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2


项目概况

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浙明丽采2020016号

项目名称: 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20000 元/年

最高限价(元):620000 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620000物业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 ,下午 14:30至17:3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线上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云和县新建南路27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宇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5386313

质疑联系人: 黄妙绢

质疑联系方式: 13967048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传 真: 0578-2178552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丽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884388548

质疑联系人: 王鑫鑫

质疑联系方式: 15257803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云和县中山街2号

联系人 : 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7-2).doc

    341.7K

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PAGE \* MERGEFORMAT 1 页 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PAGE \* MERGEFORMAT 5 页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0016号 项目名称: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41309999" 第一章 综合说明  PAGEREF _Toc41309999 \h 3  HYPERlink \l "_Toc41310000" 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  PAGEREF _Toc41310000 \h 3  HYPERlink \l "_Toc4131000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41310001 \h 6  HYPERlink \l "_Toc41310002" 前附表  PAGEREF _Toc41310002 \h 6  HYPERlink \l "_Toc41310003" 一 总则  PAGEREF _Toc41310003 \h 8  HYPERlink \l "_Toc41310004" 二 磋商响应文件说明  PAGEREF _Toc41310004 \h 9  HYPERlink \l "_Toc41310005"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41310005 \h 9  HYPERlink \l "_Toc41310006" 四 磋商保证金  PAGEREF _Toc41310006 \h 11  HYPERlink \l "_Toc41310007" 五 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  PAGEREF _Toc41310007 \h 11  HYPERlink \l "_Toc41310008" 七 磋商无效的情形  PAGEREF _Toc41310008 \h 14  HYPERlink \l "_Toc41310009" 八 法律责任  PAGEREF _Toc41310009 \h 15  HYPERlink \l "_Toc41310010" 九 询问  PAGEREF _Toc41310010 \h 16  HYPERlink \l "_Toc41310011" 十 质疑  PAGEREF _Toc41310011 \h 17  HYPERlink \l "_Toc41310012" 十一 投诉  PAGEREF _Toc41310012 \h 18  HYPERlink \l "_Toc41310013" 十二 授予合同  PAGEREF _Toc41310013 \h 18  HYPERlink \l "_Toc41310014" 十三 验收  PAGEREF _Toc41310014 \h 19  HYPERlink \l "_Toc41310015" 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  PAGEREF _Toc41310015 \h 19  HYPERlink \l "_Toc41310016" 十五 其他事项  PAGEREF _Toc41310016 \h 20  HYPERlink \l "_Toc41310017" 十六 委托代理服务费  PAGEREF _Toc41310017 \h 20  HYPERlink \l "_Toc41310018" 第三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41310018 \h 21  HYPERlink \l "_Toc41310019" 一、服务需求  PAGEREF _Toc41310019 \h 21  HYPERlink \l "_Toc41310020" 三、送货要求及验收方式  PAGEREF _Toc41310020 \h 22  HYPERlink \l "_Toc41310021" 四、付款方式  PAGEREF _Toc41310021 \h 24  HYPERlink \l "_Toc41310022" 五、其他事项  PAGEREF _Toc41310022 \h 24  HYPERlink \l "_Toc41310023" 第四章 合 同  PAGEREF _Toc41310023 \h 25  HYPERlink \l "_Toc41310024"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1310024 \h 30  HYPERlink \l "_Toc41310025"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1310025 \h 30  HYPERlink \l "_Toc41310026"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1310026 \h 39  HYPERlink \l "_Toc41310027" 三 报价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1310027 \h 50  HYPERlink \l "_Toc41310028" 四、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PAGEREF _Toc41310028 \h 54  HYPERlink \l "_Toc41310029" 五、 成交人公告内容  PAGEREF _Toc41310029 \h 55  HYPERlink \l "_Toc41310030"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PAGEREF _Toc41310030 \h 56  HYPERlink \l "_Toc41310031" 一 总则  PAGEREF _Toc41310031 \h 56  HYPERlink \l "_Toc41310032" 二 磋商小组  PAGEREF _Toc41310032 \h 56  HYPERlink \l "_Toc41310033" 三 磋商程序  PAGEREF _Toc41310033 \h 57  HYPERlink \l "_Toc41310034" 四 磋商内容及规定  PAGEREF _Toc41310034 \h 59  HYPERlink \l "_Toc41310035"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PAGEREF _Toc41310035 \h 59  HYPERlink \l "_Toc41310036" 六 磋商纪律和要求  PAGEREF _Toc41310036 \h 62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浙明丽采2020016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62万元/年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特定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采购文件获取 8.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8.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HYPERlink "http://www.zcygov.cn" 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9. 履约保证金:/。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10.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49296185@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11.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 1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北京时间)。 11.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北京时间)。 11.3竞争性磋商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12.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12.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项目中标人需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否则将影响项目的合同备案及款项支付。(具体操作详见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12.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安装,(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供应商应最新客户端。 12.4现场防护措施: (1)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2)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13.联系方式: 13.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叶丽萍 联系电话:13884388548 传真:0578-2178552 质疑联系人:叶艳萍 联系电话:15257803098 传真:0578-217855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13.2采购人名称: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林宇平 联系电话:0578- 5386313 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279号 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云和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朱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地??址:云和县中山街2号 14.本公告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60.190.126.3:8080/wcm/WCMV6/editor/editor/招标文件(新版).doc" www.zjzfcg.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yh.lssggzy.com/yhweb 采购人: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2采购人云和县人民检察院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bfbs,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备份投标文件(1份):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在解密异常时,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49296185@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3) 投标人在收到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发送的供应商名单后需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自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及签字,开标时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649296185@qq.com)。