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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服务合同

  • 山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6
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服务合同
招标编号:SXHXDS-ZFCG-2020-3009-HT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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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XHXDS-ZFCG-2020-3009-HT
合同名称: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平遥购管备[2020]0512号
项目名称: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购置
采购人(甲方):平遥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山西家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
招标公告:点击查看招标公告
中标、成交公告:点击查看中标公告
标书样本:标书样本或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HXDS-ZFCG-2020-3009 项目名称: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购置 采购单位:平遥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9473695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PAGEREF _Toc494736951 \h 3  HYPERlink \l "_Toc49473695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494736952 \h 6  HYPERlink \l "_Toc494736953"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494736953 \h 8  HYPERlink \l "_Toc494736966"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  PAGEREF _Toc494736966 \h 29  HYPERlink \l "_Toc494736972"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PAGEREF _Toc494736972 \h 35  HYPERlink \l "_Toc494736973"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PAGEREF _Toc494736973 \h 50  HYPERlink \l "_Toc494736974"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94736974 \h 53  HYPERlink \l "_Toc494736990"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PAGEREF _Toc494736990 \h 67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遥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购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购置 二、项目编号: SXHXDS-ZFCG-2020-3009 三、项目概况:因医院发展需要,对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进行采购。 四、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不分包。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314.64万元)。 3、采购明细: 包号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11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购置1项314.642年4、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细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5、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次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其余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晋祠路一段纺织街一号味道园嘉润饭店二层8209室。 3、磋商文件售价:¥500.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4:30-15:00; (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协宾馆二层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35号)。 九、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磋商地点:山西省政协宾馆二层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35号) 3、届时请磋商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十、开户行、账号: 收款单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990200096653536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遥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平遥县曙光路51号 联系人:裴先生、廉先生 联系电话:1393544818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祠路1段纺织街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1-2709572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磋商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网站发布。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磋商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的服务唯一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3份(装入一密封袋内)、电子文档一份(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装入一密封袋内),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 2、报价函、报价一览表、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须单独密封递交(不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同密封),磋商响应文件里面也不得缺失。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所投项目预算金额的2%。 1、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9902000966535361 2、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缩写); 3、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4磋商保证金”。4服务期限2年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6磋商备选方案不接受7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条款。9服务地点平遥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10交货方式现场交货检验、卖方送货并且承担设备使用前所有费用。11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每月月底经采购方考核后,于下月10日前根据考核结果支付12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3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13声明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14磋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5现场考察不组织16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7履约保证金磋商供应商成交以后须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磋商或者代理磋商,不得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咨询。 3.5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1 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2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5.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 3.6本次磋商允许代理商参加,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4.磋商费用 4.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联系方式以磋商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6.2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 6.3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5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6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装订成一册,正本1 份、副本3份。 资格证明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磋商供应商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上述内容均应打印或手写做出,字迹要求工整、清楚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授权代表”)的签字。 