关、各种开关、灯泡等)的更换。 ④按责任范围定期巡查各种设备和照明设施。 ⑤按要求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保。 (3)工作标准 ①每班每二小时各巡查一次高、低配电设备。 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巡查各楼层配电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每月巡视检查一次各楼层配电间进行保养、维修。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2 ④按要求定期做好各设施设备的电气维保。 2、给、排水系统的维护 (1)工作内容 ①给、排水设备日常运行的检查、维修及保养。 ②收到供水部门停水通知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蓄水准备。 ③各管线和各级阀门的检查和维修。 ④各公共卫生间的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 ⑤消防系统的检查和维修。 (2)工作要求 ①保障给、排水设备,消防、喷淋水系统的日常运行。 ②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及时修复,如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直到修复为止。 ③对各种水阀失灵及水闸渗水和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④对上、下水道的堵塞不畅应及时疏通。 ⑤定期对各水泵的阀门进行维护和保养。 ⑥车库、设备房达到无积水、无垃圾、无浸泡现象,无事故发生。 3、馆区及核心区的日常养护维修 (1)工作内容 ①巡视室内外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使用情况。 ②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更换。 ③局部墙面松动有脱落现象时应及时维修。 ④有渗漏现象应找出原因,及时维修。 ⑤园区绿化日常管理。 (2)工作要求 ①保证馆区及核心区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正常使用。 ②保证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更换。 ③有渗漏现象时保证及时维修。 (3)工作标准 ①定期巡查墙面、地板、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使用情况。 ②如出现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③如出现渗漏现象,及时找出原因并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 (三)室外环境卫生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道路、绿化景观、馆区、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停车场周边环境卫生。 (2)垃圾的收集、处理。保持卫生、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 (3)沟渠、污水井、雨水井无堵塞。 2、工作要求 (1)广场区域地面和道路: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烟头、油迹等,无 脏物、积水、青苔。 (2)门前:执行政府门前“三包”规定,做到无垃圾、纸屑、烟头。 (3)停车场: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积水。 (4)垃圾箱:垃圾箱无异味散播,无蚊蝇孽生。 3、工作标准 (1)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每天环绕数次,不留死角。 (2)沟渠每月清洁一次。 (3)主要水泥路面每月冲洗一次(如路面有泥要及时冲洗)。 (四)室内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3 1、工作内容 (1)工作区域、楼梯、过道清扫保洁。 (2)会议室清洁服务、茶水服务。 (3)值班室、保洁服务。 2、工作要求 (1)各楼层卫生 序号 工作要求 1 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污垢。 2 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识牌表面干净, 无灰尘、水渍、污垢。 3 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 4 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无积尘、污垢、斑点。 5 各种设施外表(如大厅前台、灯箱、消防栓箱、楼层分布牌灯):表面干 净、无积尘、污垢、斑点。 (2)卫生间 序号 工作要求 1 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 2 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尘。 3 地面、墙面:光洁,无污垢、杂物、脏物、积水、积尘、蜘蛛网。 4 厕纸篓、垃圾篓:无沉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 (3)楼梯 序号 工作要求 1 楼梯(所管理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栏杆灯):无灰尘、无杂物。 2 楼梯走道、墙上各种设施(应急灯、水管、出入指示牌、其他悬挂物等): 无积尘、无杂物。 3 扶手、栏杆:光洁、无积尘。 4 门(各卫生区域的门):干净,无灰尘、污垢。 (4)展厅、会议室、重要办公区 序号 工作要求 1 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无破损,窗帘定期清洗(或拆 卸交洗衣房洗)。 2 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无浮尘、无破损、无蛛网。 3 保持地面地毯整洁、完好,无垃圾、无污渍,无破洞。 4 保持室内各种家具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 5 保持室内各种灯具整洁、完好、无破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4 6 保持室内空调滤网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积尘、无霉斑。 7 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整洁无损。 8 室内花草摆放整齐、清洁,并根据情况定时更换。 9 定时开窗通风或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 10 保持吸烟室内烟缸光洁、烟头数量不超过 6个(循环保洁周期 2小时)。 11 重要办公室内卫生员不能随意翻阅公文、信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工作标准 (1)馆区及核心区总体清洁服务 ①清理馆区及核心区垃圾到指定地点:每天二次 ②收集并分类清理垃圾桶、烟灰缸及花槽内垃圾:每天二次 ③告示牌、指示牌保洁:每天一次 ④出入口大门保洁:每天二次 ⑤扶手、拦杆、楼梯及玻璃表面保洁:每天一次 ⑥通风窗口保洁:每月一次 ⑦空调风口、百叶窗保洁:每季一次 ⑧拖擦地台、云台、大理石表面:每周二次 ⑨走廊区域地面清洗:每月一次 ⑩各类灯饰保洁(含灯罩、灯片):每季一次 ?馆区及核心区公共区域内玻璃窗清洗:每季一次 ?消防器材、消防门保洁:每周一次 (2)卫生间保洁 ①抹净所有门板、挡板、门把:每天一次 ②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每天三次 ③擦洗洗手间内镜面:每天四次 ④冲洗洗手间地台表面:每天二次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抹净排气扇:每月一次 ⑥清理卫生桶脏物垃圾:每天二次 ⑦墙壁及地漏清洁每周一次 (3)大门出入口大厅卫生保洁 ①大堂出入口地面及阶梯保洁:每天二次 ②大堂入口玻璃门窗保洁每天循环 ③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分布牌表面每天一次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5 ④大堂天花板、空调风口保洁每季一次 (五)会服服务 1、指定会议室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 2、指定会议室的会议服务(含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 3、相关大型或特殊活动接待协商、协助完成。 (六)绿化养护服务 1、 根据各类植物特点、环境、景观要求,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6次; 2、 保证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 3、 及时清理各类杂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病虫害防治。 六、 服务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配备人员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 104人. 1、馆区人员配置:共计 46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客服组 7人、安全组16人、工程 组4人、环境组16人、绿化组 2人,且必须合法用工; 2、核心区人员配置:共计 58人,安全组 19人、工程组 2人、保洁组 17人、绿化组 20人。 (二)人员岗位要求: 岗 位 人员配备要求 备注 项目经理 48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客服领班 女性,38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 1.60米及以上, 形象及精神面貌佳,具有丰富的客服管理工作经验。 客服员 女性,35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 1.60米及以上, 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身体健康,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会 场服务技能和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保洁领班 女性,53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和能力,熟练使用各种保洁工具、设备。 保洁员 女性,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安全领班 男性,50周岁及以下,熟悉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了解安全 工作,身体素质好,身高 170CM 及以上,有较强的观察、记忆、 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有物业公司维护带队、车辆管理等 管理工作经验。 