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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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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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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06 15: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342920200001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
为积极响应川财采【2020】7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现取消收取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 2020年07月06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5808288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凉山州布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火把广场对面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834-8536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老师
电话: 15808288856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编号:布政采〔2020〕41号 项目名称: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布拖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20年6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576230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PAGEREF _Toc505762306 \h - 2 -  HYPERlink \l "_Toc50576230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50576230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HYPERlink \l "_Toc50576230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8  HYPERlink \l "_Toc50576231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9  HYPERlink \l "_Toc50576231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0  HYPERlink \l "_Toc50576232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0  HYPERlink \l "_Toc50576232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PAGEREF _Toc505762322 \h - 74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以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招标编号:布政采〔2020〕41号 二、招标项目: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 24日 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标书请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六、报名方式:现场或邮件(扫描件打包)报名(电子邮箱:3328843963 @qq.com)。报名时需递交(邮件)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函(载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授权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详见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特别提示:邮件报名供应商请于邮件主题写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如有分包请一并注明包号)【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在报名期限内,采购中心将于收到邮件后查询邮箱并回复邮件给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采购中心会将是否成功报名的回执发送到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邮件的邮箱内,报名供应商请于发送邮件当个工作日下午16:30后查询邮箱确认报名回复情况,收到已成功报名回执的供应商无需再电询采购中心。如已发送报名邮件却未收到报名回复,请报名供应商于报名次日电询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4-8536598,未收到报名回执又未电询的报名供应商如因报名资料不全、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等原因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准时签到,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未准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凉山民族体育场(B2区)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5808288856 采购代理机构: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卢老师 联系电话:0834-8536598 2020年6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金额:4100000元 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2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3项目分包共1个包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6节能、环保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即投标人报名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本项目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8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四舍五入到元)。若中标供应商无故拒签合同或不按招标要求交验货物,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与采购人对接9评标情况公告评审情况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0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根据委拖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应当直接向采购人依法提出,并由采购人依法受理和回复,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并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布拖县财政局。 邮编:616350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报名取得了投标资格并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标的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2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1.3机构提交了合格的报名文件并确认报名通过。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蒸饭车、电磁灶大锅灶、食品冷柜(四门冰柜)。 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投标人如果隐瞒上述情况而参加了本次采购投标,一但经有权机关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中标的话)、依法处理。供应商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关系限制投标人的,应当自动回避,自觉不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资格审查程序; (八)评标办法; (九)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以最先到达时间为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的,代理机构将把更正内容扫描件发送到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给代理机构的指定电子邮箱中,发送成功即视为达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9.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 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保证采购人今后在使用本采购项目的过程中不再支付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费用。 注:本条主要针对涉及知识产权的采购项目,对不涉及知识产权的项目则不适用,具体在签订合同时予以约定。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一年之内(本次投标倒推1年),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3.2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本项目第一、四、五章要求提供授权书的提供) (7)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1)商务应答表;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3.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服务提供时间内容与范围等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如涉及):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3.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3如本招标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对2个及以上的包进行投标的,可只制作一份投标文件和一份开标一览表,但要注明投标包号;也可以分包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同时注明投标包号。 