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 9.2.1资格证明部分 *(1)磋商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磋商供应商递交2018年度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审计报告的提供自成立至开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4)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清单、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其他能证明缴纳社保金的材料),授权代表须在社保名单内;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 *(5)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8)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9)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供应商保证金汇款凭证(见‘响应文件格式’); 9.2.2商务技术部分: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服务方案及承诺; *(4)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磋商供应商自身与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相同或同类产品成功签订的合同书,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与磋商供应商本次报价的货物或服务相同的产品,在采购人同级及以上用户单位的运行实例,证明材料包括验收单、安装单、运行报告等; (7)磋商供应商企业简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8)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 (9)提供投标产品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材料,并予以标记。不涉及的投标产品可不提供。 (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 (1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如资信证明,荣誉证书等; (12)报价人为体现自身优势所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如资信证明,荣誉证书等; 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分册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排页码保证连续。 为方便评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如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给出格式,磋商供应商均应按照该格式如实填写。磋商供应商仅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细微调整,如有实质性变更将导致无效响应。 9.4磋商保证金 9.4.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交纳到采购代理机构专账户上,具体金额为所投项目预算金额的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2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9902000966535361 磋商保证金交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缩写)。 9.4.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将缴纳凭证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9.4.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符合要求,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9.4.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当天,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4.8磋商保证金退款明细及要求 单位全称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地址)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磋商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与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相一致,不得有误。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此为依据退还保证金。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9.5磋商报价 9.5.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5.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 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9.5.5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底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9.5.6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5.7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涉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的产品属于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计算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生活用电器)、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须依据品目清单,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未标注“★”的品目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品目,依据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 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投标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 (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可给予对小、微企业6%的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全部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提供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1)-~(5)条内容的要求,均须作出响应,如不涉及,可不作响应。 10.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2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10.3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有可能被拒绝。 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2.3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12.4磋商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磋商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12.6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12.7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3.1.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3份(装入一密封袋内)、电子文档一份(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装入一密封袋内),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 13.1.2报价函、报价一览表、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除单独密封递交以外,磋商响应文件里面也不得缺失,且不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同密封。 13.1.3 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文件的时向磋商供应商开具回执。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4.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5.2磋商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5.3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16.签到 16.1 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在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6.2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 五、磋商程序 17. 成立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时须持有采购人授权函,其他人不得参与评标。 17.4 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7.5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8.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性检查及宣读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活动。 