安全员 男性,55周岁及以下,复转军人优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 质好、形象佳、记忆力强,具备基本的治安防范、消防操作及交 通指挥技 能和电脑操作知识,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思想品质好, 遵纪守法,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工程领班 男性, 55周岁及以下,持有高压电工证或电气工程师证,具有相 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6 工程员 男性,年龄在 5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维修 能力。 绿化工 年龄在 55周岁及以下,至少有 1名(含)以上持有花卉园艺师证 书,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丰富的园艺养护工作经验。 (三)供应商及招录人员证件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类似项目管理业绩,获得过物业管理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奖项(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 6个月社保); 2、工程班组:工程领班执有电气工程师证,2人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 2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梯安全管理 作业)。(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班组:安全员 5人(含)以上必须持初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需提 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4、安全班组:安全员 30人(含)以上必须持保安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5、客服班组:客服领班,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6、绿化班组:绿化技工 1人(含)以上具备花卉园艺师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 材料) 七、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等不得低于政 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员工薪资标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与社保(五险)最低标准之和,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 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投标人承担的风险。 3、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等政策性调整,中标 人全部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标准(含管理费、税费)按该标准同比例调整,增 长费用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 10%。 4、清洁工具、清洁设备均由投标人承担;洗手间卫生纸、洗手液、芳香球均由采购人承 担。 5、各项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是物业服务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项运行记录、 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 应将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环保节能降耗措施,垃圾分类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表 彰。 7、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8、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9、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10、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物业 管理服务费用,转帐支票或电汇。 1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7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见本章附件 2)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 结果为准)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1.3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 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8 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 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集中采购 机构拒绝其投标。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9 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 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1 “供应 商资格 要求” 第(一) 款的规 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 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 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 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期 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 提交验资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 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 的存款在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至少提供3个月) 交纳增值税(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 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至少提供3个月) 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 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 税的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至少提供3个月) 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 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 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 商资格 要求” 第(二)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 中国(湖北武汉) 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0 款的规 定 (credit.wuhan.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 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无政府采购回避事 项的书面声明 ...... ......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 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 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 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1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报价明细表》; 3. 服务期、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 5. 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 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7.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 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9.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39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11. 投标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和《项目服务要 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13.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 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2 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 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 于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三)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 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 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3 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 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3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4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第七章附件二);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 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提供《声明函》(第七章附件三)。 