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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体能训练场建设、平南县公安局官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等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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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体能训练场建设、平南县公安局官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等7个公安局基建项目EPC总承包(GGZC2020-G2-018-GXZD)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体能训练场建设、平南县公安局官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等7个公安局基建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已由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资〔2020〕184号、平发改投资〔2020〕186号、平发改投资〔2020〕187号、平发改投资〔2020〕188号、平发改投资〔2020〕190号、平发改投资〔2020〕193号、平发改投资〔2020〕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拨款、地方配套资金、债券资金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平南县东华镇东华新区内、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78号、上渡街道桥北路108号、平南县城投大厦旁、思旺镇镇南街173号、平南县官成镇新政街3号、平南街道瑞雁大道71号。

建设规模:①平南县公安局东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规划用地约3330平方米,建设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建设一栋服务用房,一栋服务大厅,一栋食堂、办案楼,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服务用房为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890平方米;服务大厅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食堂、办案楼为地上二层,建筑面积约610平方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大门、道路、围墙、停车场,购置厨房设备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②平南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办案区配套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选址位于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78号,规划总用地约10240平方米,建设一栋两层的业务技术用房,内设办公区、办案区、服务区、民警食堂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860平方米;铺设沥青道路、规划标线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③平南县公安局上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规划用地约2490平方米,建设一栋综合楼、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72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为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590平方米;食堂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④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选址位于平南县城投大厦旁,规划总用地约1330平方米,建设一栋四层的业务大楼,内设办公区、服务窗口、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餐厅等,建筑面积约6190平方米;建设摩托车考试场约1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4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水电安装、绿化等基础设施,购置厨房设备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⑤平南县思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选址位于平南县思旺镇镇南街173号,规划总用地约1310平方米,建设一栋五层的综合楼,内设调解室、资料室、备勤室、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1620平方米;建设一栋两层的食堂、办案楼,内设初查室、辨认室、审讯室、餐厅等,建筑面积约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98平方米。配套铺设沥青道路、规划标线,购置厨房设备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⑥平南县公安局官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选址位于平南县官成镇新政街3号,规划总用地约1900平方米,建设一栋三层的办公楼,内设服务大厅、接警处、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890平方米;建设一栋两层的食堂、办案楼,内设初查室、辨认室、资料室、审讯室、接待室、餐厅等,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40平方米。配套铺设沥青道路、规划标线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⑦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体能训练场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项目选址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大道71号,规划总用地约1800平方米,建设一个钢结构大棚,内设训练场、食堂、厨房、餐厅等,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配套改造沥青道路约57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合同估算价:5102.69万元,勘察费为15.22万元,设计费为168.46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743.23万元,暂列费为161.78万元(其中①平南县公安局东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合同估算价为658.33万元,勘察费为1.96万元,设计费为22.45万元,设备购置费为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10.95万元,暂列费为20.97万元;

②平南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办案区配套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28.11万元,勘察费为0.68万元,设计费为8.5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1.61万元,暂列费为7.31万元;

③平南县公安局上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为457.04万元,勘察费为1.38万元,设计费为8.8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32.29万元,暂列费为14.56万元;

④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312.22万元,勘察费为6.89万元,设计费为78.67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43.87万元,暂列费为72.79万元;

⑤平南县思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为824.46万元,勘察费为2.46万元,设计费为27.46万元,设备购置费为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66.33万元,暂列费为26.21万元;

⑥平南县公安局官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95.82万元,勘察费为1.18万元,设计费为14.0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67.88万元,暂列费为12.67万元;

⑦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体能训练场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26.71万元,勘察费为0.67万元,设计费为8.4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0.3万元,暂列费为7.2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3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0 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日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nxggzyjy.cn:8088/gxpnhy)免费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nxggzyjy.cn:8088/gxpnhy)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8 月 4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工业大道(县交通运输局)](具体交易厅详见电子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且开工7天后最高可以支付建筑安装费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满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保修金支付到97%(无息),剩余保修金(无息) 5年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20352013957000917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____/)、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平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nxzf.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782772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上渡镇工业园区投资大厦内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邮 编: 537399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吴工 联 系 人: 孔彬蓓

电 话: 0775-7833093 电 话: 0775-4367898

传 真: / 传 真: 0775-4364841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392244120@qq.com

开户银行: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港北信用社

账 号:900912010105362567

2020 年 7 月 2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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