18.2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3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前,由监标人随机抽取两名磋商供应商代表,或由磋商供应商代表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8.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磋商供应商名称、报价、服务周期、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8.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9. 磋商响应文件审查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过程准守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 19.3 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2 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9.5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磋商响应文件。 19.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7 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磋商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0.磋商 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20.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20.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0.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要求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0.6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7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0.8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磋商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0.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0.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审查。 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0.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14 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1.最终报价 21.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封递交。 22.综合评审 22.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 22.3 磋商小组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段磋商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3.4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 23.4.1磋商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3.4.2磋商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 23.4.3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9.2.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3.4.4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 23.4.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3.4.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 23.4.7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3.4.8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 23.4.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 23.4.10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 23.4.11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 24.评审复核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委派专人,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出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况,应当要求磋商小组重新评审;磋商小组应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25. 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6. 采购项目终止 2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D、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E、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6.4 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应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入围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有效性。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自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和自身评审得分、排序。采购代理机构不作其他事项的解释。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9.4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9.5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将与成交货物相关的完整技术材料交付采购人,以保证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方的采购需求。 29.6 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公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29.7 违反29.1-29.5条的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0.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接受“成交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项目服务项目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注:成交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900-500)×0.8%=3.2万元。合计收费=1.5+4.4+3.2=9.1(万元)。 七、保密和披露 31. 保密 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 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服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入围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入围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入围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3. 磋商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3.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3.3 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2.4 磋商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3.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3.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3.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3.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3.8.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3.8.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3.8.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3.8.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3.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33.8.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3.8.8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33.8.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3.8.