4. 计分办法 4.1 集中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 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 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 人。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二、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37分)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4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类似业绩 客观 分 15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 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项目服务内容及业主评议)、(同 一业主单位委托项目只计分一次),每提供一个的3分,最高可得15分。 注: 1、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可证明其委托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显示内容的业绩不予计算。 1.2 综合实力 客观分 3 供应商必须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或承诺中标后办理自行招用保 安员单位备案回执,未提供不得分。 1.3 客观分 4 提供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6、2017、2018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以通过第三方审计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加盖公 章为准,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 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财务状况良好, 偿债能力优秀,资本结构合理,流动资金充足 4分,财务状况基本稳健、 基本能胜任项目要求 2分,财务状况不稳健或未提供 0分。 1.4 企业信用 客观分 3 近三年(2017年 1月 1日至今)内获得的 AA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分,A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 分,A信用等级以下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 客观分 3 具有有效的 ISO9001(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OHSAS18001 (GB/T28001) 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①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 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www.cnca.gov.cn)的认证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材料齐全且证书有效 的每项得1分,最高 3分。材料不全、证书无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6 工会建设 客观分 1 供应商已成立工会的得 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成立或未提供证明 材料的不得分。 1.7 组织建设 客观分 1 供应商已成立党支部的得 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成立或未提供证 明材料的不得分。 1.8 企业荣誉 客观分 7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获得的奖项或表彰: 1、 提供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 2、 提供市级的每个得1.5分; 3、提供区级的每个得 0.5分; 满分7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奖项均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等 证明材料) 2.服务评议(53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 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管理模式 及标准 主观分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模式及设想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满足采 购人需求进行独立评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5分;合理、可行得 4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2.2 主观分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服务承诺是否达到采购人要求,分项 标准是否细致明确进行独立评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5分;合理、可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5 行得 4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 2分;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2.3 人员物资 配备 客观分 10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48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满足得 3分,其中一项 不满足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 6个月社保) 2、有类似项目管理业绩,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高得 4分(需提供拟派项 目经理所在单位的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对应项目管理经验业主证明材 料,未提供得0分)。 3、项目经理获得过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 3分,未提供或不 能证明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客观分 10 拟派服务人员及技术人员要求: 1、工程班组:工程领班执有电气工程师证,2人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高压电工)、2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持有特种 作业操作证(电梯安全管理作业)。(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2、安全班组:安全员 5人(含)以上必须持初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 员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班组:安全员 30人(含)以上必须持保安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 关证明材料)。 4、客服班组:客服领班,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相关证明材料)。 5、绿化班组:绿化技工 1人(含)以上具备花卉园艺师证(需提供劳动合 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 5内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 主观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资装备配置方案是否全面、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独立 评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合理、可行得 2分;欠合理,基本可 行得 1分;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2.6 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 主观分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责任落实到人,有明确的奖 惩措施进行独立评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4分;合理、可行得 3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得 2分;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2.7 环保节能 措施 主观分 3 各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保节能降耗措施是否有效降低采购人的能耗,将 环保降耗落实到位进行独立评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3分;合理、可 行得 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 1分;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客观分 3 供应商垃圾分类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表彰的得 3分。