15.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5.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份应分册装订。“资格证明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 ”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投标人应按规定分别准备“资格证明文件”与“其他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 、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 ”1 份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6.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6.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6.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7.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7.3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单独密封递交。 17.4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其他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7.5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应无明显破洞、裂口,投标文件不外露。 17.6未按以上格式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8.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8.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9.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0.开标 20.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签到时应有序进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0.2 投标人应参加本次采购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投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再就开标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为不诚信行为。 20.3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0.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0.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 开标程序 21.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2.评标情况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二章 十二条进行公告。 23.中标通知书 2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中标单位出具的领取中标通知的介绍信(加盖鲜章)及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24. 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方式或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或邮箱发出中标通知书。 24.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5中标公告发出后,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到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5.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人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以中标通知书明确的合同编号为准。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供应商单方面弃标的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各送一份原件至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及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存档。 26.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各文件相互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及合同的附件,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7. 合同分包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7.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7.3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4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8.1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8.2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不得拒绝社会监督。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通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与采购人签署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采购方采购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33.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要求 35.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5.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5.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之规定正确行使询问、质疑和投诉权利; 并且其质疑、投诉的提起应当符合前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当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依法走正常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程序;对于其恶意质疑、投诉行为,或者以质疑、投诉为名谋取非法利益(或不当得利)的,招标人有权报有关监督机关、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36.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2 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不在法定质疑期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6.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6.4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补正函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补充完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作为质疑不成立处理; 36.5 供应商质疑书格式及签字等相关要求,财政部制订有统一格式模板,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专区”,并严格按此要求提交质疑,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 36.6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受理单位为采购人,采购程序及结果质疑受理单位为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6.7质疑时效和质疑主体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采购文件特对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的正确依规执行做如下约定: 36.7.1供应商质疑资格,应当是按本采购公告之规定报名取得了投标资格,才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7.2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传的电子档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了解本项目采购信息用,不能另作他用。 36.7.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6.7.4对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开标评标程序及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采购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了本项目开标活动的供应商(即:实际参与投标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6.8未按上述有关条款之规定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36.9供应商的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之规定提起投诉。投诉书范本(或格式文本)相关要求,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专区”。 36.10如果投标人获取本招标采购文件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内容的或者资格条件明显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注:供应商是所投标项目生产者或经营管理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的行业特殊许可或强制许可规定),并且这些错误内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可能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权益而又不在开标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询(或反映、质疑)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投标,即为完全接受和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要求。 