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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6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AHTF-2020013Y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9日

开标日期:2020年5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4号蜀王行政楼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在医院行政附属楼1、2两层分别设置为病员餐厅和职工餐厅,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自来水、电、天然气到位),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就餐人数约1500人。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莉、刘革委、徐科、苏明根、荣先丙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磨子潭路73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64-33013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05641247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收取收费金额:按实收费

公告期限: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联系电话:0564-3284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附件: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pdf
  • 招标文件.doc
  • [AHTF-2020013Y-1]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第1包.LAZF
  • 评标办法.xml
  • 招标文件.pdf
  • 招标文件.pdf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 项目编号:AHTF-2020013Y 采 购 人: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时间: 2020年 5 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16221 第一章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16221 3  HYPERlink \l _Toc12359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12359 6  HYPERlink \l _Toc26422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26422 10  HYPERlink \l _Toc32537 一.总 则  PAGEREF _Toc32537 10  HYPERlink \l _Toc13392 二.招标文件  PAGEREF _Toc13392 12  HYPERlink \l _Toc177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PAGEREF _Toc17721 13  HYPERlink \l _Toc1926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19264 15  HYPERlink \l _Toc28570 五.开标与评标  PAGEREF _Toc28570 16  HYPERlink \l _Toc32048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32048 17  HYPERlink \l _Toc191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19122 20  HYPERlink \l _Toc3278 第五章 采购合同  PAGEREF _Toc3278 25  HYPERlink \l _Toc24131 第六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24131 25  HYPERlink \l _Toc703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7031 26  HYPERlink \l _Toc9298 一、投标保证金  PAGEREF _Toc9298 28  HYPERlink \l _Toc2257 二、营业执照  PAGEREF _Toc2257 28  HYPERlink \l _Toc23763 三、联合体协议  PAGEREF _Toc23763 28  HYPERlink \l _Toc8253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PAGEREF _Toc8253 29  HYPERlink \l _Toc3040 五、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PAGEREF _Toc3040 29  HYPERlink \l _Toc24176 六、投标授权书  PAGEREF _Toc24176 30  HYPERlink \l _Toc29020 七、标书响应情况  PAGEREF _Toc29020 31  HYPERlink \l _Toc20961 八、技术标部分  PAGEREF _Toc20961 32  HYPERlink \l _Toc23266 九、投标函  PAGEREF _Toc23266 33  HYPERlink \l _Toc7392 十、开标一览表  PAGEREF _Toc7392 34  HYPERlink \l _Toc27091 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PAGEREF _Toc27091 35  HYPERlink \l _Toc3177 十二、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PAGEREF _Toc3177 36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XX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受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XX的委托,现对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X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 2、项目编号: AHTF-2020013Y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单位: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 380 万元 7、最高限价: 380 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共__1___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投标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400-998-0000),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4、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880-4959。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400-998-000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2020年 5 月 29 日 上 午 9时 整;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 三 厅。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柒万元整( 7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1: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1402053800037199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龙支行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340050100180989340046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 备注:以上两个保证金账户均可使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账户进行汇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5 月 9 日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天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天5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6项目类型服务类7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8项目编号AHTF-2020013Y9付款方式中标人每月与医院结算一次10服务期三年。(1+2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11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规定标准的60%计取,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报价。1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的伍万元(¥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13勘察现场请各投标人联系采购单位自行勘踏。 14质疑与答疑1、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于20192020年 5 月 13 日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以便我们统一答复,我们的答复将在20192020年 5 月 14 日前发布在“六安市政府采购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 3、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15投标文件份数 及要求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上传)。 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必须现场提交)。16递交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17解密要求1、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两次解密,开标时由投标人用CA锁先行解密,然后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18备注一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4、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19备注二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0网上招标投标 特别说明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均以投标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和扫描件为准;开标现场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2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为简化评标现场保证金查询、后期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主体方足额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帐号。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22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代理机构。 2.4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的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6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1.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1.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1.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1.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 12.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 12.3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3.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3.6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8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4.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14.4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4.6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4.8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17.投标有效期 17.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 18.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密封和标记 19.1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投标人可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表面粘贴“光盘或U盘贴”,将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信息写在光盘或U盘贴上。 20、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签到并提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0.2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 22、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22.1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2.2投标人如因招投标系统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成功解密,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则可导入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的,系统将拒绝导入。