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3.12 磋商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13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违约处罚 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磋商报价及折扣; 2、所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 3、所提供服务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 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 5、经营信誉; 6、供应商的业绩情况; 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服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各项审查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的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本次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权重如下: 商务部分:权重为15%,满分即得15分; 服务部分:权重为15%,满分即得15分; 技术部分:权重为40%,满分即得40分; 磋商报价:权重为30%,满分即得30分; 三、资格审查内容 1、资格性证明文件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供应商递交2018年度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审计报告的提供自成立至开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4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清单、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其他能证明缴纳社保金的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正本提供原件。6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自 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正本提供原件。7参与磋商人员身份证明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提供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提供原件。8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保证金汇款凭证;9报价文件的装订、签署、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提供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部分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报价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报价人分包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服务(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服务(方案)的情形。3报价文件的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 说明: 1、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 2、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磋商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三、成交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四、评分细则 一、商务部分(41分)分值1、合同执行能力、报价人业绩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内的物业类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9分。 1、有效的项目案例要求同时提供项目的合同文本、权威网站发布的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 2、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文本,要求必须包含水、暖、电等维修维护范围。 3、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备注:所有合同原件备查9分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医院物业项目经理任职管理经验,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分3、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持证情况1.总务技术人员20人:不少于8人具有电工技术证件,每提供一个证件得2分,满分16分; 2.特安技术人员14人,不少于2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代码G1或G2、不少于1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代码R1、不少于1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代码D1、不少于1人具有污水处理相关证件、不少于2人具有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件每提供一个证件得2分,满分14分; 备注:所有证件原件备查30分二、技术服务部分(49分)1、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11-15分 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6-10分 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1-5分 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152、部门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措施部门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专业性强,符合实际,工作计划完备,实施方案可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分 各部门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措施比较合理、完整,专业性较强,符合实际,工作计划较完备,实施方案可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分 各部门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措施较差、不完整,不符合实际,工作计划不完备:3分103、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进行评价:(1)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合理,得10分;(2)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较合理,得7分;(3)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合理性一般,得3分;(4)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合理性较差,得1分。104、节能减排措施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对医院提供的维修耗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2分 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对医院提供的维修耗材制定了较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1分 制定了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和对医院提供的维修耗材管理措施,但可行性差:1分 未提供节能减排措施:0分25、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7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5分 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可行性差:0分76、管理制度企业情况:有专业维修团队,管理制度等方面较好得5分,一般得3分。5三、价格分(10分)(价格分由工作人员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或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0分合计100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一、物业服务内容 1、工程维修及设施设备运行服务(含变配电、供水、供暖、强弱电、直燃机操作值守、锅炉、中央空调及净化空调设备运行和维护、制氧机房、污水处理等);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不允许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并有成熟的管理和服务软件予以支持。 3.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投标公司服务员工必须配置统一制服。员工应精神健康,有爱心、耐心,服从科室安排与保证员工的稳定性,不能因员工变动影响工作。 4.协助采购方作好禁烟工作。 5.投标供应商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其负责管理承包区域服务工作,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6.投标供应商要合法用工,并派用与医院物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有碍工作的残疾。员工服从科室安排与保证员工的稳定性,不能因员工变动影响工作。 7.投标供应商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 8.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劳动法用工,因违反劳动法用工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9.投标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遵守采购方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病区等规定和制度。 10.采购人将提供投标供应商物业服务活动所需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投标供应商提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此类场所不计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11.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2.