36.11如果投标人在开标前未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采购文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中标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 3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八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XXXX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6】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真/邮箱: 。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拖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6]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 (元)投标总价 (元)交货时间备注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 人员技术 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备 注:声明函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十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1.我公司2019年度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收,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2.我公司2019年度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 3.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备注: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就单位成立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十三、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1.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备注: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就单位成立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十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1. 我公司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2.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十五、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第X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投标包号) 投标有效期:本项目开标后 天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1.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次采购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十七、诚信承诺书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为:XXXXXXXXXXXXXXXXXX,采购编号为:XXXX号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倒推1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的;( )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 )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据实在以上各条后括号内填写“是”或“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年检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年检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税(国、地)务登记证;(注:以上三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10361871.htm" \t "_blank"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备注:新成立投标人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成立后相应的财务报表)。 7、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无纳税情况需提供税务机关证明或向税务机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8、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 10.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名称技术参数采购数量参考图片1电蒸饭车外形尺寸:≥1470*1040*1370mm;功率/电压:≥36KW/380V;蒸饭量:≥200kg;可供人数:1000人;盆数:≥40;结构形式:双门;配40个加厚蒸饭盘;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加厚201不锈钢板耐热板。 2、蒸饭柜电热管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316不锈钢材质,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产品达到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4、蒸饭柜系列产品符合IEC 60335-1-2004及IEC60335-2-42:2002标准,并获得由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注:尺寸误差≤±2%。 302电磁灶大锅灶1、外形尺寸:≥1200*1300*(800+400),面板采用304不锈钢板≥1.2mm,侧板201不锈钢板≥1.0mm,一体冲压翻边大锅、锅的口径≥1000mm,功率/电压:30KW/380V。 2、采用IGBT模块及驱动芯片(具备Vce过流保护)。 3、机芯采用分层次散热结构,机芯外壳全密封防水设计,采用汽车级烤漆,机箱完全达到绝缘效果。 4、显示器可实时显示机芯、线盘、锅底工作时的温度;同时可显示用电量,数据准确;中文故障代码显示,当故障出现,可以通过中文故障代码明确故障原因,高效处理问题。 5. 产品符合:GB4706.1-2005、4706.52-2008,26项全项目检测合格报告,提供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报告。 ▲6.产品符合:EN62233:2008,设备前,后,左,右,上,下六面辐射皆低于13%,提供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报告。 7.产品符合:GB4706.1-2005、4706.52-2008,整机防水等级IPX6,提供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报告。 ▲8、产品符合:1.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A:低温合格检测(电磁炉置于-15度低温性能测试) ;2.GB/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A:高温合格检测 (电磁炉置于65度高温性能测试),提供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报告。 9.电磁炉机芯外壳检验依据GB/T 2423.17-2008,盐雾试验检测合格,提供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0.磁感应控制开关检验依据GB/T4208-2008,符合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X7,提供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注:尺寸误差≤±2%。 293食品冷柜(四门冰柜)1、温度:-5℃~5℃/-6℃ ~-18℃;容积:冷藏≥450L,冷冻≥425L;外形尺寸:≥1215*680*1930mm;制冷方式:直冷。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保卫生。 3、产品符合GB 4706.1-2005和GB4706.13-2014标准,具有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输入功率:≤350W,获得1级能效标识,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具有CMA及CNAS标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型号与投标产品必须一致)。 ▲5、产品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 4806.1-2016、GB 4806.6-2016、GB4806.7-2016、GB 4806.9-2016,提供相关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检测覆盖型号与投标产品必须一致)。 ▲6、产品符合国际ISO1992-2:1973标准,具有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注:尺寸误差≤±2%。 224冷冻库规格:≥4000*2000*2500,库温-10℃~-18℃,冷冻库主机为3PC型风冷机组,冷冻库冷风机型号为DD22,采用微电脑自动控制箱,库板厚,彩钢为双面彩钢聚胺脂板10CM厚,彩钢聚胺脂磁封半埋门10CM厚。 注:尺寸误差≤±2%。 15食品冷柜外形尺寸:≥1215*720*1930mm;温度:0℃~10℃;容积:≥808L制冷方式:直冷;输入功率:≤220W。 注:尺寸误差≤±2%。 36切菜机1、外形尺寸:≥900*460*740mm;功率:≥0.8KW;电压:220V或380V。 2、效率:150-600kg/H。 3、适用于硬、软各种根茎叶类蔬菜,切换不同的道具可把瓜薯类蔬菜片、块、丝、丁、多种花样,还可以把细长类蔬菜切成段,以及把叶类蔬菜切成丝,菜的长短厚薄可调。 注:尺寸误差≤±2%。 147切肉绞肉机外形尺寸:≥560*480*810mm;功率/电压:1.1KW/220V。 2、切肉厚度:3、5mm,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100kg/h(馅)。 ▲3、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4、产品符合《SB/T 10130-2008绞肉机技术条件》,提供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注:尺寸误差≤±2%。 148锯骨机1、外形尺寸:≥790*930*1000mm,锯骨机机型为内外整台不锈钢制造,凡与食品接触部件均采用不锈钢或经过表面特殊处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工作台面为不锈钢制成,耐磨耐酸碱,永不生锈,锯条保护盖有保护装置打开后自动断电停机。 