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6
2020-07-06 14:43:34.0 招标公告(合理低价法)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 XQWXGC20200706-05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以 流转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装饰装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 合理低价法 实施。 微型工程交易活动质疑争议受理处理部门为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联系人为 陆老师 , 联系方式为 1892129396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 。
2.2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装饰范围为教职工食堂及厨房,医务室,装饰面积约850平方。装饰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天棚:原顶灰色乳胶漆,600*600微孔铝方板吊顶、300*300集成吊顶、600*600矿棉板吊顶;②墙面:内墙乳胶漆、300*600墙砖;③地面:300*300地砖、600*600地砖、室外毛面花岗地面等 ④其它:医务室铝板门头、窗帘、铝合金玻璃隔断、钢质门、防火门、原室内拆改及垃圾清运等;安装部分的主要内容:①给水系统、热水系统、排水系统、厨房设备;②照明系统、插座、厨房设备配电;③厨房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原厨房区域内的厨房设备拆除及搬运、原配线配管、电缆、洁具、水管、灯具、风扇等项拆除。 。
2.3 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07-15 ,计划竣工日期: 2020-08-18 )。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 资质。
4、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06 09:00 至 2020-07-08 17:00 点击下方“报名”按钮进行报名。
4.2 提疑截止时间: 2020-07-08 17:00 ,答疑时间: 2020-07-09 12:00 ,开标时间: 2020-07-10 14:00
4.3 开标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G101会议室
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系数5.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1,194,267.35 元。
5.2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6 %、 97 %、 98 %(K值取值范围在95%-98%之间,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5.3 投标人的评标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1%扣 0.9 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
6.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12356255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过新坤
电 话: 0510853465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材料类型文件
工程清单材料
清单编制说明-无锡科技职...38KB
招标文件-无锡科技职业学...221KB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13jz108KB
工程图纸材料
科技学院厨房-装饰施工图2020.06.22.rar14597KB
医务室施工图06.30.rar1134KB
招标文件  PAGE 7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 1.3招标人(发包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装饰范围为教职工食堂及厨房,医务室,装饰面积约850平方。装饰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天棚:原顶灰色乳胶漆,600*600微孔铝方板吊顶、300*300集成吊顶、600*600矿棉板吊顶;②墙面:内墙乳胶漆、300*600墙砖;③地面:300*300地砖、600*600地砖、室外毛面花岗地面等 ④其它:医务室铝板门头、窗帘、铝合金玻璃隔断、钢质门、防火门、原室内拆改及垃圾清运等;安装部分的主要内容:①给水系统、热水系统、排水系统、厨房设备;②照明系统、插座、厨房设备配电;③厨房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原厨房区域内的厨房设备拆除及搬运、原配线配管、电缆、洁具、水管、灯具、风扇等项拆除。 2.2工期要求:接发包人开工通知后35日历天内完工。 2.3工期奖惩;如延误工期,则承包方按工程中标价的千分之五/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及招标方式 4.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该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具备。 如投标人提交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实,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招标方式:微型工程招标系统公开招标。 5、工程质量 5.1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2 质量奖惩:如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方返修整改到合格标准,才能交付发包人,其返修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中标价的3%的违约金给发包人。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7.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1.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7.1.3投标函; 7.1.4投标函附录; 7.1.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7.1.6投标人选定品牌表; 7.1.7安全管理承诺书; 7.1.8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指其余符合性检查资料); 7.1.9商务标。 8、工程价款 8.1工程价款的确定: 8.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8.2条约定的合同价款可调整因素外,合同价款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无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计取,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等因素的波动风险,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见下8.2条。 8.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1) 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除非发生不平衡报价调整,其余不论工作量做多大变动均不做调整,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格,其它都不变。 ②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业主同意后才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③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报价中有综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单价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招标人结合投标文件审核同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修缮土建定额》(2009年)、苏建价【2014】448号文、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材料价格依据施工同期无锡市建设局公布的同期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材料按施工期间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定价,让利10%结算,最后需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作为结算依据。 ④若该变更内容仅为材料的更换,只能进行材料差价(经审核)的调整。 ⑤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可调整合同价款。 (3)有两项以上施工内容组成的清单项目,当其中的分部分项出现变更时,仅调整变更项的单价,其余不变。变更项的单价确定办法同上。 (4)在施工期间,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产生差价时,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 (5)本工程若发生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则按以下方式调整:如果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1(K1值取定范围:土建 100%,装饰 95%,安装 95%,绿化 92%,市政 90%,古建 90%)的综合单价,或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2(K2值取定范围:85%,装饰 80%,安装80%,绿化 75%,市政 75%,古建 75%)可界定为不平衡报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1的综合单价,则相关子目涉及实际工程量比原清单工程量增加部分超过10%及以上,超出原工程量清单110%部分的工程量执行变更计价原则重新组价后结算。如果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2的综合单价,则相关子目涉及工程量比原工程量清单减少10%及以上,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按变更计价原则组价扣除。清单范围内的工作项目及未界定为不平衡报价项目执行招标文件结算条款。 (6)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方法按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执行,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工程结算须执行新区审计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8.3本工程结算最终价款以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审计费:依据 “锡新管发[2005]363号”文“第32条”规定,审减率大于5%小于等于8%,施工单位承担50%审计费用,审减率大于8%小于等于10%,施工单位承担80%审计费用,审减率大于10%,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 9、投标担保 9.1无 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0.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符合性资料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0.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0.5实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0.5.1投标函PDF、电子标书PDF,其中施工类项目还需上传后缀名为.13jt格式的投标清单),增加投标函、投标文件上传和其他文件上传三栏。强化电子投标文件保密功能,确保项目在符合性检查结束后方能查看标书和报价。 10.5.2投标人报名时,在填写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职称证书(均可在截止时间前修改)等信息后即可完成报名,电子标书无需同步上传,可待投标截止日期前上传。系统会根据各投标人电子标书上传情况于开标时显示提交和未提交标书(投标函)的投标人名单,不提交的,系统自动判定为无效标,不进入后道环节。 11、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G101会议室。 11.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 下午14时00分。 1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2、开标 12.1开始时间:2020年7月10日 下午14时00分,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G101会议室。招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和符合性检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开标程序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以证明其出席。 12.2 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名称。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在投标报价唱标环节,系统增加无效标标注功能。投标报价函报价与投标人自行输入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废标处理,由招标代理进行操作,标注为无效标;投标人填写报价为0的,该投标单位名称和此0报价照常显示,但系统默认为无效标。