(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9磋商文件质疑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10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1磋商时间 及地点时间:2020年7月16日9 时 00 分开始 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yh.lssggzy.com/yh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办法 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yh.lssggzy.com/yhweb)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代理费支付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账号:3300169400005300139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山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0578-2178557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供应商基本要求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六”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磋商响应文件说明 6. 响应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竞争性磋商邀请 6.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6.1.6磋商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 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 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 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2.3 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2.4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信商务及技术证明资料。 11.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 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3.3 磋商报价 ▲11.3.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1.3.3.2 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保险、税金、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1.4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 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第五章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3.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四 磋商保证金 15.磋商保证金:不缴纳。 五 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和撤回 16.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1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1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6.3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同时将新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重新邮寄,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18.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 磋商会议和磋商 19.磋商会议 19.1磋商会议准时开始。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解密时限由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19.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 19.3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开启响应文件并评审。 19.4根据项目情况,开启“新一轮报价”时,供应商在线参与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应关注报价时限。 19.5开标会议结束。其相关项目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公布。 19.6如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 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磋商过程中,实行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2.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4.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5.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5.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七 磋商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6.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 26.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 26.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4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6.5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份有效的; 26.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图片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26.7 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8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6.9 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 26.10 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 26.11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12 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13 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6.14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6.16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6.17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6.18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八 法律责任 2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27.1至27.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29.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0.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0.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0.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30.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0.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九 询问 31.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2 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1.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yh.lssggzy.com/yhweb)、“浙江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 www.zjzfcg.gov.cn)上予以公布,请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十 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2.3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2.6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一 投诉 3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十二 授予合同 34.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5.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6.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三 验收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7.1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7.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7.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 38.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8.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8.2 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注册入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可以在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再申请注册入库。 3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扣除。 十五 其他事项 39. 解释权 39.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十六 委托代理服务费 42.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服务类计取(低于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位于云和县 HYPERlink "https://www.baidu.com/s?wd=%E4%BA%BA%E6%B0%91%E8%B7%AF&tn=SE_PcZhidaonwhc_ngpagmjz&rsv_dl=gh_pc_zhidao" \t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_blank"人民路16号,共有一幢办公楼和食堂附楼组成,其中包括办公区、宿舍区域、食堂区域、会议区域等。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满一年,服务期满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及考核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 二、服务要求 1、日常管理 1.1以卫生保洁、绿化、门卫、食堂承包经营为主要管理内容。 1.2供应商按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采购人对供应商各个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1.4采购人定期向机关人员发放“服务质量评价表”,根据采购人的考核方法和服务质量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分。 1.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1.6服务人员除接受供应商的培训外,必要时还需接受采购人集中培训。 1.7加强能源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1.8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1.9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1.10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具体要求 2.1卫生保洁服务 根据三星级酒店标准负责大楼室内外(除各楼层办公室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宿舍的卫生。  = 1 \* GB3 ①提供24小时的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 2 \* GB3 ②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  = 3 \* GB3 ③保洁频率及标准见附件。  = 4 \* GB3 ④外墙清洗不包括在本次采购内容范围内。 2.2食堂服务管理 本食堂采取承包经营管理方式,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三星级以上酒店优质餐饮服务。  = 1 \* GB3 ①负责职工一日三餐(早、中、晚餐)的用餐(节假日除外)。  = 2 \* GB3 ②负责制订每周菜单,按照营养均衡、节俭、优质的要求,丰富菜肴品种。  = 3 \* GB3 ③负责原料采购及帐务登记,完善成本核算。  = 4 \* GB3 ④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 5 \* GB3 ⑤负责厨房、器具及餐厅的卫生。  = 6 \* GB3 ⑥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2.3门卫服务  = 1 \* GB3 ①要求保证24小时值班,统一着装;  = 2 \* GB3 ②严格执行车辆进站程序,做到一停二问三登记;管理好车辆停放,将车辆引导至指定地点停放;  = 3 \* GB3 ③明确门卫服务范围和职责、门卫服务的种类和对象、门卫服务负责人和区域管理人、门卫服务投诉、应急求助方法,门卫教育管理规定、门卫值班、巡查规定和门卫服务奖惩规定等; ④明确执行巡逻、门卫、守护等岗位的责任,明确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门卫装置等技术服务日常管理的责任,明确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治安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及时报告责任,明确门卫执勤、巡查交接班及登记岗位责任; ⑤明确门卫日常管理规定,门卫岗前、岗中培训规定,门卫执勤、考勤规定,门卫违纪、查处规定。 三、人员配备要求 1、以下人员具体工作及分工可由供应商在服务方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工、不得兼任,但各类服务人员不得少于相应类别的合计人数。(提供不少于实际需求的人数:9人)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要求备注1项目经理1人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员工培训能力、厨房和保洁管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具有三星及以上酒店管理或机关单位物业管理、食堂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在本企业从事相关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验及资质。(选派人员需要有本企业2年以上社保证明)全面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2门卫1人持保安员上岗证,高中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 (选派人员需要有本企业1年以上社保证明)3绿化1人要求年龄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整个项目部绿化养护及修理工作、清理4保洁员2人要求至少一人持三星级(含)以上酒店业服务员岗位培训证书。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选派人员需要有本企业1年以上社保证明)5 食堂厨师长1人要求持酒店业岗位证书及各工种上岗证、健康证明等 厨师长必须配置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持健康证。(选派人员需要有本企业1年以上社保证明)供应早中餐,晚餐及其他事项按业主要求提供服务。服务员2人面点1人合计9人注:响应人员不得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2、其他  = 1 \* GB3 ①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  = 2 \* GB3 ②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  = 3 \* GB3 ③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业主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 4 \* GB3 ④本项目一律不得采用退休返聘人员,人数不得低于要求配备的人数。 3、采购人提供物管人员的办公及工作用房(用于存放工作设备、用具、耗材等),并提供办公家具等。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款按季度平均支付,供应商提交正式发票,采购人凭正式发票支付。 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数量或政府政策性费用调整外,合同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含卫生保洁、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管理、工资、福利、奖金、保险、服装、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至少包含上述项目)。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第四章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成交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 (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 年 月 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变更补充文件。 d.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含澄清修改文件) e.成交人响应文件 (含澄清内容) 2.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要求: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5.服务期限 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1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6.3 除了合同本身外, 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7.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9.税费 9.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9.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违约终止合同 10.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 (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10.2在甲方根据第10.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1.2 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2.转让和分包 12.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13.1 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4.争端的解决 14.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4.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1.2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4.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5.通知 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1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 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 17.其他约定事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9.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20.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资格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确认。 ▲2、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3、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要求: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报告: 1、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其附注(即四表一注须有审计部门盖章); 2、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有审计部门盖章完整的财务报告;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中,任一年度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1)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应税务机关出具供应商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应社保部门出具供应商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章。 ▲5、资格证明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_ 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注: 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7、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1、磋商声明书 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3、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4、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5、履行合同能力体现 6、企业管理制度 7、针对本项目的管理考核制度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磋商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份, 供应商须知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编号项目名称1234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技术部分中有关章节的需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技术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实施方案。 3.方案包含内容: 3.1卫生服务方案 3.2门卫服务方案 3.3职工食堂服务方案 3.4绿化服务方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4、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内容包含: 1、项目负责人 2、厨师长 3、门卫 4、保洁员 5、餐厅服务员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5、履行合同能力体现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6、企业管理制度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7、针对本项目的管理考核制度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三 报价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1、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云和县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报价得分为0,且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保险、培训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1、投标人对产生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 2、“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涉及的表格和内容较多,各投标人没有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报价得分为0,且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请根据投标服务、本文件第三章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其他有可能涉及的费用自行设计表格填写)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类别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提供产品名称备注与分项报价一致制造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类别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制造产品名称备注与分项报价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磋商或其制造生产产品的,供应商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企业证明、企业基本情况等判定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证据。 