3、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重量:≥60kg、电机功率:1.5KW、带轮直径 :210mm 、锯带线速度:15m/s、切割厚度:4~180mm。 注:尺寸误差≤±2%。 39土豆去皮机外形尺寸:≥850*600*1100mm,额定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 ▲2、加工能力:≥750kg/H;拨料盘直径:≥450mm;正常运行设备噪音≤71dB(A);提供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3、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4、产品结构性能稳定,符合GB4706.1-2005、GB4706.38-2008、GB16798-1997标准要求,外壳不锈钢板材符合GB/T 3280-2015标准要求,提供产品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注:尺寸误差≤±2%。 410自动和面馒头机外形尺寸:≥1950*600*1220,集和面、输送、馒头成型与一体,易于清理;成型过程中实现二次和面,使面团和制更加均匀;面团输出采用变频调速机构,计量准确,生产效率高。产生的馒头表面光滑,口感劲道。电压:380V ,功率:5.7KW, 单次最大和面量:50kg,生产效率:80个/分。 注:尺寸误差≤±2%。 311单门消毒柜外观尺寸:≥530*450*1600mm;功率/电压:≥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把手,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更安全;定温定时功能。 注:尺寸误差≤±2%。 3512双门消毒柜尺寸:≥1150*500*1600mm;功率/电压:≥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把手,耐高温循环风机,消毒无死角,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更安全;定温定时功能; 2、产品依据GB17988-2008检测检测合格,内部采用远红外发热管加热,120℃以上高温消毒,符合二星级消毒柜要求,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4.00,同时提供制造商消毒柜省级疾控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制造商高温消毒柜系列产品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标准检测,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5,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制造商消毒柜食品接触部位(内壁/层架、网架)依据《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检测合格,提供安全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覆盖型号须包含投标产品)。 注:尺寸误差≤±2%。 213留样柜1、尺寸:≥410*465*480mm;容量:≥46L 2、直冷方式:压缩机制冷;温度范围:-3-10℃ 3、双层隔温玻璃、带安全锁 4、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706.1-2005、GB4706.13-2014、GB4343.1-2009、GB17625.1-2012,取得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注:尺寸误差≤±2%1514四层货架规格:≥1500*500*1500,台面采用≥304#1.2mm不锈钢制作,不锈钢与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配∮38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注:尺寸误差≤±2%。 2415双层操作台规格:≥1800*800*800,台面采用≥304#1.2mm不锈钢与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40×40mm不锈钢方管,配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U型1.2mm厚加强托。 注:尺寸误差≤±2%。 2416三星清洗池规格:≥1800*700*800,面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星盆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连接管采用∮25×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配∮40下水器,配直径为300mm的残渣孔。 注:尺寸误差≤±2%。 2317餐桌(8人)规格:≥2000*1500*760材质:不锈钢,桌面规格为≥2000*600*30,条凳面≥1900*250*30,桌面及条凳面采用≥1.0mm不锈钢,内填充三聚氰胺板;桌脚、双立柱采用不锈钢方管,规格≥50*50*1.5mm;桌脚带防滑胶套; 注:尺寸误差≤±2%。 115018抽油烟机外观尺寸:L*1300*500,烟罩壳体采用≥1.2mmPVC拉丝复膜不锈钢板;2. 油网采用≥0.8mmPVC拉丝复膜不锈钢板.可移动不锈钢隔油网,密封式防潮烟罩照明灯。 附件:烟罩过滤网,防雾、防潮烟罩灯,接油器。(长度按实际定制)6019排风扇产品要求:电机采用衡压外壳,低噪音滚动轴承,电机运行寿命长结构零件采用优质薄钢板衡压而成刚性好,重量轻,美观大方,易于安装CAD优化设计,风量大,噪音低,运行稳定8"、10"、12"、14"、16"、20"、24"7种型号,有加百叶窗、加钢型式供选择风量:780-8700立方米/小时。1020保温饮水机1、规格:≥1000*520*1800 2、微电脑磁控水位等额差步进加热。 3、出水方式:1开水2温开水、可改3温开水,水胆体积:≥27L 304食品级内胆。 4、功率:3000W,电源:220V-50HZ,适应水源:0.05-0.6MPA市政水源,进水方式:全自动,供应人数:1000人左右。 5、过滤配置:三级过滤、PP棉+颗粒活性碳+压缩活性碳,功能:定时开关机、防干烧系统、液晶显示温度、自动保温、双聚能热能交换,适用于学校公共场所。(包含进水管件、水源门阀。) 注:尺寸误差≤±2%。 14500人用21洗衣机(带烘干机)≥10公斤烘干洗衣机,≥56度蒸护杀菌,DEP净螨科技,即洗即干。622100公斤烘干洗衣机外观尺寸:≥1800*1800*2000,洗涤/脱水容量:≥100kg;洗涤功率:≥7.5KW;变频功率:11KW;电压:380V;洗涤转数:32MIN;产品重量:2800kg;加热功率:24KW; 箱体材质:滚筒不锈钢;进水管:1寸/ND25;排水管:140MM/直径。 注:尺寸误差≤±2%。223案板、菜墩、砍刀、菜刀、锅铲木质案板,直径≥50CM;加厚菜墩,直径≥50CM;厚度:≥30CM;不锈钢砍刀;不锈钢菜刀;不锈钢一号锅铲。3224不锈钢大盆不锈钢盆≥60cm,厚度:≥1.2cm 注:尺寸误差≤±2%。 17025不锈钢大盆不锈钢盆≥100cm,厚度:≥1.2cm 注:尺寸误差≤±2%。9626不锈钢桶(带盖)桶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50CM,厚度:≥1.2cm (带盖)注:尺寸误差≤±2%。233分餐用27分餐勺不锈钢分餐勺直径≥10cm, 厚度:≥1.5mm45028蓝色钢化桶优质塑料制作 ,容积≥200L7029餐盘、汤碗、勺1、大六格,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耐腐蚀,不易生锈;分格设计,互不串味,装菜更方便,加厚加深,坚固耐用;卷边设计,不伤手;圆角设计,不藏污垢;电解处理,清洗更方便。 2、提供该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卫生)认证证书。800030洗碗机▲1.洗碗机为单缸双漂洗设计,尺寸≥8000*850*1900mm,电加热总功率≥57KW,洗涤量:2800-4200碟/小时。机器通过CE认证,提供CE认证证书复印件。 2.洗碗机的上下洗涤臂拆卸十分方便,只需轻轻一扣便可锁紧,喷管采用内凹型喷嘴,压力更稳定,洗涤效果更强劲,面板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洗涤温度60-75℃,漂洗温度85-98℃,带高温烘干消毒功能。 3.智能触摸屏可编程控制系统,净水状态、加热状态、运行状态一目了然,自动进水自动加热整机操作只需两个按钮,简单易懂。 4.洗碗机内部有故障传感器,能自动检测洗碗机所有故障并在显示屏上以中文描述显示,以便快速解决问题,不影响使用。 5.洗碗机洗涤水泵是保证洗涤质量的核心部件,采用大功率离心水泵以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 6.洗涤水箱内的循环水有油渍和加热水时产生的水垢,会对加热管的质量和寿命造成极大考验,因此加热管在洗碗机电器元件里面是最容易损坏的配件,应选用材质等级不低于316L不锈钢的加热管,保证耐腐蚀经久耐用。 7.改洗碗机高效节能,所清洗餐具符合GB14934-2016标准,清洗后餐具检测不出大肠菌群;清洗后餐具检测游离性氯<0.03mg/100cm2。提供餐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注:尺寸误差≤±2%。 2 注:“▲”参数为本项目重要参数,不满足仅作为评审过程中扣分使用,不作为废标条款。“★” 参数(如有)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其他技术要求: 2.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或者优于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或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2.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为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包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三、商务部分 ★1.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中标人中标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中标人将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培训要求 通过线下实地培训,或线上云直播、网课或者录播课等形式免费对项目学校教师培训不少于6课时,经培训后,教师能完成实验多媒体教学系统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能熟练操作交互式智能平板,骨干学科教师能将交互式智能平板应用于学科教学之中,培训所需的资料费、授课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培训详细方案内容需报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3.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要求 3.1包装要求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包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 3.2运输要求 中标人负责货物运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3安装调试要求 产品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4.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投标货物均为经试验合格的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5.