(所有无效标底色呈灰以区别有效标),系统默认的和人工标注的无效标均不进入后道环节),招标人应退还给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6)当众开标,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开标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1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2.3.1投标截止时间至且投标文件未拆封前,对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资料及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检查。 12.3.2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提交要求,投标人应将以下符合性检查资料原件装入一个袋子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缴费证明、(4)有效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身份证原件核查)、(7)投标人选定品牌表加盖公章、(8)安全管理承诺书加盖公章、(9)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无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只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12.4符合性检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退还给投标人: 12.4.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10、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密封”的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2.4.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或未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12.4.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或未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 12.4.4未按符合性检查资料提交方式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 12.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3、重大偏差 13.1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履约承诺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印章及规定的其它材料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误期违约金的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0)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1)投标文件截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违约金的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经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5)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与系统报名不一致的; (16)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品牌表的; (17)更改履约承诺书内容的; (18)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五个日历天内未实际供货(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至项目现场的; (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现微型平台开评标系统开设了投标人自行输入投标报价的端口,投标报价和项目经理可在投标截止前自行修改,投标报价函报价与投标人自行输入投标报价不一致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和项目经理可在投标截止前自行修改;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14、工程付款 14.1付款方式: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B、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C、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且所有款项全部支付至中标单位基本账户。 14.2承包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15、履约担保 15.1 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中标人应按合同价的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使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本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利息退回中标人。 15.2 若中标人不能按第1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5.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合同价的5%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附件二提供的格式。 16、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微型工程招标系统计算结果为准。如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单位≥2家时,由系统随机产生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系统评选结果排名顺序对投标单位提供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清标无问题则由第一预中标单位中标,不再对其他单位清标;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清标有问题则对第二预中标单位进行清标,第二预中标单位清标没问题则由第二预中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 1%扣 0.9分,低于该评标基准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7、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人不得改变下列不可竞争费用的计取标准: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省级标化增加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税金、住房公积金、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价格的材料、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等。工程排污费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省级标化增加费竣工结算时如招标人有考评,才予以计取,如招标人没有考评,则不予以计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18、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1194267.35元人民币。 19、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 19.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要求项目经理本人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关键工序及重要部位施工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且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发包人请假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利和职责委托给他人执行。 19.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如连续3天或1个月内累计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9.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确定,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正,如承包人拒不更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9.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不了现场施工需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人员,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历天内更换,同时委派或增派经发包人同意的、新的项目负责人。更换人员在本企业任职需两年以上,业务水平应高于原项目经理水平。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0、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每家投标单位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规模。凡开标当天需要进入开标会现场的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9日17:00之前,提供“锡康码”和“疫情行程查询”发送至邮箱32539734@qq.com,由代理统一汇总登记,交至学校门卫处备案。开标会当天,仅让备案过的人员通行,同时进入开标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 21、其他要求 21.1、本工程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公告结束时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12时00分。各投标人请留意账号中INCLUDEPICTURE \d "C:\\Users\\lenovo\\AppData\\Roaming\\Tencent\\QQ\\Temp\\0C900DFBBBD34EEF8028504CA8ED99BF.png" \* MERGEFORMATINET 按钮,进行提疑和关注答疑澄清回复,如因自身原因未关注错过答疑澄清内容,自行负责。?? 21.2、项目招标人发布答疑澄清的,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到各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中,提示登录并关注相关答疑澄清。但投标人仍需在关注答疑澄清,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错过答疑澄清内容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21.3、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进行查询,如在锁定期间,将以废标处理。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有问题则对第二预中标进行查询,以此类推。 21.4、开标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10-81890849。 附件:合同范本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招标人(全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装饰范围为教职工食堂及厨房,医务室,装饰面积约850平方。装饰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天棚:原顶灰色乳胶漆,600*600微孔铝方板吊顶、300*300集成吊顶、600*600矿棉板吊顶;②墙面:内墙乳胶漆、300*600墙砖;③地面:300*300地砖、600*600地砖、室外毛面花岗地面等 ④其它:医务室铝板门头、窗帘、铝合金玻璃隔断、钢质门、防火门、原室内拆改及垃圾清运等;安装部分的主要内容:①给水系统、热水系统、排水系统、厨房设备;②照明系统、插座、厨房设备配电;③厨房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原厨房区域内的厨房设备拆除及搬运、原配线配管、电缆、洁具、水管、灯具、风扇等项拆除。 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标准。 四、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价为:? 元(大写: );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大写: ); (2)暂列金额:? 