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1-16 |
依据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5〕1953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拟就洪湖市“全面改薄”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95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全面改薄”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学校食堂设备(蒸饭柜、电磁大锅灶、冰柜、电热开水器、消毒柜等)一批,预算金额348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原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厨房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
谈判文件获取:2015年11月16 日至2015年11月18日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领取谈判文件时请将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过期不予受理。
谈判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4、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时
七、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时
八、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采购人:洪湖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胡林阳 联系电话:1387221315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国胜 蒋万宏 联系电话:0716-2436350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洪湖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堤支行
账号:82010000000672139
事由:投标保证金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