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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6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06
  • 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投一包或多包,分包中标。

    第一包: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第二包:九华莲城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第三包:九华莲城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TZX-QY-200702

    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28158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432836.00元

    第三包:人民币724692.00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

    5.8投标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5.9投标人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5.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加盖公章);

    5.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1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

  • 投标保证金:
    6.1 保证金的金额为:
  • 第一包:5600.00元

    第二包:8600.00元

    第三包:14000.00元。

    6.1 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第二包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元);第三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6.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6.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查询,如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保单未生效的,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20年07月06日~2020年07月26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7.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7.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7.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包,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7.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同步公示。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2379313
  •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1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31-55573766

    13.2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731-5822752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0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版).docx

    采购文件附件: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版).docx

    采购文件附件:

    九华莲城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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