2.填写内容应与分项报价清单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造成偏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未填写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四、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4.1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五、 成交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成交人名称成交人负责人成交人地址 成交标的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成交金额合计服务要求: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 二 磋商小组 2.1磋商小组 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磋商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2 磋商 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 (1)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提交的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5)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 (7)磋商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分。 (8)结果公布。 3.2.2 磋商注意事项 (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时间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按总价针对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 (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线上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报告等。 3.3 评审 3.3.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2)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2 报价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报价修正; (3)政府政策优惠扣除; (4)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3.4 磋商结果 3.4.1 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 3.4.2 起草磋商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 磋商内容及规定 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项目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文件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磋商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4.2 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 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一位小数。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共90分,权重为90%,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 序号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业绩 (10分)2016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类似规模的办公大楼食堂承包或后勤(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必须同时包含门卫、食堂、卫生保洁和绿化服务等,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认证体系(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卫生服务方案(6分)对卫生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先进、合理的得6分;方案欠先进、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门卫服务方案(6分)对门卫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先进、合理的得6分;方案欠先进、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5职工食堂服务方案(8分)对职工食堂管理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先进、合理的得8分;方案欠先进、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6绿化服务方案(8分)对绿化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先进、合理的得8分;方案欠先进、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7项目负责人(7分)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职业资格等给分: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持有人力社保部二级(含)以上厨师证书得1分; 持有人力社保部二级(含)以上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得1分; 持有人力社保部的三级(含)以上企业培训师证书得1分; 持有企业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持有餐饮安全管理员c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 持有人力社保部五级(含)以上建筑物消防员五级证书得1分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24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社保网上打印件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8厨师长 (5分)根据拟派厨师长的综合素质、职业资格等给分: ①持有人力社保部二级(含)以上厨师证书得1分; ②持有全国五养大师技能证书得1分; ③持有浙江药膳大师技能证书得1分; ④入选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得1分; ⑤入选浙江省百千万工程优秀技能人才得1分;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24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社保网上打印件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9门卫(3分)根据拟派门卫的综合素质、职业资格等给分: ①持有保安证书得1分/人;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24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社保网上打印件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0保洁员 (2分)根据拟派保洁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资格等给分; ①持有丽水市星级酒店会议服务人员培训证书得1分/人;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24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社保网上打印件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1餐厅服务员(3分)根据拟派餐厅服务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资格等给分; ①持有人力社保部三级以上餐厅服务员证书得1分/人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24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社保网上打印件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2履行合同能力(10分)根据供应商对员工福利待遇的发放、人员缴纳社保及纳税情况、类似项目业主评价情况、历年获奖荣誉、企业培训能力、企业文化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10分。(磋商时需提供获奖荣誉原件、评价原件、单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社保网上打印件及纳税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3企业管理制度(5分)根据提供的专业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具体考核措施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5分;方案欠科学或欠严密或欠合理或欠全面每项扣0.5分;方案不科学或不严密或不合理或不全面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4针对本项目的管理考核制度(7分)根据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7分。方案欠科学或欠严密或欠合理或欠全面每项扣0.5分;方案不科学或不严密或不合理或不全面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5应急预案(8分)根据提供的遇有重大活动(或节假日)、贵宾来访或突发事件,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服务工作、处理及应急方案的计划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8分;方案欠科学或欠严密或欠合理或欠全面每项扣0.5分;方案不科学或不严密或不合理或不全面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5.2磋商报价得分为10分,权重为10%,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2.2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 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该供应商成交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2.3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 1 \* GB2 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磋商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磋商报价=∑其他的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  = 2 \* GB2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 3 \* GB2 ⑶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 4 \* GB2 ⑷磋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00。 5.3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4 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磋商纪律和要求 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附件1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 (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78552 传真:0578-21785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78552 传真:0578-2178552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