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23.1采购人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3.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23.3评标前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4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 23.5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3.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及六安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库的资料,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24.2.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3同时出现24.2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按照24.2条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废标处理及投标无效情形 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5.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2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5.2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5.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可以支付的除外; 25.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2.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3若废标情形符合25.1.1条款的,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6.定标 26.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6.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6.3采购人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6.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6.5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5.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6.5.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6.5.1.2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6.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6.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6.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6.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6.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6.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6.5.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中标服务费 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履约保证金 29.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0.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1.验收 31.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1.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1.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3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的办法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32.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2.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2.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2.3.3被质疑人名称; 32.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2.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2.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2.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2.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2.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2.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2.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2.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2.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2.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 32.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2.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33.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期: 询标内容 (由评委填写) 投标人的意见 (作出确认或说明、纠正、补充、承诺等意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 结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招标人代表的 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监督人员 意见 各监督人员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九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标文件中的技术、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100分。评审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投标供应商: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即可。3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4联合体协议 (如有)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7投标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标书响应情况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付款、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质保期等均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签字: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标分 ( 100 分) 体系认证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X0--Y4企业荣誉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食堂(或社会餐饮酒店)年度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量化等级评为A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食堂(或社会餐饮酒店)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荣誉奖项,国家级的每获得1个得3分,省级的每获得1个得2分,市级的每获得1个得1分;满分7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或奖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X0-Y12 企业业绩1、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提供在管餐饮服务中具有单餐就餐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绩的:本项满分12分 1)医院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2)社会类(政府企事业机关工矿等)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2、以上业绩具有业主履约反馈意见且评价为优秀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时间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2)履约反馈为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0-15服务经验投标供应商在医院具有病员营养餐服务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就餐人数和服务时间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文件。0-5人员配置1、项目经理1人:满分5分 1)工作经历: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业绩(含在管)的,且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职业资格:具有三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持有公共营养师三级(含)以上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经理、项目内容等满足上述要求的内容,须另附证明材料。 2、厨师长1人:满分4分 1)具有国家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证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获得中国烹饪协会或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餐饮类个人荣誉奖项的得1分;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厨师长):满分6分: 1)中式烹调师:每提供一名持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得2分,每提供一名持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证得1分。满分2分。 2)中式面点师:每提供一名持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得2分,每提供一名持有二级中式面点师证得1分。满分2分。 3)公共营养师:提供一名一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一名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以上人员均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自2019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经评委会认可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不得分。)X0-Y15保险保障 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医院食堂具有同时购买食品安全险和公众责任险均达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需提供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同时另附所经营食堂(含在管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0-4改装承诺承诺食堂经招标方同意进行改造维修装饰,科学合理、美观实用、符合规范、医院验收合格(改造费用自理,提供承诺书和实施方案);采购人协助实地考察。 优秀4-6分,良好2-3分 , 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6设备承诺承诺设备投入满足主管部门及“明厨亮灶”要求,投入设备具有节能环保、多功能自动化等特点(提供承诺书、实施方案和设备投入清单)。 优秀4-6分,良好2-3分 ,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6经营方案应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种、价格,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设备维护、垃圾处理方案等)、满足医院员工和患者多元化的餐饮需求等进行编制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4-6分,良好2-3分 ,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X0-Y6 管理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存储、食品留样与追溯和餐具消毒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与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用语等;意见反映渠道、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4-6分,良好2-3分 ,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6 应急预案针对出现紧急情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提供有完整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4-6分,良好2-3分 ,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6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当月营业额让利给医院精神病人次月就餐补贴。 