70000 元(大写:柒万元整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证书号: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招标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招标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0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招标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合同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 1.4.3招标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之前7天; 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三套(不含业主竣工图三套); 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完善细化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工程总进度计划等,工程进度计划要充分考虑临近工程的进度情况,其他文件按监理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招标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招标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招标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招标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招标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 招标人 2.2 招标人代表 招标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招标人对招标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招标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人行使业主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招标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招标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内临时水管、电线等铺设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招标人不提供电讯线路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到现场的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符合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无锡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另外提供电子版竣工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要求项目经理本人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关键工序及重要部位施工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且必须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招标人请假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利和职责委托给他人执行。 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如连续3天或1个月内累计5天不在现场,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确定,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正,如承包人拒不更正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果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认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不了现场施工需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人员,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历天内更换,同时委派或增派经招标人同意的、新的项目负责人。更换人员在本企业任职需两年以上,业务水平应高于原项目经理水平。否则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5、除通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另外约定的不可抗力由招标人、承包人及监理视事件情 况共同论定。 6、本工程如招标人要求提前竣工,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本工程不因此增加 任何费用。 7、双方对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盖章确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8、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逾期提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招标人可相应延期支付承 包人的工程款。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见本合同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见本合同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确定,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正,如承包人拒不更正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见本合同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3.1条第(6)款第4项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若承包人擅自转包或分包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承包人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 120 号)的有关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监理和招标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环境保护按苏建招[2010]10号文: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增加防止扬尘等要求的通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所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纳入合同总价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投标文件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7日内 招标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招标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关于招标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招标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3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如承包人不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中标价的千分之五/天支付给招标人违约金。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数量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专用条款12.1条执行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招标人要求。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12.1.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本条“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外,合同价款不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无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计取,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等因素的波动风险及人工工资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中明示及隐含的风险、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或应该预见的为完成整体工程内容所必须考虑的风险,风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纳入投标报价中。 12.1.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 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除非发生不平衡报价调整,其余不论工作量做多大变动均不做调整,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 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格,其它都不变。 ②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业主同意后才可调整, 否则不予调整。 ③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报价中有综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单价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招标人结合投标文件审核同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修缮土建定额》(2009年)、苏建价【2014】448号文、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材料价格依据施工同期无锡市建设局公布的同期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材料按施工期间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定价,再让利10%结算,最后需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作为结算依据。 ④若该变更内容仅为材料的更换,只能进行材料差价(经审核)的调整。 ⑤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可调整合同价款。 (3) 有两项以上施工内容组成的清单项目,当其中的分部分项出现变更时,仅调整变更项的单价,其余不变。变更项的单价确定办法同上。 (4) 在施工期间,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产生差价时,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 (5)本工程若发生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则按以下方式调整:如果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1(K1值取定范围:土建 100%,装饰 95%,安装 95%,绿化 92%,市政 90%,古建 90%)的综合单价,或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2(K2值取定范围:85%,装饰 80%,安装80%,绿化 75%,市政 75%,古建 75%)可界定为不平衡报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1的综合单价,则相关子目涉及实际工程量比原清单工程量增加部分超过10%及以上,超出原工程量清单110%部分的工程量执行变更计价原则重新组价后结算。如果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 K2的综合单价,则相关子目涉及工程量比原工程量清单减少10%及以上,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按变更计价原则组价扣除。清单范围内的工作项目及未界定为不平衡报价项目执行招标文件结算条款。 (6)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方法按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执行,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工程结算须执行新区审计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12.2本工程结算最终价款以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审计费:依据 “锡新管发[2005]363号”文“第32条”规定,审减率大于5%小于等于8%,施工单位承担50%审计费用,审减率大于8%小于等于10%,施工单位承担80%审计费用,审减率大于10%,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 12.4 计量 12.4.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12.5 工程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B、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C、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且所有款项全部支付至中标单位基本账户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招标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招标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招标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招标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见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 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招标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在收到结清申请单后 14 天内) 。 (2)招标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7 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竣工验收通过后2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10%的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有关规定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招标人违约 16.1.1招标人违约的情形 招标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招标人违约的责任 招标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 (2)因招标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3)招标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 (4)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招标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 。 (5)因招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 (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商定。 (7)其他: / 。 16.1.3 因招标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招标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招标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招标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商定 。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办理第三方责任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法律规定其他应当投保的保险,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在签订合同前将所有应该保险的证明交招标人备案。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20. 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本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安装施工安全及环保管理协议 附件:廉政协议书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招标人(全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甲方) 承包人(全称): (乙方) 招标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项目安装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按承担施工的全部范围内容进行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 三、保修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安装或施工原因缺陷而引起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供设备及材料、安装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立即进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维修、重做等。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计金额的价款的3%,如因工程质量问题返工、检修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故障或质量瑕疵,可由投标人负责有偿维修。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招标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质保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安全及环保管理协议 甲方: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标人) 乙方: (投标人)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地方承包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工作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址: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承包范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 工程项目期限: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书后第二天算起,工期35日历天。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列、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质证书。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测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运行设备事故的施工,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甲方工作票制度规定组织施工。乙方按规定使用电气(热力)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乙方按规定使用电气(热力)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工作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环保、治安保卫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严格划分工作区域,无关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运行现场(运转层、主控室等)。 一经开始工作即表示乙方单位确认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单位对工作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乙方在工作期间由乙方自备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使用人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设施。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是、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甲方与乙方应在现场交底并由乙方在规定好工作地区范围内用鲜明的色带围好。乙方工作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手续)。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严禁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乙方在架空线工作时,工作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方可登杆工作。工作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工作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工作,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 本工程贯彻先订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拒绝合用外的工作任务。 乙方在工作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空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做好详细书面交底,明确工作方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工作。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乙方人员工作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投标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费的投入,无条件达到项目创建“苏安杯”的安全措施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特别强调:进入工作现场必安全帽,须戴佩带胸牌,胸牌必须有号码,由所在单位发放。否则由安全员记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协议立协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止。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如在施工中违规操作,将按项目承包施工工程违规处罚办法执行。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洁 协 议 甲方: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企业廉洁经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经营业务活动正常健康开展,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二、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间,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及亲友馈赠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充值卡、通信器材、交通工具、非低价值文化用品及其他贵重物品; 2、不得向甲方人员及亲友提供借款或组织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旅游风景区会议等; 3、不得为甲方人员及亲友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便利或支付应由对方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 4、其他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截止的行为。 三、乙方应支持甲方的诚信廉洁工作,若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的,应拒绝并向主管单位投诉。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后,一经被有关部门查实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上述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商业贿赂罪(行贿罪)或其他刑事责任。 五、本廉洁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六、甲方主管单位廉洁监督热线:85346161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教工餐厅厨房和校医务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 标 函 附 录 序号项 目 内 容合 同 条款号约 定 内 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金额中标价款的( )%2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3误期违约金额 中标价的千分之五/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5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6质量标准( )7工程质量违约金中标价的3%8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 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六、投标人选定品牌表 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选定品牌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七、安全管理承诺书(格式) 安全管理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分散企业的事故风险,保障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如我方有幸中标,我单位郑重承诺:(工程名称)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我方全权负责,并在签订合同前为该工程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投 标 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指其余符合性资料) 九、商务标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请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PAGE  PAGE 7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