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6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CXCG-2020-010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6-04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6-26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不限 475000.00元 浙江格临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区兴国路503号2号楼5楼 91330100596621798R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罗金标,张晓宏,潘荣富,李维君,张红江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18989891985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勇仕

联系电话:13606812359

地址:南苑街道办事处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0113

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doc

    340.5K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CXCG-2020-010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O年六月四日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319438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33194385 \h 3  HYPERlink \l "_Toc33194386"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PAGEREF _Toc33194386 \h 7  HYPERlink \l "_Toc33194387" 前 附 表  PAGEREF _Toc33194387 \h 7  HYPERlink \l "_Toc33194388" 一、总 则  PAGEREF _Toc33194388 \h 12  HYPERlink \l "_Toc33194389" 二、招标文件  PAGEREF _Toc33194389 \h 12  HYPERlink \l "_Toc33194390" 三、投标文件  PAGEREF _Toc33194390 \h 14  HYPERlink \l "_Toc33194391" 四、投标  PAGEREF _Toc33194391 \h 17  HYPERlink \l "_Toc33194392" 五、开 标  PAGEREF _Toc33194392 \h 17  HYPERlink \l "_Toc33194394" 六、评 标  PAGEREF _Toc33194394 \h 19  HYPERlink \l "_Toc33194399"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PAGEREF _Toc33194399 \h 28  HYPERlink \l "_Toc33194400"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PAGEREF _Toc33194400 \h 31  HYPERlink \l "_Toc3319440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44  HYPERlink \l "_Toc33194402"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49  HYPERlink \l "_Toc33194403" 资格文件 50  HYPERlink \l "_Toc33194407" 报价文件 56  HYPERlink \l "_Toc33194408" 商务技术文件 66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采确临[2020]1638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的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进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招标编号:XCXCG-2020-01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1批60本次招标的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具体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窗体顶端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窗体底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00分00秒; 九、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十、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0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查阅,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o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t "_blank" 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获取方式:供应商账号密码政采云平台后点击我的的工作台,然后点击“服务中心”后下拉框内找到“帮助文档”在搜索处直接查找即可找到帮忙文档及视频进行查看学习操作流程。 十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香雪铭座七楼,联系人:邵金龙,联系电话:0571-89183725,邮箱:179719995@qq.com;业主质疑联系人:吴美,联系电话:18506815892。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勇仕 联系电话:13606812359 2、委托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18989891985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香雪铭座七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内容规定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的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其指定地点。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样之日起一年。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2合同名称:《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采购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4投标保证金数额:无。5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1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8571130101228004036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签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建议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香雪路38号七楼张喆收)。注: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邮寄时间,保证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00分00秒。14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15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16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7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18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或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询。19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INCLUDEPICTURE "D:\\Program Files (x86)\\Tencent\\WeChat\\WeChat Files\\Administrator.SKY-20181128UGH\\documents\\Tencent Files\\731289318\\documents\\Tencent Files\\807561008\\documents\\Tencent Files\\807561008\\documents\\Tencent Files\\731289318\\documents\\tencent%20files\\QIYUAN~1\\AppData\\Local\\Temp\\%2525W@GJ$ACOF(TYDYECOKVDYB.png" \* MERGEFORMAT \d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20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本次招标的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具体包括中泰中学厨房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技术偏离表; (4)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获取方式:供应商账号密码政采云平台后点击我的的工作台,然后点击“服务中心”后下拉框内找到“帮助文档”在搜索处直接查找即可找到帮忙文档及视频进行查看学习操作流程。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由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制作开标记录表,发送各投标人在线开启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7.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十三款。 9.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价格分30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70分) 序号评标项目评分基本规则 分值1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实体实验室地理位置及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以提供的实体实验室地址及注册、备案信息资料为准)。