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市法院审判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工程电梯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法院审判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工程电梯采购招标人为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法院审判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工程,总用地面积34381.6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8421平方米,绿地面积10314.5平方米,道路广场占地面积15646.17平方米。本次调整改造内容包括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 (1)精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控制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大要案件指挥调度室、专业审委会会议室、新闻发布厅、羁押区、档案室、主门厅、控制室、食堂等,共计9988平方米。 (2)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室内灯具及风机盘管开关、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厨房灭火、厨房设备、厨房通风工程,电梯,弱电工程等。 (3)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热力工程,室外园林绿化、道路、照明系统、围墙、弱电工程、化粪池,室外下沉庭院,警卫室等。 2.1.2建设地点:廊坊市市区西北,东临裕华路,南临艺术大道、北临祥云北道。 2.1.3供货期:供货周期:30日历天;安装,调试及验收周期:45日历天。 2.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5合同估算价:3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06 10:00至2020-07-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7-30 0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菜单中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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