(须提供清晰 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8 突发性事 件的应急 措施 主观分 4 各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应急措施是否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 应对、快速解决进行独立评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4分;合理、可行 得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 2分;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0分 2.9 特色服务 或建议 主观分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条款能否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行独 立评审。每项服务条款科学合理得 2分,最高 6分。 3.价格评议(1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0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 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10分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6 三、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7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 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 等、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办公楼委托乙方实施专业化、一体化 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章 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管理,包括:本物业范围内的楼盖、屋顶、内外墙面、 承重结构、走廊过道、顶棚装饰、门厅、门窗、会议室、设备房、茶水间、卫生间、庭院 院墙、道路、花坛围栏等。 第四条 环境管理。清洁范围: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道路、公共区域、绿化带、停车库 (位);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茶水间、消防通道、电梯前室、大厅)、领导办 公室、会议厅(室)指定贵宾接待室等墙面、地面、顶面、天花及配套装饰物。 第五条 秩序维护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本物业范围内岗位值守、人员、物品、车 辆出入管理、交通秩序疏导与维护、消防安防值守、巡视巡查,负责公共区域水、电、气 巡查及配合甲方对违纪情况和突发事件进行处理,遇有大型活动或接待时,负责维护交通 秩序及车辆引导、停放管理。 第六条 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的日常巡视、检查;乙方安全员均属志 愿消防队员,适时进行消防训练,结合甲方特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七条 会务服务。包括:指定会议厅(室)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指定会议室的会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8 议服务(含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不含会议厅(室)音响设备的操作。 第八条 食堂服务。采用半承包方式,即甲方负责采购食材及低值易耗品,提供服务 所需设备、设施、水、电、气等,并向乙方支付食堂服务费;乙方负责提供食堂服务人员, 按甲方规定的进餐要求、标准对食材进行加工、制作及售卖;其余成本(如能耗费、低耗 品费、餐具维修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建立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记录。包括:物业管理的工作记录等。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至。 第四章 费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物业管理费总金额为人民币:,月均。甲方每满一个月的次月前 5个 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月物业管理费用。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电汇。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费中包含的事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体检费; 2、员工服装费; 3、管理人员通信费、交通费; 4、办公耗材费; 5、清洁工具、材料、清洁剂、消毒剂; 6、清洁设备工具及折旧费; 7、企业管理费; 8、企业利润; 9、法定税费; 10、托管人员工资、管理费及法定税费。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费中未包含的事项: 1、水、电、气等能耗费用; 2、洗手液、卷纸、擦手纸、飘香剂、芳香球;石材保养费及地毯清洗 费;垃圾外运费;化粪池清掏费;外墙清洗费; 3、灭火器换药及更换费; 4、绿化、植物租摆费; 5、节日装点费; 6、安全设施、办公设备设施费; 7、服务标识费;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9 8、第十二条中未包含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计划和方案。 2、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物业管理计划、方案的实施的执行情况和服务质量情况。 3、负责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协调。 4、协助乙方收集、整理,积累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而进行的正 常物业管理工作和乙方内部的管理事务,不干涉乙方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的 发放及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 6、甲方可以视服务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如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 费给乙方;前述费用应视为物业管理费的组成部分,均应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再行 分配。 7、甲方对在接管验收及物业服务过程中,乙方所提出的有关设备设施的整改意见,根 据实际情况实施整改,经费由甲方承担。 8、甲方可以对公共设备及车辆购买财产保险;选定电梯、消防、中央空调、弱电系统、 厨房设备等设施设备的维保、检测供应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9、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免费提供乙方办公用房、安全员寝室(含家具及配套生活设施)、 员工休息室各一间,免收水、电、网络、电话等费用;同意乙方员工在甲方食堂就 餐。 10、按时支付乙方的物业管理费用。 11、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本物业的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实施细 则,独立实施本物业的管理工作,张贴各类服务标识。 2、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3、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 三方。 4、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的完成 情况和物业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5、甲方的文件、资料、数据、文档等乙方不得泄露、擅自外借、拷贝、损毁或散失,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0 不得将上述文件、资料、数据、文档所载的信息擅自传播、泄露或用于任何形式的 商业目的;本合同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和原移交的图纸、资料。 6、乙方对物业接管验收后,配合甲方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 7、当本物业项目需要二次装修或施工时,乙方应书面告知装修、施工方与装修、施工 有关的限制性要求。 8、乙方负责承担派驻到现场的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并负责对全 体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员工队伍的思想动态,乙方对其员工 人身安全及用工风险负责任。 9、乙方物业管理人员,需经过岗位培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省、市、区政 府规定,持证上岗。 10、乙方安全员年龄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完成物业管理目标,甲方 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能解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再次整改,直至解除本合同,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如条款中对某一违约行为有专门性约定的,按约定履 行。 第十七条 甲方未按期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 纳金,同时由此造成乙方劳动纠纷并存在赔偿或补偿的,相关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次整改,直至解除本合同;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如条款中对某一违约行为有专门性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第十九条因政府行政命令、市政能源供应故障等因素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外部断电、 断水、停天然气、电话中断等乙方无法控制的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同时,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 实际损失的,仍应补足。