0-62类似项目实施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政府投资的河道水质监测项目,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对应的水质监测报告为准;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93类似项目考核荣誉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河道水质监测项目获得考核优秀或受表彰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以考核文件或表彰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0-94企业综合实力整体水质检测投标方案对本水质检测项目的了解程度(10分): 1.1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污水排出口的了解和调研;(0-5分) 1.2本次水质检测的关键点和难点以及针对上述关键点、难点和其他可预见问题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相应的解决措施。(0-5分) 0-10 2.实验室面积(5分):1200(不含)M2以上的得5分,800(含)M2-1000(含)M2得2分,800(不含)M2以下得1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0-55监测设备、材料配置情况评委会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设备、材料配置的完整性、先进性和可靠性进行打分(0-5分),未提供配置情况说明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照片等检测设备证明资料(证明资料要求能反映检测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等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放入)0-56对于河道检测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污水排出口检测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进行打分。0-5 7质量保证措施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打分。0-58推荐方法根据监测内容是否采用推荐的方法,每采用一种推荐的方法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0-79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情况比较: 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类似水环境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封面复印件及此成果报告内的项目组成员名单复印件,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需同时提供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0-3项目小组人员情况比较: 从项目组的分组情况,各小组投入的人数、能力、经验等方面进行打分,须提供项目组人员的有关学历、职称证书、履历、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中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职称技术人数占全体在岗技术人员比例≤35%,得2分,比例>35%,得4分。0-410相关证书投标人在2016年以来取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文件,且考核结果为满意的得2分。0-23、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4、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制作进投标响应文件内,未提供的不得分。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2%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三)付款结算方式 1、预付款金额:无。 2、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正常履行期间服务经费按月核拨,每月核拨实际产生费用(检测点数乘单个检测点的综合单价)的全部费用;若承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的,服务经费结算至合同终止当月为止。 (四)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样之日起一年。 (五)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六)验收 服务类: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七)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详细位置及检测点位数量 本项目主要为南苑街道2020年重点河道及小微水体水质检测。 河道17条;小微水体若干,所有检测都应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再去检测,且每次检测点位及次数都应听建设单位通知。 2、质控要求 为保证实验室所提供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同时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中标单位需按照质控要求执行。 (1)采样质控要求 1.1采样容器材质要求:采样容器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1.2 样品保存要求:水样的保存严格参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1.3 采样方法:采样点位位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集采样点位处表层水的瞬时样。 1.4 质控样的采集:采集所需水样的同时需采集各个项目的全程序空白样品和每个项目不少于5%的现场平行样,不足20个样品的至少加采1个平行样。 1.5 相片、视频:每个断面采样的同时须拍摄照片或视频,内容应包括采样时间、位置、人员及周边的明显标志物等佐证资料。 1.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实验室质控要求 2.1 校准曲线:应在每次分析样品的同时,同步制作校准曲线。工作确实有困难时,对校准曲线斜率较为稳定的分析方法,至少在分析样品的同时,测定两个适当浓度(高、低浓度)及空白两份,分别取均值,减去空白均值后,与原校准曲线的相同浓度点校核,相对偏差小于5%,原曲线可用。否则,应重新制作校准曲线。校准曲线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应符合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校准曲线只能在其线性范围内使用,在使用中不得在两端随意外推。 2.2 实验室空白:每个批次、每个项目都应做现场空白和实验室空白。两种结果之间应无明显差异,如现场空白明显高于实验室空白,表明采样过程中可能有意外玷污,在查清原因后方能做出本次采样是否有效以及分析数据能否接受的决定。 2.3 精密度控制: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的实验室平行样,平行双样的偏差需在《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内。 2.4 准确度控制:实验室内部自身对每批样品设置1-2个质控样,测定结果准确度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2.5分析时间要求:所有样品必须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有效期限内完成分析。 (3)比对考核 3.1 余杭区环境监测站将从密封样品中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比对检测、考核,并在完成检测后通知中标方上报相关比对样品的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3.2 有效结果的评价:比对检测结果的误差符合《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的实验室间相对误差要求时(一般为+20%),中标单位提供的检测数据方为有效。 3.3无效结果处理:当比对结果误差超出范围的视为监测数据不合格,说明该批水样的检测数据存在可疑,业主有权要求中标单位24小时内对该批次样品进行重新检测,若重新检测结果还未满足质控要求,中标单位需在2天内重新到现场采样检测,重新采样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重新现场采样检测后,中标单位的检测数据还是达不到质控要求,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协议,并扣除该批样品的相关检测费用。并根据招标时的打分排名顺延重新选取新的承接方。原中标单位原则上取消二年内环保系统组织的财政支付检测业务的竞标资质。 3.4其他考核:业主有权不定期发放质控样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3.2”、“3.3”条款执行。 (4)数据报送 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根据要求于当月20日前将检测结果提供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除检测报告外,还需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格式提供当月检测数据的电子文档及相片、视频材料。 (5)保密责任 中标方对所有检测数据不得自私泄露给其他部门、机构、团体,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协议,并视其造成的影响程度追究责任。 3、项目检测要求 (1) 检测时间 自完成招标后开始采样之日起,共一年。 (2)采样频次 采集具体时间、频次待建设单位通知。