当月营业额让利1%,得4分; 当月营业额让利2%,得8分; 当月营业额让利3%,得12分; 当月营业额让利4%,得15分; 5)未承诺的不得分。X0-Y15价格分 ( ( / 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03、技术标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标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 4、得分汇总 (1)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十条 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有效投标人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采购合同 (可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拟定)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两个院区) 1、基本情况: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六安市磨子潭路73号,占地面积106亩,现有职工1300人,开设床位1300张。 2、食堂建筑面积:(1)医院本部食堂:医院行政附属楼1、2两层分别设置为病员餐厅和职工餐厅,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自来水、电、天然气到位),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就餐人数约1500人。(2)康复医院食堂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开设床位100张。 二、服务期限:三年。(1+2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人每月与医院结算一次。 (2)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必须按医院要求,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前,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医院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如因此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5万元,中标人应按医院要求及时补足。 (3)在合同终止和解除时,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内医院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中标人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医院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中标人不得转包,其委派的食堂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和经营期间不得更换,并进行书面承诺,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相关说明: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内,由招标人自行或委托中标人在医院附近选择一家酒店或快餐连锁店供医院职工定点就餐,医院职工可以通过就餐卡自行选择在食堂或定点酒店就餐。 六、相关约定: 1、安全卫生管理 中标人为医院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须及时向医院报告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医院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医院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中标人必须接受医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医院膳食科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2、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医院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中标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用工本土化,等级厨师不少于工作人员的30%。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要将所聘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报医院膳食科登记备案。 (3)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经营管理 中标单位在医院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医院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患者、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定期主动了解患者、员工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4)接受患者和员工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中标人有义务予以改进。 (5)食堂所用水、电、气装表计量,中标人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和六安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4、设备设施管理 (1)食堂所使用的设备、厨具、餐具、杂件等均由中标单位出资购买。根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凡是需增添厨具、餐具、洁具必须购买具备餐具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餐具、洁具必须用304B不锈钢材质制作;具有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大型餐饮厨具公司优先考虑。合同期满,中标人装修和设备投入自行处置。 ★(2)原经营方“蜀王优芙得餐饮公司”于2017年6月份中标承接使用至今的厨房设备。设备价格于2020年3月已经由第三方评估,评估值为45.34万元,设备按评估价格交付给“蜀王优芙得餐饮公司”。本合同期满,此设备继续按折旧评估后价格由后续承租方承接(一次性付清)。 (3)医院拥有食堂内医院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由医院负责登记造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由中标单位经营管理。如人为损坏、丢失的,均由中标方按价赔偿。同时,中标人负责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维修及时率100%。 (4)如果中标方对食堂厨房内部及餐厅需重新装修和设备投入,中标人在不改变食堂内部结构、厨房的总体流程的情况下,根据餐饮操作规范及现行的国家有关规定、满足“明厨亮灶”的要求无偿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及购买设备,确保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和医院的检查验收,改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5、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医院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在营业过程中保证足够的营业时间,早、中、晚三餐不少于一小时。 (2)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应主动遵守医院的院纪院规以及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火灾、烫伤、中毒等事件的发生,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3)在医院膳食科的指导下做好膳食供应。菜肴备选品种中餐、晚餐不少于7个,其中荤菜不少于3个,半荤菜不少于4个,经常轮换。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高中低档菜比例控制在3:4:3,接受医院监督。 (4)未经医院许可,不得随意张贴广告,不得私自扩、改建营业场所,如有违反,给予中标方1000元-5000元罚金。私自扩、改建部分恢复原样,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膳食供应时间:早餐 6:30—8:00,中餐10:30—13:00,晚餐16:30—18:00点。医院可根据季节变换,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食堂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2)医院负责“职工充值卡”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中标人在营业时,不得在售卖窗口收取现金(经查证属实按每次收取现金的10倍罚款)。连续发现收取现金现象达3次以上,医院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每月与医院结算资金一次。 7、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医院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出现3次以上,医院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8、监督管理 医院将制订《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食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监管。 9、奖励与退出机制 (1)根据《医院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续签合同或给予奖励。 (2)医院对食堂委托经营的中标单位实行建立末位淘汰退出机制。 A、正常退出 (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经营者提前退出 a.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b.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医院研究批准后,按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B、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中标单位,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医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退出食堂经营。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食堂火灾。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违反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医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④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⑤因中标人擅自提高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⑥医院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就餐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定期进行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季度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满意度少于80%的。 10、有关事项: 1、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承包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由中标方按时交纳。 2、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和餐厨垃圾清运费用自理。 备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一次性付给原经营方“蜀王优芙得餐饮公司” 45.34万元(前期使用的厨房设备的评估值)。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 包】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备注一投标保证金 二营业执照三联合体协议(如有)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五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六投标授权书七标书响应情况 八技术标部分九投标函十开标一览表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二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投标保证金 (上传转账凭证) 二、营业执照 (标书制作工具获取市场主体信息库信息) 三、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与 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五、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六、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参加 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即可。 标书响应情况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承诺偏离说明1技术响应2付款响应3服务期响应4其他注: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付款、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质保期等均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技术标部分 (一)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在此栏内按采购需求及技术标评分要求,将所有涉及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三)因漏传或误传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函 致:___________ 根据贵方“ 某项目 ”的第 某编号 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十、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项目投标供应商全称投标范围第 包(不分包项目填写“全部”)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可编辑) 备注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PAGE  第  PAGE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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