维修响应 供应商应设有客户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用户的维修电话后4 小时内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在收到设备用户第一个报修电话后,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现场不能解决,应最多不超过24小时内将设备修好,如24小时内未能修复提供同档次备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6.交货时间及地点 6.1交货时间或完工时间:按合同约定完成该项目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每误期一周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直至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为止。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2交货地点:运送并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各点。 7.履约验收 7.1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对其在本采购项目范围内各设备或系统进行现场测试和试运行。确保各设备或系统完整地通过验收,并负责向业主提交各设备或系统完整的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 7.2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按程序完成结算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8.资金结算 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重要性条款,不满足将按“评标细则及标准”进行扣分处理。 3、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报价要求 1.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款、运输、包装、税费、保险、安装调试费、人工费、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预算控制价41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项目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6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7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填写专家复核表,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评分细则。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4本评分因素(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细则及标准 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5%35分以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2技术参数要求35%35分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5分; 2、带▲部分为重要参数,共有12项,不能满足(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以上带▲部分技术要求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但不视为无效投标; 3、非▲条款技术指标共有64项,没有1项技术条款低于招标要求的(负偏离)扣0.171875分。4实施方案14% 安装方案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装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安装施工组织、安装人员配备、技术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等内容)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漏项扣2分;方案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存在无关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质量保障方案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工期保障等内容)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漏项扣1分;方案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存在无关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安全管理方案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漏项扣1分;方案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存在无关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环境保护方案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安装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漏项扣1分;方案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存在无关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5售后方案10%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应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人员安排、②响应时间、③故障排除时间、④服务措施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漏项扣2.5分;方案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存在无关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6节能、环境 标志2%2分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得1分;提供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2、根据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及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支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2%2分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得2分,不属于不得分。 (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8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2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总分汇总后按四舍五入法只保留两位小数。 5. 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作废标评判的事项,评标委不得作废标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 定 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规格 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随机 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6、对货物技术、质量、包装、安装、调试、验收等进行约定的合同附件,按合同附件要求履行。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 3、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4、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7、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项目履约后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9、在验收或初验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异议或意见,乙方均应进行书面答复,若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意见后 日内乙方不予答复应视为甲方异议或意见成立。 五、付款方式 1、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甲方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局采监科审核盖章后,支付XX%货款。XX%余款作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XX付清,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与乙方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4、乙方凭“采购合同原件”、“通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出具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采购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送达地址及方式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均可按以下约定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向对方发出通知、意见、异议等,发出日即视为送达日。任何乙方变更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均应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采购文件具体要求及成交人招标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 附件一 投标报名函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 等 位同志前往你处报名(项目名称: ,编号:布政采〔2020〕XXX号,同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完整的备案资料(见下表),请予以接洽。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函。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布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招标活动。 郑重承诺: 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以上承诺对象在近 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PAGE \* MERGEFORMAT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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