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都不得停止工作。如因服务范围内容变动需调整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 13.结合医院情况,拟定齐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14.维修服务界定:维修材料由医院提供,采购方特种设备有维保厂家的不在维修项目中。 15.投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16.服务期限届满前,根据财库[2014]37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文件精神,若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金额不变且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前提下,将自动延续下一个新的合同周期,并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17.项目人员基本配置要求:总人数35人,管理员1人,电工8人,管道工6人,综合维修工6人,司炉工2人,软化水操作1人,直燃机2人,制氧站2人,污水处理站1人,层流机房2人,空调机房运行维修4人。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 1、工程维修及设施设备运行服务 (1)服务内容 1)日常零星维修作业(其中医疗设备、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大型机房设备不在维修之列)。所有维修材料一律由采购方提供,投标人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作业。 2)设施设备运行管理:高低压配电系统、供水设备、太阳能设备、污水处理系统、空调系统、新风设备、制氧站氧气输送终端、锅炉、正负压机房、层流设备、负压病房设备等工程设备的运行值班与日常管理。 (2)服务要求 1)房屋建筑日常维修及养护 ①设立24小时值班调度室,保证房屋、地面、墙面、台面、吊顶、屋顶平台、门窗、楼梯等的日常养护。 ②采取“每日巡检、主动发现问题”的工作方式,确保采购方院内房屋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保期内发生日常意外损坏按要求进行零维修,零维修要求维修人员随叫随到,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合格率为100%。 基本要求1、每天巡查楼宇设施,责任明确、记录清晰、管理严格。电工及特种设备维修、运行人员达到持证上岗率100%。 2、服务质量满意率:≥95% 3、维修时间:接到维修申请后无特殊情况10分钟内到达。原则上小故障30分钟内,一般故障2小时内(不超过8小时),较难故障不超过2天。 4、紧急维修要求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处理,维修及时率100%。 5、公共设施视具体情况按天、周、月检查,随坏随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中修及大修:由采购方负责委外,投标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委外作业公司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委外公司完成施工,并协助采购方验收。 大型及特种设备维修保修期内由厂家负责定期维保和维修,保修期满后由采购方委托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维护保养,投标人负责监督跟进。 2)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管理 建筑本体、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维保及年检由采购方统一负责。投标人负责设施设备终端运行维护。 主 要 内 容运行值班:保障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污水处理、锅炉、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等正常运行、供给并做好记录。巡视:巡视各种供给设备、设施,做好运行情况记录。秩序:搞好各种供给设备、设施的相关物品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维修负责机电设备、设施的各项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定期清洁所管设备、设施和设备房。负责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考 核 标 准变配电每天两次巡查到位,责任明确、记录清晰,目标应实现: 电工及特种设备维修、运行人员达到持证上岗率100%;服务质量满意率98% 预约维修时间:接到维修申请后无特殊情况10分钟内到达; 维修完成时间:原则上小故障30分钟内,一般故障2小时内(不超过8小时),较难故障不超过2天; 零修、紧急情况3分钟到达现场处理,维修及时率100%。配电室24小时值班。 供水系统24小时值班。太阳能供热水系统。 直燃机机房24小时值班。 锅炉运行24小时值班。 制氧机房24小时值班。 (3)供水系统 ①保证按照规定时间抄表、报表。 ②一旦水系统损坏、故障或出现水源污染时,应有紧急应对程序,以保护人员安全。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各科室。 ③根据设备系统的要求,定期检查改进,采购方定期测试并记录。 ④与采购方共同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采购方安全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⑤设备、阀门管理正常,无跑冒滴漏。 ⑥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⑦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4)配电系统 ①负责配电室运行值班。 ②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 ③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明确依据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 ④配电室管理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 ⑤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⑥制定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⑦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⑧设备及机房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等,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⑨配备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 (5)空调系统 ①制定空调设备的保养计划,落实执行并有记录,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地漏水现象。 ②制订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一旦系统损坏、故障时,应有紧急应对,以保护人员安全。 ③按规范定期清洗滤网。制定中央空调系统消毒制度,有空气传播传染病爆发应急预案。 ④根据设备系统的要求,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测试。 ⑤空调系统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月有保养计划,定期检修,各种记录完整,制度健全。 ⑦空调系统过滤网及时清洗。 (6)污水处理系统 ①保证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②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设备操作程序、工作程序上墙。 ③设立专人管理,污水每日监测,定时采样,由节能措施。 ④定时投放消毒剂(医院提供),排放污水达标。 ⑤定期(每季度)送样到环保部门检测。 (7)制氧站 ①保证医院气体供应,不得间断; ②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100%; ③安全管理合格率100%; ④人员岗位责任清晰,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设备操作程序、工作程序上墙; ⑤除工作人员外,严禁其它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⑥严禁在制氧站界区内吸烟和用火,容器或管道维修需要用火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采购方安技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⑦制氧站内需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人行通道上不准堆放物品,确保道路畅通; ⑧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方法的学习和实习,独立掌握制氧设备操作方法方可上岗工作; ⑨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着装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制氧站,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⑩制氧站大门入口处及制氧站内醒目处,必须标志“严禁烟火”、“注意安全”等警告牌和安全标示以示警。 (8)锅炉 ①保证采购方锅炉运行正常,不得间断; ②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100%; ③安全管理合格率100%; ④人员岗位责任清晰,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设备操作程序、工作程序上墙; ⑤负责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指定地点; ⑥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⑦保证采购方锅炉燃气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⑧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⑨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2、服务标准 设备巡查频次和内容 序号设备名称巡查频次(不少于)巡 查 内 容标 准岗位班日周1柴油发电机系统2机房卫生、通风、温度、湿度干净,温度不超过45℃,湿度正常,通风良好。运行值班员、设备责任人机房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使用正常,消防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合格。蓄电池液位、电流、电压电池液位合适无逸出,电流、电压满足产品要求(24V),每季度对电池手动放(充)电。水箱水位,有无泄漏水位合适,无逸出无泄漏。机油油位,油色,有无泄漏机油保持在合适位置,油色清澈无漏油。