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双方办理完交接手 续。 第二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1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文字 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年久自然损耗,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 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物 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或不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如对方未在规定时间书面回复,则视同认可。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 0二 年 月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3 投标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书: 1.投标书 2.投标服务清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7.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 二、资格证明部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湖北武汉) (credit.wuhan.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联合体协议书 7.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8.总公司授权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4 9.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 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 三、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四、商务文件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2.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 五、服务文件: 1.投标服务介绍,项目服务方案 ...... 说明:1.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键 签章功能即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 2. 投标文件的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 格以证明所投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服务对于评 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5 附件一、 投标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 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 ,共 90 个日历日;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6 附件二、 投标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此表为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服务详细的服务范围。 2.各项服务详细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7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8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 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9 附件五、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情况: (1)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集中 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0 附件六、 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 求“★”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号条款进行逐项详细说明 是否满足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 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 2. 投标人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须严格按照《项目 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标注的对应页码。如因未标注对应页 码或标注序错误而导致评审过程中评审缺漏,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1 附件七、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 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如有以上重大违法记录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发生 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 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2 附件八、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 交管局 2020年度车管所物业服务 (标包号)服务的投标。现 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牵头人名称)所占的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_____%,(成员一名称)所占的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 _____%,(成员二名称)所占的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_____%。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3 附件九、 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致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 同一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 关系或管理关系; 2. 我单位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4 附件十、 总公司授权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总公司单位地址)的 (总公司单位名 称),授权 (分公司单位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交管局2020年度车管所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投标,对于该公司在参与此 项目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分公司(公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5 附件十一、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万元) 服务期 项目经理 备注 说明:1.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6 附件十二、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服务 1 2 服务 2 3 服务 3 4 服务 4 5 服务 5 6 服务 6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7 附件十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 _ 型、微型)企业。 (请填写:中型、小 2.本公司参加__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本项目不适用):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8 附件十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 且本单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参加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如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9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0 附件十五、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1 附件十六、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2 附件十七、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盘龙城物业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3 附件十八、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 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 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提 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 细说明为准。 2.如全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 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