在每月初周一开始采样,并一周内完成检测;如有特殊原因采样时间需临时变动,则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 (3)检测项目推荐方法 ①河道检测项目(约4500个点位,按实结算,单个点位最高限价120元/个)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1高锰酸盐指数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2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3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4透明度水质 检测透明度 检测方法为塞氏盘法5pH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6溶解氧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 HJ 506-20097氧化还原电位(mV)《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②小微水体检测项目(约500个点位,按实结算,单个点位最高限价120元/个)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1高锰酸盐指数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2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3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4透明度水质 检测透明度 检测方法为塞氏盘法5pH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6溶解氧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 HJ 506-20097氧化还原电位(mV)《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③小区排水口检测项目(若干,按实结算,单个点位最高限价60元/个)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1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2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4、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回,不计息。 5、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 1.1由招标人负责进行验收。 1.2招标人在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根据合同及招标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正常履行期间服务经费按月核拨,每月核拨实际产生费用(检测点数乘单个检测点的综合单价)的全部费用;若承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的,服务经费结算至合同终止当月为止。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以最终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编号: )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招标,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供货要求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在产品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热线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乙方还需对甲方用户作使用培训。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注:所有招标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乙方不得将招标产品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招标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本合同招标产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产品更新或厂家停产等情况,须由乙方书现提出更换要求,并提供充分理由或依据,经甲方核实或认可,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原招标产品高的其他产品,但产品价格不变。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保证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产品验收 产品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在货到后 天内验收完毕,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可作为产品质保金),在 年 月 日前若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无息)。 2、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验收结算书、合同,将合同款直接拨入乙方开户银行。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款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将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七、产品数量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10%,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 八、售后服务 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验收完毕的,每超过一天,付合同价的 %的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货款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本合同规定提起的诉讼,败诉的一方应负担胜诉方因此而发生的合理的开支,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十二、其它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备案一份。 招标单位供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资格文件 目录 (1)营业执照…………………………………………………………………………(页码)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页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页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页码)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页码)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说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 ? 目录 (1)投标响应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清单………………………………………………………………(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页码) 一、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招标编号:XCXCG-2020-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 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二、开标一览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XCXCG-2020- 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实施。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服务期投标报价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小写)总价(大写)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三、报价明细清单 序号名称价格备注12345……总计大写小写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报价明细清单格式,但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等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的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附)。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 2)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类别由评审专家结合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经认定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所投标项内的产品如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类型填写; 4)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注: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a)《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页码) (3)技术偏离表………………………………………………………………………(页码) (4)对于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编号:XCXCG-2020-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XCXCG-2020- 序号内 容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本 南苑街道2020年河道检测项目(河道及小微水体项目)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编号:XCXCG-2020-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一)“云采贷”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测算授信额度,并向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线上审批通过后,办理放贷手续。 (二)一般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在“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 4、银行、供应商线下办理审批、放贷事宜。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银行与融资银行一致。 2、请各采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3、技术服务热线:87210880;如有业务问题可与各合作银行联系。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