柴油油位,有无泄漏柴油油位保持在3/4位置,密封良好,无明显挥发无泄漏。螺栓、皮带、线头松紧及各路管线、开关、指示灯、仪表正常紧固无松动,开关、指示灯、仪表显示正常。系统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具有自动启动功能)。停市电时能自动启动发电机快速供电。2供配电系统3机房卫生、通风、温度、湿度干净,温度不超过45℃,湿度正常,通风良好。运行值班员、设备责任人机房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使用正常,消防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合格。运行电流、电压运行电流、电压满足市电供电要求。运行功率因素满足市电供电要求。变压器负荷率、温度负荷率不低于50%,温度不超过85℃。断路器、空气开关;完好,使用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显示正常,标示清晰完好,使用正常。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机房漏水、积水无漏水、积水。3供水系统6机房卫生、通风、温度干净,温度不超过45℃,通风良好。运行值班员、设备责任人机房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使用正常,消防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合格。水泵、阀门漏水及阀门开闭无明显漏水,阀门开闭正确。水池水位水位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供水压力符合设计压力。设备运行电流、电压符合设计电流、电压。各种仪表、指示显示正常,标示清晰完好,使用正常。各种水泵运行状况运行正常。4中央空调系统4机房卫生、通风、温度干净,温度不超过45℃,通风良好。运行值班员、设备责任人机房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使用正常,消防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合格。水泵、阀门漏水及阀门开闭无明显漏水,阀门开闭正确。设备运行电流、电压符合设计电流、电压。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及冷却水进出水温度符合设计要求。 冷冻水及冷却水出水压力符合设计要求。高压、低压及油压回路油路畅通无漏油,压力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各种仪表、指示显示正常,标示清晰完好,使用正常。主机及各种水泵运行情况运行正常。冷却塔运行情况运行正常。设备房漏水、积水无漏水、积水。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 序号设备名称频 次保 养 内 容效 果岗位周月季年1柴油发电机系统11、机房卫生清洁;干净设备责任人22、发电机组试运行;正常13、蓄电池手动放、充电;正常14、检查蓄电池液位,电解液应高出极板10-15毫米,不足加蒸馏水补齐;合适15、检查机油油位接近油尺(HI),不够加补。检查冷却水箱中的水位,水箱水应在水盖下50毫米,不够加补;合适16、检查发电机组有无漏油、漏水现象;正常17、检查机油的油质,如浑浊有变质应进行更换;清澈18、检查螺栓、皮带、线头松紧及各路管线、开关、指示灯、仪表,确保其正常;完好19、运行250小时或按实际需要更换机油滤清器;更换110、运行250小时或按实际需要更换燃油滤清器;更换111、运行250小时或按实际需要更换水滤清器;更换12、运行250小时或按实际需要更换本机专用机油;更换113、清洁控制柜内灰尘。干净2供配电系统11、机房卫生清洁;干净设备责任人22、配电箱(柜)整洁,门锁正常,开关灵活;正常23、接触器触点良好,无烧蚀,声音正常;正常24、继电器延时准确,接线触点完好;正常25、按钮、指示灯接线完好,触点接触可靠,指示灯明亮;完好26、熔断器底座牢固,接触良好;完好27、电容器无膨胀或高温渗油现象;完好28、互感器接线柱牢靠,无发热;正常29、电度表、仪表,指示、计量精确,接线完好;完好210、开关接触良好,开断正常,无发热;完好111、清洁电柜内灰尘。干净3供水系统11、机房卫生清洁;干净设备责任人22、消火栓泵、喷淋泵手动点动试运转;正常13、生活泵、稳压泵、消火栓泵、喷淋泵、潜水泵保养;完好14、管道、阀门保养;完好15、断开控制柜总电源,检查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应灵活可靠;正常16、检查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电器接触线头和接线端子的接线螺丝;完好17、水泵、阀门、管道、支架油漆翻新;完好18、清洁控制柜内灰尘。干净 4 中央空调系统1机房卫生清洁;干净 设备责任人2冷却塔清洁、维护保养;完好2风机盘管清洁、维护保养;完好2冷凝器、蒸发器维护保养;正常2冷却水泵机组、冷冻水泵机组维护保养;正常2冷冻水、冷风、风机盘管管路保养;正常2阀类维修保养;完好28、控制柜设备维护保养;完好19、水泵、阀门、管道、支架油漆翻新;完好110、清洗风口隔尘网;干净1清洁控制柜内灰尘。干净6闭路监控系统1检查监视器电源线路及视频线路接触是否良好;良好设备责任人12、检查视频切割器电源线路及视频线路接触是否良好;良好1检查监控摄像设备机柜的固定及防腐是否良好;良好1检查各控制线路、电源线路、视频连线接触是否良好;良好15、检查室外摄像枪支撑杆的固定及防腐是否良好、摄像枪防尘罩的密封性是否防风、防水;地线接触是否良好;良好16、检查监控室的通风、照明、及清洁。良好可视对讲机系统2检查系统主机是否正常、摄像枪是否老化或损坏;正常2检查系统电源是否正常;正常2检查系统中继器是否正常;正常2检查系统各连接线路接触是否良好;良好2检查电控锁能否正常使用;正常26、检查对讲主机使用说明是否清晰;清晰27、清理可视主机内及摄像枪灰尘。干净红外线报警系统1红外线报警系统布防后对各对探头进行测试检查;正常12、清洁对射探头上的灰尘;干净13、检查主机及输出探头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正常14、检查主机板及键盘是否正常使用。正常一卡通门禁系统2检查电脑及软件是否正常;正常22、检查通信是否正常;正常23、检查IC卡门禁是否正常;正常24、检查门禁的防水、防雨、防潮;良好25、检查门禁的电源及通信线路是否正常。正常一卡通停车场系统2检查车场电脑及联网系统;良好22、检查车场系统线路接触是否良好;良好23、检查各车场的IC卡操作读卡器功能是否正常;正常24、检查各车场手动控制道闸是否正常;正常2检查道闸减速器有无机油,若不足,则添加;正常2检查同步皮带有否磨损、断裂,有则更换;更换2检查平衡弹簧有否断裂现象,有则更换;更换28、检查道闸杆垂直、水平位置是否到位,若不到位,调整限位开关拨杆位置;正常29、检查地感器是否正常工作。正常4、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标准序号公共设施名称部 位计划保养周期岗位1上人屋面1、对损坏的面层进行修补;每2年 维修员 2、对分格缝用沥青进行勾缝;每2年3、对天台泛水、变形缝进行处理;每2年4、对屋面渗漏进行处理。每2年2外墙饰面 (涂料、面砖)1、重点部位进行清洗;每1年2、外墙裂缝修补、空鼓面砖更换,外墙整体清洗;每3年3、涂料外墙粉刷(或局部即脏即处理)。每5年3内墙饰面1、涂料饰面重点部位粉刷;每1年2、涂料饰面全面粉刷;每5年3、瓷砖饰面空鼓更换。每3年4楼面、地面1、磁砖地面空鼓、破裂更换;每3年2、水泥地面起砂、裂缝修理。每1年5天棚1、抹灰层空鼓处理;每3年2、天棚重新粉刷;每5年3、装修吊顶的调平、破损的处理。每2年6室外道路(地面)1、大理石地面裂缝、缺角系统修补;每2年2、广场砖地面破裂更换;每1年3、草地多孔砖破裂更换;每1年4、水泥地面起砂、裂缝修理;每3年5、其它地面(如碎石地面等)修补。每3年7门窗1、闭门器、门锁调校;每半年2、变形复位;每半年3、防腐防蛀处理。每3年8防盗网、围栏1、根据损坏情况确定刷油漆时间。每2-4年9沟井池渠1、疏通、清淤;每半年2、井盖、篦子刷漆。每1年10挡雨篷1、加固。每1年5、客户报修作业标准 序号项目频次客户报修标 准岗位班日周1客户报修随时急修5-10分钟赶到维修地点。维修员随时一般维修在30分钟内或与客户约定时间内准时赶到维修地点。维修员 6、其它服务 (1)节能减排管理 要求物业需配合医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同时对医院提供的维修耗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2)禁烟管理 医院内禁止吸烟。要求全体物业服务人员均为义务禁烟员,发现吸烟病患或家属应立即予以劝止。劝阻态度需诚恳,不得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 (3)需配合医院完成其他相关服务,如保障医院大型接待、及时清理院内积雪等。 7、物业管理人员 (1)物业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工程部门主管:精通强、弱电以及暖通、消防等工程设施设备,理论及实操技术能力全面具备,责任心强,具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工程维修及运行人员:动手能力强,业务熟练,身心健康,肯吃苦耐劳,各岗位需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及操作证。 四、费用相关说明 1、招标方承担的费用 (1)公用水电及天然气费(医院运转及物业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清洁卫生、办公、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中标方办公以及保洁、保安等各类用电); (2)所有设施设备维修材料; (3)污水处理药剂材料; (4)所有设施设备的专业厂家维保(例如空调、净化空调、电梯)及锅炉、电梯等的年检费用; (5)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管理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在服务期限内免费提供给投标方使用。 2、投标方承担的费用 ⑴ 投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保险; ⑵ 投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 ⑶ 投标方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方全部负责; ⑷ 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支付员工加班薪资。 五、其他要求 3、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4、中标方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和缺陷考评机制,对医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开出的项目整改单、服务处罚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医院。