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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6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20-07-06 11:59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F20200423015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鲜达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20200423015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星沙产业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星沙产业基地现有职工食堂两个,一个位于星沙产业基地星工场工业园B1栋,另一个位于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天华路260号),就餐人数近百人。本次拟对食堂餐饮制作实行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需配备食堂管理人员6名。 2 830000
合计金额小写: 83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叁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南鲜达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规格型号

数量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

星沙产业基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餐饮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2

415000.00

详见投标文件

星沙产业基地现有职工食堂两个,一个位于星沙产业基地星工场工业园B1栋,另一个位于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天华路260号),就餐人数近百人。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15 —— 2022-05-14
3.2 履行地点:星沙产业基地现有职工食堂两个,一个位于星沙产业基地星工场工业园B1栋,另一个位于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天华路260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星沙产业基地现有职工食堂两个,一个位于星沙产业基地星工场工业园B1栋,另一个位于星沙区块链产业园(天华路260号),就餐人数近百人。本次拟对食堂餐饮制作实行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需配备食堂管理人员6名。食堂设备齐全,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工作餐:

(1)工作日,食堂早餐8点开餐,以面点、烤点、小吃、面条、米粉、稀饭、饮品为主,约70-80人就餐;中餐12点开餐,八菜一汤,以热菜、羹汤为主,约100人就餐;晚餐17点(夏时制17点30分)开餐,六菜一汤,约50人就餐。

(2)法定节假日开中餐,每餐预计10-30人。

2、公务客餐。根据预定用餐的时间、人数、需求等及时保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底前支付上季度劳务服务费,人民币103750.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湖南鲜达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0029247460501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储存、食品加工、分餐、送餐,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投标人必须依法依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投标人须配合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5、所有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

6、保证每日菜谱有所变化,每餐饭菜数量充足、营养丰富,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不得制作供应对员工身体有害的食品。

7、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投标人须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抽查,不得阻扰相关工作。如遇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或发现问题,投标人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处罚。

8、中标人退出机制:

8.1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合同,限期退出:

①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经营管理混乱,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②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③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限期整改无效的;

④在经营过程中有转让经营行为的;

⑤未经采购人同意,利用采购人资源从事采购人单位以外的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⑥年度财务审计有重大问题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⑦考核不合格(当员工满意度考核分值小于60分时或连续三个月考核未达到90分值时)

⑧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9、应急处理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托管运营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提交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与对策。

10其他说明:

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对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的食堂招投标项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食堂承包考核标准实行绩效制,每三个月实行1次全员满意测评(包括乙方饭菜的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厨房卫生、厨房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毒程度、厨房周围的卫生、仓库的卫生与物资的储存等务方面),实行百分制,按员工打分进行综合平均计分。分数大于等于90分,不扣分,分值小于等于90分,本月费用分别乘以0.9(80分时,本月费用分别乘以0.8……以此类推),当分值小于90分时或连续三次考核未达到90分值时,将解除合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免费为乙方提供职工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炊具与餐具使用。

2、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燃气,并保证正常供应。

3、负责对食堂厨具、冰箱、水电、照明、通风设施的维修保养。

4、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堂经营许可证。

5、甲方后勤服务中心及食堂管理员有权依本合同和《食堂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从业资格、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监督等。如乙方未达到甲方对膳食质量或卫生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承包合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如发现乙方有其它方面的违约行为时,甲方须尽快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责任。

6、在餐厅设立职工意见箱,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乙方应于考虑和采购,甲方将整改情况在餐厅予以公示。

7、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小炒厨师及服务员提出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换。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职工食堂期间,要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以服务职工为宗旨,按照甲方后勤服务中心及食堂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花色品种。

2、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遵守甲方食堂管理制度,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如发生甲方员工及相关人员食用乙方提供不合格的食物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或者环境卫生状况不达标,甲方因此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介入或干涉甲方公司在管理等方面的一切事务,不得在甲方公司内散布任何谣言。

4、外协单位每日所送菜品等物料,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重量及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物流入食堂,做好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行政部门复查并达到合格。

5、乙方保证按照开膳,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按照不同口味分类,供就餐人选择,并保证每位就餐人员享用应有数量的膳食。工作日早餐以面点、烤点、小吃、面条、米粉、稀饭、饮品为主;中餐六菜一汤:以热菜、羹汤为主;晚餐:六菜一汤,热菜、羹汤为主;法定节假日开中餐;公务接待用餐,根据预定用餐时间、人数、需求等及时保障。

6、乙方保证甲方员工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得出现冷菜、冷饭现象。甲方如有个别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需提早或延后就餐,由甲方负责提供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并保证供应温热膳食。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做饭任务(如: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维修等)。

7、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但需先取得体检证明并向甲方报备。

8、乙方每日下午17点前需拟好第二日全天菜单并送交甲方后勤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员,甲方食堂管理员负责与外协供应商联系次日送菜事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采购食堂所需物品并交甲方报销。

9、乙方作为合同承包经营者,是食堂其他从业人员的雇主,应对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并承担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福利待遇等等,食堂从业人员引发的劳动争议、意外伤害事故及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公司规定,服从甲方领导指示和管理,注意防火安全、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持胡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并进行公示。

11、乙方需经常督促厨房人同注意个人及公共卫生,主动做好食堂膳食管理,按7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服务、安全)管理要求做事,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食堂的管理水平。

12、乙方要爱护、保养好食堂的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1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移交的厨房、餐厅、粮油等物业从事除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营或活动,除非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1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乙方违反承诺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或转包、分包的,除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7.违约责任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互相合作,协力配合。若合作中途出现意外问题将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处理。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方可解除合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一方,须赔偿对方年度合同劳务承包费的10%。

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30日,应承担违约金500元/天。

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05月1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开元东路131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灰埠社区灰埠安置区天华路259号
法定代理人: 黄士玮 法定代理人: 何娟
委托代理人: 戴刚 委托代理人: 何娟
电话: 0731-84037705 电话: 17773102888
传真: 0731-8840377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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