有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5、投标方技术人员队伍配备合理;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所有员工入院服务时都必须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6、投标方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以保证整个后勤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并能根据医院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 ⑴ 健全安全工作保障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有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⑵ 建立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体系; ⑶ 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有岗前培训机构,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进行员工素质培训、技术培训和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进行提高员工自身防护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培训。 7、投标方必须配置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用品、作业机具、装备以及相应的耗材。 (1) 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 (2) 桌椅等办公家私和员工更衣柜; (3) 各岗位员工服装,并由中标方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 (4) 相关人员的装备,如对讲机、工程维修作业工具等; (5) 物业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及员工劳保用品。 8、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投标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招标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9、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物业托管服务合同,招标方支付中标方的款项,根据缺陷考核后的实际金额每月结算一次,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招标方以支票形式支付中标方物业托管服务费。 10、关于投标方报价的有关说明 10.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数配置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所列明)、社保、工作服、劳保等费用、办公经费等; (2)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3)合法合规经营所需缴纳的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 (4)法定税费; (5)合理利润等; (6)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10.2投标方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方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医院服务要求和特点,以及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的各种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在资源配置方面必须满足现有服务需求,并能够保持持续性改进提升的投入能力。中标方的报价包括入场的各项费用,医院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注: 1、磋商供应商必须确保应答信息的真实准确,任何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 将导致废标或处罚。 2、参数不满足即为技术指标负偏离,评委评分时应做扣分处理。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组织的****货物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安装后,检查货物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认货物正常运行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所****货物均为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份,财政存档1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 需方(章): 供方(章): ?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仅供参考) 资格证明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审计报告等………………………………………………………………………… 3、依法纳税凭证………………………………………………………………………… 4、依法缴纳社保金凭证………………………………………………………………… 5、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0、保证金汇款凭证………………………………………............ 商务技术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服务方案……………………………………………………………… 4、商务条款响应表……………………………………………………………………… 5、报价人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 6、合同业绩……………………………………………………………………………… 7、磋商供应商企业简况表…………………………………………………………… 8、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 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材料……………………………………………………… 10、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1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 1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如资信证明,荣誉证书等……………… 格式1: 报 价 函 (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 ( 项目名称) 共 1 项有关的服务,磋商总报价为 ( 大写 ) 元人民币( (小写) 万元人民币),具体报价明细见报价一览表。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0、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格式3: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 (公司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方 (公司名称)全权办理 采购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授权代表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内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职 务: 职 务: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格式4 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如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 一、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公司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报价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格式5 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书汇总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备注123…………………………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格式6 磋商供应商企业简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经济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名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名执业/职业人员 名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格式7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总价备注1新院区工程维修及设备运行服务1项2年(分项报价表附后,格式自拟。包含:人员工资、工装、工具、劳保福利、税费等) 总报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 (小写)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格式8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姓 名职 务职 称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负责人2成员………………注:以上人员须附本单位的人员。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9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服务方案 磋商供应商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保证金汇款凭证 致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从我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报价人: (公章) 授权代表: (手写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3: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证书所在报价文件的第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 附件4: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证书所在报价文件的第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 附件5: 正 版 软 件 承 诺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PAGE 56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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